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哈里·波特的魔法

作者:[美]艾伦·雅各布斯 张雅琳




  [美]艾伦·雅各布斯/著 张雅琳/译
  
  如今,国内大多数读者都觉察到了所谓的“哈里·波特现象”。想要对其不知不觉也难,因为你光顾的任一家书店都摆满了一摞摞厚厚的《哈里·波特》系列——当《哈里·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在美国发行,该系列的小说已有三部。这第三部的欣然问世还曾经引发了一场小型的商业战:亚马逊英国是网上图书销售大王亚马逊公司在英国的分部,它投入了数月的时间和大量的精力将小说海运至美国。书是由英国公司定购,而发出订单的电脑在美国,于是大西洋两岸的律师们琢磨着究竟哪个国家才是小说的购买商。不管网络贸易的法律地位如何,凡在去年夏天访问亚马逊公司或者亚马逊英国网站的网友都会发现,《哈里·波特》系列小说同时包揽了两家网站上最畅销书籍排名的前三甲。
  这一系列小说是几十年来、或者说是有史以来最受人们关注的儿童读物了,许多人对于小说背后的故事也了如指掌:失业教师、单身母亲乔安妮·罗琳靠着救济金在爱丁堡生活,她在当地的一家咖啡馆里开始起草故事时,小女儿则在婴儿车里打着盹;英国Bloomsbury出版社想用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作家碰碰运气;第一部小说《哈里·波特与魔法石》(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几乎完全依靠读者们的口耳相传流行开来,不仅成为了孩子们的最爱,也是成年人的新宠。Bloomsbury出版社还专门为成年读者设计了更为成熟的封面,这样,当乘坐公共汽车和地铁的读者跟随哈里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禁地,去探寻那头巨大的三头狗弗拉菲所守护的秘密时,不会因为自己痴迷于儿童读物而感到尴尬。小说后来迅速在国际上获得成功,这从它以40%的折扣大量出售并长期名列亚马逊网站的畅销书单便可窥见一斑。
  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密切地关注着美国的出版业,但以往出现的任何新动向都不及这一次让我感觉如此疑惑不解却又欣喜不已,因为我喜爱《哈里·波特》。第一部小说在美国有一个愚蠢的名字,《哈里·波特与巫师的石头》(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美国出版商显然认为,标题中带有“哲人”这个字眼的书肯定不会走俏)。我在阅读时想着,也许我能把书里的故事讲给六岁的儿子听。后来我发现他还太小,无法理解这么错综复杂的情节,就连我自己也深陷其中。就在焦急之中,我又从亚马逊英国网站上定购了这一套书中的第二、三部,在国际贸易法的混乱之局中也插上了一脚。(罗琳计划《哈里·波特》系列共七部小说,剩下的四部将同时在美国和英国发行,以解决法律上的难题。)
  小说的封面上印着“J.K.罗琳”,这个名字和“保龄”押韵。罗琳简直拥有一种神秘的天赋,这种天赋是说故事和爱故事的人们所珍视的,却是那些对创世有着严格解释的人所敌视的。许多信仰基督教的读者试图将此天赋与一个众所周知却没有组织的英国基督教作家团体“吉光片羽社”(the Inklings)联系在一起,但这种联系并不十分恰当。“吉光片羽社”的成员中只有J·R·R·托尔金具备这一鲜有的本事,其他人则乏善足陈。托尔金拥有才能毋庸置疑,不仅如此,他还赋予了它实用的名称:他认为作家所创造的是“第二世界”,这种“亚创造”的行为就是“神话创作”。对于托尔金来说,“神话创作”的必要条件是要构造一个“第二世界”,这个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似却又不同,二者虽具有相同程度的内在逻辑性和自我一致性,但遵循的却不是同一种逻辑:“第二世界”必须有着自己独特的规则,在这些规则下所产生的结果也是独特的。
  值得注意的是,C·S·刘易斯创作的纳尼亚系列小说,虽是上乘之作,但从严格意义上说不能归为“神话创作”一类,因为刘易斯的意图并不是构建一个具有自我一致性的“第二世界”,而是一个多种神话相互融合、各得其所的世界。纳尼亚王国没有任何的内在一致性,因此,圣诞老人出现在《狮子、女巫和衣橱》(The Lion, the Witch, and the Wardrobe)中,《凯斯宾王子》(Prince Caspian)里有酒神巴克斯和森林之神西勒诺斯的身影。可以说,正是这种神话创作的“杂交”开启了纳尼亚系列小说成功的大门,正是这种“杂交”区分了纳尼亚系列小说与托尔金的作品,也正是这种“杂交”使得托尔金对纳尼亚故事心生反感。纳尼亚故事缺乏划分有序的整体,而这一整体被托尔金视为自己笔下中土世界的本质特征。
  乔安妮·罗琳曾表达了对纳尼亚故事的喜爱。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哈里·波特》系列共将由七部小说构成,原因之一就是纳尼亚故事也分为七部。但作为文学艺术家,罗琳与托尔金有着更多的相似之处。她的作品给予读者的一大乐趣就是丰富的细节,这些由大到小的细节标志着一个有别于凡人世界的魔法世界(在小说中,凡人世界被称作“麻瓜世界”):魔法学校的学生们戴着又高又尖的帽子,学习的内容包括魔法药剂、变形术、黑暗魔法防御术、甚至还要学习魔法动物的喂养;咒语使用的是拉丁语(如“Expelliarmus!”);所有学生都爱好一种叫做“魁地奇”的体育竞赛,这项运动与篮球、板球和足球比赛有着共同处,但是参赛选手得骑上扫帚柄在空中进行比赛,而且一共有四个球。罗琳对于此类内容的刻画吸引着读者的眼球,特别是当这些内容涉及到一些细致入微的情节时:哈里的一个朋友来自魔法家族,一次,他到这位朋友家里拜访,跨过了一堆会自动洗牌的纸牌。这个情节即使忽略掉也不会给故事的叙述带来多大损失,但却带给读者一个别出心裁的小惊喜,为这个完全虚构的世界又添置了一份行头。
  我在很多朋友面前都毫无掩饰地表达了对哈里·波特故事的热爱,有些朋友却对小说深表怀疑,可以说是疑虑重重。这部分人都是基督教徒,他们觉得,能够把魔法描述得如此妙趣横生、引人入胜的小说一定不会赞同基督教的观点。从好处想的话这类小说能鼓励孩子们以新世纪宽容的态度笑看魔法,从坏处想则助长了巫术本身的实践。此外,还有人指出,哈里·波特并非模范学生:正如霍格沃兹魔法学校校长所说,哈里“对纪律有种漠视”,他还费尽心思不让人发现这种漠视。
  我想,这最后一点并无大碍。哈里经常同老师发生冲突是事实,可这些个老师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们自己也常常与睿智、和蔼、威严的校长阿布斯·邓布利多作对,有时还试图伤害或围攻校长。但重要的是,邓布利多眼中的哈里自始至终都是忠实、顺从的;第二部《哈里波特与密室》(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的高潮部分就是围绕着哈里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展开。
  另外,哈里无视甚至藐视纪律的倾向对他来说是道德上的问题:他因为自己提供的自我辩解而感到纳闷和担忧,还不时的怀疑自己的能力甚至德行。他的死对头“黑暗之王”福尔德摩特是所有巫师中最邪恶的,其法力仅次于邓布利多。哈里经常意识到自己并不能完全抵御福尔德摩特德诱惑。当邓布利多指出哈里“对纪律有种漠视”时,他将这种漠视与邪恶力量联系到一起,以此警告哈里(尽管他当时更深的用意是激励这位忧虑的小魔法师)。
  简言之,罗琳贯穿于三部小说中的道德界限是合理的,甚至可以说是精明的。但有关魔法的问题仍然存在,并不能视同儿戏。现代人,包括许多基督教徒,对巫师持有两种观点:第一,真正的巫师根本不存在;第二,巫师并不像策划“塞勒姆巫师审判”的恶人们说的那样害人。这显然是两种互不相容的看法。如刘易斯所言,如果你认为魔法不可能、巫师不存在,那么,宽容地对待巫师也算不上是什么美德;但是,如果真的有所谓的巫师,他们确实以法术召唤妖魔鬼怪的力量来伤害无辜,那么对他们的容忍既不明智也不善良。所以,有关魔法的问题是很重要的,值得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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