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加工中医药类书稿的八项注意

作者:赵 晶




  中医药图书是科技图书的一个分类,由于中医药学科具有与众不同的专业特点,相应的,中医药图书也有特殊的编辑加工要求,具体来说,主要应关注以下八个方面。
  
  一、注意学科的规范
  
  中医药学由最初的“神农尝百草”,到如今的中医、中药学科,虽然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但其学科的系统性仍然不是很规范;同时,由于各种病理病例情况都在不断地变化,而中医理论又鲜有重大突破,中医药类书稿中出现以古代的中医药理论来解释现代疾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情况造成了编辑在加工中医药类书稿的过程中存在着对其科学性难以进一步甄别的难点。中医学不同于现代西医学,后者具有条分缕析的学科分支和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中医药书稿在论述现时疾病时,往往只能溯源于中国古代的医学文献,有的是将古人的观点直接作为论点、论据,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古代医学文献上的某些结论和古人的某些认识早已为现代科学证实是错误的或是不科学的。例如,有书稿以《神农本草经》中将中药分为“上品、中品、下品”为依据,将现代人可以药食两用的中药品种加以详析,指导现代人如何养生。实际上,由于《神农本草经》成书年代久远(大约公元2世纪),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甚至有错,为了追求长生不老而崇尚炼丹,将砒霜、朱砂等有毒的中药也列为上品。假如编辑没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而是一味地迷信权威、一味地认为古人的东西都是久经考验的,而忽视对书稿内容进行规范,不假思索、不加考辨地编辑加工,不仅会影响图书的科学性、可信度,甚至对读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再如,有编辑见到书稿中有“肝气升于左”的论述,根据现代解剖学“肝脏位于人体的右侧腹腔”的事实,就想当然地改为“肝气升于右”。这实际上是对中医药学的学科内容理解不透彻,“肝气升于左”为中医脏腑理论的一种学说,不应改动。
  中医药类书稿的加工编辑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学科专业知识,而且还要随时掌握学科前沿的动向,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高甄别真伪和遵循学科规范的能力。
  
  二、注意引用文献的规范
  
  中医药书稿引经据典是十分常见的,编辑在加工书稿时应注意书稿引文的规范问题。引文不规范常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同一引文从多处转引;(2)不使用原文的语言、文字;(3)引用或介绍古代处方时,数字使用混乱;(4)注明出处时使用缩写。比如,在一部书稿中有关于金银花的多处引文:“一切风湿气,及诸肿毒、痈疽疥癣、杨梅诸恶疮”(《本草纲目》),“一切风湿气,诸热毒”(《本草纲目拾遗》),而实际上《本草纲目拾遗》是引自《本草纲目》,所以两处引文应一致,并且应以原始的文献为准。又如,“肌肉瞤动”一词中的“瞤”字为中医特有用字,表示“微微颤动”的意思,若改成“肌肉颤动”则失去了原文的意义。另外,数字以引文出现时,若不使用汉字,而用阿拉伯数字,如“当归3钱”,就使文稿的风格显得不伦不类。在注明引文出处时,使用缩写有可能引起歧义。如引文说明引自《千金方》,就不清楚到底指的是《备急千金要方》还是《千金翼方》。
  针对中医药书稿在引用文献时存在的问题,编辑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遇到引文时不要怕麻烦,要与原文仔细核对。(2)在核对时要注意版本的权威性。一般而言,中药类书稿的处方用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化工出版社,2005)为准,中医类名词以《中医药学名词》(科学出版社,2005)为准,若二者均未收载,则以《中华本草》及原书正名为准。(3)以引文出现者,不可擅自以简化字改变原书文字。(4)介绍古代处方时,要使用原书数字,如“当归三钱”而非“当归3钱”。(5)中医药书稿引用书名或注明文献出处时,一般不使用缩写、简写。如要使用缩写、简写,则在第一次出现时予以注明,或在前言、参考文献中说明。
  
  三、注意中医药名词术语的使用规范
  
  由于中医的疾病名称往往是根据症状命名的,就导致了同一种疾病存在多个病名的情况。至于中药的名称,就更为复杂——既有一药多个别名的情况(不同地区的叫法不同),又有一药多个来源的情况。同时,由于中医药学的学科发展还有待完善,有些名词、术语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了中医药的名词术语在某些方面应用混乱。对中医药的名词术语进行规范、统一,也是中医药书稿审读加工的难点之一。例如:“水肿”又叫做“风水”、“皮水”、“臌胀”;“金银花”又叫做“银花”、“二花”、“双花”;“麝香”又叫做“当门子”、“元寸”等等。另外,一些老中医作者有自己的临床用药及书写习惯,如“山药”写成“淮山药”、“木香”写成“川木香”,等等。
  作为一名中医药类图书编辑,担负着通过中医药图书向广大读者传播科学的中医药学知识的任务,对一些似是而非的名词术语要加以规范。编辑除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外,还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做个有心人,经常总结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发现书稿中常见错误的规律,为以后工作创造“事半功倍”的条件。
  
  四、注意与现代医学概念和术语区别
  
  在中医药类书稿中,常常出现拿西医的名词、术语套用中医的概念、术语的现象。如何规范、清晰地表达作者的写作意图,这也是审读中医药书稿的一个难点。比如,“病证”、“症状”、“征象”三个中医药常用名词就极易出现混乱。在中医的概念中,“证”表示与某种病因病机有关联的症状群,是对疾病某一阶段病因、病机的总结、概括,与现代医学中“病症”表示疾病名称的概念是不同的。因此,在中医药的书稿中要用“病证”,而不是“病症”。“症状”则为具体的一个个疾病的表现,以前中医将这个概念用“证”来统称,并无“症状”一词,后来中医借用西医的说法以求更准确地表达,所以“症状”在中、西医书稿中均可使用。“征”往往指疾病的外在的表现,“征象”、“指征”时用“征”。而不是“证”或“症”,只要表达的概念相同,“征”在中、西医学书稿均可使用。
  中医药类书稿的加工编辑如果能做到不仅能准确理解中医药学的各种概念,还具备一定的西医学的专业基础知识,那么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就能有备无患,游刃有余。
  
  五、注意计量单位使用的规范
  
  在中医药书稿中,涉及计量单位的用法较多,而且用法混乱,换算时难度较大。比如,古代文献记载用药量为“一方寸匕”、“梧桐籽大”、“三钱”等等,换算成现代规范的计量单位时,不仅没有统一的公式直接换算,而且即使是同一种单位,还要根据不同的历史年代采用不同的换算方法。比如,中药用量中的“两”在不同的历史年代代表不同的重量,如魏晋时期的一两相当于现在的0.45两,而明清时期的一两相当于现在的1.12两。现在我国统一中药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制(公制),即1kg=1000g。编辑加工中医药书稿时,要在具备一些历史学知识的基础上,统一中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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