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多管齐下,力推“中国出版走出去”

作者:张洪波 貌晓星




  最近几年,随着“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的提出,“中国出版走出去”已经成为出版界使用频率较高的词语,也越来越被出版界和社会各界所关注。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战略的内涵和实施这一战略的途径模糊不清,存在误区,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扭转错误的认识和做法。
  
  “中国出版走出去”的认识误区
  
  多年来,一些政府主管部门、相当数量的出版社,尤其是出版社领导在实施“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过程中,存在几个认识上的误区。
  误区一:“中国出版走出去”就是图书贸易,就是通过几大专业图书贸易公司向海外销售几本图书。事实上,从我国每年的图书出口贸易额就可以看出,如果把图书贸易作为“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内容,将是我们巨大的悲哀,因为尽管每年图书出口额有上升的趋势,我国每年的图书出口贸易额同美英等发达国家相比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从图书出口贸易的实际效果来看,在海外,中文图书的受众仅限于海外华人和懂中文的外国人,而这些人在西方主流社会能呼风唤雨的毕竟是少数。而通过版权贸易、合作出版等渠道,中文图书翻译成相应的外文,可以真正做到让中国图书、中国文化进入西方主流社会。
  误区二:“中国出版走出去”就是利用对外宣传渠道争取政府资金,翻译出版一些小册子。有一部分出版社认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就是向对外宣传的主管部门申请经费,翻译出版一些适合我国对外宣传的小册子,并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其他海外机构向当地居民免费赠阅。以前的对外宣传工作与图书出口几乎一直是两件互不干涉、互不搭界的事情。尽管对外宣传工作有其特殊的意义和性质,但是,承担对外宣传品出版工作的单位,面对出版业转制大潮即将来临之时,已经感到生存危机和严峻挑战了。
  误区三:“中国出版走出去”是政府的事情,与出版社无关。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不仅是没有认识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整个出版业所面临的一系列巨大挑战,更是没有认识到出版社在转制过程中自身存在的生存危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闭关锁国,固步自封,夜郎自大,企业永远做不大,在国际竞争中容易被淘汰出局。“走出去”既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事情,更是具体出版社的本业。出版社承担的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社会职责是无法回避和推卸的。最关键的是,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可以锻炼队伍,可以培养走上国际台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出版社的国际竞争力,壮大自己。
  误区四:在输出版权过程中,出版社与作者争夺版税。一般的出版社都希望作者通过自己向海外输出版权,并且与作者分得一杯羹。很多出版社认为,没有我出版的书,你作者拿什么去跟外方谈版权输出?殊不知,出版社只是一个特殊的加工企业,一般而言,出版社只是通过一纸合同从作者那里取得作品的中文版专有出版权。没有作者的授权,出版社何来的专有出版权?没有作者的作品,出版就成了无米之炊。输出版权,作者既可以自己解决,也可以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还可以在与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时约定。作者为了输出版权,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如果图书出版合同约定只有出版社自己有权输出版权并享有利益分成,而实际上作者或作者委托的代理机构办成了,这种情况下,出版社要求与作者分享版权使用费,岂不有失公允?出版社应该认识到,无论是谁,只要把你出版的图书版权输出到海外,出版社都是赢家。作为出版社,在国内出版发行图书已经有收益了,“走出去”还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同时,这个国际广告需要花多少钱才能够做得来?这是一个综合效益的问题。
  误区五:专业版权代理机构不被重视。世界各国专业版权代理机构,无论私营还是官办,职能都大体相同:代理版权的许可使用(即引进和输出)或转让,选题策划,组织国际性的版权交流活动,解决版权纠纷,版权咨询等。版权代理是一种市场行为,代理费都是由双方约定的,一般上不封顶,但是代理费有个行业标准,为大家所遵守。一般都在版税的1O%—20%,图片和解决版权纠纷的代理费偏高。版权代理机构的优势是信息快、人才专、经验多、联系广、效率高、协调能力强。目前,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广西万达版权代理中心等几家国有版权代理机构都有非常稳定的对外交往与合作渠道,有各自的优势,
  误区六:出版社没有充分认识到“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性。“走出去”的目的不是简单地向海外卖几本书,输出几本书的版权,合作出版几本书,挣那几个美元、欧元版税,做个免费的国际广告。而是输出中国文化,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弘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展示中国出版业的国际形象,寻求国际合作,壮大中国出版业。
  
  “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的真正内涵
  
  2001年国务院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将出版物分为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几类。因此,“走出去”应该包括这几种出版物,而不仅仅限于图书。
  “中国出版走出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具有相当丰富的内涵。
  第一,“走出去”体现在中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通过货物贸易的形式出口海外并发行,这类中文出版物的受众基本就是海外华人和懂中文的外国人这两类人。
  第二,“走出去”更主要体现在这几类出版物通过版权贸易的形式,翻译成相应的外国文字,在海外发行,其受众面相当广泛,可以让中国出版真正进入西方的主流社会。
  第三,在我国出版业转制过程中,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可以加强出版业的国际合作,学习西方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操作模式;通过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在海外经营书店、出版社,进行资本扩张;通过出版社境外上市,进行国际融资。总之,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壮大我国的出版业。
  第四,事实上,大家都很清楚,任何出版物都是文化内容的承载物或者载体,出版物的“走出去”实际就是文化“走出去”。本国文化走出国门,融入世界文化大家庭,才能丰富世界文化,发扬和发展本国文化。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责任和义务为世界文化做贡献,这是人类面临的共同使命和责任。通过“中国出版走出去”这种形式,可以有效展示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大国形象。“中国出版走出去”是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让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的主要内容。
  第五,无论文化输出国承认与否,任何一个国家引进外国出版物、外国文化时都存在文化安全问题,外国文化的影响只是出现的早晚、程度大小、时间长短的问题,不是存在与否的问题。以前我国是“西学东渐”,现在是不是到了“东学西渐”的时候,不仅仅需要我们政府和出版界深思,还要有所作为。
  
  实施“中国出版走出去”战略的途径
  
  长期以来,相关部门的领导特别是某些新闻出版部门的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国出版走出去”的真正内涵,认为“中国出版走出去”就是利用图书贸易公司和参加国际书展,向海外卖几本书,而忽视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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