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4期

“十二真渔夫”

作者: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除了此地,哪儿也做不出这道菜来。”
  “只此一家,”奥德里先生面向发言者,频频点着他那德高望重的头,用深沉的男低音说道。“只此一家,别处做不到,这是确定无疑的。有人向我介绍,说盎格雷酒家——”
  说到这里,他的盘子给收去了,奥德里先生的话被打断,片刻间他甚至有些恼火,但他重新抓住了自己这番真知灼见的思路。
  “有人向我介绍,说盎格雷酒家也能做这道菜。绝对不可能,先生,”他说着铁面无情地摇摇头,俨然一位判处绞刑没商量的法官架势,“绝对不可能。”
  “这地方被捧得过高了,”说话的是一位叫做庞德上校的会员,从他的神态看起来,这像是他几个月以来第一次开口。
  “哦,我不知道,”素来乐观的切斯特公爵道,“在某些方面这地方着实很棒。比如下面这一点就无法超越它——”
  一名侍者疾步走来,紧接着蓦然停住。他的急停和他的脚步同样全无声息;然而所有那些神情淡漠、宽宏大度的绅士实在太习惯于围着他们转的整部无形机器始终无故障运作才能维持他们的生活方式,以致一名侍者干了任何出乎意料的事情,都会把他们吓一大跳,或像刺耳的声音那样令他们不快。他们的感觉犹同你我碰上无生命世界突然不听话(例如一把椅子从我们身下拔腿逃跑)时的感觉差不多。
  那侍者站着发呆有几秒种,其时坐在桌旁的每一位客人脸上奇怪的表情显得越来越尴尬,此情此景可算得我们这个时代最典型的特征,即:一方面到处都在大谈以人为本的现代博爱精神;而另一方面,富人与穷人的灵魂之间明明横着一道可怕的现代鸿沟。一位真正的世袭贵族会向那名侍者扔东西,从扔空瓶子开始,很可能以扔钱币告终。一位真正的民主派会用跟老伙计说话的口吻毫不含糊地问他抽什么风。但是这些现代富豪不能容忍一个穷人待在他们身边,无论是作为奴仆还作为朋友。下人出了什么差错,在富豪眼里无非是一大乏味、可恼的不痛快。他们不愿显得粗暴,也讨厌必须显得仁慈。不管发生了什么,他们只要这事快点儿过去。事情确实过去了。那名侍者像得了强直症一般僵硬地站了几秒钟光景,然后转身一路狂奔而去。
  当侍者A重又出现在餐厅里——说得更准确些是户外敞廊——时,带来了侍者B,A以南方人的热烈劲儿向B又是耳语,又是比划。过后,A再次走开,把B留下,接着又偕同C一起回来。及至侍者D也加入了这次仓促的集结,奥德里先生出于策略上的考虑,觉得有必要打破沉默。他用一声很响的咳嗽代替会长的槌子,说:
  “年轻的穆切尔在缅甸干得很不错。如今,世界上没有别的民族能——”
  侍者E像支箭嗖的一声飞到他身边,在他耳畔悄声说:
  “对不起。有要事!老板能跟你说名话吗?”
  茫然不知所措的会长转过脸去,惶惑地睁大眼睛,只见利弗先生正以他笨重身躯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向他们这边走来。好老板的步态诚然是他一贯的步态,但他的脸色却与平时大不一样。通常是和蔼可亲的古铜色,此刻则是病恹恹的蜡黄色。
  “请原谅,奥德里先生,”他说时像个哮喘病人似的上气不接下气。“我恐怕有大麻烦了。你们吃鱼用的盘子,撤下去的时候刀叉也在盘子里!”
  “对啊,我想应该如此,”会长言下有些生气。
  “你看见他了?”激动的饭店老板喘吁吁地问。“你看见那个拿走盘子的侍者没有?你可认得他?”
  “认得一名侍者?”奥德里先生愤然答道。“当然不!”
  利弗先生两手一摊,做了一个绝望的姿势。
  “我从来没有派他来过,”他说。“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和为什么来的。我派的一名侍者来收盘子,他发现盘子已经给撤走了。”
  奥德里先生的神情看来依然摸不着头脑,说真的,他实难成为帝国可以指靠的人;在场的会员都不知说什么是好,唯一的例外是那位木头人庞德上校,他似乎在外力的刺激作用下被扔进一种不自然的生活。他直僵僵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让其余的人都坐着,把一块单片眼镜夹在眼窝里,声音沙嘎低沉,好像他几乎已经忘了怎样使用语言功能。
  “你的意思是不是,”他说,“有人偷走了我们吃鱼用的银刀银叉?”
  老板重复了摊手的运用,甚至比刚才更加无奈;霎时间在座的全都站起身来。
  “你们的侍者是否都在此地?”上校沙哑的嗓子闷沉沉地发问。
  “是的,他们都在此地。我亲自关注过,”年轻的公爵大声抢答,一边把他的孩儿脸伸进人丛的最内圈。“我进来的时候照例都要点数;他们靠墙边站成一行的样子看上去挺逗。”
  “不过,很难说是不是有人记得很清楚,”奥德里先生一开口便流露出疑虑重重的心态。
  “我记得很清楚,我已经说了,”公爵激动地重申。“这里的侍者从来没有超过十五名,今晚也没有超过十五名,我敢起誓;不多也不少。”
  老板朝着他转过脸去,惊骇得全身哆嗦。
  “你是说——你是说,”他结巴得厉害,“你看到了所有十五名侍者?”
  “跟往常一样,”公爵表示肯定。“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利弗的语调越来越低沉,“不过你不可能全都看到。因为他们中的一个在楼上已经死了。”
  顷刻间,餐桌周围笼罩在令人震惊的一片沉寂中。也许(“死”这个字实在太不可思议),这些无所事事的人每一个都有一秒钟光景瞅了瞅自己的灵魂,看到它就像一粒小小的干豌豆。其中一位——我想八成是公爵——甚至愚不可及地用“为富必仁”的口吻说:
  “有没有什么需要我们帮一把的?”
  “他要来了一位神父,”犹太老板不无伤感地说。
  这时,仿佛听到了末日审判的吹号声似的,他们从瞬息的默想中惊醒过来,各自复原到位。有那么阴气森森的数秒钟,他们确实感觉到,那第十五名侍者兴许就是躺在楼上那个死人的鬼魂。在那股压抑的氛围中,他们一时都成了哑巴,因为在他们心目中,鬼魂和乞丐一样令人不快。但是,一想起那些银餐具,幽冥中一道魔符的力量顿时灰飞烟灭,还激起了粗暴的反作用。上校踢开自己的座椅,大踏步向门口走去。
  “朋友们,如果这里确实有过十五名侍者,”他说,“那第十五个人就是贼。先把前门后门立刻关起来再说。俱乐部的二十四颗珍珠是值得去把它们追回来的。”
  奥德里先生起初似乎还有些犹豫,吃不准出了点事就如此兴师动众是否有失绅士风度;但是看到公爵朝气蓬勃地一个箭步冲下台阶,他也跟了上去,动作自然要持重一些。
  就在这同一刹那,侍者F跑来称他在餐具柜上找到了一大堆盘子,但是银刀银叉已不翼而飞。
  用餐的和侍应的挤做一团,乱哄哄通过甬道后分成两股。大多数真渔夫跟随老板到前厅去打听各处出口有没有消息。庞德上校率领会长、副会长以及另外一两个人顺着通向下人房间的走廊冲去——估计盗贼最有可能从这条路逃逸。他们经过昏暗的壁龛式衣帽间时,见有个穿黑衣的矮小身影站在稍稍靠后的暗处,估计是一名管理员。
  “喂,听着!”公爵冲他喊道。“你看到有人走过去没有?”
  矮小的身影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只是说:
  “诸位,你们要找的东西可能在我这里。”
  他们停下来,正在狐疑和困惑之际,他已不声不响走到衣帽间后部,回来时两只手拿得满满的全是银光闪闪的餐具,然后从容不迫地把它们放在柜台上摆开,整个儿一名展示商品的售货员。原来这正是造型别致的刀叉各一打。
  “你——你——”上校正欲开口,这下他给彻底搅糊涂了。于是他定下神来,向暗沉沉的小室中扫视一周,明白了两件事:第一、矮小的黑衣人服装像一名教士;第二、他背后的窗玻璃已被打破,好像有人强行跳了出去。
  “这样贵重的东西不该存放在衣帽间里,不是吗?”教士平静地指出,从他的沉着中流露出几分喜悦。
  “是――是不是你偷了这些东西?”奥德里先生睁大双眼结结巴巴问道。
  “就算是我偷的,”教士欣然答道,“至少我又使物归原主了。”
  “但你没有偷,”庞德上校说这话时,依然凝视着打破的窗户。
  “还是讲讲清楚吧,不是我偷的,”教士带着些许幽默的口吻说。然后正色在一张凳子上坐下。
  “但你知道是谁偷的,”上校说。
  “我不知道他的真名实姓,”教士不慌不忙地回答,“但我多少了解一些他的体重级别,对于他的心灵障碍倒是知道得很多。当他掐住我脖子的时候,我领教了他的膂力过人;在他表示忏悔的时候,我对他的道德品质作出了判断。”
  “嗨!他还忏悔――真新鲜!”年轻的切斯特发出一阵咯咯的讥笑声。
  布朗神父站起来,把手反剪在背后。
  “咄咄怪事,难道不是吗?”他说。“一个到处流窜的窃贼居然还能忏悔,而那么多无忧无虑的富人却无动于衷,醉生梦死,对于主、对于人毫无裨益,岂不怪哉?但是,请原谅,你们有点儿侵入我的职责范围了。如果你们不相信忏悔能起什么实际作用,那么,你们的刀叉俱在。你们是十二位真正的渔夫,你们的鱼形银餐具全在这里。然而主使我成了一个捕人的渔夫。”
  “你逮住那个人没有?”上校紧皱眉头问。
  布朗神父注视着他愁眉不展的脸。
  “是的,”教士说,“我逮住了他,用的是看不见的鱼钩和隐形的钓线,这线可够长的,足以容许他浪迹天涯,只要钓杆一扯,还能把他拖回来。”
  随后是半晌的冷场。其余在场的人纷纷离去,有的把失而复得的银刀叉拿去给他们的会友,有的去跟老板一起议论这次事件的离奇转折。但是板着脸的上校仍侧身坐在衣帽间的柜台上,一边晃动两条长长的细腿,一边咬着黑色髭须的末梢。临了他安详地对神父说:
  “那家伙肯定很聪明,不过我知道有个人比他更聪明。”
  “他的确聪明,”神父接茬道,“但我不太明白你所说的另外一个人指谁。”
  “我指的是你,”上校说着发出一阵短促的笑声。“我并不想把那家伙送去蹲监狱;这一点你尽管放心。但是我愿意拿出好多银叉来,只要能彻底弄清楚你怎么会卷进这档子事儿,又是怎样从他那里把东西要过来的。我认为你是迄今为止眼下这些人里头最鬼的一个精灵。”
  看来布朗神父更欣赏这位军人略带嘲讽的坦率。
  “呣,”教士笑眯眯说道,“当然,关于此人究竟是谁以及他个人的故事,我无可奉告;不过,我认为没有特别的理由向你隐瞒按我的理解纯属外部因素的一些事实。”
  他以出人意料的敏捷程度越过屏障坐到庞德上校身旁,像个栅栏上的小男孩轮番空踢他的两只矮脚。他开始讲这个故事,那份轻松闲适就好像在圣诞节的壁炉旁面对一个老朋友娓娓道来。
  “是这么回事儿,上校,”他说,“我被关在那边一间小屋子里写东西,忽然听到那条甬道里有一双脚在跳舞,那种舞蹈的奇特怪诞不亚于骷髅之舞。先是快速、滑稽的小碎步,像是有谁在用脚尖走路跟别人打赌;接着是慢腾腾、不经意、嘎吱嘎吱的脚声,像是有个大汉指尖夹着一支雪茄在闲步。但前后不同的步子都来自同一双脚,我可以发誓,先是跑,接着是走,然后又跑,轮番使用。原先我只是出于无聊暗自纳闷,后来冥思苦想,差点儿没发疯,怎么也猜不透,同一个人为什么需要用两种步态行走。一种步态我知道;那是跟你一样的走法,上校。它来自一位饱餐后在等待着什么的绅士,他走来走去与其说因为心神不宁,毋宁说只是好动。对另一种步态我明知自己并不陌生,可我就是想不起来,我在旅途中遇到过什么野生动物也是按这种奇怪透顶的方式用脚尖狂奔?不久,我听到从什么地方传来盘子的丁当声;答案一目了然地摆到我面前。那是一名侍者的脚步声——此人行走时身体前倾,双目低垂,足尖如蜻蜓点水踩开地面,礼服的燕尾和餐巾一路飘动。于是我想了有一分钟,又想了半分钟。我相信我看清了那人的作案手法,就像将由我去付诸行动那样清楚。”
  庞德上校目光犀利地审视着他,但说话者一双温和的灰眼睛却盯着天花板,从中几乎看不出任何表情。
  “犯罪,”他慢条斯理地说,“就好比任何别的艺术创作。你不必感到惊讶;犯罪绝对不是来自地狱作坊唯一的艺术品种。但每一件艺术品,神圣的也罢,邪恶的也罢,都有一个不变的标记——我指的是它的中心都很简单,不管实施起来有多么复杂。就拿《哈姆雷特》来说吧,掘墓土工的荒诞、发疯少女的鲜花、欧兹里克①的华丽词藻、鬼魂的惨白和骷髅头骨龇牙咧嘴的怪笑,所有这些奇特的因素编成纠结难解的花环,无不围绕着一个黑衣人的悲剧形象。本案亦然如此,”他说着面带微笑从座位上慢慢下来,“这也是一个黑衣人的普通悲剧。是啊,”他见上校有些困惑地抬头望着他,便继续说下去,“本案整个故事的关键也就是一件黑礼服。本案也像《哈姆雷特》那样给添上了许多精巧华美的外层包装——老实说,你们的俱乐部也包括在内。其中有死去的侍者,他居然出现在不可能出现的地方。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把你们餐桌上的银器一扫而光,然后消失在空气里。但每一件构思高明的罪案说到底都基于某一十分简单的事实——这一事实本身并不神秘。神秘性的出现目的在于掩盖真相,把人们的思维引入歧途。今天的事是一件大案,设计得很巧妙,按常规意义说也是极其有利可图的,它建立在一个尽人皆知的事实基础之上,即:一位绅士的晚礼服跟一名侍者的没什么两样。其余的全是演技问题,同时也必须有顶级的高超演技。”
  “不过,”上校说着站起来,皱眉俯视自己的靴子,“我不能肯定我已经懂了。”
  “上校,”布朗神父道,“我可以告诉你,偷你们刀叉的那位胆大妄为的仁兄,不怕所有的灯全都点亮的强光,在众目睽睽下,沿着这条甬道来回走了不下二十次。他并不到阴暗角落里去躲起来,那正是心生疑团的人会去找他的地方。别问我他是什么模样;今晚你自己已见过他六七回。你曾经和别的贵宾一起在甬道尽头的接待室里等候入席,而敞廊就在接待室后面。每当他来到你们绅士中间时,总是表现出一名侍者的闪电式风格,脑袋低垂,餐巾飘动,健步如飞。他嗖地一下蹿到敞廊上,把餐桌布抻抻平整,又嗖的一下蹿回到服务设施区和侍者的下房。当他落到办事员和侍者们眼里的时候,他全身上下的每一英寸、每一个本能的手势通通变成另一个人。他徜徉在仆役中间时,就摆出一副心不在焉的傲慢相,那是他们个个从顾客身上见惯了的。对于他们来说,出席宴会的一位阔佬想要到饭店各处遛哒遛哒,就像动物园笼子里的居民那样,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们知道最能显示时髦阶层特征的,莫过于一个人随心所欲地信步而行的习惯。当他在那条特定的甬道里走得腻味透顶时,便掉转身躯踱回去,从玻璃亭前经过。在那后面的壁龛式衣帽间暗处,他像变魔术似地一下子换了模样,马上匆匆往前,重新出现在十二真渔夫中间,又是一名殷勤巴结的侍者。绅士们哪会注意一名偶然出现的侍者?而侍者们又怎会对一位仪表堂堂的绅士在悠闲地散步生疑。有一两次他还玩了再酷不过的几招花样。在老板的私人居住区,他风趣地嚷着要一瓶带吸管的苏打水,说他渴得要命。他欣然表示自己会带走,而且果然这么做了;他以敏捷、规范的动作拿着苏打水从你们这些客人堆里穿过,俨然是一名完成差遣的侍者。当然,这种瞒天过海的招数维持不了太久,但他只要对付到鱼菜吃完便够了。
  “他最难过的一关是在侍者们排成一行的当口儿;但即便那个时候,他也有办法恰好靠在墙的转角上,致使在这紧要关头侍者们以为他是贵宾,而绅士们又把他当作侍者。剩下的一切无不易如反掌。如果哪一名侍者在离餐桌很远的地方和他遭遇,侍者会以为碰到的是一位没精打采的贵族。他只消赶在吃鱼菜的餐桌清理完毕之前两分钟变成一名手脚麻利的侍者,由他自己来收拾残局。他把盘子撤下去放到餐具柜上,把银刀银叉塞进胸前的夹兜,所以看上去鼓鼓囊囊的,然后像只野兔子那样一直蹿到衣帽间(我听见他跑过来的脚步声)。这时他又得扮演一位富豪的角色——一位有事突然被叫走的富豪。他只消把存衣券交给衣帽间管理员,与进来时同样大大方方地走出饭店便可。只不过——只不过当时的衣帽间管理员偏巧是我。”
  “你对他干了什么?”上校大声问,他倒是难得如此性急。“你对他说了些什么?”
  “我得请你原谅,”神父不动声色地回答,“故事到此结束。”
  “精彩的部分才刚刚开始,”庞德咕哝道。“我想,他的职业伎俩我已有所了解。但是对于你的高招,我好像并没有把握。”
  “我得走了,”布朗神父说。
  他俩一起沿着甬道走到门厅,在那儿看到切斯特公爵那张雀斑脸重又容光焕发,他正兴冲冲地迎上前来。
  “快来,庞德,”他跑得直喘气。“我到处找你们来着。宴会还将继续进行,而且后劲很足,老奥德里要就刀叉失而复得的事发表讲话。你们还不知道,我们打算举行一个新人仪式纪念这一事件。我说,既然已经物归原主,你有什么建议没有?”
  “那么,”上校说时用赞许中略带讥讽的目光注视着他,“我建议从今以后我们都穿绿色礼服取代黑礼服。要是我们的着装看起来跟侍者一样,谁也说不准还会出什么纰漏。”
  “哦,去你的!”年轻的公爵说,“一位绅士的模样永远不会跟一名侍者相混淆。”
  “那么,我以为,一名侍者的模样也不会跟一位绅士相混淆喽,”庞德上校道,他的暗笑声音几乎听不见,但仍旧挂在脸上。“神父大人,你那位朋友扮演的绅士真是滴水不漏。”
  布朗神父把他那件普普通通的外套的扣子一直扣到颈部,因为入夜刮起了大风;然后从插伞架上拿起他那把普普通通的雨伞。
  “的确,”他说,“充当一位绅士想必非常困难;不过,你可知道,有时候我想这几乎跟充当一名侍者同样辛苦。”
  随着一声“晚安”,他推开这座欢乐宫殿沉重的门扉。一俟金色的大门在他背后关上,他便疾步穿过潮湿、黑暗的街道,去寻找一辆每人一便士的公共马车。
  
  注:
  ①Belgravia,伦敦一富人住宅区。
  ①即死亡、死神。《圣经·新约·启示录》第6章第8节:"……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
  ②Buckingham Palace,英国王宫,在伦敦市内,1837年起为英国历代君主居住之地。
  ①一战结束以前很长一个时期,在英国执政的不是托利党(保守党前身)就是辉格党(自由党前身)。在野党与执政党同样有各部大臣,一旦选举获胜,就准备上台,即所谓"影子内阁"。
  ②Albany,伦敦一幽静街区,东面毗连摄政王公园。
  ①Osric,莎剧《哈姆雷特》中花言巧语的谄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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