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班主任工作边界谈

作者:王晓春




  我以为,这位老师(李XX,13年教龄的班主任)虽然是好心,但是不懂得班主任工作的边界,导致教育行动越位,帮助变成了干涉。家长有外遇,这是人家的私事。教师扮演道德警察,实在太莽撞了,超出了教师的职责范围。事实也证明,教师的干预并没有解决人家的家庭危机,反而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出了人命。此后,教师不但不反思自己的失误,反而责备孩子冷漠,合适吗?孩子的反应事出有因。做工作应该投入,但不是这么个“投入”法,这属于“介入”了。
  李老师只会埋怨学生不能读懂自己的好心,请问:李老师读懂孩子父亲母亲的心了吗?读懂孩子的心了吗?一个也没读懂。所以,恕我直言,李老师是一个相当主观、相当自我的人。要先学会读懂别人,再要求别人读懂自己。爱不能强加于人。
  这个例子说明,如果我们不能对班主任讲清楚他的职责范围,而一味鼓吹笼统的“爱”,他们中的有些人会乱来的。
  界定班主任职责范围非常重要
  前面说过,我希望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研究和界定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工作范围,我觉得这很重要。社会不能把教育的担子全压在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身上,这不但不公平,而且实际上效果并不好。
  关于班主任工作的边界,我有以下几点具体意见。
  1.学生的学习成绩,不能片面问责班主任
  教育常识甚至社会生活常识都在告诉我们,影响一个孩子学习成绩的因素很多,而且成绩如何首先是他自己的事情,因此,给班主任布置学生学习成绩指标是没有道理、没有科学依据的。上级只应该检查教师的教育理念是否正确、教育行为是否规范、教育工作是否敬业,而不应下达什么及格率、优秀率指标。如果出于教师评价的需要,确实要看学生成绩(因为学生成绩与教师工作能力确有一定相关性),那也要经过专家论证,绝不可以由某位官员主观敲定。只要教师努力,只要教师水平高,学生升学率就高,或者反过来说,学生升学率高,就一定证明教师有水平,这种看法是偏颇的。果真如此,重点学校为什么还有“生源大战”?为什么要抢好学生?说明谁心里其实都明白,事情不完全决定于教师。
  2.问题学生应分三级处理
  我主张把问题学生分成三级:轻度、中度和重度。轻度的问题生当然要由班主任教育,中度的问题生学校政教处和心理教师就应该介入,至于重度的问题生,则不应该责成学校解决,更不应责成班主任解决。比如:品德型的重度问题生应该送工读学校(建议立法,不能完全由学生及家长自愿),心理型重度问题生应该去看心理医生,习惯型重度问题生应该进特许学校(一种公办的特殊学校,教师经过专门培训),个性非常特殊、很难适应普通学校的孩子也应送特殊学校,辍学生教育应该有社会工作者和警察介入,等等。总之,该谁管谁就应该管,不能让班主任包揽一切,不应让普通班主任去勉为其难地做专家的事情。这个问题后面讨论问题生教育的时候还要说。
  3.问题家长的工作,社区和公安机关应该介入
  问题学生的后面往往有问题家长和问题家庭。我主张把问题家长也分成轻度、中度和重度,重度的家长应该主要由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公安机关做工作,一般班主任对付不了他们。
  经过这样的剥离,班主任的工作范围和边界就比较清楚了,这样他们才可能把精力集中在真正的工作重点上,集中在班级多数学生身上,才可以少做无用功。这才符合科学精神。
  4.学科的课堂纪律和学生成绩,不能片面要求班主任负责
  学科的课堂纪律主要应该由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学习成绩也是如此。有些科任教师动不动就找班主任:“看你们班的学生考的这成绩!”或者课上发生不大的事情,完全可以自己解决的,也动辄请班主任到场,或者把学生轰出教室去找班主任。这不但给班主任增加了不合理负担,而且会降低科任教师威信,妨碍科任教师专业能力的提高。学校应该出台有关规定,给科任教师做工作,尽量防止这类事情。
  5.非关班级管理的事务,不能随便交给班主任
  有些事是该学校总务处办的,比如报到、买保险、订杂志之类的事情,不应该交给班主任办。什么都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真成“二家长”了,而且这对教育学生也不利。一切都找班主任,会造成学生的垂直思维。很多学生长大以后缺乏横向联系能力,眼界狭窄,遇事只会找顶头上司,与这种过分的垂直管理有关。中小学学生横向联系能力最强的反而是一些问题生,可惜他们的横向联系起的多是负面作用,这是不正常的。相比美国学生每日不断地横向流动(教师不动学生动),我们的管理模式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摘自《做一个专业的班主任》,王晓春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文字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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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