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步步为营,走向成功

作者:熊华生




  
  1.扩展评价范围更关键
  改革现行的评价制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最佳突破口”,这是共识。问题是如何改革与构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
  把评价等同于对学习结果的测试,将评价改革局限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导致素质教育走入了死胡同。根据刘海峰教授研究:减少考试科目,降低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把平时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纳入高考等作法均不能减轻学生负担。至于把综合素质测试纳入高考,或把指标分到学校,扩大自主招生范围等改革措施,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社会诚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极易导致社会不公,引发腐败。
  我们一直强调素质教育,强调办学行为的规范,那为什么不把它作为评价的内容?这样一来,素质教育的评价就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对学习成果的评价,二是对学习过程的评价。前者评价学生素质的高低和发展水平,后者评价学生的时间投入和生存质量。后者的评价直接针对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行为,它是制止不正当升学竞争的强大武器。
  2.统一监测,打造一项公信力高的素质教育评价指标
  采用何种方式来评价学习过程、时间投入以及学生生活质量呢?有一种现存的方式是由政府组织素质教育检查组,去一所所学校检查。这种方式容易做假,可靠性差,公信度低,名声不好,因此,这种选择被排除。
  为了弥补“明查”的不足,可选择“暗访”,就是在检查前不通知被检查单位,不要当地官员陪同,这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作假的可能,提高了检查的可信度。但是,这种方式仍存在许多缺点。一是它是一种抽查,被调查面过小。二是它体现了一种政府对评价的垄断,检查信息缺乏透明性。三是人情因素不能完全排除,公信度较低。
  比较可靠的方式是全面全过程的监测。具体做法如下:
  (1)监测项目
  对学校行为的监测可集中在对两项时间表的执行情况的监测。一是教学的时间表,各门课程是否开齐,各门课程实际占用课时,学生课外作业所需时间等等。二是学生“玩”的时间表。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是否有保障,每周用于自主活动的时间是多少,课外阅读或兴趣活动的时间是多少。
  (2)监测要求
  监测要做到“三全”:全体,升学竞争区域内所有学校,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都要纳入监测的范围;全面,反不正当升学竞争与素质教育目标所涉及的内容与指标都要监测;全时段,不论是正常学校日,还是双休日,寒暑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间断监测。
  (3)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监测工作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经费由省级政府提供。统一组织并不意味着监测工作由政府来承担,如果人手不够,政府可将监测工作外包或委托给非营利的组织或专业机构,政府提供监测所需要的资金与条件,并授予相应的权限,并规定监测的质量要求。由非营利机构或公司承担这一工作优点很多,一是节省费用,更有效率,二是作为一种委托机构,可以更好地接受被监测者和公众的监督,从而提高监测的质量。
  作为专职机构监测的补充,可以创造条件,让一些热心的家长、教育工作者、普通公民、地方教育督导官员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参与其它学校、县市的监测工作。这种做法将有助于提高监测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4)监测信息的发布
  必须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比如一个月内,就公布监测的原始数据,每学期公布计算出的被监测对象的等级分。可以专门建立一个网站,也可以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网站上开辟一个网页,专门用来公布这些信息。信息的及时公布,是信息公开透明的一种体现,有利于提高信息的可靠度和权威性,也满足广大学校了解升学竞争全貌的需求,增强推行素质教育的信心。
  我们相信,只要政府重视,投放足够的资金,并且充分发扬民主,借助现代化的手段,就一定能打造出权威的被学校和公众承认的素质教育绩效指标,可与考试分数与升学率媲美。
  3.与利益挂钩的指标才是“硬”指标
  要让学习投入和学生生活质量的评价受到关注,成为约束学校和教育者行为的“硬”指标,就必须让它影响到资源的分配和利益的调整。
  我建议省级政府从财政预算或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中拿出一笔钱,作为素质教育绩效津贴,根据素质教育效绩等级,发放给中小学教师。素质教育津贴发放对象是教育工作者个人,但具体的津贴等级的确定和发放可为三个层面,即县市政府、学校、个人。一是县(市)层面,由省级政府主持。达到省制定的发放标准县(市),可以申请评估,验收合格,正式成为素质教育津贴的受补助方。二是学校层面,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持。依据素质教育监测结果和校际之间的评议,确定各学校素质教育津贴发放等级。基本思路与前面的一致,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分等级,形成竞争。三是个人层面,由学校主持。对于教师素质教育津贴等级的确定,一定要让学生参与,因为学生最了解他们的教师是否在实施素质教育,对学校生活质量最有发言权。
  素质教育津贴制度建立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给教师增添那点钱,而是通过它的发放,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与激励机制,形成新的利益格局。此外,政府还可以将素质教育绩效与学校的评比、官员的考核、教育工作者职称评定等挂钩,使素质教育行为受到充分的激励。
  
  五、分区推进还是齐步走
  
  2006年由教育部与中宣部等七部门联合研制的“素质教育系统调研总报告”明确提出,素质教育推进模式是示范引领、分区推进、分类指导。可惜,这种推进策略并不适合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典型也许有过短时期的辉煌,但长期坚持下来的几乎没有,这是因为学校或市县在素质教育改革方面根本不可能单独获得成功。既然局部不可能单独成功,那么局部加局部带来全局胜利的思路自然行不通。
  素质教育为什么局部不能单独成功呢?因为素质教育问题与军备竞赛问题、环境治理问题一样,竞争者的行为相互有影响。也就是说,谁率先搞素质教育,谁的利益就受到损害。这种状况决定了素质教育改革不能单独在局部取得成功。
  素质教育改革不能单独在局部取得成功,也就不存在什么素质教育典型,因而谈不上什么示范引领。同样,所谓分类指导、分区推进也是行不通的。一些人主张农村素质教育重点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城市素质教育的重点是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在同一张考卷决定城乡考生命运的情况下,这种分类指导必然影响城市学校的升学率,必然会招致城市家长的全力反对,2004年“南京高考之痛”是一个典型事例。可见,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分区推进的策略不适用于素质教育改革。
  何种推进策略适合素质教育改革?这种策略我们非常熟悉,而且家长和学校一直在呼吁采用,就是“全面裁军”,大家齐步走。要“裁军”,大家一起裁,要“减负”,大家一起减。大家一起推进素质教育,谁也不吃亏,还可以增进国家的利益和所有成员的公共利益。
  这种推进策略有三个要点,一是明确竞争区域。由于高考以省域为单位,素质教育的推进单位也应是省域,不必以全国为单位。
  二是在省域内必须严格做到齐步走。齐步走是这一策略的核心,任何一所学校、一个地区的违规,都会传染到其他学校或地区,极有可能导致大范围的违规,从而造成改革的失败。
  三是采用目标渐升方法,分步推进,步步为营。关键要确定合适的分步目标。所谓合适分步目标,就是竞争区域内所有学校通过努力都能达到的目标。要更多地考虑薄弱学校条件。比如说,学校通常暑假、寒假都在补课,不妨暂时允许暑假补课,先坚决制止寒假的补课;暑假补课通常是30天,初始目标不是制止全面制止暑假补课,不妨先压缩为15天;通常整天上课,不妨统一要求半天补课,半天开展体育锻炼,自主活动。目标不要高,但提出的目标一定要在同类所有学校得到严格执行,毫无例外。当上一阶段目标达到后,可进入第二阶段,提出下一阶段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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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