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弗罗斯特的乡情孕育之所
作者:许广洁
一、寻隐疗伤地
弗罗斯特的旧居“德里农庄”地处美国东北部的新罕布什尔州,距离德里镇的闹市中心大约仅有三公里的路程,然而这里却少了许多城市的喧哗和熙攘,多了不少田野的静谧与祥和。1884年,农庄的第一位主人为了筹备婚礼之需,在此破土动工,建起一座L形走向的两层木质结构农舍,命名为“马古恩屋” (Magoon Place)。房屋虽然不大,但是布局合理,装饰简约,陈设古朴,充满着温馨的家的感觉。四周渐次延伸着郁郁葱葱的果蔬园和阔叶林,还有绿茸茸的草场,共同编织出一条天然的绿色地毯,映衬之下,白色的建筑远远望去有如一颗璀璨的明珠,熠熠生辉。近旁一条自东向西缓缓流淌的小溪在滋养这片沃土上的每一株花草之余,也为这里带来了生的气息和水的灵动。
诗人与这座农庄的缘分始自他在1900年前后经历的一段不平事。当时的弗罗斯特刚刚从哈佛大学肄业不久,自幼羸弱多病的他身体状况一度呈现出下降的迹象。在医生的建议下,他尝试改变长期静坐的生活方式,去家乡祖父的农场上学习放牧——令弗罗斯特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喜欢上了这份工作。可是,厄运之神似乎同时也“迷恋”上了弗氏一家:首先传来慈母身患晚期癌症的噩耗,接踵而至的还有幼子埃利奥特(Elliott)的早年夭折(死于霍乱)。亲人的相继离世,除了让弗罗斯特和妻子埃利诺(Elinor)身心遭受重创之外,也令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经济情况捉襟见肘。到了1900年9月初,他们已经连续数月无力支付房租,加之目睹屋内屋外无人看管的混乱现状,房东最后发出逐客令,要求他们必须于月底之前搬离住处。面临流离失所的窘境,无奈的弗罗斯特夫人只能踏上前往祖父家的路途,希翼在那儿能寻得些许的救助。
弗罗斯特的祖父威廉姆·普雷斯哥特·弗罗斯特(William Prescott Frost)在距德里镇不远的马萨诸塞州的劳伦斯(Lawrence)经营农场。尽管这位祖父由于平时的严厉不太招孙儿的喜爱,但他却是弗罗斯特一生中最重要的经济支柱。十一岁丧父时母亲就带他投靠了祖父,直到结婚后,收入微薄的弗罗斯特时常也需靠祖父的接济过活。这次,更是如此。为了帮助这对年轻的夫妇尽快走出家庭变故带来的阴影,同时也是出于对弗罗斯特健康状况的考虑,老人在埃利诺的劝说下最终决定为他们购买一所新家园,占地一百八十亩左右的“德里农庄”——其中包括一座崭新如初的农屋,一间牲口棚,一片果园,一匹马和一头牛,以及三百只鸡——便成为老人慷慨相赠的礼物。值得一提的是,以一千七百美元的价格置办如此一份家产,这在二十世纪初也可称得上是一笔物美价廉的交易了。于是,1900年10月1日,弗罗斯特告别那片曾经带给他们带来诸多不快和辛酸的伤心地,携妻子和小女莱斯利(Lesly)一同迁入新居。当时的《德里消息》对此做了一则相关的报道,称:“罗伯特·弗罗斯特已经入住最新购买的马古恩屋,他畜养的家禽接近三百只。”
其实,弗罗斯特在他的一生中游历过无数的地方,所以他的居所也非仅此一处。在佛蒙特的瑞普敦(Ripton),佛罗里达的基韦斯特(Key West),新罕布什尔的佛朗科尼亚(Franconia)和英国的阿默斯特(Amherst)、剑桥,都有诗人的旧居供你前去走访;在离弗罗斯特夫妇永久的栖息之地——旧本宁顿弗罗斯特家族墓区——不远的南沙夫茨伯利(South Shaftsbury),你也可以在那间石砌的房屋内踏着诗人昔日活动的足迹,想象他在1922年初夏的晨曦中伏案于餐桌前构思《雪夜林边停留》(Stopping by Words on a Snowy Evening,1923)的真实情形。然而,与拥有农田园林、溪池鸟语的“德里农庄”相比,它们不免又要逊色几分。1949年,当有人问及弗罗斯特最幸福的时光于何处度过的时候,他若有所思地说,“最幸福的时光?我想那是在新罕布什尔的德里农庄了。”这其中蕴藏着诗人怎样的真情实感,我们无从明辨,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德里农庄”是孕育诗人弗罗斯特的温床,也是他从事创作生涯的起点。若干年后,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他曾如是写道,“你也许想了解我在德里那十年的生活情况。前五年里我一直在务农,后五年则以教书为主,时而也会干一些农活。我的第一本诗集的前半部分和第二本诗集的大半部分都是在这段时间内完成的,甚至也有第三本诗集中的少许内容——尽管这些作品直到后来才得以发表。我想,在距离劳伦斯一二英里的德里农庄中度过的那五年无拘无束的日子大概是我创作的巅峰时期。当时我们唯独不缺的就是时间和安静。”
的确,充裕的时间和安静的环境,是从事创作活动必不可少的两项条件,而 “德里农庄”恰恰满足了诗人弗罗斯特的这些要求。可以说,正是在身居于此的漫长十年里,诗人不仅通过教书务农过上了相对平稳、安定的生活,同时也在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中陶冶诗意、体悟人生,为成功开启创作生涯汲取灵感,收集素材。更重要的是,弗罗斯特还为自己找到了一副疗愈“伤口”的药方,找到了逐渐重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二、铸就乡土情
在“德里农庄”,弗罗斯特完全称不上是一位能干的农民,因为他的辛苦劳作仅能勉强维持一家的生计。但是,当他坐在窗前放眼四周的时候,当他赶着羊群走向牧场的时候,当他散步于绿叶葱葱的树林的时候,当他与粗犷质朴的村民攀谈的时候,……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却无时无刻不在浸透着弗罗斯特的心田,感染着他的灵魂,铸就他在另一方面的成功:一位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诗人。
农庄中那座镶有白色楔形板的宅院内留下过诗人的无数身影,一百年后的今天,扼腕于此的访客依然可以切身体会到为诗人所独有的那种淳朴风格。在简洁而不失雅致的房屋内部,楼上是家人起居用的三间卧室和一间半成房,楼下除了常备的客厅、餐厅、厨房和卫生间外,还特设了一间洗衣房、一间柴房和一小间客房。客厅中,一把置于僻静一隅的老莫里斯(一种椅被倾斜度可以调节、椅垫不用时可卸的安乐椅)令人倍感亲切。这是弗罗斯特的专用座椅,上面铺着一张特意用马鬃制成的坐垫。每当有灵感降临的时候,弗罗斯特便会坐于此处,用双腿支起一块木板,铺开纸帐,任凭涌动的情感和智慧的火花在笔端随意流淌、飞溅。从旁摆放的几组书柜,是对主人嗜好的最佳证明。其实,在这个家庭,书籍始终被视为珍宝收藏的。有时,在走亲访友之余,弗罗斯特常常也会随身携带一两本书作为礼物赠与主人,并且力劝对方,“只可收,不可丢。”
穿过客厅,对面是供全家人用餐的地方。与其他几处房间相比,这里略显宽敞,自然成为家人相聚的首选场所。遇到天寒地冻的时节,圆形的壁炉内还会生起一堆炉火,窜动的火焰顿时令整个屋内呈现出一派乐融融的景象。也就是在这里,弗罗斯特曾经与家人围坐在圆形的餐桌旁,商讨着有朝一日离开农场游走异国的计划。客厅的一侧便是厨房。如果说客厅是弗罗斯特的创作空间,那么这里则是妻子埃利诺的活动天地。她时而会坐在灶旁的摇椅中给孩子们读书讲故事,时而也会拿起收藏的道尔顿皇家瓷器向家人炫耀一番,时而还会穿针引线,凭借一双巧手将盛过土豆和饲料的粗麻布袋修改成被毯,或是用装过盐、糖的废棉布袋为子女们缝制外衣。厨房没有冰箱,一间地下室也能派大用场:牛奶可以存放好几天,蔬菜苹果贮存时间甚至更长。看似清贫的生活,在这位持家能手的料理下,倒也显得惬意和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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