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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礼仪教育打造儒雅公民
作者:王慧玲
一、“不学礼,无以立”,礼仪是人安身立命的基础
礼仪规范作为传统道德基本准则之一,体现了注重社会秩序的精神和追求,涉及到人际关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礼仪是人安身立命的基础,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是维系人际和谐的纽带。讲礼貌、懂礼仪是和谐社会好公民的基本标志。
(一)礼仪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主要标志
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理智,有一套礼仪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如果人不按礼仪规范行事,就与禽兽无异。所以《礼记》从人兽差别上强调礼仪的重要作用,指出:“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礼记·曲礼上》)所以,人如果不讲礼仪,就是只会说话的人形禽兽。
(二)礼仪修养能使人免于粗野,受人尊重
孟子曰:“有礼者敬人”,而“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孔子指出:“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所以他要求人们在待人接物、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过程中要按礼仪行事。荀子认为:“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荀子·修身》)即人的日常生活行为也必须讲求礼仪修养,循礼而行,温文尔雅而不粗野,否则就是一个无德之人。
(三)礼仪能对人的社会角色进行定位
先秦智者们都把礼仪作为规范人际交往的准则,认为“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记·曲礼上》)不同的角色身份在不同的交往场合有不同的行为要求:“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至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论语·子路》)这些至理名言充分反映了礼仪规范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作用。儒家在人际交往上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强调人与人之间要“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礼记·曲礼上》)人际关系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建立起来的,只有在交往中遵循礼仪规范,相互之间礼尚往来,才能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四)礼仪是维系家庭伦理关系的纽带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孝敬长辈,是家庭伦理的基本要求。儒家认为“孝”、“悌”是道德之本,孝悌之人会守本分,不会做出犯上作乱等危及社会安定的事情。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孔子认为对待父母重要的不在于“养”,而在于“敬”,不仅要从衣食上赡养父母,更要从言语、行为和内心里尊敬父母,讲究礼仪,否则与饲养狗马无区别。在处理家庭成员及与他人的关系上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凡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
二、“少年若天性,习惯如自然”,礼仪教育应从娃娃抓起
中小学是学生掌握礼仪知识、养成礼仪行为习惯的关键期,必须重视学生的礼仪教育,把传统礼仪作为中小学德育的核心内容。
在我国教育史上,历代统治者以及思想家、教育家都十分重视儿童早期的礼仪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充分体现了“礼”的主导地位,孔子规定弟子学习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把“礼”置于学习内容的首要地位,他指出:“不学礼,无以立。”强调对人的思想道德要“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对人的日常行为要“约之以礼”。他还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叛)矣夫!”(《论语·雍也》)也就是说,有文化、懂礼仪的和谐社会的好公民是不会离经叛道的。
在沿用了一千多年的科举教材四书五经中,礼仪教育占有重要地位,《诗经》中说:“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诗经·庸风·相鼠》)认为不讲礼仪的人还不如相鼠,不配活在人世上。五经之一的《礼记》集中反映了历代礼仪教育的重要内容。《礼记·曲礼上》指出:“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认为“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把是否有礼仪提升到关系个人安危的高度,故“不可不学也”。
蒙学教育在我国一直十分盛行,许多有识之士编撰了大量蒙学教材,如《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童子礼》、《童蒙训》、《孝经》等。为了使女童也知书识礼,还有专门为女孩子编写的蒙学教材,如《女儿经》、《闺训千字文》、《女儿小语》等等。在上述蒙学教材中,自始至终都贯穿着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治学修身等方面的礼仪规范和道德修养要求。例如《三字经》全书仅1034个字,除囊括了天文、地理、历史、社会等各方面的知识外,其中道德教育和礼仪规范就占了相当篇幅。强调“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要求人们从小就要尊师亲友,学习礼仪。“我周公,作周礼。著六官,存治体。大小戴,注礼记。述圣言,礼乐备”,介绍了礼仪的源远流长,早在周朝就由周公制定了治国安邦的周礼,论述了周王朝的礼乐制度。西汉礼学家戴圣和其叔父戴德分别编注了《小戴礼记》和《大戴礼记》,完整地记述了中国古代礼乐文化。《三字经》还提出了人际关系的“十义”要求:“父子恩,夫妇从。兄则友,弟则恭。长幼序,友与朋。君则敬,臣则忠。此十义,人所同。”《三字经》被誉为“千古奇书”,一直被作为封建社会蒙童必读教材,并被译成多种文字流传国外,现在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定为儿童道德教育丛书。《弟子规》更是以礼仪教育为主的三字经体蒙学教材,开篇就提出:“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强调道德礼仪教育比“学文”更重要。并且从孝悌、谨信、爱众亲仁、力行学文四方面对幼童的行为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规范要求。如“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晨必盥,兼漱口,便尿回,辄净手。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步从容,立端正,揖深圆,拜恭敬”,“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这些教材韵律优美,浅显易懂,规范具体,易读好记,非常有利于养成幼童的礼仪行为习惯,在小学阶段应充分挖掘利用。
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家庭和私塾的早期教育对养成子女礼仪行为的重要作用。为了让新生一代从小养成良好的礼仪习惯,历代名人还撰写了大量的诫子书、家训、学规、学则等。如诸葛亮在《诫子书》中留下了“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名言。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教子》篇中强调子女早期良好礼仪习惯养成的重要性,他指出:“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曰:‘少年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若待子女恶习已成,再教则为时已晚。他认为应以“礼教为本”,必须以“孝仁义导习之矣”,以此培养子女良好的礼仪习惯。南宋朱熹在《白鹿洞学规》第一条中规定了学子要“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礼仪规则,他的弟子程端蒙和董铢依据《白鹿洞学规》的要旨,制定了《程董二先生学规》,规定“凡学于此者,必严塑望之仪,谨晨昏之令。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容貌必庄,衣冠必整。饮食必节,出入必省。读书必专一,写字必楷敬。几案必整齐,堂室必洁净。相呼必以齿,接见必有定……”等礼仪基本规范。并对这些规范提出了具体的行为要求。如对居处的行为要求是:“居处必恭:居有常处,序坐以齿,凡坐必直身正体,毋箕踞、倾倚、交胫、摇足;寝必后长者,既寝勿言,当昼勿寝。”对步立的具体要求是:“步立必正:行必徐,立必拱。必后长者,毋背所尊,毋践阈,毋跛倚。”等等。这些基本规范和具体要求对教育儿童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举止、礼仪习惯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小学礼仪教育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礼仪教育资源,发挥其教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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