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4期
“十二真渔夫”
作者: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这里译介的一篇小说选自切斯特顿1911年出版的侦探故事集《布朗神父的天真》。在接下来的将近四分之一世纪时间内,这一系列又增添了《布朗神父的明智》(1914)、《布朗神父的疑心》(1926)、《布朗神父的秘密》(1927)和《布朗神父的窘遇》(1935)四本集子。他把一个古怪、可笑、土里土气的天主教神父作为这一系列的中心人物,在一定程度上为后来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笔下的老小姐马普尔这一类型的"业余"侦探形象(不同于福尔摩斯、波洛等专业私家侦探)开了先河。切斯特顿认为布朗神父的身份和信仰本身使他易于直窥人的灵魂深处,从而准确无误地解读最阴暗的内心世界。天主教有关罪恶、忏悔和赎罪的主题,经常出现在这些离奇故事的字里行间。切斯特顿本人在早已过了不惑之年的1922年还皈依天主教。事实上,对天主教和中世纪农业社会的理想化倾向,在他的早期作品中(如1904年出版的《诺丁山的拿破仑》就有明显的表现,而且几乎贯串他文学生涯的始终。
假定你碰见那个入会条件十分苛刻的“十二真渔夫”俱乐部的某一位成员走进弗农饭店参加一年一度的俱乐部聚餐,当他脱去大衣时,你会发现他的晚礼服不是黑色的而是绿色的。再假定你有不怕唐突名人的莽撞劲儿,敢问他为何如此打扮,他也许会回答说: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被误认为侍者。那时你只得狼狈告退。但你的疑团仍没有解开,却也留下一个值得一讲的故事。
假定(我们姑且继续作这种并不可能的假设)你遇见一位性情温和、工作勤奋的小个子教士叫做布朗神父的,你问他认为平生运气最好的是哪一次经历,他可能会回答说:他是在弗农饭店撞上了他最好的一次大运,他在那里消弭了一件罪行,恐怕还拯救了一个灵魂,当时靠的仅仅是倾听甬道里的几阵脚步声。他对自己做出的大胆而奇妙的揣测想必有点儿自豪,而且八成他也会指出这是那次成功的关键。但由于你的社会地位上升到认识“十二真渔夫”的可能几乎等于零,而你同样决不会沉沦到贫民窟去与歹徒宵小为伍,也没有机会结识布朗神父,我担心你或许永远听不到这个故事,除非我来讲给你听。
像“十二真渔夫”举行该俱乐部年度宴会的弗农饭店这一档次的字号,只可能存在于寡头圈内,那里对高品位的追求几乎到了失去理智的程度。那是一种观念颠倒、绝无仅有的经营之道。也就是说,这样的商号获取利润并不依靠吸引众人,居然是靠吓退众人。在财阀统治的社会里,商人们的精明程度使他们变得比顾客更加挑剔。他们硬是设置重重障碍,让他们的富得冒油、闲得发慌的顾客可以大把花钱、想方设法去克服这些障碍。倘若伦敦有某一家豪华大饭店,规定身高不足六英尺(约183cm)的男子不得入内,上流社会照样会心平气和地凑足六英尺以上的人数到那里去举行宴会。倘若有一家价格昂贵的餐馆老板突发奇想,只在周一晚市营业,那么,每逢周二傍晚那里定将人头攒动。弗农饭店仿佛纯属偶然似地坐落在贝尔格雷维亚①的一片广场角上。那是一家很小并且很不舒适的饭店。然而偏偏是它的种种不便被视为可保护某一特定阶层不受干扰的挡风墙。尤其是其中一项更可谓至关重要,即:那家饭店实际上一次只能容纳二十四人同时用餐。仅有的大餐桌就是那张远近闻名的阳台长桌,摆在蔽雨不遮景的户外敞廊下,可以俯瞰伦敦最典雅的古老花园之一。可见就连这张桌子周围的二十四个座位也只能在暖和的气候条件下享用;这使获取此种享受变得更难,惟其如此,也就更加令人心向往之。该店现在的老板是个名叫利弗的犹太人;他靠店门难入这一招赚了将近一百万。当然,他在限制规模范围的同时,也在经营管理方面刻意求工,精益求精。酒菜厨艺堪与欧洲任何一家名店媲美,服务人员的仪表举止准确地反映出英国上层阶级已成定型的一套规矩。老板对他所有的侍者个个了如指掌;他们总共只有十五个人。要想成为一名国会议员,比当这家饭店的一名服务生容易多了。每一名侍者都经过极其严格的训练,善于保持沉默而又操作圆熟,就像一位绅士的贴身仆人。事实上,来这里用餐的每一位绅士通常确有至少一名侍者专门为他服务。
“十二真渔夫”俱乐部除了这家饭店,决不会同意到任何别的地方去聚餐,因为该俱乐部坚持要求绝不受干扰;只要一想到另有一个什么俱乐部也在同一家饭店聚餐,他们便会彻底心烦意乱。每逢他们一年一度的宴会那天,会员们照例要展示他们所有的宝藏,仿佛他们是在一座私人宅第里边,特别是那套赫赫有名的鱼刀和鱼叉,可以说已经成为这一团体的标志,其中每一件都用白银精工打造成一条鱼的形状,而且每一件的柄上都嵌有一颗特大的珍珠。这些餐具总要到上鱼菜之前才摆出来,而鱼又总是这席隆重的盛宴中最隆重的一道菜。该俱乐部讲究恪守许许多多仪式和规范,但是它没有历史,也没有目的;这恰恰是其浓重贵族气韵之所在。想要成为十二渔夫之一,你无需如何出人头地;可是除非你已经是位有头有脸的人物,否则你连听也不会听说过这个俱乐部的事情。它成立至今已有十二年。会长是奥德里先生。副会长是切斯特公爵。
不管我在多大程度上描述了这家令人望而却步的饭店的气氛,读者都会自然而然地感到不解:我是如何得知其内情的?读者甚至会作如是想:像我的朋友布朗神父这么一个没有什么来头的凡人,又如何得以进入那样高度封闭的小圈子?要是这样问起来,我回答很简单,甚或有些俗套。世上有这么一个很老很老的闹事者和蛊惑者,任何最高雅、最隐蔽的处所他都能闯进去传达人人一律平等的凶信,但凡这位骑着灰色马拉平人间一切差异的仁兄①所到之处,布朗神父就得跟着去。那天下午,侍者中有个意大利人突发中风瘫倒;他的犹太雇主碰到这等不知是何朕兆的局面,吃惊之余还能从善顺变,同意派人就近去请一位罗马天主教的神父前来。侍者向布朗神父忏悔了什么罪过,我们无需关心,道理是再清楚不过的,因为告解的内容神父不得为他人道。不过,看来临终的人求他作一份笔录或声明,替代捎一个口信或纠正某一件错事。于是,布朗神父当仁不让——即使在白金汉宫②中他同样会如此表示——遵命照办,并要求提供一间屋子和书写用具。这下可难坏了利弗先生。他是个好心人,也有软心肠的负面特征-讨厌任何麻烦或纠纷。再者,那天傍晚一个不寻常的陌生人出现在他的饭店里,无异于刚洗干净的衣物上沾上一块污斑。弗农饭店从来没有任何作为隔离带的小房间或过道厅,没有人等在候见室,主顾中从来没有不速之客。侍者共十五名。客人共十二名。要是当晚发现饭店里来了一位新客人,那时引起的惊诧就好比在某人自己家属圈子里发现多了一个从未谋面的兄弟在用早餐或茶点。更有甚者,这名教士实在其貌不扬,衣着沾泥带土,只消从远处对他瞥上一眼,便足以在俱乐部内酿成危机。最后,利弗先生采取了一个办法,既然他不能加以排除,那就把丑事掩盖起来。当你走进弗农饭店时(尽管你永远也进不去),你会经过一条短短的甬道(那儿挂着几幅色泽暗淡、但很名贵的画),来到正前厅和休息室,门外右边有甬道通往各公共活动室,左边一条相似的甬道则引向饭店的厨房和服务设施区。就在你的左侧是与休息室相连的玻璃亭一角——可以说是屋中之屋,想必饭店昔日有一座酒吧台曾占用那个地方。
这个亭子里坐着老板的一名办事员(这家饭店的主管非不得已从不亲自出面),亭子后面,在通向下房的路上有男宾的衣帽间,这里是客人领地的最后疆界。但在玻璃亭与衣帽间之间有一个并无其他出口的小小密室,老板有时用来处理一些微妙而又重要的事情,诸如借给一位公爵一千镑或拒绝借给他六便士之类。现在利弗先生允许一个普通教士亵渎这片圣地在纸上涂鸦半小时左右,表现了可算得天大地大的雅量。布朗神父当时记下的那个故事,极有可能比在下这篇精彩得多,可惜永远不会为人所知。我只能指出,两个故事的时间跨度非常接近,他记述的那篇末了两三段在激动人心和引人入胜方面最差劲。
就在他写到那几段的当口儿,神父开始有点儿注意力不集中,他那平时相当敏锐的感官想要松弛一下。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晚餐的时间正在临近;他所在的这间被遗忘的斗室没有灯烛光,兴许是愈聚愈浓的暮霭使耳朵变得特别尖,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正当布朗神父记到他这份笔录最后、最无关紧要的那部分时,他发觉自己在合着外边一种反复出现的声响拍子下笔,恰似有人往往会跟着火车轮子的节奏思考一样。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随即明白那是什么动静;无非有人在门外走过,发出啪哒啪哒的脚步声,这在饭店里是寻常事,说不上特别令人讨厌。尽管如此,布朗神父还是望着变暗的天花板,继续听那声音。他迷迷糊糊听了数秒后,站起身来,脑袋略微偏向一边,屏息凝神侧耳细听。然后他重又坐下,双手抵住额头,现在已不光是听,而是边听边想。
外面的脚步声跟你可能在任何饭店听到的脚步声没什么不同;然而,就整体而言,这足音还是颇有些异乎寻常。彼时没有别的脚步声。这房屋总是非常安静,少数熟客一下子都回到各自房间去了,而训练有素的侍者们则被告知:除非客人需要他们,否则最好看不见他们的人影。这家饭店是最没有必要担心会发生反常情况的地方。可这脚步声太特别了,叫人没法断定是正常还是反常。布朗神父跟着脚步声用一个指头在桌子边沿上轻轻敲出节拍,就像一个人在钢琴上试弹一支曲调那样。
先是为时很长的一阵急速的碎步,仿佛一个体重较轻的人在竞走比赛中争胜。到达某一点时,碎步声戛然而止,变得像缓慢摇摆的步态,步频不足前面那种的四分之一,但持续时间却差不多。上述步态的回声刚一消失,那轻盈、匆促的碎步疾行又起,然后又是比较沉重的跫然足音。发出这些声音的肯定是同一双鞋,部分依据是因为附近没有别人(前面已经说过),另一部分依据是因为那双鞋有点儿嘎吱嘎吱作响,声音虽小,但变换步速时鞋没有变,这一点错不了。布朗神父的头脑属于那种万事都要问一个为什么的类型;面对眼前这个显然不值得一提的问题,他却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他见过人们在跳跃之前先作助跑。他见过人们在冰上滑行之前先作助跑。但为什么会有人在步行之前先作助跑?或者还可以反过来问,为什么此人起跑之前先步行一段时间?然而那双看不见的脚所做的恰恰是这样古怪的动作。那个人要么很快走完走廊的前一段,为的是很慢很慢地走余下的一段;要么他很慢很慢地从走廊的一头起步,目的是获得快速走到另一头的那份欣喜。两种猜测哪一种都不像有什么道理。布朗神父的头脑里愈来愈模糊昏暗,就跟他所在的小屋子一样。
不过,当他定下神来凝思时,斗室里的一片黑暗反倒使他的思想更趋活跃;出现在他想象中的是那双匪夷所思的脚在走廊里跳跳蹦蹦摆种种不自然或有象征意义的姿势。那是不是异教徒的一种宗教仪式舞蹈?抑或是某种全新的体育锻炼方式?布朗神父开始更加执着地询问自己:这脚步声究竟表明什么?不妨先分析一下走得慢的脚步:那肯定不是老板的脚步。像利弗先生这种类型的人总是大摇大摆走得挺快,或者坐着不动。那也不可能是任何一名仆役或等候差遣的信使。听起来不像他们发出的声音。在富豪统治的社会里,下层阶级当处于微醺状态时,走路往往步履蹒跚,但一般说来,尤其在这样富丽堂皇的场所,他们大都毕恭毕敬地站着或坐着。不,那种沉重而有弹性的脚步,带着漫不经心的着力点,既不算特别扰人,可还是不太关心如此行走发出的噪声——那种脚步属于这个地球上唯一的居民。他是一位西欧绅士,很可能从未为谋生而工作过。
恰好在布朗神父得出这一确定无疑的结论时,脚步声突然由慢变快,好像有一只大耗子打门前飞速蹿过去。布朗神父注意到,虽然脚步快多了,可是声音也轻多了,那人几乎是踮着脚仅用足尖在走。然则布朗神父并不认为那人想隐瞒什么,而是跟别的事情有关——究竟什么事情,他就是想不起来。这种明明在脑海里可偏偏呼之不出的状态,把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能让人觉得自己愚不可及。他肯定在什么地方听到过那样奇怪、敏捷的行走声。突然间,他有了一个新主意,当即一跃而起,走到门口。他这间屋子没有直通甬道的出口,而是一侧连接玻璃亭,另一侧连接后面的衣帽间。他试了一下通亭子的门,发现门锁上了。于是他向窗外望去,此刻那个方形窗框布满了被烂漫落霞映穿的紫色浮云,有一瞬间他仿佛嗅到了邪恶的气息,就跟一条狗闻到耗子味儿差不多。
他身上的理性部分(且不管是否理智)重新占了上风。他想起老板对他说过要锁门,并说稍迟会来开门放他出去。布朗神父对自己说,还有数十种缘由他没有考虑到,这些缘由兴许能解释门外怪异的声音是怎么回事。他提醒自己,剩下的那点儿光亮刚刚够完成他自己该做的工作。他把纸笔座位移到窗前,以便捕捉将要变天前的最近一点余晖,重新一头扎进那份差不多已经完成的笔录。他写了有二十分钟左右,在愈来愈微弱的光线下,头垂得离纸也愈来愈近;后来,他蓦地挺起腰板坐直了。他听见那奇怪的脚步声又起。
这一回,脚步声又增添了第三个特点。此前,那个不知是谁的人诚然走得很轻快,甚至疾如闪电,但他毕竟是在走。这一回他却是在跑。你能听到迅疾、柔软、弹跳式的脚步顺着走廊而来,就像一头黑豹在逃跑时纵身腾跃的步子。来者不论是谁,必定非常强壮,充满活力,此刻正激动万分,但仍竭力保持克制。可是,这声音像一阵旋风呼啸着刮到玻璃亭前,一下子又变成原先那种大摇大摆的缓慢步态。
布朗神父扔下纸笔,他知道通亭子的门从那一边上了锁,所以径直走进另一侧的衣帽间。那里的管理员暂时走开了,想必因为客人们都在用餐,这会儿没他什么事。布朗神父摸索着穿过一片灰色丛林似的许多大衣外套,发现暗沉沉的衣帽间与亮堂堂的走廊之间隔着一张柜台或一道半门,通常我们都是隔着这样的屏障把伞递过去,从管理员那儿拿到存物券。恰好在这半圆形拱门上方点着一盏灯。照到布朗神父身上的光很少,他站在背后残阳黯淡的窗前,看上去只见一个黑糊糊的轮廓。反之,照到衣帽间外走廊里那个人身上的灯光,几乎跟舞台上一样明亮。
那是一位仪容优雅的男子,穿一身很朴素的晚礼服;身材修长,但似乎不占太多空间;给人的感觉是,在他能像影子一般溜过去的地方,好多比他矮小的人却非常扎眼并且会遇到麻烦。此刻在灯光直射下,他的脸显得黝黑、富有生气,那是一张南方外国人的脸。他的体型很好,举止大方而且自信;批评家可能挑出的瑕疵,惟有他的黑礼服与他的仪态风度相比显得略逊一筹,甚至鼓鼓囊囊的有些古怪。就在他瞥见夕照背景前布朗神父的黑色轮廓那一瞬间,他把一张有号码的存衣券往柜台上一甩,用一种和蔼可亲的权威口吻大声说:
“请拿我的帽子和外套;我必须马上就走。”
布朗神父一声不吭接过对号券,二话不提便去找外套;这不是他平生头一回干这等下人干的活。他取来了外套,把它放在柜台上;其时那位不相识的绅士在自己的背心小兜里摸了一下,笑道:“我这儿一个银币也没有;你就把这个收下吧。”说着,他扔下一枚面值半英镑的金币,拿起他的外套。
布朗神父依然一动不动站在全暗处;但是,就在这一刹那,他的头脑失去了控制。他的头脑总是在失去控制的时候最有价值。逢到这样的时刻,他把二跟二加在一起能得四百万。通情达理的天主教会对此往往不以为然。他自己往往也不以为然。但这是真正的灵感闪现——在关键时刻尤为重要,——那时谁的脑袋瓜子失控,谁就得靠自己保住脑袋瓜子。
“先生,我觉得,”他很有礼貌地说,“从你的袋里还能掏出些银的来。”
高个儿绅士睁大眼睛瞪着他。“真是活见鬼了!”他喊道。“既然我乐意给你金的,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因为有时候银的比金的更值钱,”神父的语调很温和;“我是说在数量大的时候。”
陌生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他,接着以更加好奇的目光沿甬道朝正门厅的方向望去,然后重又瞅着布朗,再后来十分仔细地看了一下布朗脑后的窗户,窗上仍映现出预示着将有风暴来临的些许残霞。这时看来他已下定决心。他把一只手撑在柜台上,像杂技演员般轻松地一跃而过,并伸出一只巨掌揪住神父的衣领,以老鹰抓小鸡之势俯身面对布朗。
“站着别动!”他急促地悄声低语道。“我并不想威胁你,但——”
“我却要威胁你,”布朗神父说,话音有如紧密的鼓点,“我要以地狱里不死的虫和不灭的火威胁你。”
“你是个脑子有病的衣帽间管理员,”另一位说。
“我是个教士,弗兰波先生,”布朗道,“我准备听你的忏悔。”
另一位有一阵子给怔住了,站着喘不过气来,然后打着趔趄后退,瘫倒在一把椅子上。
十二真渔夫的宴会顺顺当当上了头两道菜,均告平安无事。我未尝拥有一份那天的菜单;即便拥有,这份菜单任何人看了都不得要领。菜单用一种充满厨师专业术语的超级法文拟就,连法国人也看不懂。遵照该俱乐部的传统,主菜前的小冷盆花色繁多,几乎达到疯狂的程度。这些小冷盆颇被看重,因为它们是公认的赘疣,其实整个宴会乃至整个俱乐部又何尝不如此。还有一个传统:一道汤必须清淡简单——有点儿像在即将来临的鱼菜盛宴之前先行一番朴实的斋戒。席间的谈话是那种表面上无足轻重的奇怪谈话,实际上却在暗中决定着大英帝国的休咎,不过一个普通英国人即使偷听到了,也未必会顿然醒悟。朝野两党的内阁大臣①被提到时,都是直呼其教名而带姓氏,用的是宽厚对待晚辈的口吻。激进派的财政大臣,因勒索无度按说应该遭到全体托利党人的咒骂,这里却有人称赞他的一些小诗,或夸他随犬群猎狐时坐在马鞍上的姿势。托利党的领袖,照理应被所有自由党人当作暴君切齿痛恨,可是这里议论他的时候,总体说来还是赞扬居多,好像把他当作一名自由党人对待。看来政治家都是非常重要的人物。可是他们身上似乎什么都重要,惟独他们的政见除外。俱乐部会长奥德里先生是个老好人,至今仍戴十九世纪的老式衬领;他可以说是整个幽灵般的、但还很稳固的社会的象征。他从未做过任何事情——甚至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他并不放荡,甚至算不上特别富有。他只是始终“人在圈内”,仅此而已。没有一个政党可以不把他放在眼里,假如他有入阁的愿望,肯定会被安置到政府班子里去。副会长切斯特公爵是位年轻的政治家,仕途正未可限量。可以说他风华正茂,讨人喜欢,一头金发梳得锃亮,脸上雀斑不少,才智不过尔耳,财力雄厚惊人。他在大庭广众之前露面总能取得成功,他的信条却够简单的。他要是想出一个开玩笑的主意,便会马上付诸实施,于是人家称他才华横溢。他要是想不出什么笑料,便会说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于是人家说他老成持重。私底下,在他自己所属阶层的俱乐部里,他坦率、淘气得十分可爱,简直像个学童。从不跻身政界的奥德里先生,对待政治的态度反倒要认真一些。有时他甚至会说上几句,提醒大家一名自由党人和一名保守党人之间毕竟有些差别,从而令他们感到尴尬。他自己是个保守派,即便在私生活中亦然如此。跟某些老派的政要一样,他的灰白鬈发披在脑后盖住衬领,背影很像帝国可以指靠的人。从正面看去,他像一个性情温和、自奉不薄、在奥尔班尼②租有一套公寓的老单身汉——实际上他正是这样。
前面已经提到过,那张阳台长桌周围有二十四个座位,而俱乐部只有十二名成员。所以他们可以最奢华的方式占用整个敞廊,全体成一行坐在桌子的里边一侧,对面没有人挡住视线,把色彩依然绚丽的花园美景尽收眼底,虽然夜幕徐落时的天色太艳了,对于这个节令来说并非好兆。会长坐在长行的中央,副会长坐右首一端。当十二位客人鱼贯入座时,按惯例(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所有十五名侍者都得一字儿排开站在墙边,犹同一队士兵持枪向国王敬礼,其时胖老板就得满面惊喜地站着向俱乐部全体成员鞠躬,仿佛此前从未听说过这个团体似的。但在刀叉声响起之前,这支扈从大军已经全部退去,只留下一两个人声息全无地飞速往来于餐桌两端,声息全无地上菜收盘子。饭店老板利弗先生不用说早已消失,离开前不断地殷殷行礼,全身扭动得都快抽风了。若说他后来又出现过,那不啻是言过其实,简直是冒犯亵渎。但是等到那道重要的鱼菜端上餐桌,此时,若老板本人的——让我想想,该怎么说呢?——老板本人的一个鲜活的影子或映象告诉大家:他就在附近徘徊。那道神圣的菜(在凡夫俗子眼里)乃是一个巨大的布丁,大小和形状跟婚礼蛋糕相仿,里边为数可观、令人食指大动的鱼已彻底丧失上帝赋予它们的模样。十二位真正的渔夫拿起他们享有盛名的鱼刀鱼叉,伸向布丁时那份郑重其事的认真劲儿,仿佛每一英寸布丁的价值决不低于用来吃它的银叉。据我所知,事实确实如上述。享用这道菜的时候,席间鸦雀无声,那是一片如饥似渴的沉默;直到盘子里几乎已经空空如也,年轻的公爵才说出那句例行公事式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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