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0期


广西龙胜包产到户始末

作者:罗平汉




  由于受“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1960年前后我国农村曾一度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在这个过程中,不少地方搞起了包产到户,其中广西龙胜县卷入包产到户的生产大队超过了全县的半数,在广西乃至整个中南地区引起了巨大反响。
  
  “大跃进”·“大锅饭”·大灾难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后,龙胜县委于8月29日召开全县广播会议,传达北戴河会议精神,到8月30日上午,全县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建立人民公社是农村生产关系和政治经济体制的急剧变动。龙胜也和全国各地农村一样,取消了合作社时评工计分制度,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方式。供给制虽然当时被认为是具有“共产主义幼芽”性质的新生事物,理由是它已包含了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的成份。但实际上,在生产水平仍很低、物质仍不丰富的情况下,它就是平均主义“大锅饭”。
  人民公社化运动前后,全国正处在“大跃进”运动的高潮之中。“大跃进”,简言之,就是一切都大办,如大办农业、大办工业、大办交通等,也就是放各种“卫星”。龙胜自然也不能例外。龙胜县委在给桂林地委的报告中说,1958年全县的粮食产量达到了1.8亿斤,比1957年的7200多万斤增加了一倍多;造林60多万亩,实现了基本绿化县;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加了11倍。这年底,龙胜县委又在一份报告中说:“在粮食大丰收的鼓舞下,全党全民总动员,组织三万劳动大军,三天内放出木材、青竹卫星,紧接着又在短时间内放出了修通三条长达70公里公路的大卫星,实现社社(六个公社)通汽车,获得了地委奖给的一辆苏联大卡车、一面大红旗。商业、文教、卫生、兵役等工作也突飞猛进,大放卫星。”
  这一年,龙胜还不顾高寒山区的客观条件,放弃以林为主的生产方针,按照一般农区模式组织生产,提出“一亩变两亩,实现千斤县”的口号,硬性在全县推广两季稻,不断进行“禾苗排队”,搞不合理的密植。在晚稻田间管理上搞五化、六在田、五到田、五防(五化即田间管理专人化、施肥天天化、浅灌润管化、防灾防倒伏经常化、田间管理工棚化;六在田即生产、吃饭、休息、办公、开会、睡觉在田;五到田为干部社员到田、思想到田、工具到田、肥料到田、农药到田;五防为防倒伏、防虫、防鸟、防鼠、防兽)。就这样,在建立人民公社和一系列的“大跃进”之中,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等“五风”也在龙胜泛滥开来。
  龙胜大放“卫星”、刮浮夸风带来的不是粮食的大丰收,而是高征购。1958年,龙胜全县粮食实际产量只有6800万斤,县里为了得红旗,上报亩产1000斤,总产1.1亿斤。1960年,全县粮食大幅度减产,总产量降到了4200万斤,仍上报为4800万斤。国家粮食征购量是根据粮食产量确定的。既然粮食丰收,征购量自然也相应增加。1958年,龙胜粮食征购量为1362万斤,比1957年的975万斤增加了近40%。1959年更是增加到3364万斤。眼看征购任务无法完成,龙胜县委便开展所谓“反瞒产”运动,其结果只能是农民的口粮一减再减。据1960年对108个生产大队的统计,社员年平均口粮在300斤以下的有93个大队,占86%,有的生产队人均口粮不足150斤。加上分配上仍勉强维持供给制,农民在公共食堂吃平均主义“大锅饭”,社员出工不出力,生产得不到发展,收益也大幅度降低。1959年全县人民公社的收益分配中,最高的队平均每人分得77元,按全年出工300天计,平均一个劳动日值0.26元;最低的队平均分得33元,平均每个劳动日0.11元。扣除口粮款,多数社员成了超支户。
  口粮减少、收入降低所带来的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急剧下降和浮肿病、非正常死亡的上升。1961年4月,龙胜县委组织了以县委书记为团长的慰问检查团,对全县的疾病及治疗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据当时的统计,至这年4月22日,全县有病人8885人,占总人口的8.2%。其中,浮肿病3750人,占病人总数的42.2%;干瘦病1839人,占总数的20.6%。病人中是劳动力的5316人,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11.6%。个别地方的情况更为严重。
  
  农民的变通:三包到户成了包产到户
  
  农村人民公社建立后,一般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并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也有的地方以公社为基本核算单位),具体组织生产的生产队没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也没有产品的分配处置权。于是,生产队与生产队间、社员同社员间的两个平均主义,严重束缚着生产队和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龙胜和其他地方的人民公社一样,搞起了包产、包工、包投资和超产奖励的“三包一奖”管理制度。实行“三包一奖”,手续非常琐屑麻烦,而且奖励的比重又不大,如龙胜日新公社双河大队规定,超产部分生产大队得40%,承包单位即生产队得60%,但其中实物奖励只能占三分之一,另三分之二必须卖给国家,以现金方式奖给承包单位。由于当时工分值很低且多数社员成为超支户,超产奖励所得现金几乎不可能分到社员手中,“超产奖励”成了空头支票。“三包一奖”的办法也就无法解决人民公社的平均主义问题,社员和生产队的积极性当然调动不起来。
  在实行“三包一奖”的过程中,龙胜的农民将之作了变通,从1961年春开始,自发地搞起了三包到组(作业组)和三包到户。到1961年6月,龙胜全县18个公社189个生产大队中三包到组到户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据统计,三包到组的有25个大队,占大队总数的13.2%,三包到户的有81个大队的374个生产队,占大队总数的42.8%,生产队总数的20.7%。该县泗水公社的每个大队都有三包到户的生产队,这个公社92个生产队中有86个搞了三包到户,占生产队总数的93.4%。
  对于为什么会出现三包到组甚至三包到户,当时,龙胜县委农村工作部作了这样的分析:一是“公社、大队干部对中央60条(指1961年3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引者)解决两个平均主义认识不足,因此对60条政策没有深入贯彻,凡是三包到组到户的地区,60条只作了一般的宣传,没有把政策具体落实,特别是对多劳多得、多劳多吃的政策未贯彻实行,因此对队与队、人与人的平均主义未得到解决,社员就要求三包到组到户来解决平均主义”;二是干部对搞好生产信心不足,如果不搞三包到户,就不能完成全年的三包任务;三是“小队干部怕麻烦,有丢包袱的思想,不深入发动社员来搞好生产,采取简单的办法来刺激生产”;四是“富裕农民搞鬼”。应该说,这四条原因的分析中,除了第四条牵强附会外,其余的还是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越扭问题越突出
  
  龙胜的“三包到户”实际就是包产到户。在1959年庐山会议后的“反右倾”过程中,包产到户曾被当作“破坏集体所有制,恢复单干,使农村重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而遭到批判。对于农村出现的三包到户,龙胜县委根据上级的指示边批边扭。1961年6月,龙胜县委召开县、公社、大队三级干部会议,专门作了扭转三包到户的布置,表示了决心坚决纠正。会后,组织了由县委领导组成的工作队,到三包到户最严重的泗水公社进行重点扭转。
  三级干部会议后,龙胜一些地方的三包到户被扭转过来,如该县平等公社原有64个生产队搞三包到户,被扭转的有54个。但也有一部分生产队在压力之下,表面上同意集体经营,暗中仍在搞三包到户。1961年5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同年底,中共中央决定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由原来的生产大队下放到生产队一级。下放基本核算单位,解决了长期困扰人民公社的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人民公社内部的另一个平均主义即社员与社员间的平均主义仍然存在。在贯彻落实农业60条、下放基本核算过程中,农民反对生产队内部平均主义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龙胜的三包到户虽然一扭再扭,却越扭问题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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