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结局

作者:[美国]斯蒂芬·多宾斯 著 韩继坤 译




  斯蒂芬·多宾斯(Stephen Dobyns,1941—),美国小说家、诗人、评论家和新闻记者。
  斯蒂芬著述甚丰,迄今为止已出版21部小说、10部诗集和1部诗评。主要作品有:小说《水中的男孩》(1998)、《亡女教堂》(1997,获布兰姆·斯托克奖提名)、《摔跤手的残酷学习》(1993)、《亚历山大式的房子》(1990)和《金狗汤》(1988)等,诗歌《再见,神秘》(2005)、《豪猪之吻》(2002)、《裸食》(2000)、《忌妒乘棺人的抬棺人》(1999)、《黑狗、红狗》(1997,获国家诗歌系列奖)和《墓地之夜》(1987,获梅尔维尔·凯恩奖)等,评论《最好的词语,最好的秩序:诗歌评论》(1996)等。
  斯蒂芬的诗歌屡获奖项,小说也被翻译成15种语言,其中有两部还被拍成电影。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斯蒂芬总能融机趣、尖锐、柔和、煽情和好奇于一炉,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准。斯蒂芬目前住在波士顿,在多所高校任教,另外,他还是《圣迭戈读者》杂志的特约撰稿人。
  
  这个在堪萨斯州乡间公路上搭车旅行的男孩十九岁。他本来搭了一个农夫开的福特T型车,但农夫要转弯往北去,他便只好在此下了车,等着搭下一辆。这一等就是三个小时。时值七月,晴空如洗。平展的麦田一望无垠。男孩带的两颗李子已经吃掉了。这时,一辆蓝色普利茅斯双门轿车从面前飞驶而过,车里坐着一男一女,正放声欢笑。那女人一头飘散的金发,不时从车窗逸出来。二人甚至看都没看男孩一眼便开了过去。车窗外飘舞的那几缕黄发仿佛在向他招手。半小时后,一个农夫驾着辆福特皮卡车在他面前停了下来,车上满是尘土。男孩爬上副驾驶座,然后农夫发动起车子,看都没看他一眼。驾驶座上农夫屁股边摆着一把四五口径的左轮手枪。一看见这东西,男孩便觉得心跳猛然快了起来。枪很旧,枪管生了锈点,枪把上缠着电工用的黑色胶带。
  “看没看见一男一女开辆普利茅斯车从这儿过去?”农夫问。语速很快。
  看见了,男孩说。
  “过去多久了?”
  “差不多三十分钟。”
  农夫有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下巴上胡子拉碴,皮肤晒得犹如皮革,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不过,在男孩看来他显得十分苍老。农夫踩下油门,皮卡车便咆哮起来。这是条高低不平的土路,男孩得把手撑在仪表板上,才免得被颠来颠去。天很热,车窗全开着,不时有沙子飞到男孩眼里,甚至嘴里。一路上他小心翼翼斜眼瞅着那把左轮手枪。
  “他们,是你朋友?”男孩问。
  农夫两眼盯着前方。“女的是我老婆,”他说。“我要在头上给她一枪。”农夫说着伸手摸了摸枪,确认它是不是还在。“男的也一样,”他补了一句。
  男孩没说什么。他这是在搭车从俄克拉何马州回暑期学校。家中三个男孩他排行老二,是唯一一个离家外出的,已在俄克拉何马大学上了一年学,现正在劳伦斯市过暑假,然后还要去其他地方——男孩会弹钢琴,他想到那些更远的地方,去发挥自己的钢琴才能。
  “他们干了什么?”男孩最后忍不住问。
  “猜猜看,”农夫说。
  皮卡车以大约五十英里的时速飞驰着。男孩有些害怕见到那辆普利茅斯车卷起的尘烟,但面前除了笔直的公路外什么也没有。可一会儿他又开始担心起来,怕前面的车子在什么地方停下来。他用舌头舔了舔上唇,舌头干干的,嘴唇也干干的。刚才上车的时候,男孩就对自己的人生方向有了明确的打算。这个夏末他要去纽约,在卡内基大厅表演钢琴独奏。但是农夫和他的左轮手枪就矗立在他和那个未来之间,成了一堵让他惧于攀越的高墙。
  “你非得杀他们吗?”男孩问。他本来不想说话,但觉得自己无法再保持沉默。
  农夫脖子边上长了个红红的疖子,他不停地用手指摸着。“如果是你碰上这种恶事,你会怎么做?”农夫反问道。
  男孩想说他不知道,或者说会去报警,但农夫可没耐心听这些。男孩还想说他会原谅他们,可又怕这答案仍然不会让农夫满意。他不想让自己的回答激怒对方,只好耸耸肩。
  “你肯定会下狠手解决掉,”农夫说。“没错,下狠手。”
  男孩双眼紧盯前方,搜寻着那辆普利茅斯车卷起的尘烟,心中祈祷自己永远看不到。烈日炙晒下,车前的空气仿佛在升腾、扭曲。而他心中的恐惧越来越盛,甚至觉得自己已经看到了,离那股细微的烟尘越来越近。皮卡车顺路中央笔直朝前开进。除了他们,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即使有,男孩也敢肯定身旁这个农夫不会让路。路两旁的麦子覆盖着一层尘土,微红的颜色像是已经晒干的血。
  “报警怎么样?”男孩问。
  “那可是我老婆,”农夫重重地强调了一下“我”。“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男孩最终没有看到那团尘烟。车一到劳伦斯,他就立刻跳了下来。衬衫被汗浸透了,紧贴在后背上。他在自己的工装裤上擦了擦手心的汗,向农夫道谢,可对方只是盯着前方,没有理他。
  “不要报警,”农夫说着,一边用手轻轻拍了拍座位上的左轮手枪。
  “不会,”男孩连忙回道。“我保证。”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皮卡车满是尘土的车门。
  男孩没有报警。一连几天,也没有告诉别人。他每天要看好几次报纸,搜寻着报上杀人的消息,但什么也没找到。他实在是被吓坏了,不仅因为那农夫的左轮手枪,更让他感到害怕的是对方说话时那种如磐石一般不可动摇的决绝神态,相比之下,自己软得就像块白面包。最终,男孩也不知道事情结局怎样。或许,根本就没有结局。
  夏天终告结束。男孩去了纽约。他没能在卡内基大厅弹成钢琴,因为他的水平始终也没达到那么高。战争来了,又去了。男孩长大成了男人,结婚,生子,后来全家搬到了密歇根州。起初他做了名教师,后来又转行当牧师。父母也过世了。他把那个开皮卡车的农夫的故事讲给两个儿子听。“最后怎么样?”他们问。没人知道。农夫或许赶上了他们,或许没有。儿子们渐渐长大,离家去上大学,开始了自己的生活。而他和妻子也搬往新罕布什尔州。他们变老了。从堪萨斯的那个夏天到现在,六十年弹指而过。晚年的他卧病在床,起不了身,只有待在家中。为了减轻病痛,妻子不时给他注射吗啡。慢慢地,即便在醒着的时候,他也开始做梦。到家中探病的护士却经常打断他的梦。“今天感觉好些了吗?”护士会问。他想表现得礼貌些,可又幻想不出好转的样子。吗啡从一天一针变成一天两针,又变成三针。医生交待道,“只要需要就给他注射。”妻子便问是否会有药物依赖的危险,但问过之后便沉默了。
  他几乎已不知道自己是在睡梦中还是醒着的,也不知道过去了一天还是许多天。氧气还在吸,进食却是已经停了。在双眼与卧室墙壁之间的空间里老是挤满他意识中虚构的人物,都是些旧相识。他想挥挥手让他们离开,却发现放在床单上的手动也动不了。现在,甚至连音乐也会让他走神。他总是在倾听着来自远方的一些莫可名状的声音。
  
  男孩站在一条土路边等车。一辆福特皮卡车在他身旁停下来,他爬了上去。驾车的农夫手里举着把四五口径的左轮手枪。“我要去杀了我老婆。”
  “不,”男孩说,“不要这么做!”
  农夫把车开得飞快。他脖子边上长了个红红的疖子,两根手指在上面摸个不停。没多久,他们就发现那辆普利茅斯车拐进了一座小山谷。谷里树荫蔽日,溪水穿林而过。农夫踩下刹车,皮卡车斜穿过土路,停了下来。那对私奔的男女衣衫不整,在座位上搂成一团。看见农夫的皮卡车,二人连忙跳下来。那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姿色。农夫拿着枪就冲下了车。“不要!”男孩喊道。可农夫对准那个男人的脑袋就开了枪,把对方打得脑浆四溅。死尸倒在地上,爆裂的脑袋就像个摔碎的西瓜。女人吓得用手捂住脸,一边还试图遮住自己半裸的胸部。农夫对着她也开了枪,鲜血洒落尘埃。“这最后一枪留给我自己,”说着,农夫将枪管伸进自己口中。“不,不要!”男孩连忙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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