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规范审读工作程序 强化图书质量管理

作者:谭桂声




  审读工作程序的规范,是审读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是出版单位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读工作程序的设计,必须充分体现目标管理与严格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既要合乎审读工作的基本规律,又要适应出版单位的自身特点。要依据新闻出版总署对审读工作的相关规定,根据审读部门作为质检机构的性质和职能,结合出版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设计和遵循审读工作程序是构建出版单位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图书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长期的审读实践中,人民教育出版社逐步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规范的审读工作程序。
  
  一、制定计划,统筹安排
  
  实行年度审读工作计划制度。审读室于年初制定并公布审读工作计划。这是整个审读工作程序的起始环节,关系到年度图书质检的全局,须作通盘而细致的考虑。
  审读工作计划是一个包括业务培训(重点是编校质量方面的业务培训,每年举行一至两次全社编校人员的测试活动,每年9月对新员工进行一次培训,经常性地提供测试材料、学习资料进行日常培训)、网页宣传(与总编室合办社内《审读之窗》电子月刊,宣传编辑工作的政策规范、文字规范、语言规范、逻辑规范、知识规范和专业规范,并汇编相关资料,每月近10万字,已有200万字,即将建成一个以图书质量为主题的完备的信息库)、课题研究(总结审读实践经验,探究质量管理规律,开展审读工作规范、质量管理规范、图书质量规范、图书编校规范、编校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研究,落实研究课题,并尽早将研究成果汇编成书)、审读队伍管理(主要是业务管理,审读室坚持定期集体学习制度,落实学习任务,对审读工作规范以及图书编校规范、相关政策法规、各种技术标准进行严格、系统的学习)、制定工作历等相关工作的一揽子计划,但中心内容是制定年度图书质检计划,确定图书质量管理的目标与措施,进行图书质检工作的布局。
  (一) 保证两个覆盖面
  审读图书,首先要解决审读多少图书、审读哪些图书的问题。因此,确定年度图书审读数量、品种,是整个图书质检的基础性工作。确定年度图书审读数量、品种,要保证两个覆盖面。
  1.保证编辑人员全员质检的覆盖面
  我们在年度图书审读数量上,确定了编辑人员人均抽检1~1.5个书次的数量范围。按全社二百三十多名图书编辑计(未计音像出版物编辑与网络编辑),每年审读的图书约为230~350本。这样可以保证编辑人员质检的覆盖面,做到每位编辑每年至少被抽检1个书次,并有一定余量,既体现质检的公平性,防止某些问题图书及其编辑人员轻易过关,又在集中力量对图书实行“精审”的同时,在审读数量的掌握上保证一定的灵活性。对图书质量问题较严重的编辑人员,坚持进行质量跟踪,提高其抽检书次。今年是图书质量管理年,我们将图书审读数量调到人均抽检1.5个书次的上限。
  2.保证重点图书质检的覆盖面
  在品种控制方面,着力审读教材与其他重点图书,做到既保证重点,又兼顾全面。审读重点为:新编教材,特别是重点学科的教材;重点教辅读物;重大选题备案的图书;纳入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图书;选送参加全国图书奖评奖的图书;有再版、重印价值的图书。对非重点图书适当兼顾,既保证重点图书的质检覆盖率,又尽量覆盖各学科、各类别的图书,做到各品种图书审读的均衡分布。
  (二)以成书审读为主
  以成书审读为主,兼顾非成书审读,二者保持适当比例。将图书出版前的检查与出版后的检查相结合,发挥审读工作在图书质量的前期保障机制与后期保障机制中的双重作用。
  成书审读,有利于分清和落实质量责任,掌握图书质量的实际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质量评估,提高有关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审读工作对图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作用;非成书审读,可以把审读工作做在成书之前,为重点图书把关,提高和保障其出版质量。非成书审读,严格控制在特定范围之内:各科教材的送审本、复核本、核对样;重大选题备案的图书的核对样;纳入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图书的核对样;其他重点图书的核对样。
  
  二、选书与登记
  
  实行月度选书与登记制度。审读室主任会同专职审读人员确定月度图书审读数量、品种,审读人分别领取需审读的图书并登记审读书目;所登记的审读书目汇总后制成月度审读书目表。
  按月度分配工作,认真选书与登记,是落实图书质检计划的首要环节。这既可以通过统一调配,避免选书的随意性,保证两个质检覆盖面,又可以做到月清月结,有效而灵活地掌握全室和个人的每月工作量与工作进度,实现年度图书审读品种、数量控制目标。
  
  三、审读与评估
  
  审读与评估,是落实审读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审读人须对自己的审读质量负责,审读室主任须对全室的审读质量负责,并有责任对审读人严格要求,审读室须接受主管领导、总编室与编辑部门、编辑人员的监督。提高审读质量,须实行审读质量把关制度。
  (一)审读质量复核
  审读人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全面、细致、深入地审读图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读任务。我们特别强调实行“精审”,即图书质检也要出“精品”。图书经审读后,审读人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图书编校质量评估表》(简称《评估表》,含《编校差错记录》、《问题与建议》、《审读意见》三个表,分别记录差错、提出可商榷的问题和审读人的建议)上认真登记差错。审读室主任会同审读人对所登记差错逐一复核,调整误判之处,解决难以判定的问题,统一质量认定标准,共同作出质量等级评估。审读人据此在评估表上核定差错,统计差错数量,确定质量等级并说明原因,并指出书中主要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质量总评。在随后审读人与责任编辑的质量认定中,审读室主任与审读人议定的差错可以有小幅度调整,但议定的质量等级不轻易改变。
  (二)审读质量互查
  审读人员之间每年进行两三个书次的质量互查,即以抽检方式互相复查、交叉复查,或两人同时分别审读一本书,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力促审读人精心审书,准确评估。
  (三)审读质量抽审
  审读室主管领导对审读室进行图书审读质量抽审,审读室主任对本室审读人员进行图书审读质量抽审。
  图书审读质量,包括检查质量与认定质量两个方面,因此复核、互查与抽审须把好两个关口:一是检查质量关,看审读是否到位,是否漏查、误判等,以掌握全书的审读状况;二是质量认定关,看审读人是否准确、严格地执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是否做到坚持质量认定标准,恪守职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一视同仁、宽严得当、客观公正。
  凡经复核、互查或抽审确认审读质量不合格的(已制定明确的标准,并予以落实),特别是因未查出、未认定图书中的差错而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审读人要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审读室主任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图书审读人员以在编专职审读人员为主,工作中实行复核、互查与抽审,避免了各自封闭、互相隔绝而使审读质量缺乏监督、认定质量随意的状况的出现,做到互相了解、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把关,落实审读责任,确保审读质量。编外审读人员以社外人员为主,须严格甄选,试用合格后正式聘请,并在检查质量上严格要求。编外审读人员所审图书,由审读室主任与在编专职审读人员根据大致的专业分工,对其审读质量进行复核,并与责任编辑进行质量认定。
  
  四、交流与认定
  
  实行质量认定交谈制度。审读人在审读与评估之后,通知责任编辑领取所审图书及该书评估表,与其进行质量认定。审读人根据质量认定的交流情况,可以对《评估表》的填写内容作适当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由责任编辑在《评估表》原件上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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