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7年第2期
九十年前关于中国民主问题的一场争论
作者:徐宗勉
国需要经历很长的实践才能为人们普遍掌握,当时的革命派虽然力倡共和,但对此显然还认识不足。
第三个问题:革命胜利后能不能很快实行民主政治?
革命是动用武力、高度集权的事,它同民主政治不仅不是一回事,而且有着矛盾的一面。孙中山早就看出,为革命而兴兵权,则民权必受抑制。纵使革命成功,“欲军政府解兵权以让民权,不可能之事也”。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孙中山的办法就是用“约法”来正确规定“兵权与民权之关系”。具体做法就是:在革命之时,先成立各级军政府,军政府与人民相互约法立章,人民并组织地方议会监督之。孙中山认为,这样做,不仅可以防止军政府专制独裁,还可以使“革命与教育同功”,即使人民在革命进行的同时致力于地方自治,培养自己的参政能力,造成“共和国民之资格”。如此则民主政治的建立就万无一失了。孙中山的这一主张得到革命党人的赞同,并被进一步发挥成为中国通向民主政治的三部曲,即“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和“宪法主治”,写进了《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
可是,梁启超却认定这种“约法之治”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他的理由是:首先,不能保证掌握和行使军政府权力的人能都忠于民权、忠于约法;其次,约法规定的人民权利是通过军政府实施的,这等于是“猫口之鼠之权利”;再次,军政府新建,军政费用浩繁,只能取之于民,如何能保证人民都为革命忍痛一时,承担义务?又如何能保证军政府为了军政开支而不对不愿承担过重负担的人民施以强制手段?何况革命毕竟是“战乱”,在革命战争的动荡局面下,一般人民自顾尚且不暇,哪里还顾得上“秩序规律”和“地方公益”。纵然有军政府的劝导,地方议会和地方自治也建立不起来;建立了,也至多和旧时的“乡局公所”一样,起不到普及民权思想、培养自治能力的作用。因此,梁氏断言,革命的结果,不是由军政府复行专制,就是出现国家分裂、混乱的局面。
第四个问题:推翻清王朝的革命对民主建设有利还是有害?
上述革命派同立宪派的种种分歧和争论,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即当时革命党人主张的推翻清廷的革命,究竟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是有利还是有害?
历史已经证明,当年革命派把通过革命建立共和看得过分简单,确实是不切实际,但他们主张革命,认定兴民权必须首先推翻清朝统治,却是把握住了现实。梁启超指出中国民主化不可能一步成功,表明他对国情有相当的了解,但他把“立宪”的准备寄托于腐朽顽固的清廷,以为靠人民向清朝皇帝及大臣们“劝告”和“要求”,就能使清朝统治者实行“开明专制”和君主立宪,完全是一厢情愿。其实,梁启超自己对此也并不十分有信心,他一再申说,如“劝告”、“要求”不成,可以拒纳租税,再不行,可以行暗杀手段,为此坚持十年,当局必能应允“立宪”,就是明证。
中国当年的革命之所以不可避免,关键就在于当时的清廷已经成为民主建设的最大障碍,只有用革命来扫除这个障碍,民主建设才有希望,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当然,革命会带来某种混乱和某些同民主相抵触的事物,但这毕竟比清王朝的专制统治要好,因为革命在总体上打破了旧秩序,为民主化事业的生长、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梁启超等因为革命会带来某种混乱和某些同民主相抵触的东西,就反对革命,并且把革命同民主建设完全对立起来,显然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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