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参加河北农村“整风”“整社”的回忆
作者:何 理
河北农村的生活实况
1960年12月初,我们一行从天津出发,第二天即到达邯郸。地区党委的同志介绍情况并布置工作之后,当天下午即让我们赶赴曲周县城。
我们工作的村庄属槐桥人民公社,地处曲周县东部,面积约50平方公里,30多个自然村。抗日战争时期,这里曾是八路军和地方抗日武装活动的游击区。槐桥镇是当地重要的集镇和物资集散地。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中央关于贯彻执行“紧急指示信”的指示》提出的要求,工作队进村后,首先按中央规定,把政策交给群众,将“十二条指示信”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读给全体社员听,力求家喻户晓。
当时最紧迫的还是公共食堂和粮食问题。面对严重的粮荒,1960年9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指示,压低农村和城市人口的口粮标准。据河北省委调查,平均每人每天有0.8市斤原粮(全年合290斤),加上2斤到2.5斤菜,大小人口调剂着吃,劳动力可以维持通常的劳动;要求各地结合农村“三反”,杜绝某些社队干部及家属、亲戚朋友营私舞弊,多吃偷吃粮食,切实保证农村每一个人都能吃到他们应得的口粮。对于食用油定量标准,大城市从每人每月平均10两的标准压缩到7两;省辖市从每人每月平均7两的标准,压缩到5两;县城从每人每月平均4两的标准,压缩到3两。1960年10月16日,中央决定,全国所有地区必须认真实行低标准、瓜菜代粮、办好食堂、管好粮食、劳逸结合五条方针,踏踏实实安排好城乡人民生活。
1960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立即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运动的紧急指示》指出,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带来的暂时困难,使城市和乡村的口粮标准有所降低,肉类和油有所减少,除了要千方百计地增加粮食、增加瓜菜外,还要千方百计地增产各种代食品。目前秋去冬来,大部分地区的农作物已经收获完毕,秆叶即将干枯,树叶已经开始或者即将枯黄,“各地必须更大规模地动员群众,抓时机,抢时间,迅速地把那些可以制成代食品的树叶、草根和野生植物尽可能采集起来(做叶蛋白的要随采集随加工),把那些可以制成代食品的秸秆和植物根尽可能地保存起来,不要都烧掉;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制成各种代食品。”为了加强对代食品运动的领导,中共中央成立了以周恩来为首,包括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习仲勋在内的中央代食品运动五人领导小组。
河北省历史上属缺粮省,按当时河北省委书记刘子厚的说法,“1957年是丰收年,粮食总产也只有81.91亿公斤,社会人均粮食占有量不过223.19公斤,还要靠中央调入7.27亿公斤粮食,才能安排下来。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到1981年,不包括天津市,全省粮食购销逆差累计达110.88亿公斤,加上专项用粮开支和必要的储备,累计纯调入粮食133.2亿公斤,平均每年调入5亿公斤左右。遇到大灾年,调入粮食高达15亿公斤以上。就是这样,60年代农村人口的口粮也只能安排到每天8到9两,余粮地区全年口粮最高不得超过210公斤;城市人口依人定量,成年人每月只有15公斤。1961年,实在过不去了,我到中央找周恩来总理要2000万斤粮食应急,当时全国都有困难,周总理在他的办公室里踱来踱去,踌躇再三,才下决心说:‘就给你两千万斤’。当时,我看到周总理为难的样子,内心十分不安,深深地感到愧疚。那个时候粮食问题对河北是个巨大的压力,从国家来说,每年为河北大量调入粮食,成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河北因为缺粮,使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相当严重的影响。”
工作队最紧急、也是最实际的工作,就是抓好公共食堂,保证社员的口粮定量能吃到每个人的嘴里,保证村里不发生非正常死亡,不饿死人。与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这里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就成立了公共食堂,禁止农民自家生火做饭。公共食堂每天人均粮食定量0.4斤,壮劳力0.5斤,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有很大差距。基本伙食是,一天两餐,一稀一干。食品构成更成问题,除当地主产的玉米、红薯外,主要就是所谓的“代食品”,瓜菜很少。所谓“代食品”,主要原料是玉米、小麦、高粱等农作物的秸杆,豆秧、红薯叶蔓,豆渣、谷糠、麸皮等,包括一些树皮、草根,混合碾磨。据说,玉米芯、红薯秧是最好的代食品,最适于人体食用。公共食堂将这些代食品,按人均定量掺入玉米面或用红薯干磨成的粉,做成“饼子”、稀粥。每当开饭,社员都排队按人口数量领饭。这些都在工作队的严格监督下进行,严防干部及食堂人员私分盗窃、多吃多占、打击报复等。当时在群众中流行一句话叫做“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大师傅歪勺把”。因为公共食堂以“大马勺”为计量单位给农户打饭,勺把子一歪,一勺稀粥就只有半勺了。这在当时确实是最要命的事情。为此,工作队成员不得不经常亲自掌勺打饭。
工作队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虽然我们都有30斤左右的口粮定量,但是因为当地基本没有经营饭食的餐馆,徒有粮票,也是白搭。记得在公共食堂第一次吃饭后,晚上睡在食堂的土炕上。历史系的吴廷璆先生与我同行,并由我照顾先生的起居。也许是托先生的福,我才能睡在食堂的炕上。因为白天生火做饭,晚上土炕和四周总还有些温气。晚上肌肠辘辘,难以入睡,先生突然发问:“何理,你说这饭有营养吗?”我虽然出生在农村,糠菜半年粮的生活也多次经过,但从未领教过这些东西,当然也无法解答先生的问题。不久,先生就回学校去了。
工作队掌握了公共食堂的吃饭大权,严格禁止干部多吃、多占和克扣口粮、“卡饭”(不给打饭)等手段惩罚群众,群众能吃到低标准的饭。当然,对工作队还是有些照顾的,每逢到县、社开会,总要让大家吃一两顿饱饭。肉、蛋太奢侈,难得一见,不含代食品的玉米面窝窝头就是最好的招待了。散会时每人再带一两斤玉米面烤制的干粮,其状如铜钱大小,约有半厘米厚,在饥饿难忍时嚼上几片,真是极大的享受。
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
在生活基本稳定下来后,工作队进一步发动群众“整风”、“整社”。遵照“十二条指示信”的要求,“依靠群众大鸣大放,用领导和群众‘两头挤’的方法,用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农村“三反”运动,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彻底纠正“共产风”、浮夸风和命令风,反对干部特殊化、营私舞弊、打骂群众的作风等。运动初期,群众反映最集中的是干部强迫命令问题。我们所在的自然村属中等村庄,约100多户人家,是一个生产大队,大队长生活特殊,作风霸道,随意处罚群众。有的群众很伤感地告诉我们,1958年冬季兴修水利,村干部自己穿着皮袄聚在工棚喝酒,然后手提棍棒强迫群众光膀子在寒风中干活。他自己因为得罪了大队干部,被捆绑打骂,受过克扣口粮、不准吃饭的处罚。该大队长经常带领持枪民兵,到农户强征劳力,搜查、抄家,翻走粮食、财物和其他生活资料,群众稍有不满,即会遭到捆绑、打骂。由于该队长恶迹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工作队整理了材料上报,将此人逮捕法办。现在看来,这种做法是不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但当时在群众中却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不少人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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