首页 -> 2008年第3期

成为简

作者:蔡小容




  成为简·奥斯丁
  
  跟卖碟的小贩说要《成为简》,他不知道这电影。我说又叫《珍爱》,他说:“哦!”赶忙伸手进他的西装内部掏摸,其门襟内左上方、右上方、左下方、右下方能各变出一叠碟片来,他业务熟悉,一摸就着。他干这门营生的工作服大概脱胎于过去年代的干部服,当然四个口袋要贴在里面,城管一来,他揣起就跑。难为他,每张碟仅售四元。
  但四元的《成为简》,我在两个小贩手里买过,英文字幕都是一团糟。只好听他们的建议买一张D9的,八元一张:“绝对没问题了。D9的跟商场里卖的一模一样。”
  这电影我看片名就想看,为了简·奥斯丁。换了《莎翁情史》,我就不想看了。如何成为简·奥斯丁?我期待一个女作家在宁静岁月中安静的雕琢——她坐着,一针一线地绣花,忽然她大笑起来,放下针,跑到桌旁去写几行字,就是刚才在头脑中把她逗乐了的话。“在两寸象牙上细细描画”,她这么比喻她的写作,她在布局谋篇、造句遣词的时候,掌握着精准的艺术衡量,增一分减一分,必殚精竭虑以求完美。她写小说,不署名,她的小说本来只是在家里读给她的父母兄弟听的,因为谦逊,觉得自己写得不行,出版时怕署名丢丑。她当然知道什么是行,她作品的品质足以说明她判断力的正确。凭她这样风格的为文为人,我大致能想象出她距离我两个世纪远的容貌。
  《成为简》这片名绝好,女主角则嫌太漂亮。演过《公主日记》的安妮·海瑟薇长了张公主脸,但不是作家脸。奥斯丁倘使长得美,她的美也该是哑光的,内敛的,不是这样外向反射的高光。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的机锋像是包了一层布的剪刀,她作势把人物剪一剪,却不真的把他们弄伤,她的嘲讽机智而不刻薄,刚好把人物幽默到喜剧的程度。这是个既聪明又温厚的女子,一张过于聪明外露的脸孔不会是她的,一副锋芒毕露不饶人的架势也不会是她的。她或许会一边写一边轻声读给自己听,也可能把不满意的词用剪刀抠掉,但断不会重重写下几个字,再狠狠把笔一掷,报了仇似的。《傲慢与偏见》她21岁就写好了,等到35岁上,又花了三年时间去改。35岁的智慧大概就是在剪刀外包一层布了,可贵的是,书中属于21岁的纯真、活泼、俏皮依然保存着。这也是她艺术感觉极好的证据,她完全知道什么该改,什么该留。
  《成为简》不像电影《源氏物语》那样采用双线结构,把紫氏部的人生也加入到故事里面去。《成为简》是单线,而这里那里都象是《傲慢与偏见》的投影,只是投在不同地方。许多元素都在,但经过了不同的剪接。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我们能看见达西、丽萃、吉英、班纳特太太、德·包尔夫人的影子,不是他们,却相当于他们。揶揄的话语恰好给对方听见,这情节原著用了一次,电影里用了两次,似曾相识的求婚场景也出现了两次。私奔的情节则被加倍利用:在18世纪能让一名少女乃至她的家族名誉扫地的私奔,奥斯丁是用在放浪的丽迪雅身上,在本片中就该由简·奥斯丁亲自担纲,构成电影的高潮部分。私奔至中途,如同在悬崖边画了一段优美的弧,又回来了,理智战胜了情感,其后终身未嫁……“《成为简》真是太好看了!”我有两个学生都说,其中一个还是男生,所以我多跑了几趟,把只看了开头的乱字幕版碟换成D9版,才终于看成。我并没觉得特别好看。
  结尾挺好看:中年的奥斯丁,鬓有微霜,锋芒收进去了,气质显出来了。她破例,为她年轻时爱人的女儿朗读一段自己的作品,读完,众人鼓掌,她声色不动地合上书,双手顺势交握于书本之上——一个极其合榫而优雅的手势,她30年写作生涯的凝聚。镜头定格,字幕打出:“在不长的有生之年,她写了英国文学史上的六部伟大小说。”
  有些事实不在电影里,但我觉得更有意思——
  简·奥斯丁从12岁就开始写东西,在宁静的晚上读给她的家人听着消遣:父母,六个兄弟,一个姐姐。21岁,她写好《最初的印象》,就是后来的《傲慢与偏见》,她父亲帮她寄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书稿很快就被退了回来,甚至没有拆封,大概那人觉得,一个乡下姑娘写的所谓小说,不仅不用看,连假装看过的拆封动作都不值得做,他才不去浪费这一分钟的时间。次年,简开始写《诺桑觉寺》,四年后有个出版商出十英镑买下了它,却没给她出版。直到简的父亲去世之后六年,《理智与情感》才终于面世,又过了两年,才是《傲慢与偏见》,扉页上没有作者的名姓,仅注明是“一位女士所写”。第一版很快卖光了,第二版,简的哥哥亨利给她署了名:简·奥斯丁。别人不相信,她的家人从来就坚信,他们的简具有文学天才。
  这是简·奥斯丁小姐,她是个女作家。哦?写什么呢?写小说。哦,那有什么用呢?电影里,不止一个人这样问。“小说,最没意思的东西,只有女人写,女人看,连上帝都不看……好像女人写的东西体现不出头脑的力量,人性的学问,智力和趣味的奔涌,以及你所能想象出的最精妙的语言。”这几句台词确能反映奥斯丁的文学观,编剧至少是把《傲慢与偏见》吃透了,在他试图将它和剧情建立起对应关系的同时。奥斯丁的小说,茶杯里的风波。在她生活的年代,不是小说不受重视,是她这样的小说不受重视。她身处浪漫主义文学时期,却是个现实主义派;她的时代推崇规模宏伟、笔法刚劲的大题材,她则专写小题材,讲究绵里藏针的趣味。她永远只写乡村里的三四户人家,写他们跳舞、打牌、闲谈、喝茶。如果读者看不出,这个一手握着茶杯,轻描淡写地跟人谈天,于巧妙言谈中探索他人性格的女子,是绝顶聪明绝顶可爱的,那他肯定看不出她的小说究竟有什么意思。奥斯丁自己说,她的写作给她挣了250英镑。可以算算,其中《诺桑觉寺》十英镑,《理智与情感》140英镑,那么《傲慢与偏见》的市场价不过几十英镑。尽管有人喜欢,她的书在当时的印数确实有限。不喜欢她的人还相当多:与她差不多同时期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肯定是不喜欢她的,隔了一个大洋的美国智者爱默生当然也不喜欢,一百年过去,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并举的D·H·劳伦斯仍然不喜欢她,最奇怪的是,同样以讽刺幽默见长的马克·吐温也讨厌她,他甚至声称对简·奥斯丁怀有“生理上的反感”。反倒是专写历史大题材的司各特有眼光,他欣赏她,虽然他的写作与她的恰好处于两个极端。司各特比奥斯丁年长四岁,在世时得享大名。
  究竟上帝看不看奥斯丁的小说?——看,事实证明他看了,因为奥斯丁进了文学史,这不是人能够操纵的。她守着她的小题材,不肯变,也不与任何人争辩,这守住自己的姿态就是勇气的表示:在千军万马朝一个方向奔腾的潮流中,有一个逆流挺立的自己。尽自己的本分,才是把握自己的天分,让那些空口白话的人去扯淡:要突破自己,要拓宽题材……
  简·奥斯丁只活了42岁,没结婚。27岁那年,她曾答应过一个人的求婚,但第二天早晨就反悔了。29到36岁的七年间,她什么都没写,在这段生命的暗淡期里,她经历了举家搬迁、父亲离世、经济危机等变故,还有一件关于她的据说以悲剧收场的绯色传言。具体如何,不得而知,但未必是如电影《成为简》所讲述的那般。并不是将《傲慢与偏见》中的各种元素重新排列组合,就能把简·奥斯丁的生活还原。不知道也好,那是她的秘密;她想告诉你的,都已经写在小说里了,谁若是擅自根据一位女作家的小说去倒推她的生活,他肯定是会冒犯她的,即便将所得的故事命名为《珍爱》。
  达西、丽萃、彬格莱以及班纳特太太
  我的《傲慢与偏见》是从网上下的。在一个地方找到影片,在另一个地方找到英文对白,各自用电驴下载,再合成一处,刻录成光盘,这样,一部《傲慢与偏见》就制作完成了。我当然不会干这个,每个步骤都不会,全赖先生一手操办。他做到这个程度,我拿着这光盘还找不到路径打开。我不打算会,横竖在家有先生,在班上有学生,他们个个都是电脑高手,我乐得当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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