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从解密档案看新中国参加万隆会议的准备
作者:张 伟
1955年4月4日,周恩来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汇报了经外交部反复修改确定的《参加亚非会议的方案(草案)》、《访问印度尼西亚计划(草案)》和《关于目前中缅两国间一些实际问题的处理方针》。同日,毛泽东建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几个问题给予专门讨论。4月5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毛泽东的住处召开扩大会议,最终讨论通过了这几个方案。
在外交部档案馆解密的《参加亚非会议的方案》案卷中,留有两份内容略有不同的方案底稿。经笔者仔细对比后发现,这两份底稿一是周恩来在4月4日送交中共中央政治局传阅讨论的方案草稿(以下简称“草案稿”),上有周恩来的批注手迹:“主席(已圈阅):现将参加亚非会议的方案和访问印尼计划草案递上请阅。政治局各同志均另送。请在明(五)日午后约大家一谈,因后日需在国务会议通过代表团名单并在政协座谈方针,七日即须离京。周恩来四.四.”另一份则是4月5日晚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修改后,最终确定重新打字后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亚非会议方案的最终决定稿(以下简称“终稿”),上有周恩来的批注:外交部党组提出(一九五五年四月五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和另一不同字体的批示:重印15份(批示者签名字迹不清)。
我们从文字上可以看出,虽然这份《参加亚非会议的方案》脱胎于外交部亚洲司1月16日拟就的《参加亚非会议初步工作计划草案》,但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充实、修改,已与原稿有了极大的不同。为了更好的还原当年这段历史,笔者将方案中4月4日和4月5日两稿的修改部分用不同的方法标记出:中括号内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周恩来4月4日送交的“草案稿”上所作的修改;大括号内是“终稿”上所作的修改。
绝密
参加亚非会议的方案
亚非会议是没有{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参加,而由亚非地区绝大多数国家所举行的国际会议。亚非会议的召开正当中印、中缅联合声明在亚非地区发生巨大影响的时候,亚非人民争取和平和独立的斗争正在高涨,而另一方面美国正在组织和发展该地区的侵略集团,力图加强对亚非国家的控制,积极准备新的战争。美国并企图通过它在亚非会议中的仆从国家来对会议进行破坏。但是,参加亚非会议的国家中不仅有中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而且还有大批“和平中立主义”和接近“和平中立主义”的国家,大多数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和平、要求独立、要求发展本国经济文化的共同愿望。因此,我们在亚非会议中对于在亚非地区乃至于在全世界扩大和平势力的事业是有着有利条件的。
根据以上基本情况,我们在亚非会议中的总的方针应该是争取扩大世界和平统一战线,促进民族独立运动,并为建立和加强我国同若干亚非国家的事务和外交关系创造条件。
在这一总的方针下,我们对于亚非会议中的各项问题方案如下:
一、亚非会议的共同问题
1.和平共处的共同问题
我们的主张是:保障世界和平、维护民族独立并为此目的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合作。友好合作应该以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和反对侵略、反对战争为基础。争取使五项原则为亚非地区的更多国家所接受,从而扩大和平地区,建立集体和平{并力求亚非会议能发表一个和平公约或维护世界和平的宣言}。
2.和缓国际紧张局势问题
我们主张通过国际协商和缓{并消除删}国际紧张局势,包括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在内。如有人一般提出{召开}国际会议{以谋和缓远东紧张局势的}问题,我不反对,但如果其他国家在涉及台湾问题时提出或暗示蒋介石卖国集团参加国际会议的问题,则必须予以反对。
3.殖民主义问题
反对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以美国为主要打击目标,指出军事集团、军事基地、禁运垄断政策等的殖民主义的实质,并指出在别国建立军事基地是违反联合国宪章,是侵犯别国主权的,同时支持一切殖民地的独立运动,反对托管地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现象。
4.种族歧视问题
反对种族歧视,也反对种族优越感,主张一切种族的平等。
5.社会问题
不谈一般的社会问题而着重介绍我国建国以来在各种社会改革中所获得的成就,包括土地改革、经济恢复和发展、劳动就业、劳动条件、教育、卫生、妇女、民族问题等各个方面。
6.经济问题
我们主张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贸易,发展技术和经济合作,以促进和巩固有关各国的和平和独立的经济发展。反对禁运,反对带有政治条件的“援助”。{对成立国际经济合作组织问题,原则同意,但不应承担不利于我的义务和约束。}
7.文化问题
我们主张在尊重各国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各国间的文化交流。{不反对}在会议中提出文化交流的具体办法。
[8.友好访问的问题——此项是在方案草案稿中手写加入的——我们主张亚非各国的政府、国会和民间团体之间实行对等的相互的友好访问,以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合作的可能。]
9.原子武器问题
我们主张禁止和销毁原子武器和一切大规模毁灭性的武器。如果其他国家提出禁止使用原子武器,或停止试验等,我们应采取鼓励的态度并同意列入公报或宣言。
10.印度支那问题
我们的主张是:坚决实施日内瓦协议,反对马尼拉会议和曼谷会议破坏日内瓦协议的活动。关于实施日内瓦会议,重点在于印度支那各国不得参加军事同盟和破坏民主选举,并应按期进行部队的转移(撤出海防)[草案稿修改时删除了“和越南选举的筹备”字样]。
11.联合国问题
我们支持联合国宪章,反对各种违反联合国宪章的行为,包括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的行为。我们并一般主张不应排斥独立国家加入联合国。如果其他国家具体提出亚非地区国家加入联合国的问题,我们应采取同苏联完全一致的立场,即锡兰、尼泊尔、约旦和利比亚应该同罗马尼亚等其他十国一并被接纳加入联合国,印度支那各国有待按照日内瓦协议取得完全的政治解决,日本加入联合国有待同中、苏{印尼}缔结正常和约。
12.亚非会议的常设机构问题
争取设立亚非会议的常设机构,并争取亚非会议每两年开一次,下一次在印度举行。
二、中国同其他与会国家的关系问题
亚非会议与会国家除中国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甲、“和平中立”国家:印度、缅甸、印度尼西亚、阿富汗。
乙、接近“和平中立”的国家:埃及、苏丹、尼泊尔、叙利亚、黎巴嫩、也门、沙特阿拉伯,黄金海岸、柬埔寨、锡兰、[草案修改时删除了“巴基斯坦”]。
丙、接近反对“和平中立”的国家:日本、南越、约旦、利比亚、利比里亚、伊朗、伊拉克、阿比西尼亚[“草案稿”修改时手写加入了“巴基斯坦”]。
丁、反对“和平中立”的国家:泰国、菲律宾、土耳其。
所有这些国家都有一定程度的动摇性。特别是乙、丙两类国家动摇性更大。在扩大和平统一战线的总的方针下,我们在会议中应该团结甲类国家,争取乙类国家,影响丙类国家,孤立并分化丁类国家。
在会外,我们应有重点的对各类国家进行工作,并解决一些具体问题。除锡兰国家外,其他重点国家是埃及和日本。
甲、印度、印尼、缅甸:有关会议的各项问题应尽量争取同这些国家事先协商。
乙、埃及等国家:争取同埃及和叙利亚建交或建立事务关系(例如互设商务机构),同尼泊尔解决使节问题,同沙特阿拉伯解决朝圣问题。
丙、日本:争取解决贸易代表团所未能解决的问题,为开展事务关系建立基础。
丁、泰国、(手写加入)菲律宾:争取建立接触,产生一定影响。
戊、南越、老挝、柬埔寨:促进他们同越南民主共和国接近,防止对日内瓦协议的进一步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