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中国与原苏联国家建交始末

作者:田曾佩 汪文庆 刘一丁




  12月25日上午,中国政府代表团从北京出发,当地时间下午抵达莫斯科。我们刚刚在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安顿下来,晚上7点,戈尔巴乔夫就在电视上发表告人民书,宣布停止行使苏联总统职务。在他不到半个小时的电视讲话结束后,大约在晚上7时30分左右,苏联国旗从克里姆林宫黯然降下,升起了俄罗斯联邦的三色旗。第二天,苏联最高苏维埃共和国院举行了最后一次会议,宣布苏联停止存在。
  这样,苏联就正式宣布解体了,我们可以和原苏联各国进行建交谈判了。26日,接到国内通知,任命我为中国政府特使,谈判中俄关系并与其他共和国政府接触商谈建交问题。这中间还有一个时间差。莫斯科时间和北京时间相差5个小时,莫斯科25日晚上7:30分,就已经是北京26日凌晨了。外交部完成必要的手续后,27日,钱其琛外长致电俄罗斯外长科济列夫,正式通知他:中国政府决定承认俄罗斯联邦政府,并决定中国原驻苏联大使王荩卿改任驻俄罗斯大使,还表示中国政府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保持和发展同俄罗斯的友好合作关系。与此同时,钱其琛致电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摩尔多瓦等国外长,告知中国政府决定承认这11个国家独立,并准备同他们进行建交谈判。
  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这些新独立国家要求同我国发展关系的愿望强烈。出访之初,由于我国尚未正式宣布承认其独立,在联系安排代表团访问日程时遇到些困难。我们原拟首先访问俄罗斯,经联系,对方表示26日正在办交接,俄罗斯联邦外交部正在接收苏联外交部,无法接待。于是,我们转而先访问乌克兰和白俄罗斯。
  12月26日一早,代表团离开莫斯科飞往基辅。一下飞机,我们一行就被直接送到乌克兰外经贸部部长的办公室。双方谈了十分钟,感觉双边经贸关系问题较为复杂,可以交换意见,但要在短时间内达成协议比较困难。
  与此同时,代表团要求对方安排我去乌克兰外交部进行对口会谈。经现场联系,对方决定一位副外长负责接待。我方表示,苏联解体后,中国政府本着不干涉别国内政、尊重各国人民选择的原则立场,准备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乌克兰建立国家关系。我还专门就台湾问题阐明了我方原则立场。然后,我把准备好的建交公报草案交给对方。乌克兰副外长表示,乌方赞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准备在此基础上尽快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乌克兰尊重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他还说,在北京的原苏联大使馆中有乌克兰16.37%的房产(按乌克兰在原苏联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分成),两国建交后很快就可以开馆。但是,他对我们提出的方案没有表态,只是说部门新建,他说话不算数,要请示报告领导。我问对方什么时候能够答复,他说至少两三天。这就没有办法继续谈下去了。于是,我们建议对方把研究结果通知中国大使馆。
  下午,一位主管经贸的乌克兰副总理会见代表团。这次会见是礼节性的。
  12月27日,钱其琛外长已经致电承认俄罗斯联邦政府了,因此我们再同俄罗斯外交部联系就更方便,代表团在俄罗斯的访问也比较顺利。这天上午,李岚清团长会见俄主管经贸的副总理绍欣,转达了杨尚昆主席致叶利钦总统的口信,通报了中国政府承认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决定和支持俄接替原苏联在联合国安理会席位的立场。俄方反应很积极,一再感谢,安排外长宴请,并进行副外长会谈。
  俄方出面进行会谈的是主管远东事务的新任副外长库纳泽,原是一位研究国际问题的学者。参与谈判的俄方人员,基本上还是原苏联外交部远东司的工作人员。原俄罗斯联邦外交部主要负责接待、礼宾工作,没有多少工作人员。苏联解体后,其对外关系部(即原来的苏联外交部)向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办了移交。部长离任,四名副部长被临时任命为俄联邦外交部的“执行特别任务大使”。其他人员基本没有变动。曾主管远东事务的原苏联外交部副部长罗高寿,此次作为“顾问”,也参与了谈判工作。
  在同原苏联各国建交谈判中,同俄罗斯的谈判当然是最重要的。作为中国政府特使,在谈判过程中,我最主要的指导思想是力争中俄关系全面继承中苏关系,保持自1989年戈尔巴乔夫访华以来中苏关系的良好发展势头,并进一步有所发展。会谈中,我方提出,因为俄罗斯联邦接替苏联联合国安理会的席位,中俄关系继承中苏关系,中国驻苏大使改任驻俄大使,苏联驻华大使改任俄罗斯驻华大使,所以双方不存在重新建交问题,建议签署一个会谈纪要,以解决两国关系的继承问题。库纳泽副外长感谢中国政府的外交承认及对俄罗斯接替原苏联在联合国安理会席位的支持,表示俄罗斯愿继承中苏关系的一切积极成果,强调保持同中国的睦邻友好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赞同中方对处理两国关系的原则设想。
  会谈进行顺利,27日一天即基本谈妥,起草了《会谈纪要》。俄方基本接受了中方提出的方案。《会谈纪要》肯定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两国关系的基础;确认1989年和1991年中苏两个联合公报确定的各项原则仍为中俄两国关系的指导原则;双方同意将继续履行中苏两国之间签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加强各个领域、各个级别的往来;双方都承认中苏边界谈判取得的成果,两国将尽快履行法律程序,批准中苏东段边界协定。这个纪要解决了中苏关系的继承问题,实际上成了新形势下发展中俄两国关系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
  会议中唯一发生争执的是纪要签字问题。纪要起草了,双方都同意了。我说我是中国政府特使,代表中方签字。库纳泽副外长说他没有得到授权,不能作为俄罗斯联邦政府代表。我说那就代表双方外交部签字,他也不同意。我说,我们谈了两国关系这么多问题,你不会是代表个人吧?最后,我只好建议,双方各自向领导报告请示。他表示同意。第二天,即28日下午,俄方告诉我们,库纳泽副外长可以代表俄联邦和外交部签字。29日,双方在俄外交部正式签署了两国政府代表团《会谈纪要》。这个插曲倒也说明,两国关系会谈是顺利的,因为没有遇到别的问题。
  
  12月27日,白俄罗斯外长在钱其琛外长致电承认后,马上表示,欢迎中国政府代表团去明斯克访问。因此,在我和俄罗斯外交部会谈的同时,中国政府代表团部分成员在李岚清团长的率领下访问了白俄罗斯。28日,白俄罗斯外长与我政府特使王荩卿大使进行会谈,高度评价中国政府承认其独立的行动,对建交问题交换了意见。但是,对于我们提出的建交公报草案,对方和乌克兰外交部一样,表示要报告请示领导决定。结果,此次访问未能和白俄罗斯签署建交公报。
  
  中亚五国积极热情,
  从未有过的手工誊抄建交公报
  
  同俄罗斯签订《会谈纪要》以后,代表团下一步行程如何安排,我们考虑到乌克兰、白俄罗斯外交部门需要几天时间报告请示,北高加索三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当时局势不稳,决定到中亚五国继续访问。但12月30日独联体各国首脑要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开会,到访国的主要领导人和外长均不在其国内。我们同中亚五国驻莫斯科办事处联系,得到的答复是29、30日因为明斯克首脑会议无法接待,1992年1月1日元旦放假,最早到1月2日才能接待。代表团便决定于29日先回乌鲁木齐,向国内报告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1992年1月2日—6日,中国政府代表团相继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一天一个国家。中亚五国对同我国发展关系态度积极,代表团每到一地,即与对方进行建交谈判,签署建交公报。这几个国家刚刚独立,外交部门都设立了,但有的还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就临时找个会议室谈。谈判比较顺利,台湾问题我们多加解释,费了点口舌,他们也都接受了我们提出的方案。因当场来不及打印,许多建交公报的正本都是手工誊抄,中文、俄文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效力,这在新中国的外交史上,大概是从未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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