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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
作者:杨圣明
改革的初始、试点和探索阶段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又称市场取向改革)正式起步。全会实现了一次历史性的伟大转折,清算了长期以来“左”的错误,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向现代化经济建设,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全会要求,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确定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把改革开放在重要位置上。
但是,按照什么方向和原则进行改革?如何进行改革?当时的认识并不一致。于是,从上到下展开了热烈讨论。在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多数同志的提法是:“在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与此同时,1979年4月在江苏无锡市召开的有三百多名学者参加的全国性大型经济理论讨论会,即“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问题讨论会”,对改革的原则和方向提出了许多有创新性的观点。例如,有的指出:“社会主义既然实行商品制度,那么社会主义经济在本质上就不能不是一种特殊的市场经济”。①还有的指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应该互相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计划经济要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新型市场经济”。②这些见解虽然当时未被多数人接受,但可以肯定,它对打破计划经济一统的坚冰,起到了历史性作用。
理论界在讨论,邓小平同志也在思考。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同志会见美国和加拿大朋友时曾明确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这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①邓小平同志的这次谈话语警四座,不仅客人感到新解,连中国经济学界也是闻所未闻的。他第一次把市场引入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内部,使市场成为内在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种崭新的理论。它无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还是在人类文明史上,都划出了一个时代。这就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邓小平同志的远见卓识变成全党的共识,成为全民的行动,尚需时间,必然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大约从1979年至1992年共13年时间。其中又划分三阶段:
第一段段(1978—1984年):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邓小平同志在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指出,今后一个长时期,至少是到本世纪末的近二十年内,要抓紧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十二大报告提出,要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要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各自的范围和界限;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实行对外开放,按照平等互利原则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按照上述方针,这个时期的改革和开放的主要举措有:(一)改革首先在农村突破,取得巨大成就。“包产到户”的浪潮1979年首先在安徽兴起,其后迅猛发展。1983年初,全国93%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到1984年,全国99%的人民公社不复存在。农村形成了家庭联产承包的双层经营管理制。(二)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1978年10月开始在四川省6个企业试点。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五个文件。到1982年底,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占80%,商业企业占35%。1983年6月和1984年10月先后进行了两步“利改税”。1984年5月国务院发出文件,从10个方面扩大企业自主权。(三)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了它业已中断20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后来又设立了公司制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84年1月1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标志着金融的市场取向改革起步。同时财政体制由统收统支改为“分灶吃饭”,开始解决资金大锅饭问题。流通体制将过去由商业、物资部门统购包销和计划调拨,分别改为统购统销,计划调拨,计划收购,订购选购,自产自销,代销,联销等多种形式。实行价格双轨制,先后两次放开500多种工业品价格,取消城镇居民粮棉油定量供给制度。(四)1979年7月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特区。1980年5月国务院决定把特区正式定名为经济特区。1979年成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979年7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1984年利用外资171.5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130.5美元,外商直接30.7亿美元,外商其他投资10.4亿美元。这样对外开放就迈出了第一步。1980年6月邓小平同志在一次接见外宾时第一次以“对外开放”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公之于世。1982年将对外开放政策写入宪法和党的“十二大”决议。
第二阶段(1984—1989年):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1984年起,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适应这种转变,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样把社会主义经济界定为商品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的确是认识上的一次质的飞跃。①因此,它受到邓小平同志的高度评价,认为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②但是,有计划商品经济这种新提法在经济学界也引出了争论。有人认为“有计划”是定性;也有人说“商品经济”是实质,这就把计划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了。针对这种问题,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10月23日会见美国企业家时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办法能更为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③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再次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吗!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④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精神,“十三大”文件是这样写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复盖全社会的”;“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十三大”后再也不提计划经济为主了。
第二个阶段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在农业方面,进一步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着力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一号文件决定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逐步取消统购派购,对主要农产品实行计划的合同定购和计划外的放开价格、放开经营。这就形成了按计划价格定购和按市场价格议购的“双轨制”。
工业方面,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1985年9月,国务院批准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力若干问题暂行规定》,赋予企业更多的权力。1986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要在全国推行企业承包制,即“包死基数、保证上缴、多收自留、欠收自补”。其后二、三年,承包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形式。1987年,全国预算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有78%,其中大中型企业有80%实行了承包制。1988年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首次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作出法律界定。1988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济责任制暂行条例》。
工资改革是1985年的重要改革任务。新的工资制度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分开。企业职工的工资、资金与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个人贡献挂起钩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则采取结构工资制,以职务工资为主,加上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由此开始体现按劳分配原则。1984年四川、广东、江苏等省市的一些国有企业的职工退休开始社会统筹试点。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提出给合同工建立“退休养老基金帐户”。这样,开始迈向社会保障制度。在价格改上,不论工业品,还是农产品,都扩大了放开的品种,拉开了价差。在财政体制上,从1985年起,国家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即实行所谓的“拨改贷”。由于1985年工资改革、价格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方面迈出的步子不小,所以1986年的改革采取了“巩固、消化、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87年建立了交通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两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将市场机制更多地引入金融领域。
在对外开放方面,1984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深圳特区时作出了特区是对外开放窗口的讲话,进一步推动了开放。1984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放大连、天津、青岛、广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在这些城市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初,又把沿海经济开发区扩大到山东半岛以及河北、广西等沿海其他地区的许多市、县、镇。1988年4月,中央决定成立海南省,并作为最大的经济特区对外开放。1986年7月我国政府正式提出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要求,并开始了“复关”谈判(后转为加入WTO的谈判)。
第三阶段(1989—1991年):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1989年春天的“政治风波”之后,在计划与市场关系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反复。1989年6月之后,报刊上陆续出现批判“市场取向”、“市场化”、“市场经济”的文章。有的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取消公有制,这就是说,要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资本主义”。⑤也有的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把改革的目标定位在‘市场取向’上,把‘市场经济’作为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模式,……就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范畴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范畴混淆了”。⑥还有的文章直接把市场问题同社会基本制度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个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如果不问姓社姓资,“确实把改革开放引向了资本主义化的邪路”。⑦还有的文章把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争提到“路线之争”的高度,说市场经济论的存在,表明“在改革问题上的两种主张、两个方向即两条路线的斗争,仍以不同的形式、方向在继续”。⑧历史又到了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又出来讲话了。他在1989年6月9日指出:“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实际工作中,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绝不能重复回到过去那样,把经济搞的死死的。”⑨1990年12月邓小平同志更明确地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⑩由于邓小平同志力挽狂澜,反市场的倾向很快被制止了。
这个阶段虽然存在着一些争论,但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未停止。主要的改革措施有:(一)通货膨胀的出现及其治理。1987年第四季度,通货膨胀已经抬头。但在“通货膨胀无害论”驱使下,1988年为了实现“大步改革”,仍然放松银根,M0、M1和M2都出现了超常增长。在这种情况下,1988年5月上旬又决定在此后的五年内实现价格改革和工资改革的“闯关”。于是迅速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通货膨胀。零售物价指数增长率1988年达18.5%,1989年达17.8%。面对如此严重的通货膨胀,从1988年第四季度起开始急剧压缩投资,收缩银根,调整利率,对三年期以上定期存款采取保值措施,使1990年和1991年的零售物价指数增长率回归到正常范围内的2.1%和2.9%。(二)继续加深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91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把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放在突出地位。(三)资本市场开始起步并有发展。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中国证券市场由场外分散交易发展到场内集中交易阶段。(四)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始运行。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在城镇广泛推行养老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与此同时,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也迈出了步伐,即在部分城市试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四)在对外开放方面,1989年春夏“政治风波”之后,由于西方的“制裁”,吸引外资有所下降,外贸增长不多。但对外开放却迈出了步伐。199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比照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政策,开放和开发上海浦东新区。1991年中国政府允许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从事外币业务。当年,在浦东开业的有6家外资银行,1家中外合资银行和2家中外合资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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