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改革开放初期的人事制度改革
作者:汪文庆
子,困难真是不小啊!具体来讲,主要是四个方面的困难:
一是安置去向的问题。当时全国各地都在搞机构改革,普遍超编,于是,有的地方、单位态度不够积极,强调客观困难多,甚至不愿意接收。而从转业干部来讲,要求到大、中城市,到党政机关任职的比较多,到边远地区、基层的少。1985年江苏每个县接收团以上转业干部都在20名以上,其中无锡县多达52名,而宁夏石嘴山煤矿需要二三百人,1985年只去了3人。
二是职务安排问题。当时就有很多人反映,转业干部职务安排低了,特别是团级干部安排低了,到地方比在军队差了两三级。当时正在搞工资改革,级别一低,待遇就差很远。对这个问题,应该历史地去看。“文化大革命”前,转业干部数量较少,各项建设需要的干部多,大多数同志的职务安排比较高。十年内乱,干部数量大量增加,军队干部超编也多。百万大裁军这三年一下子转业这么多干部,去向又很集中,对职务的要求就自然很难满足。
三是住房问题,这是安置工作中最大的难题。当时全国各地住房普遍紧张,大中城市更是如此,上海人均住房面积只有6平方米。而百万裁军的军转干部中的全迁户占一半以上,想在部队营房“蹭”一段时间也不可能,不解决住房问题没办法实现转业。1985年14万军转干部中,有大约3万到1986年还没落实住房。
四是家属子女问题。家属中原来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占多数,文化层次相对较低,加上当时企业也在改革,对口安排工作难度很大;也还有一些家属原本没有工作,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安排更是困难重重。子女入学要交集资办学费也是一个问题。
记者:安置工作难度确实挺大。不过从事后来看,问题解决得还是比较好,大多数人比较满意。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焦善民:首先还是应该讲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重视,这是安置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的根本保证。在历次军转安置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都要亲自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当时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指示,所有新增加干部的单位,都必须首先从当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条件合适的转业干部中调配。今天工商部门、税务、银行、保险、海关、政法等系统的转业干部,很多就是当年根据这一指示,吸纳进去的。
至于我们,只是做了一些具体工作,还是分问题说吧:
安置去向问题。针对有些地方、单位不愿意接收转业干部的情况,我们确定了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的原则,起了积极作用。但老实讲,这是不得已的办法,事后看,也有很大副作用。比如讲山东,参军的多,提干的多,转业干部也就多,从1975年至1985年,共接收团级以上干部11400多人,平均每个县接收团职干部110人,占全省处级干部总数的45%,占的比例太大,安置也的确非常困难。对比较多的要求在大中城市安置的问题,经反复做工作,并对进入大中城市的规定一些条件,也解决得比较好。
职务安排问题。我们提出一个原则:暂时不能相应安排职务的,保持政治生活待遇不变。这一条刚提出来的时候,管工资的同志还不同意,说这样不符合政策。所以我还专门给万里、杨尚昆打了一个报告,汇报了我们的意见,结果他们批了。这个办法实施以后,很受欢迎,一定程度上稳定了转业干部队伍。
住房问题。应该讲,这件事情地方是做了很大努力的。当时国家财力有限,各地先是采取挤、腾、租、让等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先予安顿下来;同时,多方筹集资金,中央财政拿一部分,各地自筹一部分,为转业干部买房、建房。长春、沈阳、大连等市采取人事(军转)部门集资建房、有偿分配的办法解决了他们的急需,相比福利分房制度,这也算一个创新。
家属子女问题。家属的工作,多数地区采取了统一分配或由接收转业干部的系统、单位负责的办法。不能对口安排的,或者原本没有工作的,采取了利用乡镇劳动服务公司安置的办法。现在来看,大的、比较有钱的系统解决得比较好,零散接收的就差一些。在各级教育部门协助下,子女入学问题解决得比较好,集资办学费影响不大。
探索行政机构改革之路
记者:长期以来,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是我国行政机构的痼疾。80年代,我国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您当时在劳动人事部分管这方面工作,能不能对此谈谈看法?
焦善民: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机构不精简,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自那以后,80年代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一次是1982年开始的全国机构改革,一次是198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两次改革,解决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干部队伍实行了“四化”方针和离退休制度,国务院机构职能有所转变。但是这两次改革,都没有能够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不良循环,我们曾和中组部联合发文,国务院后来又发文,甚至冻结编制,但都没有产生太大的效果,机构和人员仍在不断膨胀,邓小平精减几百万人的要求没能实现。
80年代机构改革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原因当然很复杂,我只能谈谈我个人比较关注的几点:一是计划体制,这是机构改革的大背景。当时经济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市场还不太活跃,每年大批的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干部,虽然我们号召到经济战线,到基层,但实际上大部分还是分配进了党政机关,这显然影响了机构改革。二是精简人员安置问题。“精简容易,安置难”,一贯如此。1982年改革时,为了安定人心,实行了“定编不定人”的办法,未提充实加强基层,这也应该算是精减人员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立法问题。我国在行政管理上,条条干预严重,基本上处于“人治”状况。法制不健全,缺乏有力的监督,应该是一个关键因素。
还想补充说一点,事业单位的改革也很重要,其职工人数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好几倍。事业单位管理比行政机构管理还要滞后,更加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除了和行政机构管理相同的弊病外,我认为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经费不足,很大部分经费都是发人头费了。“文化大革命”前如此,“文化大革命”后更是如此。今天热议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国家投入不足是一个关键。你只要看看80年代以来北京建了几所大医院就明白了,我记得大概只有中日友好医院这一所。
记者:您的看法很中肯。80年代,我们在行政、人事管理的理论研究方面有什么进展?您作为职能部门领导,为此做了哪些工作?
焦善民:80年代行政、人事管理理论研究的氛围很好,大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重要的观点,如建立干部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相结合的制度、建立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等,这些在今天仍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至于我个人,我印象比较深的,有这么几件事:一是由我负责筹建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所和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我还被推选为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的副会长,会长是当时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二是1985年8月,联合国技术合作发展部在北京举办文官制度改革研讨会,这是我国第一次举行的关于政府人事制度改革的国际研讨会。我代表中方负责筹备和接待工作,并作了题为《中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的发言。三是经过大量调研,我们提出了《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当时田纪云副总理对此有一个批示:“成熟一项,改革一项。”我们接到这个指示后,遂逐项探索,积极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年提出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草案),就是经过多次调研修改形成的改革初步成果,它为以后《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的正式出台奠定了基础。
目前,我最大的愿望是实现行政编制立法。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到现在,已经20年了,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我们希望通过立法,使编制工作做到像邓小平说的那样,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真正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不良循环。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