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甄别字形 慎重用字
作者:郑 洁
作为品牌期刊《读者》,其繁体字版用字如何做到既不违反国家有关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又顾及传统使用繁体字的台、港、澳地区和在世界各处谋生的华人,以及在大陆熟识繁体字的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心理,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一、确定用字原则
首先,我们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读者》杂志是由于出版需要而使用繁体字的,同时也适应了我国出版“走出去”的发展战略要求,因而我们决定出版繁体字版获得了批准。
其次,我们翻阅了传统使用繁体字的台、港、澳地区出版的汉字出版物,发现他们使用的汉字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繁体字、异体字和旧字形并存。
需要一提的是,就大陆的一个简化字而言,在台、港、澳地区其字形也很不一致,比如,当“里”用于①名词和某些单音节形容词后面,表示处所、时间、范围、方向;②词的后缀;③衣服被褥等的内层;纺织品的反面内部(跟“面”相对);④一定界限以内;内部(跟“外”相对)讲时,台湾地区出版的出版物采用的字形是“”,香港地区出版的出版物和澳门地区出版的出版物采用的字形是“”;比如,“着”用在动词后面,表示有了结果或达到了目的的意思时,台湾用的是“著”,香港、澳门用的是“着”,这类情况比较多,此处不作探讨。
再次,我们研读了近年来由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的有关繁体字图书。以《撒干到安》一书为例,其用字以繁体字为主,辅之有限的异体字,不用旧字形。
什么是异体字?《第一批异体词整理表》里有明确的定义:异体字是与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
什么是旧字形?旧字形是指与《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规定的汉字的字形结构、笔画数和笔顺不同的字形。
什么是繁体字?《辞海》解释:指笔画较多、汉字简化后已有简化字代替的字。
为了使识读繁体字的读者在阅读时,不因某一个具体字在使用地区存在字形上的差异(既有繁体字又有异体字的字)而一头雾水,我们确定了《读者》繁体字版的用字原则,这就是不使用1955年12月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淘汰的异体字;不使用与1965年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确定的字形不一致的旧字形;只使用繁体字。
二、选定使用字典
现有的电脑系统在将简化字转成所谓的繁体字后,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汉字实际是繁体字、异体字、旧字形和简化字并存。
比如转换后的“”、“子”、“米”、“”、“”、“口”,等等,人们很容易想当然地认为上述加点字是繁体字,其实这些字没有繁体字,只有异体字。
比如,“加”、“”、“”、“生”、“安”中加点字是将简化字转成了旧字形。
哪些是繁体字,哪些是异体字,哪些是旧字形,哪些是简化字,不是由哪一个人定下来的,这就需要有一个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能明确标识与简化字相对应的繁体字或异体字对照的字典,便于编辑查找、核实。为此,我们选择了全面贯彻国家各项语文规范标准的词典,即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和语文出版社2002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主要使用字典,辅之以《辞源》《辞海》《中华大辞典》等。
三、简转繁后,慎重用字
许多人以为,简化字转换繁体字只需在电脑上轻松按一键,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电脑转换后的字形实际是繁体字、异体字、旧字形和简化字并存。《读者》繁体字版编辑根据前面确立的用字原则,在具体编辑工作中,通过甄别字形,慎重用字,使这本杂志最大限度地满足识读繁体字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心理。
(一)异体字、旧字形和简化字的改正
1.异体字的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异体字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人名或姓氏,如翁同韩复榘毕牛等和“翦”、“”、“”等姓外,我们将有繁体字的异体字,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改为繁体字,比如:
将没有繁体字的异体字,根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改成简化字,比如:
2.旧字形的改正。对与规范字即简化字的字形结构、笔画数和笔顺不同的旧字形加以改正,比如:
3.简化字改繁体字,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在转换过程中,有部分简化字没有转成繁体字,比如,在“披着卷的我,抱着一泪痕未乾的女孩”一句中,“卷”字未转用“”;在“做了一桂花”中,没将“”改用“”;在“一伙人”中,“伙”应改用“夥”;“唬蒙”的“蒙”应改用“”;“别别扭扭”的“别”应改用“”;“霉菌”的“霉”应改用“”。类似这样的情况比较多。
我们常用的、笔画较少的简化字没有转成繁体字,比如;“只”、“么”、“才”、“里”、“元”等,这些字未转繁,不易察觉,这与我们从小识读简化字、缺少繁体字的使用环境分不开。只有在生活中坚持用繁识繁,不断积累,才能在工作中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将部分简化字没有转成繁体字的识别出来,加以改正。
(二)电脑将简化字转成繁体字带来的不缜密性
不可否认电脑将部分变动较大的简化字转换成繁体字的功劳,但是,其不缜密性也是不容置疑的:
1.不该转繁的转了,比如:“白面生”转换成“白生”;“里征”转换成“徵;“困人口”转换成“人口”;“不准哭”转换成“不哭”;“前仆後”转换成“前後”;“拮据”转换成“拮”;“划船”转换成“船”;“芸芸生”转换成“生”。
2.该转繁的转错了,比如:“”转换成“”,“裙子的下”转换成“裙子的下”;“不怕,不怕累”转换成“不怕,不怕累”,“心病”转换成“心病”;“不染”转换成“不染”,“拉船的”转换成“拉船的”;“束成髻”转换成“束成髻”,“散着香”转换成“散着香”。
3.不辨字词意义,生硬转换,比如:
第一种情况,比如:将“握住的手表示祝”转成了“握住的手裱示祝”,此处电脑把“……的手”与“表示”的“表”,当成名词“手表”加以转换了;“在街病”转成了“在街病”,是把“街头”的“头”与“发病”的“发”合成了名词“”,加以转换的结果;“主人公”转换成了“主人公”,亦是句子中的“公”与“历”被默认为“公历”一词,加以转换,造成的用字错误。
第二种情况,比如“台风”一词,用于表示灾害性天气时,繁体字应写作;用于演员在舞台上表现出来的风度或作风时,繁体字应写作。“编制”一词在表示把藤、柳条、竹篾等条状物交叉编织起来制成器物,或根据资料编写计划、程序情况等时,繁体字应写作;在表示一个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定额、职位分配等情况时,应写作制。
简化字转换为繁体字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就一个简化字而言,在多个词组中,字形是不变的,而对繁体字来说,有时一个简化字对应一个繁体字和一个传承字(指历史上传承下来的与简化字字形完全相同的字),有时一个简化字要对应多个不同字形的繁体字和一个传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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