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防卫过当的背后
作者:熊国英
响声惊醒了女儿,孩子被他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得哇哇大哭,他把孩子从被窝里揪出来就一顿狠揍。
老公一发酒疯,孩子就倒霉,孩子哭喊着:“妈妈,快救我,妈妈呀!”孩子哭得声嘶力竭,他仍不停手。
孩子本能地用手脚抵挡着,一脚踢到了老公的腿上,老公勃然大怒:“你敢踢老子,都是你妈给教坏的,老子要你的小命!”他用右手卡住了孩子的脖子。
看着孩子的脸色由红变紫,身体不断地挣扎、抽搐,我终于豁出去了,操起拖把,奋力朝他头上打去。老公吃了第一棒,摇晃一下,转身想朝我扑来,我一阵害怕,慌忙再打第二棒。
这下子,老公身体一软跌倒在地。倒下后,他又挣扎起身抓住了茶几上的水果刀,我更恐惧,又居高临下对他头上打了第三棒。
他口里吐出了鲜血。我精疲力竭地软瘫在沙发里……
这就是万燕杀害丈夫的经过。
她是自首的。根据她的供述,警方详细勘查了现场,确认供述完全属实。李彬系被木棍猛击头部后脑骨骨折致死。
自从本案见诸省城媒体新闻后,社会舆论倒向犯罪嫌疑人一边。案件移交审判后,同情被告人的呼声更高,各级妇联组织也向司法机关表示了密切关注本案审理的意见。
新闻媒体邀请社会科学专家学者对本案开展了专题讨论,所有观点均有利于被告人。
社会学家王光伟对本案最感兴趣,态度最鲜明,在报刊和电视台频频亮相,述说其观点:
封建主义男尊女卑的流毒,再也没有比本案中的李彬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了。他尽管不能自立,无以养家,却拿钱去酗酒,搞情妇。在他的头脑里,什么家庭的责任感,什么妻子的人格尊严,什么孩子的前途,连影子也没有。更何况这些钱都是妻子含辛茹苦挣得的生活费。
家庭暴力已成为社会转型期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人们对情人现象的宽容态度,实际对家庭暴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妇女儿童更多地成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本案尤为残忍的是,李彬从情妇家里玩乐回来,竟敢对独自支撑着生活重担的妻子横施暴力,差点扼死孩子,简直丧尽天良。
万燕长期备受丈夫的折磨,又亲眼目睹娇儿惨遭毒手,她被迫采取的行动是理所当然的。这一行动,在法律上应该说是正当防卫。我们应当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和处境,对她的判决,应该是从宽处理。我认为,她是无罪的。
王光伟的意见,在妇女界引起共鸣,媒体的热线电话被打爆了。一名有威望的女律师无偿向万燕提供法律援助,担任她的辩护人。
不久,一审法院宣判:万燕因防卫过当,犯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万燕当庭表示服罪,李彬家人提出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一天,有个陌生男子登门求见王光伟。起初王光伟推诿没时间,但对方声称是为万燕一案特来向教授请教的,他这才将来人让进客厅。
客人自称名叫钟磊,看上去三十出头,体格健壮,脸庞被阳光晒得黝黑,气色很好。他浓眉俊眼,举止潇洒,是女人眼中的帅哥,自然也赢得了教授的好感。
教授谦和地说:“钟先生有何贵干?是关于万燕案的事吧?”
钟磊说:“万燕能判缓刑,这是教授的努力。”
教授忙说:“不如说是社会正义,是舆论的推动。”
钟磊中肯地说:“然而,推动社会舆论的正是您,所以还是您的努力。”
王光伟忍俊不禁,微微一笑。他听对方的口气,似乎对万燕略知一二,于是问道:“先生可认识万燕?”
钟磊点点头:“不错,我认识她,是她为我做的寿险代理。可我对该案有一个问题尚未弄通。”
教授问道:“什么问题呀?”
钟磊挠了挠后脑勺,说:“那是个和蔼、可亲的好女人,那样的弱女子居然会杀夫,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教授眯着眼睛回答:“正因为她太柔弱,她才在激情驱使下做出果敢举动来的,何况她是忍无可忍。”
钟磊有些不信:“是这样吗?”
教授仍眯着眼说:“是的,火气一上来,理智就失去控制了,弱女子也不例外。”
钟磊瞪大眼睛:“唔,真是一时冲动?可我以为她似乎还有生理上的原因。”
王光伟曾请辩护律师查过案卷,作案那天不是万燕的经期,于是回答:“我认为没有那回事。”
钟磊解释:“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指普通夫妻间的性爱关系。”
看来此人好像知道什么内情,于是教授问道:“你是说,李彬生理上有缺陷?”
钟磊摇摇头道:“恰恰相反,我怀疑万燕性心理有问题。”
王光伟追问:“你有何根据呢?”
钟磊回答:“谈不上什么根据。事情是这样的:我认识李彬的一个朋友,据他讲,李彬出事以前,大概是一年半前吧,就发牢骚说,老婆一次也不肯同他做爱了。因此我猜想,也许妻子一方有什么妨碍夫妇生活的生理缺陷。”
教授马上指出:“也许是因为丈夫与情妇私通,妻子才拒绝他的。”
钟磊说:“不,这是李彬与文静相好之前的事了,所以我觉得反常,要是妻子果真没有问题,那可真有点奇怪了。”
王光伟皱了皱眉头,问道:“奇怪?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她为什么拒绝丈夫。”
“女人嘛,在夫妻生活上有时会陷入极度的厌恶之中。这种微妙的性心理,男人知道的并不多。”
“原来如此。”钟磊点头表示理解,但他的表情却是茫然的。“妻子是在丈夫跟情妇勾搭上的半年前就处于这种状态的。换句话说,被妻子拒绝了半年之久,丈夫才和情妇私通的。所以我想,这两件事之间或许是有关联的。”
教授眉头紧锁:“当然有关联,就是说,丈夫的不满在情妇那里得到了发泄。”
“就算如此吧。文静是万燕的老朋友,最初叫丈夫到文静酒店去的,就是她自己。她可能是无意识的,但促使丈夫与情妇结合的,归根结底还是她自己,所以……”
“你是想说,万燕是有意把丈夫转让给文静的吗?”
“不,还不能下这样的结论。但从后果来看,似乎至少起到了撮合他们的作用。”
“要谈后果,就没有止境了。”教授不无偏颇地说:“后果往往与本人的意图完全相反。”
“是的,是这样。”钟磊表示赞同,但又冒出一句:“可是,后果不出所料的情况也是有的。”
“那么,你认为万燕从一开始就有某种想法吗?”
“一个人的想法,只有本人清楚,我只是推测罢了。”
“推测的依据呢?”
“万燕给李彬喝酒的钱,叫他到文静店里去消费,虽说只是起初如此……”
“那是出于好心。”教授抢白说:“老公下岗闲散在家,老婆为了工作四处奔波,她想老公一定很无聊,就让他去喝酒解闷,这完全是出于好意。”
“好吧,就算万燕是出于好意,可李彬偏偏背弃她,去迷恋文静。他把老婆挣来的钱,都花在酒和文静身上了,还要变卖财物,每天深夜才回来,回家后就发酒疯,虐待妻儿,使家庭很快败于文静之手。”
教授接上话茬:“因此可以说,文静是她的死对头。”
“既然如此,为什么万燕一次也不找文静表示抗议呢?就算还不到那种地步,但完全可以去同她论理,求她放手,她俩又不是陌生人,是老朋友嘛!”钟磊又提出一个问题。
“这种事是常有的。”王光伟冷静地应道,“社会上的确有不少妻子同情敌拼个你死我活的事,但这终归是不明智的做法。一个有涵养的女子,是不会不顾廉耻去干这种事的。万燕有大专文化,又是个白领,她要考虑自己的身份和名誉,所以没有去干那种蠢事。是这样吗?”
“也许是这样。”钟磊表示同意,但又坚持自己的观点,“万燕在半年的时间里,毫无理由地拒绝丈夫,在这种情况下,又让丈夫结识了文静。一个是开酒店的寡妇,一个是酒色之徒,两个人凑在一起必然会发生那种事。万燕仿佛在冷眼旁观,并不找那个女人算账,由此看来,她似乎是存心这么做的。”
王光伟迅速反击:“你的意思是指万燕在执行某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