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中美关系解冻的开端

作者:骆亦粟




  1971年美国总统特使基辛格访华,特别是1972年尼克松总统正式访问中国,标志着中美关系发生重大转折。这个转折不是突然发生的。毛泽东主席与尼克松会谈时曾说:“我们两家也怪得很,过去二十二年总是谈不拢,现在的来往从打乒乓球算起只有十个月,如果从你们在华沙提出建议时算起有两年多了。”毛主席这里所说的“如果从你们在华沙提出建议时算起”,指的是1970年初中美两国在波兰华沙举行的第135次大使级会谈中,不约而同地提出举行更高级别的会谈。可以说,1969年冬两国外交人员在华沙的接触及1970年初两国在华沙举行的第135次、136次大使级会谈,是中美关系解冻的开端。这是一段斗争尖锐复杂、曲折微妙甚至带有戏剧性的历史。当时,我在中国驻波兰大使馆工作,1967年至1970年初曾担任有关会谈及中美间具体事务的联系工作,有幸亲身参与了这段历史。
  
  好事多磨:屡屡难产的会期
  
  中美大使级会谈始于1955年8月,地点在日内瓦,1958年起改在华沙举行,在很长时期内是中美两个未建交国家联系的唯一渠道。王炳南大使与美方谈了9年,共120次,1964年奉调回国任外交部副部长;其后,由王国权大使接替。1967年6月第133次会谈后,王国权奉调回国参加“文化大革命”,会谈顾问李连璧(使馆参赞兼)、会谈翻译钱永年及记录人员也先后回国。会谈不能正常进行。
  不久,发生了美国两架军用飞机侵入广西省上空被我防空部队击落事件,三名飞行员丧命,一名飞行员被俘。美国急于知道飞行员下落,美驻波兰大使馆派二等秘书泰勒以大使级会谈秘书名义约见我使馆官员。经请示国内,由我也以会谈秘书名义在中国大使馆同他会见。此后,在正式会谈长时间间隔期间,双方以这种方式保持着事务性联系和沟通。
  第134次会谈原定1967年11月8日举行。会前,泰勒两次来电话询问能否如期举行。由于王国权参加“文化大革命”一时不能返任,国内决定推迟到1968年1月8日。经联系,美方同意了中方建议。但到了会期临近时,王国权仍不能返任,周恩来总理考虑,不宜再推迟,大使回不去,可由临时代办、参赞陈东谈。美方表示同意。于是,第134次会谈按期举行,会址仍在波兰政府提供的梅希里维茨宫。这次会谈,如以前多年的会谈一样,没有任何进展。双方商定第135次会谈于1968年5月29日举行。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会期却难产了,双方反复进行了好几个回合的交涉和斗争。
  前三个回合,周总理考虑到越南同美国开始在巴黎进行会谈的情况,认为有必要延期。于是,中方以我大使到时仍不能返任为由,建议延期至11月中旬。美方则不赞成推迟,一再表示:我们同北京之间的交流是有价值的,尤其在国际局势紧张时期,应该更经常地,而不是更少地进行这种交流。到第三个回合,美方才建议会期定于11月20日,等于是接受了中方意见,但仍然强调会谈继续延期是不适宜的。
  以上情况,都发生在约翰逊总统执政后期。此时,美国在越南进行的战争节节失利,已无取胜希望,国内反战运动高涨,被迫谋求“体面的和平”,有意利用中国在亚洲的影响。同时,当时约翰逊总统所属的民主党竞选形势不利。这些大概是美方一再反对中美会谈延期的主要背景。
  
  第四个回合:就在强调“会谈继续延期是不适宜的”几天后,美方突然改变了主意,建议把会期推迟到1969年1月5日或11日。这显然与美国大选形势有关,共和党的尼克松当选总统,美政府正处在新旧交替阶段,美方想拖过这段时间。中方这次的复信比较长,表示可以同意延期,建议干脆到1969年2月20日开会,说那时你们的总统已经上任一个月了,大概可以拿定主意了。信件重申了中方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强调:我们再一次告诉你们,中国政府是绝不以原则做交易的。如果你们继续采取现在的做法,不管你们哪个政府上台,大使级会谈绝不会有什么结果。信件告知美方,既然美国务院已经把第135次会谈延期向外界发表了谈话,中方将发表声明予以驳斥。
  中方此时提交措词比较强硬的信函,我体会是策略运用,向新上任的尼克松总统来一个攻势,促使其改变多年来美政府的对华敌对政策。
  
  横生枝节:廖和叔叛逃事件
  
  几经周折,双方确定1969年2月20日举行第135次会谈。但好事多磨,这年2月4日发生了中国驻荷兰大使馆临时代办廖和叔(二等秘书)叛逃事件,他先是投奔荷兰当局要求政治避难,后被送往美国。这件事使本来就处于对立状态的中美关系更加恶化。
  2月6日,使馆接到国内指示,要我们把国内发来用代办名义致美国驻波兰大使斯托塞尔的信于当日交美方。这封信措词强硬,提出强烈抗议,指出这是美国政府勾结荷兰政府蓄意制造的严重反华事件,是又一滔天罪行,证明美国总统尼克松在敌视中华人民共和国7亿中国人民这一点上,同他的前任约翰逊毫无两样。信中说:美国政府必须将廖和叔交还中国政府,美国政府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
  当天晚20时,我把美使馆临时负责会谈事务的秘书斯堪龙约到使馆,把信函交给他。他未作表示,允转信件。
  4天后,即2月10日,斯堪龙来电话,告知美大使有信给中方,希望中国使馆派人来取。我表示可按过去做法把信送来。对方坚持要中方派人到美使馆去取。美方态度趋硬、改变做法,显然是对中方抗议信作出的反应。
  这是一个新的情况。1967年以前会谈正常进行,双方来往信件不多,个别时候双方翻译交换或核对会谈发言稿,中方曾派司机把稿件送到美使馆传达室,不交谈,要了回执就回来,不进入使馆内部。1967年下半年以来,来往信件增多,不管是美方还是中方信件,都是由我邀美使馆主管会谈事务的秘书来中国使馆递交,美方未强调外交上的对等原则,只是曾经表示希望我们能去美使馆做客,并不坚持。这次,美方做法改变了。使馆请示国内,复示称,美方来信应由美方送来,信不送,是他们的事,责在美方。这样,美大使的信对方不送,我方不取,僵在那里。可见在中美关系对立时期,像递交信件的方式、地点这样的具体问题的处理,都反映着两国政府的政策。
  中方递交抗议信后11天,即2月17日,国内发来指示并附以代办名义致美大使的信件稿及译文,要使馆派人于18日上午当面交美方会谈秘书,并嘱送出后电话吿国内,以便安排发表声明。这封信仍是关于廖案的,指出:美国政府不仅无视中国政府的抗议,拒不接受中国政府的严正要求,反而继续诬蔑中国,进行狡赖,推卸责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政府图谋把廖送往台湾,进一步制造反华事件。信件说:我奉命通知你,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在目前这种美国政府一手制造的反华气氛中,按照预定日期在2月20日举行第135次中美大使级会谈是不适宜的。
  这次面交信件,显然不能再在中国使馆进行。我电话约见斯堪龙,确定2月18日上午10时在美国大使馆会见。这天,我在使馆商参处英文专业干部李长寿陪同下去了美国大使馆。在那个年代,中美敌对,长期相互隔绝,我在党的宣传教育下确信美国是头号帝国主义,是最凶恶的敌人。这次要进入敌人机关内部办理交涉,对我来说是第一次,在新中国外交人员中大概也是第一个,不知道可能发生什么情况。当时,我颇有杨子荣进威虎山的感觉。
  斯堪龙在他的办公室同我们会见。他举止合乎礼貌(顺便说一下,过去美方联络人员到中国使馆,我们也是注意礼貌的,还有茶水招待)。他看完信件后,离开了办公室,显然是请示大使去了。办公室只剩下我们两个中国人。对美国外交人员这种做法,当时我感到有些惊奇,因为中国外交人员是绝不会这样做的。他回来后说:“美国方面对中方采取单方面的行动,深感遗憾。我们必须拒绝关于廖先生问题的指责,因为他的旅行是由他本人决定的。”他表示将中方信件报告政府。我根据信件精神重申廖案是美荷政府勾结策划,在美国制造的反华气氛中举行大使级会谈显然不适宜,强调会谈不能如期举行,责任完全在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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