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王光美去桃园以后
作者:王焴长
我想,打倒“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和王光美的大字报早已满天飞了,社员对揭发他们的问题是不会有所顾忌的,于是又在桃园、蒲兰和卢王庄三个大队,找了好些社员直截了当地问他们,王光美在“四清”中干过些什么坏事?可是,问来问去,社员们提供的事实,不外是“四清”中普遍存在的“左”的作法,比如“四清”的文件强调重点要“清思想”,实际上王光美的重点是查经济账,让社、队干部“坦白交代”自己贪污集体多少钱粮;文件讲要说理斗争,进行思想教育,不许搞体罚,实际上工作组却想出许多花样来,搞变相的体罚。比如,不许动手打“四不清”干部,他们却采取所谓“晃荡”(即让群众把被斗干部围着,你一掌我一掌地不停地推来搡去)、“洗澡”(冬天把被斗干部的衣服扒光,推到院坝里挨冻,让你冷得不停地咯牙)等许多花样来,整得一些干部只好谎报贪污钱粮多少,免受皮肉之苦。社员们揭发时还加重语气地说:“可狠呢!说是‘晃荡’,比打还厉害。不停地把人从东推到西,又从南掀到北,几下子就弄得你晕头转向的。而且每次‘晃荡’起来最少也得一两小时,被‘晃荡’的人停下来,想立也立不住了,只能在地上蜷伏成一团。‘洗澡’,看起来挺轻松,就是把被斗的干部的外衣全扒掉,只许穿一身内衣,甚至只穿一条内裤,在露天地里站着交代问题,冬天里寒风刺骨,又大都是在夜里,而且一次最少也得好几小时,你说有谁受得了!”我问来问去,直接揭发王光美的材料只有一条,还是我熟悉的蒲兰大队的社员提供的。那个社员说:“我想起一件事来,我们修水渠时用的木料是王光美要来的,可是她在分配上搞鬼。全公社三个大队,我们大队这段水渠最长,王光美分给桃园大队的木料却比我们还多。她偏心眼,搞物质收买,拉拢桃园大队的人拥护她。”
免遭一劫
我在卢王庄公社呆了近半个月,在几个大队都作了调查采访,可实在找不到天津、河北、上海等地“红卫兵”的“调查材料”中所讲的那些内容。虽然王光美是刘少奇的妻子,同样被大字报称为“全党共讨之,全国共诛之”的人物,但是作为“中央文革记者站”的记者的职责,是要向毛主席和党中央提供客观、真实的情况。我必须也只能把调查采访得来的事实材料如实地写出来上报。“记者站”编辑和领导看后,即送当时“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穆欣审定。我满以为当晚即可印出上送的,可是第二天早上我到编辑组去看,说是穆欣扣压下来了,未印发。起初,我还对穆欣有意见,心想我是亲身去作的调查,我又在王光美离开桃园后参加过当地的“四清复查”工作,人熟、地熟、情况熟,调查了解的事实应当是可靠的,为何不向上反映呢?不久,我看到了一份刚送来的内部刊物《快报》,上面刊登了他们的记者写的一篇稿件,同样是对王光美在桃园搞“四清”的调查,但内容与我的截然相反。他们的调查材料跟那些“红卫兵”所写的几乎完全相同。我先是大吃一惊,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怪事,我们去的是同一个地方,调查的是同一对象,去的时间前后相差也不过几天,而所得出的事实材料和结论,何以竟至如此大相径庭!后来冷静下来一想,我才觉得那位记者是真正“领悟”了江青所说的,要“给毛主席一个准确可靠的报告”的真实涵义的。此时我也才意识到,穆欣为何要把我写的调查材料扣压下来。真险啊!要是我写的材料也在当天刊出,两相对比,江青肯定要给我戴上“为王光美贴金抹粉”,甚至“为刘少奇、王光美翻案”的“帽子”,其严重后果是不难想象的。我这才明白,穆欣把排出清样的稿件扣压下来,使我免遭一劫。因为,此时穆欣还是“中央文革”的领导小组成员,他是可以先看到《快报》上与我针锋相对的那篇文稿的。此时,一种对穆欣的感谢之情便油然而生。后来不久,穆欣也不再是“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了。
(责任编辑李树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