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英法花花公子的不祧之祖——布鲁梅尔
作者:艾伦.莫厄斯
这种修养(fineness)在布鲁梅尔生活的方方面面随处可见:在小巧玲珑的伦敦家中,他有无可挑剔的晚宴、精心照料的马匹、措辞优美的信件、珍贵的镶嵌家具摆饰,以及 - 也许是他最大的奢侈品 ——令人眼花缭乱的鼻烟壶藏品。(他收藏的鼻烟壶中有一件在拍卖会上露过面,里头有一张便条,说明是打算送给摄政王的——“如果他对我更尊重一点,(我会送给他)。”)“事实上,”格罗诺(Gronow)说,“布鲁梅尔超级的品味在他的财物中随处可见。” 布鲁梅尔修养最完美的体现是他个人的外表(打扮)。
比尔博姆(Beerbohm)严厉批评过美化布鲁梅尔的传记作家们,说布鲁梅尔过于讲究服饰,“(服装)几乎确实成了他生存的真正核心”。“分析一位伟大艺术家的性情,” 比尔博姆继续说,“然后宣称他的艺术只不过是他性情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小部分,这真是愚蠢的做法。”花花公子作派的理想就像量布裁衣。花花公子的独立性表现在他对任何可见殊勋的排斥,但绝不排斥高雅;他穿着华丽,孤芳自赏;他不懈追求服饰完美,并乐此不疲、胜人一筹。他的独立、自信、原创精神、自我克制和修养应该都能在他的服饰裁剪中体现出来。
当别人问他衣服是怎么做的,布鲁梅尔罗列了做衣服的基本材料:“上等亚麻布料,足够多的布料,考究的洗涤。”
二、
卡莱尔(Carlyle)写道,“花花公子是讲究衣着打扮的人,一种事业、工作和生存都靠衣着的人。”卡莱尔的界定尽管是为其他目的而作出的,但他实际上在说:如果不论及花花公子作派的理想,花花公子一类就是这样的人。当然,人们给布鲁梅尔起了诨号Beau(花花公子),这是因为他的服装式样华丽,不是因为他长得漂亮。但是人们的传说混淆了那种服装式样的本质。普遍流行的说法是他穿着过于讲究、引人注目,花俏的色调和皱褶、奇异的珠宝和香水。有确切的(也是重要的)报道说,他的衣着打扮比较一丝不苟、朴素无华,比较具有男子气概,庄重威严,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时髦的小说、轻松的诗歌、雕刻的漫画,摄政时期传说的热心传播人从布鲁梅尔据说是精心营造的盥洗间中编造出不少故事,他们也从布鲁梅尔说给他们听的那些诙谐语上大做文章。当别人询问他靴子擦得锃亮的秘密所在时,他回答说,他没有用任何黑色鞋油,只不过用了香槟的泡沫,当时的一位诗人把这种自负夸张成:
我的靴面,做工精细,
香槟抛光,桃花浆洗。
急于学他样子的人打听他与裁缝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打听他在服饰细微处所花的时间和费用,布鲁梅尔让他们困惑不解,并乐此不疲。所有的人都想知道那条著名的领带是怎样打结的,这位花花公子在演出方面花费多少时间。传说有一天早晨,有人看到布鲁梅尔的男仆从楼上下来,手里抱着一捧白色的布料。“这些,”他神情严肃地对好奇的人说,“这些布料是我们做坏的。”这也被写进了诗歌:
我的领巾当然需我精心照料,
因为那是我们高雅衣着的标号,
每天早晨我得为它长久忙碌,
为了使它看似像匆匆系好。
关于布鲁梅尔悉心照料服饰的传说越传越神。布尔沃(Bulwer)评论这位花花公子的版本,即佩勒姆马勒衔(Pelham)中的拉塞尔顿(Russelton)先生,吹嘘说布鲁梅尔雇用了三位工匠做他的手套——“一个专做手面,一个专做手指,一个专做大拇指!”
事实上,布鲁梅尔通常要到晌午后才从他的梳妆间出来,其部分原因是他晚睡晚起(他常说“早晨我总喜欢在起床前养足精神”),但也是因为梳洗打扮真的非常费时间。一些人有幸亲眼目睹这一过程。摄政亲王在头几年与布鲁梅尔亲密交往的过程中,早晨前去观看他梳妆打扮,因逗留的时间太久,最后叫他的马车先回去,让布鲁梅尔招待一顿安静的晚餐;可惜亲王没留下对当时情景的描述。其他密友记下了这种观察的片断。比如,一天早晨,杰西(Jesse)在前厢房等候布鲁梅尔,卧室的房门微微敞开,使人能看到房内的情景,通过壁炉上方镜子的反射,能了解到布鲁梅尔的一些秘密。从这些记叙中人们可以确定,每天早晨,布鲁梅尔花费两个多小时梳妆打扮。但是整个过程中他没用化妆品,布鲁梅尔发过誓他绝不使用脂粉香水,也没用神秘的药膏或油膏。相反,费时间的是清洁卫生。
的确,布鲁梅尔对历史的主要贡献是他别具一格地倡导卫生。对他来说,不需要化妆品是件值得自豪的事:他没有狐臭。他煞费苦心的梳妆打扮从使劲刷牙开始,下面这段独白是他边刷牙边对一群贵族说的,贵族们看得张口结舌:
“好啊,你们想要什么呢?没看见我在刷牙吗?”(在整个过程中,他慢慢地用牙刷在嘴里来回刷动,高声说话,吐出口中的水),随后,他会高声叫道,——“哦!这里有个污点 —— 啊!没事,只不过是一点儿咖啡。好吧,这是一种上等牙粉,不过我不会让你们中任何人开收条的。”
随后,他格外小心地刮胡子(布鲁梅尔从来没有留过任何形式的八字胡子),洗脸、剃须、再用许多上等肥皂和热水洗脸,然后用一把硬皮刷掸脸,直至“他看上去非常像得了猩红热的病人”。穿衣以前,他最后一道痛苦的工序就是站立着,一手拿着一面放大镜,另一手拿着镊子,把剃须后在脸颊和下巴处残留下的每根胡须拔去。
随后,布鲁梅尔便小心翼翼地穿上衣服,比尔博姆授予他“现代服装之父”的桂冠。布鲁梅尔服式建立了男式服装的极限,从他那个时代到当今世界无一例外。你也许会批评它单调、乏味、死气沉沉——或者像比尔博姆那样赞扬它,因为
(他的服饰)那么低调、那么妥贴,我要强调说,那么漂亮;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又便于精心保管;可塑性强、朴实无华、经济实惠……我毫不担心任何渐进的演变会把我们引导偏离布鲁梅尔通则的轨道,因为民主进程的每一步都会加强这些通则。
比尔博姆的讽刺相当切中要害:布鲁梅尔的服装适合所有的阶层和职业。不必作根本性的改变,它也适合民主。
就在布鲁梅尔之前一代人中,花花公子曾经倡导追求不修边幅、衣冠不正,企图以此抵消他们衣着矫揉造作恶名。布鲁梅尔建立了一种品味。恰好适合这个最后的乔治时代,这个时代崇尚室内装潢和个人打扮朴素、严谨、自然和简约。男士服装的历史混乱,在过于花俏与过于粗俗之间徘徊,这种混乱,用比尔博姆的话来说,终于“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走到了尽头,“布鲁梅尔在他的镜子前构想出裤子和简单外衣的理念。”
布鲁梅尔的服装包括一件腰间紧扣钮扣的衣服,其后摆正好齐膝,翻领齐耳,露出背心和皱褶的领巾。腰以下是贴身(不是紧身)的马裤,裤脚塞进黑森长统靴,靴子几乎齐膝高。他只用两种颜色:上衣用蓝色,暗黄牛皮做背心,灰黄色鹿皮做裤子;为了衬托外衣,他的内衣用了白色中最白的亚麻布、靴子用了黑色中最黑的料子。他惟一允许自己使用的装饰物就是外衣上的黄铜扣子、一只普通的戒指和一根沉甸甸的金色表链,并且只允许露出两节表链。(在卡昂,有人看见他带了一把收紧的伞,伞的顶头雕刻成惟妙惟肖的乔治四世模样。)白天,布鲁梅尔决不穿着绸缎衣服,或佩戴饰带和皱褶。毛料、皮革和亚麻布是他(做服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