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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胶东解放区土改复查的问题

作者:王文正




  1946年春反奸诉苦中的问题
  
  1946年1月,我刚到胶东区行政公署民政处工作,代行处长职权主持民政处工作的刘庸就分配我去参加一个会议。这个会议是胶东各界总会根据区中共胶东党委指示,于1月21日在莱东县红土崖村召开,由烟台、威海卫两市市委书记、石岛和龙口两特区工委书记以及两市和两特区的群工干部参加的城市工作会议,会议的议题之一是讨论在城市反奸诉苦运动中的问题。会议开始由烟台、威海卫市委书记和石岛、龙口特区工委书记汇报两市和两特区自解放以来的工作情况。会议听取了胶东区各界总会会长张修己的报告,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研究部署了今后开展城市工作的方针、任务与方法、步骤。
  此时,青岛、潍0县尚未解放,烟台、威海卫是胶东解放区由胶东区直属的两个沿海城市,在开展反奸诉苦清算运动中发生了“左”的错误,烟台在“清算运动”开始时曾将某些工厂的生产工具等分配给工人,工人虽然分得了机器零件,可是失了业,因此提出不要机器要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人认为工人的意见有道理,这种做法不对,马上纠正,所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是威海卫的问题就比较严重了。当地市委主要负责人在2、3月的反奸诉苦“清算运动”中,以斗争汉奸恶霸的方式斗争城市资本家,组织农民进城分“果实”。结果,全市二百多家商号被分净,不少工厂的机器、资产被分,严重破坏了私营工商业。
  据时任中共威海卫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洲同志写的回忆资料上说:“市委书记曾采取对农村清算封建地主剥削的办法,清算城市的工商业……他的理论是:我们在城市的革命和建设工作,是依靠工人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不包括在团结、改造的范围之内的。我当时曾反对……但是他没有听取我的意见,也不经市委讨论,就直接将任务布置到分区基层。任务下达后,市内和市郊人民都来到市内,大搞清算工商业的剥削帐,结果引起市内工商业大批关闭,资财纷纷转移外地,工人大批失业。”翌年,胶东区党委把那位书记调到北海专区招北县去当县委书记。
  我记得“七大”闭幕后,6月21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了一篇《关于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的社论,传达了党中央的声音。1946年春,我们在行政公署机关学习“七大”文件时都学习过这篇社论(这篇社论的小册子,我至今还保存着)。通过学习,我们认为,在反奸诉苦运动中,清算斗争的对象是汉奸、恶霸,斗争的方式是没收与分配汉奸的土地资产,而不能用斗争汉奸的方式清算资本家,把工厂、商店的机器、资产分给城市里的工人、平民和乡村农民的做法是错误的。
  
  土地改革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指示》中还规定了若干原则,其中有:不可侵犯中农的土地,一般不动富农的土地,应区别对待大中小地主、恶霸与非恶霸地主,保护工商业,对抗日军人、干部的地主家属以及开明绅士等应适当照顾。7月,胶东区党委召开县委书记、县长和各界会长会议,对如何贯彻执行“五四”指示作了部署。
  9月上旬,胶东区党委把在党校学习的学员和抽调的党政群机关干部组成两个大型工作队,在党校学习两周“五四”指示和毛泽东、刘少奇同志在中央群工会议上发言要点及1946年9月1日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然后下乡进行土改。我被分配到西海专区,于9月中旬到达西海地委驻地——昌邑县马家围子。这个大队的总负责人是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梁岐山,我负责的工作小组分配到昌邑县关道等村,发动群众用算帐、诉苦、说理的方法,开会斗争封建地主,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分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没有发生乱打乱杀“左”的偏差。10月中旬,国民党第八军从潍县向东进犯,侵占昌邑县城,形势紧张了。当国民党军进犯到离关道20华里时,我主张把未分完的果实全部分给贫苦农民,有人不同意。我说在敌人来到之前,全部分给贫雇农,他们是感激共产党的;国民党来了再抢去,他们痛恨国民党。为此,我去请示了梁岐山副部长,他同意我的意见。果然在分配果实时受到贫苦农民的欢迎,我记得有位孤老太分得的粮食,我帮她拿回家,她说“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到家后她再回来拿分到的高粱秸(当柴禾烧),一棵都舍不得丢。
  10月中旬后,国民党第五十四军、第八军从昌潍沿烟潍路向平西、掖南地区大举进犯,企图打通烟潍路,我们土改工作队被敌军隔离在胶莱河以西,不能东进回到大泽山地区。11月上旬,我军先在平西地区歼灭国民党五十四军二千九百余人,后我五师和三旅在掖县城西粉子山一带与国民党第八军一○三师展开激战(即掖县保卫战),历时五天,击溃该师,全歼其三○九团,共毙、伤四千八百余人,击落飞机两架,缴获炮16门,机枪58挺。11日,我军主动放弃掖县城,并乘敌后空虚攻克昌邑县城。我们工作队在梁岐山带领下,趁敌方调兵到掖县作战后线比较空虚之机,在一个黑夜赤脚趟过胶莱河,冲出封锁线,进入掖西地区。国民党军在据点里乱打枪壮胆。我们工作队回到大泽山仙姑庵,此时西海地委机关已从昌邑迁到该村,工作队在此休整学习后,又在平度县天柱、青阳等区工作了一个月,于12月底回到莱阳城。原在党校学习的同志仍回党校,行政公署的同志回到机关(驻莱东县南务村),在这里过了1947年元旦和春节,于2月中旬又移驻到该县龙旺庄。
  写到这里,我想起土改工作队的驻村发生的一起凶杀案件。区党委西海土改工作队在昌邑工作不到一个月,国民党第八军李弥部就打过来了。由于形势起了变化,上级指示各工作组要即速撤出。我所在的工作组向东转移到邻村,得知该村前两天一名妇女积极分子被暗杀。情况是该村工作组与贫雇农开会研究如何向地主恶霸开展说理斗争,散会后一名四十岁左右的妇女土改积极分子,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人击中打倒在地,行凶者认为已将她打死就走了。到了午夜,这位妇女苏醒过来,就挣扎着向前爬,一直爬到凶手的家门口,天快亮了,她也筋疲力尽地离开了人世。当我们到达该村时,国民党军已离我们只有几华里路了,受地主恶霸指使的那个行凶的坏人已经跑了。因国民党军逼近,工作队撤走时,只好把那位被杀害的妇女同志的十几岁儿子带走,到了西海地委机关,交给地委同志照料。这件事反映出当时阶级斗争是很激烈的。
  
  土改复查
  
  1947年7月之前,胶东区党委直接领导的莱东县龙门区土改复查试点工作,没有发生乱打乱杀的“左”的错误,同年7月7日,华东局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新指示》,华东局书记饶漱石等人来胶东,召开各地委委员以上干部会议,批评胶东区党委在土改运动中存在的所谓“右倾”。此后胶东区的土改复查运动出现了严重的“左”倾错误。有些地方提出“搬石头”,把所谓成份不纯的干部视为“绊脚石”搬掉;派出干部到各村实行“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分情况地斗“地主”、打“恶霸”。在“一切由贫雇农当家说了算”的影响下,打击面逐步扩大,乱打乱杀的现象较为普遍。
  我们在莱东县龙门区的土改复查试点工作到了7月下旬,周围地方的乱打乱杀现象日益严重。此时,梁其炜(建国后任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部长、“文革”后任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我在西石河头村硬顶着不打不杀。其炜同志1938年十四五岁就参加革命,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比较稳重,我俩没有跟着胡闹。后来某些人以群众意见为名,向我们施加压力。实在顶不住了,才与党支部研究,把一个在“七·七”事变前后曾充当过国民党时期的小乡乡长卢文尊抛出来挡一挡(该人不是地主分子,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因罪行一般,人民政府并没有处理他,在家种田当农民)。在批斗会上,有些人动手就打,也有人主张打死他。几天后,工作组撤走了,村里又召开斗争大会,卢文尊被打得很厉害,回家不久就死了。后来又知道当时积极打卢文尊的一个人也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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