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创·可·贴”

作者:速泰熙




  编者按:书籍的设计,关系到书籍的质量和销量。判断一本书设计的好坏,有着各式各样的标准,有人认为时尚好看的就是好设计,有人认为好卖的就是好设计。著名书籍设计家速泰熙先生根据多年设计实践,总结出“创·可·贴”的标准,不仅简单、有趣、易记,更在于它抓住了书籍设计的本质。它不仅对专业设计人员,而且对文字编辑和所有关心图书形象的朋友都是有益的。
  
  做书的人、爱书的人,没有不关心书籍设计的。这里说的“设计”是指书的形态的设计,又叫“书籍装帧”,并非指书的内容策划。
  一本书设计出来,往往说好说孬的都有。这就牵涉到评判的标准——书籍设计的标准。我以为,书籍设计的标准应当准确地体现设计的本质,同时应易于识记,便于应用。我做设计多年,一直在思考这个标准问题,把它总结为一石三鸟“创·可·贴”。
  
  一、“创·可·贴”解析
  
  创,即创意、创造,设计应有独特的个性。可,即可人,有两层意思:好看、好读。好看指有出色的视觉效果,给读者以审美享受,吸引读者购买;好读是指便于读者阅读、收藏和使用。贴,即贴切,也有两层意思:一是贴合书稿的内容精神;二是贴近读者,包括贴近读者的认知水平和购买水平。
  把“创·可·贴”的关系列成下表则更清晰好记:
  
  
  1.创——设计的灵魂
  现代设计作为一门艺术,和其他艺术一样,必然强调其创造性。丹麦设计家麦文·科兰斯基认为:“好的设计始终是一个人创造力的产物。”正如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先生所言:“艺术与科学的灵魂同是创新。”现代社会特别强调个性,设计更应强调个性。没有个性、没有创意,其实就没有设计。克里斯·福戈说:“渴望革新是根植于人类内心的本能。”换句话说,渴望创新是人类的天性。不光读者希望看到创新的作品,设计者也从创新中获得快感。我一直认为,创作中有大快乐。
  创新是对旧有形式的突破与超越。“创”不仅要想别人之未想,做别人之未做,还要想自己之未想,做自己之未做,既难又险。难,在于不光是费时费力伤脑筋,更要有足够的积累、修养,有足够的功底,还要有顽强的创新精神,以及敏锐的判断能力——判断你的“创”究竟行不行。创新的风险很大,很可能失败,而模仿拷贝则省力省心,无须足够的学养功底;当然模仿拷贝也要有一点眼力——能分清什么值得模仿,什么不值得模仿。“创”很难,但正因为难,才显得可贵,所谓难能可贵是也。
  “创”固然很重要,但不能为创而创。形式上的求新求异不能脱离书籍设计的本质——准确传达书的内容精神。创新不能脱离读者的认知水平和审美趣味。一味标新立异,以至于读者无法理解接受,也会令人生厌。面向设计者的书籍尽可以设计得前卫、新锐;而面向普罗大众的读物,则不宜设计得过于前卫、怪异。
  就像灵魂离不开躯体而存在,“创”的精神是体现在“可”和“贴”当中的。
  
  2.可——设计的追求
  书要可人,一要好看,一要好读。
  先谈“好看”。书籍设计的任务就是为书造型。一个好的造型首先必须好看。许多人把“好的设计”和“好看的设计”等同起来,以为设计一本好书,就是设计一本好看的书。此说虽不全面,但也说明“好看”的重要。
  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提出,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按照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心理排列和组合的形式,会以某种特殊的方式感动我们,而艺术这工作就是按这种理解去排列、组合出能感动我们的形式”。一个好的设计,就是要寻觅一种适合、独特而有意味的视觉语言,塑造有意味的形态,让读者感动、兴奋、激动,从中获得审美享受和美的熏陶,提升审美情操,同时也用它吸引读者,促其购买,从而发挥促销作用。如果设计的形式感乏味,那么它的审美功能、教化功能、促销功能等等,便无从谈起。
  “好看”是审美标准,但这一标准不是绝对的。审美标准是鲜活的,不会一成不变。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标准。“好看”又有时效性,今天好看的,明天不一定好看。好看也有地域性,北方认为美的,南方未必说美。设计之美是最鲜活的,它不断地在变迁、移动,它是有生命的。研究这种鲜活性,适应这种鲜活性,是一个很大的课题,也是一个很难的课题。
  再谈“好读”。好读是指便于阅读。书是信息载体,设计出来是让人读的。不论封面、封底,还是正文,任何一页,都应让读者阅读方便、轻松。就正文而言,字体、字号、字距、行距、各级标题、书眉、页码,等等,除了好看,同时还要好读,至少不难读懂,让读者比较容易地领悟书中的内容信息。如果版式设计单纯为标新立异,弄得读者一头雾水,没法看懂,就谈不上是好设计。
  
  3.贴——设计的根基
  贴也有两层意思,一是贴合书稿的内容精神,一是贴近读者。
  (1)贴合书的内容精神
  设计理论家王受之先生明确指出:“平面设计不仅仅是装饰和美化,它的主要功能应该是调动所有的平面因素,达到视觉传达准确的目的,这是平面设计的真正功能,而美化则是第二位的、从属的。” 属于平面设计的书籍设计的“真正功能”,当然也应是“视觉传达准确”,即准确传达书稿的内容和精神。美化功能——“可人”固然重要,但准确传达书稿的内容和精神是第一位的,即“贴”是第一位的,是设计的根基。
  有的设计作品往往只注意设计作品的外在形式,忽视了“贴”这个根本。这种不能贴合书稿内容精神的设计,即使形式感很好,也只能算一张好看的包书纸。严格意义讲,它与设计无涉,更谈不上是好设计,只是设计者自我陶醉的自言自语。
  “贴”常见有两大类:一是直接贴内容,二是间接贴精神。
  对写实类、通俗类的读物,常用写实照片和逼真的图画来表现。这同它写实的内容和读者的认知能力是相贴合的。对于学术性、文学性、艺术性较强的读物,“贴”的方式要更高明些,以适应书稿和读者的需要。其表现方式及所用的形象,常与所表现的内容看上去毫不相干,但其内涵意味却是相通的。它重在精神上的契合,而恰恰因为形式上的距离,产生了一种值得玩味的情趣。麦文·科兰斯基说:“在我进行设计的时候,我常会选择一些表面上看来相互之间没有直接关系的信息,然后从看似杂乱无章的资料中理出头绪,把控多种多样的设计元素,以达到设计的目的。”如果仅仅是书名的简单图解,往往流于浅薄的“看图说话”,令读者感觉索然无味。中国人尤其钟爱含蓄的表现,讲究视觉语言内涵上的趣味和韵味。这提高了创作和欣赏的难度,也提高了设计的艺术高度,增加了设计和阅读的趣味。它需要更高的智慧和功力,更丰富的创造精神。
  (2)贴近读者
  贴近读者也有两层意思,一是贴近读者的认知水平(包括审美水平),一是贴近读者的购买水平。
  德国理论家希勒布雷希特在《现代派艺术心理》 一书中指出:“‘接受’是艺术作品中的重要因素。没有人听的音乐、没有人看的美术是死的。艺术作品不仅要被观赏者所理解,而且通过观赏者而发生质的变化。”萨特也非常重视读者的建设性作用:“作者和欣赏者的共同努力使具体的或虚构的对象成为有生命的作品脱颖而出。艺术是为别人而创造的,也是通过别人而产生的。”设计者的心中应当时时想着读者,设计的作品要让读者喜爱、易读。
  然而贴近读者并非易事。一是读者太多,众口难调;二是读者的认知水平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的人群、不同的个体,审美标准都有差异。但同一本书的读者群,其人群范围相对较小,审美取向相对一致。设计时,应以这部分“读者小众”为目标,认真研究他们的审美趣味,尊重他们的审美习惯,又要适当引导以提升其审美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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