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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的最后岁月

作者:张 云




  1967年3月,中央文革小组派人向原潘汉年专案组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搜集潘案的主要负责人罗瑞卿、徐子荣等人“包庇”潘汉年的“罪行”,与此同时,又给当时的公安部负责人下达了一纸书面命令:“请谢富治同志把杨帆、饶漱石、潘汉年抓起来。”这一纸命令出于当时的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之手。
  1967年5月22日,潘汉年与董慧从团河农场被带到了“小温泉”——秦城监狱。这一年,潘汉年61岁,董慧49岁。如果以50岁为标界划分中老年的话,那么,潘汉年早已步人老年;董慧也正向中年告别。这一对中老年的患难夫妻又被强行地分开了。
  潘汉年再次入狱,正处于“四害”横行,“左”的思潮泛滥成灾的特殊的政治环境里。直接受江青指挥的新的专案组,站在“最最革命的立场”上,对潘汉年采取了“最最革命”的行动,他们不仅将潘汉年的生活标准降低到最低的限度,而且对他进行不停顿的审讯和无休止的折腾,给潘汉年造成了雪上加霜的苦痛。他病倒了。
  1967年10月,经医生检查,发现潘汉年的肝脏肿大,经复兴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日坛医院(即肿瘤医院)门诊检查,及同位素扫描,初步确定为肝癌。按照惯例,对这样身患“绝症”的老年“犯人”,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理应千方百计予以治疗,以保证犯人康复。但当时公安部的主管领导在接到监狱当局关于潘汉年病情的报告后,当即请示谢富治,居然建议专案组抓紧审讯,并给潘汉年增加一点营养,使他多活一些时间,以利搞清“潘犯”的问题和挖出更多潘所知道的材料。这份充满“革命思想”的请示报告后来经过谢富治、戚本禹等批示,最后由江青拍板认可。
  对于江青的“指示”,专案小组果然不折不扣地执行。1968年10月至12月三个月内,潘汉年被突击审讯了40多次。一个月之后,在38天之内,潘汉年又被审讯了40多次!不仅如此,审讯之后还得赶写书面材料。由于当时到处在抓“叛徒”、“特务”,潘汉年又是重要的当事人,因此还得接待一批又一批的外调人员,赶写一批又一批的外调材料。
  就这样,经过近3年“最最革命”的审查以及大规模的内查外调,在没有发现任何新材料的情况下,1970年7月3日,专案组向中央文革小组提出关于潘汉年“罪行”的“审查报告”和“补充报告”以及“判刑意见的报告”,建议将潘汉年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专案组将上述报告呈送江青,经江青转呈毛泽东、林彪、黄永胜、谢富治、叶群、李作鹏等圈阅同意。
  然而,真正执行这一刑事意见报告却是1975年3月之后的事。这时,“文化大革命”已接近尾声,解放干部、落实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有鉴于此,中央也加快了各专案处理的工作步伐,并统一部署将许多重要的犯人分散安置到各地区。
  对潘汉年也不例外。1975年5月29日,潘汉年案的专案组在报请批准,决定对他维持1970年7月上述判刑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湖南省、公安部及秦城监狱,联合派人将潘汉年送到湖南省公安厅所属的第三劳改单位——茶陵县洣江茶场。临行前,潘汉年还被告之,董慧将与他同去洣江。两位老人在洣江的再次重逢,使他们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安慰,似乎唤起了他们对生活的新的追求。这一对患难夫妻,从此相依为命,相亲相爱地度过了他们的最后岁月。
  
  最 后 的 岁 月
  
  在洣江茶场内,有一间坐落于场部办公楼与职工宿舍之间的土红色砖墙、瓦顶的小平房。它就是伴随着潘汉年、董慧夫妇度过最后岁月的住房。在这里,有了一个安身立足之处,有了一个比秦城监狱好得多的环境和条件,在生活上早已没有任何奢望的潘汉年夫妇,就这样生活下来了。
  潘汉年的肝功能本来就有毛病,虽然后来被排除癌症,但由于得不到很好的治疗,身体一直不太好。到茶场后,他的生活靠自理,还坚持每天打打太极拳,到场部邮局拿报纸,做些轻微的家务劳动,到场部商店买些油盐酱醋、肥皂毛巾什么的,到木工房买些碎木块引火,有时甚至亲自动手用泥和煤拌和着做藕煤。与潘汉年相比,董慧的身体就更差了。初到茶场时,董慧的身体很弱,说话无力,精神也不太正常。加之腿残疾行走不便,高血压病也越来越重,茶场领导为照顾他们,特地派了一个名叫王芝兰的职工家属,每天去照料董慧的日常生活,后来潘汉年逝世后,王芝兰干脆就搬来和董慧住在一起,直到董慧离开人世。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治疗,董慧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说话也有了力气,精神也比较正常了。后来,她的弟弟从香港给她送来了一把轮椅,她经常由潘汉年推着,在场部范围内转转,有时去看看电影。对此,董慧还诙谐地说:“他(潘汉年)的劳改任务就是照顾我!”
  1976年冬天,潘汉年的肝病迅速恶化,加之这期间又患了类风湿症,手脚麻木,浮肿,生活也渐渐不能自理了。他先住进了茶场医院,由于该医院缺乏护理,条件又差,潘汉年的病情未见好转。1977年2月24日,潘汉年已到了卧床不起的病危状况,经湖南省公安厅报请省委批准,把潘汉年改名换姓后,转长沙治疗。这一天,他被抬上救护车,临走前,他大声地对董慧说:“我会回来的,你放心!”到长沙后,由湖南省公安厅同志陪同,潘汉年被送进了湖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湘雅医院),住在14病房110床。住院登记本上用的是“萧叔安”的名字。
  潘汉年住院后,仍不断地喊肝痛。经扫描确诊为“多肿肝”,同时也发现他还患有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关节炎、贫血、消化道出血、肺部感染等多种病症。虽然医院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进行了输血和用冻干血浆抢救,但一切都为时已晚。4月14日下午,董慧被送到病房看望潘汉年。见面后两人都哭了,情绪也很激动。董慧安慰潘汉年:“你安心休息,要有信心,要安静。”分别时到门口,董慧又重复了上述这些话。
  这天晚上19时45分,潘汉年心跳骤停,离开了人世,终年71岁。董慧从长沙招待所赶到医院,向潘汉年的遗体告别。
  在这同时,医院领导、医生把潘汉年的病情和抢救经过向董慧作了交代。为了研究病因,经董慧同意,对潘汉年的遗体进行解剖,结果发现潘汉年的腹腔与胃部全都是瘀血,而肝脏烂得像豆腐渣一样了。
  潘汉年的遗体于4月17日在长沙市火葬场火化,他的骨灰被埋葬在长沙市南郊金盆墓地西侧半山腰。因为不能用真名,潘汉年的墓碑上只能这样写道:
  77——652萧叔安之墓
  1977年4月14日病故
  妻董慧立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通知》将强加于潘汉年头上的一切诬告不实之词,一切莫须有的“罪名”统统推翻了。这时,距离潘汉年“覆盆”为27载4个月零20天,距离潘汉年逝世为5周年4个月零9天。
  
  (本文摘自张云著:《潘汉年的一生》,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4月版,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谢文雄文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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