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不顾体统的女作家乔治.桑和柯莱特
作者:玛丽.戈班 瓦妮莎.波斯泰克
今日,乔治·桑与柯莱特还留下些什么?可惜只是一些不真实的形象!“诺昂的好夫人”乔治·桑尽管生平著作丰富,常读的只剩下三部田园小说:《弃儿弗朗索瓦》、《小法岱特》和《魔沼》。柯莱特是个迷失巴黎的外省人,被贬为乡村抒情小说家(《克洛迪娜的家》、《野兽的对话》......)。做出这样定论的理由何在?她们放浪形骸的生活经常被漫画化,连带她们的作品也遭到损害。此外,她们的著作被日益曲解,人们把她们当成乡土小说家,读者逐年减少,仅在她们家乡的几座中学里还拿她们作为研究教材。
她们的著作在大学里出现同样的失宠现象。著名社会学家、家庭计划创始人埃芙琳·絮勒洛,毫不犹豫地宣称自己讨厌阅读她们的作品,她认为:“时代局限性太明显,很快就过时了”。她还说她可怜“那些人为了乔治·桑二百周年诞辰不得不‘硬着头皮’啃《印第安娜》和《莱丽亚》,多辛苦啊!”前文化部长让-雅克·阿依亚贡,徒然说乔治·桑是“杰出的自由人物”,他愿意恢复她“民族作家”的地位。
实际上,我们没有足够认识到这位女小说家怀着多大的勇气去打破她那个时代的禁忌。柯莱特同样如此,跟我们这个时代完全合拍:自我欣赏,对公众事物缺乏兴趣,在提倡性感与情感的社会里寻求绝对幸福……她逝世才过了半个世纪,我们难道已经忘了柯莱特肯定是二十世纪最具现代意识、最有创新精神的一位作家吗?
在今日妇女需要继续捍卫的成果中,有很大一部分受惠于乔治·桑和柯莱特,这两位不同凡响、不同时代的女小说家,知道如何去冲破时代的樊篱,获得自由。
一、写作自由与经济独立
乔治·桑与柯莱特首先是两位大小说家。我们不必羞于说是她们奠定了“女作家”的地位。她们热爱自由,渴望独立,为获得自立进行了艰苦的斗争。她们搞写作不是为了履行天职,而是为了谋生;那时写作是不具备技能和社会地位的妇女才去做的工作。乔治·桑在她的自传《我的生活故事》中写道:“我会干各种各样的活,其中写作无疑是让我最有成功机会的行当,说白了,就是挣口饭吃。”
她那时还叫奥罗尔·杜平,杜德旺男爵夫人,遇人不淑,没有其他选择,1831年只好奋不顾身投入写作,目的是为了摆脱一个毫无情趣的丈夫(加齐米尔·杜德旺)以及诺昂死气沉沉的生活。
柯莱特二十二岁时被第一任丈夫维利逼着从事写作。他由于利欲熏心,1895年逼她把童年回忆写在纸上,修饰改动一番后,到出版商那里兜售。他还把创作权据为己有,《克洛娜》系列作品长期署了维利的名字。柯莱特自己也帮着蒙骗,这事全巴黎都知道,她就是闭口不谈。
后来两个人离婚,她的一切著作权都被前夫侵吞。柯莱特依然照维利写作车间的魔鬼节奏写作,每年发表一部小说,惟一的目的是要活下去。1921年,她给弗朗西斯·卡尔科的信中说:“我从记忆和想象中挖出一册短篇小说,就像土方工人那样辛苦,这项工作真恶心!”她极端厌恶,以致一生都劝女儿选择一个“真正的职业”。
经济独立,是乔治·桑和柯莱特靠着一枝笔,做出许多牺牲才换来的。这两个人要是可能,都爱过另一种生活。柯莱特对朋友玛格丽特·莫勒诺说:“我讨厌写作。我情愿过我在这里过的这种疯狂奢侈的生活,赤着脚,穿着褪色羊毛内衣和一件旧上衣,吃许多大蒜,随时可以洗澡。”至于乔治·桑,她无疑更喜欢旅行,参观画展,看木偶戏,听音乐,要不就是......“自制果酱”。她在《我的生活故事》中说:“我的职业令我厌烦,一天不下十次听人提起我乐意阅读的严肃作品,或者,我乐意亲眼看到的什么东西。然后,我的朋友来了,我怪自己没有好好招待他们,在他们当中有时会心事重重。”
随着时间推移,这两位女小说家才对自己的工作开始感兴趣,把它当作一项“真正的职业”,才把各种想做的事安排妥当。显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法兰西学院常任秘书海莱娜·卡莱尔·唐可斯认为乔治·桑是一位现代女性,“是不拘俗礼的人,既是个持家的淑女,又是个开放的女子”。
二、精明的女商人
她们有获得经济独立的意志,还有全面了解出版企业运作的知识。在这个以男性为主的出版界,她们知道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一场激烈的斗争,后来为乔治·桑与出版商斡旋的文学代理人尚达尔·波米埃说:“乔治·桑毕生要在出版商面前保护自己的权益。她为自己的作品订出巨额总价,甚至要求生病期间也得有报酬。”
柯莱持也是强硬的谈判高手。她迅速成为根据销售量抽取最高版税率的作家。当法亚尔对她说安德烈·纪德要求的稿费只及她的四分之一,她针锋相对地反驳:“这是安德烈·纪德不对。名作家这样做,别的人还能得到什么,不是要挨饿了吗?”那个时代的文学界女人没有地位,只有乔治·桑和柯莱特最终被大家接受。乔治·桑在圣伯甫创立的玛尼聚餐会上讨论哲学与宗教,而柯莱特是龚古尔文学奖吸收入评委中的第一位女性评委。
三、兼顾工作和妇女生活
做到工作与家庭生活两不误,这在那个时代是无法想象的。这两位女作家拒绝放弃任何一项。她们要过多重生活,在一个敌视女性自由的社会里当妻子、情人、母亲。此外,也因为她们有家庭责任感,才为此而奋斗。她们不停写作,是为了支付女儿的养育费,保证她们受教育,今后可以自由生活。
1927年7月,柯莱特在给女儿的一封信里表示如下的担忧:“你将来会当什么呢?你将来会做什么呢?你不久就要找工作了,前途却很不明朗。”失败的话,女孩最后被人供养,当别人的金钱奴隶。这是有损颜面的事,乔治·桑把这比做卖身。当女儿依靠丈夫过日子时,乔治·桑就是这么训斥她的。
糟糕的是,她们可以容忍相反的情况!这两个女性一辈子养着她们的丈夫、情人、生平知己,那些男人经常由于无能(或缺乏毅力),也由着让她们负责日常开支。这两位女性为了自己的自由,也为了她们亲友的自由,任劳任怨地工作。乔治·桑向她的朋友福楼拜说过知心话:“我那时写作,是为了弥补我认识的笨蛋的愚蠢,或减轻他们的贫困。”
四、性自由
有无拘无束、毫无禁忌的创作自由,也有随意的生活自由,乔治·桑和柯莱特是这方面的开拓者。柯莱特在《葡萄卷须》中写道:“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要演哑剧,甚至喜剧。要是内衣妨碍我的动作,显不出我的身段,我可以光着身子跳舞......我要钟爱哪个爱我的人,把我在世上拥有的一切都给他:我不容分享的身体,我温柔的心,我的自由!我要......我要!......”柯莱特一切都要:性享受、自由、幸福。高兴时可以俯首帖耳,但选择则由她来做。所以她有过三个丈夫(那个时代,连离婚也不被接受,还要受到强烈谴责!),一大串男女情人。
二十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巴黎进入了疯狂的年代,女性闹同性恋成为时尚,肉欲横行,男女变性引起丑闻,红磨坊舞台上肆无忌惮地出现热情表演。柯莱特在管风琴尖锐的伴奏声中,在台上跟德·莫尔尼公爵夫人情意缠绵地亲嘴,小报如获至宝,惊动了警察前来封门禁演……柯莱特什么都敢做!台上如此,生活中也如此。她爱和比她年轻的男人上床。有时候,年龄差距达三十岁。前夫的儿子贝特朗·德·若弗纳尔年龄才十六岁,她亲自对他进行情感教育和性教育。有人为此而谴责她,这位女小说家带着难得失去的从容镇定回答:“年龄的差别我不在乎,蠢人的意见我也不在乎。”
乔治·桑只结过一次婚,却私情不断,经常跟名人交往,在报纸上闹得沸沸扬扬。诗人阿尔弗雷德·缪塞,“我的孩子阿尔弗雷德”;钢琴家肖邦,“我可怜的宝贝儿子”;或许还有《卡门》的作者梅里美,“这个爱情魔鬼”。当她激情告白或约会情人时,言语相当直白。她与缪塞经常交换带暗语的书信,这是人所共知的。在一封信中乔治·桑对缪塞说:“我很动情地对您说我始终有种要让人干的强烈欲望,我多么愿意这是为您而有的。我准备向您献出我的下身,您若愿意看到我一丝不挂,就上我家来吧。”
乔治·桑和柯莱特还经常三人欢聚,如果不是由她们规定游戏规则、选择伴侣,那事情还不算做得太出格。她们在各自的时代,还具备史无前例的要求女性性趣的勇气,还把它作为小说主题。本来属于隐私的事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公共领域。乔治·桑在《莱丽亚》里提到女主角的性冷淡、失意和不满足,最终提到了女性快感,这招致强烈的非议。
当时要抵御四周的敌视,这需要坚忍不拔的毅力。批评家杀手的攻击,仇视女性的詈骂......她们对此习以为常。朱尔·巴贝·多勒维利亚在《宪法》中写道:“乔治·桑为了更好地做男人,扑灭自己心中的基督教信仰,推翻婚礼和死亡的祭台,让这种可怕畸形的哲学思想糟塌自己的天才,最终也使它变得愈加丑陋不堪。”柯莱特以后也没逃过这类严厉的谴责。1920年《宝贝》出版时,评论家让·德·皮埃尔弗认为:“柯莱特是凭本能写作的小说家,走入了智慧的黑夜,一切文化的末路,最终沦为如同野兽的绝对贫困。”她们俩的著作,都饱经检查机关大刀阔斧的删减。她们的作品引起争论,被一般人认为是不道德的。乔治·桑的作品还在1863年还被教会列为禁书,停止在报刊上发表。1860年,一名少女被判杀害儿童罪,检察官毫不犹豫把责任推到乔治·桑的小说上。在当时,小说艺术仅被看作危险的不登大雅之堂的文艺。当《克洛迪娜当家》出版时,反对妇女解放的参议员贝朗杰有意起诉柯莱特。按照克洛德·弗朗西斯和费南特·贡蒂埃的说法:“克洛迪娜比英国妇女参政运动分子还要危险,因为,她们要求的是选举权,而她要求的是欢乐权。”
在柯莱特的作品中,《克洛迪娜》系列作品不是那些正人君子攻击的惟一靶子。玛丽娜·朗巴赫说:“有人决不原谅柯莱特发表《这些——纯洁与不纯洁的——快活事》。女小说家1954年逝世时,雅克·洛朗在《巴黎妇女报》揭露她是那个在‘茜多妮花园的大黄叶里放了炸药’的女人。”
五、政治自由与男女共享权利
乔治·桑与柯莱特不断要求摆脱她们的性别束缚,这是为了要拥有和男人一样的平等地位。乔治·桑穿着男式套装,戴了呢帽,叼雪茄,这个形象谁都不会忘记。可是,她不是要模仿男人,主要因为这身勇敢的男扮女装可以让她混入人群,避人耳目,坐到禁止女性占用的剧院正厅座位上。我们不妨想一想,当时她穿长裤还需要一份批准书呢。这两位女作家还很自觉地、很乐意地说自己是“两性人”,柯莱特对圣-约翰·佩尔斯说:“我很幸运是半个女人。”一旦注意到她们的男性气概称她们是男性化的女人时,她们又不愿意承认。
她们追求的只是男女共享的权利,拒绝被当作工具使用;她们要做艺术家,却不要故意提及她们的性别问题。乔治·桑的《我的生活故事》是第一部女性的自传,令人看到她用艺术家的目光,而不是用女人的目光,来看待她的人生、她的世纪,如此以来,对她自己的精神生活也提供一份独到的见解。
乔治·桑还踏入了当时专门由男人操纵的领域:政治。女性史学家米歇尔·贝洛说:“在十九世纪,女人被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乔治·桑紧叮这个问题不放。她的做法可以是个范例,一条道路。但她的个性自相矛盾。乔治·桑认为女人在有政治权以前必须有公民权。她们应该是自主的个人,然后再变成公民。”
实际上,她保卫民法,却又攻击公民权。她是坚定不移的共和派,却又不鼓励女人进入议会——这给她引来不少非议。由欧叶妮·尼博叶创办的《妇女之声》报,1848年曾建议乔治·桑作为候选人参加议会选举。这对霸占选举权的男人无疑是一个挑战,乔治·桑却拒绝了。她认为这个提名“很荒唐”:“那些说什么她们有时间既当议员又抚育孩子的人,自己都没有抚育过孩子,否则,她们会知道这是行不通的。”
然而,她还积极争取婚姻中的女子平等权利,向少女提出忠告。马蒂纳·莱德说:“她每部小说描述的女主角,个个都是和同她们平等的男人结婚的。女人和男人是平等的,条件也是相同的。这是乔治·桑的主导思想,她的理想社会主义。她的理想主义来自她提出了一个问题,同时又提出一个解决办法,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柯莱特的见解比较简单,她的女主角朱丽·德·卡内安如是说:“我不对战争说三道四。对战争说三道四,这不是女人的事。”柯莱特在介入问题或政治见解方面从来不算出色,她承认“什么都不懂”,一方面,嫁了个犹太人莫里斯·古德盖;一方面,在一份亲德的报刊上写文章。柯莱特这上面做的荒唐事何止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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