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刘绪义读《春秋》之千秋功罪

作者:刘绪义



释作了进一步圆通,认为:“如其仁,言谁如其仁者,又再言以深许之。盖管仲虽未得为仁人,然其利泽及人,皆有仁之功矣。”“管仲之德,不胜其才。”实际上也是对管仲提出了人格上的质疑与批评。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对管仲的“器局”的评价。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八佾》)“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
  一方面孔子认为管仲的“器局”小,又不懂得节俭,但对于管仲有三归、有反坫,与国君同制,齐国人当时并不认为是侈,就是说管仲的做法在齐国是行得通的,而鲁国的孔子却称管仲“不知礼”,这里面反映了齐鲁两国在对待有功之臣上存在不同的社会风气。后世学者认为,齐鲁两国在确定治国方略时就已经表现出了很大的不同。齐国是以工商立国,采取尊贤尚功的政策,而鲁国则是农业立国,尊尊亲亲;工商立国当然允许甚至鼓励消费,农业立国一般则鼓励节俭。尊贤尚功则允许有德有才之人的地位超越贵族,即允许“贱临贵”、“疏制亲”,“管仲富拟与公室,有三归,反坫,齐人不以为侈”。
  那么管仲是不是真的“不知礼”呢?有这么几个例子可以说明,管仲其实是懂礼的。首先,管仲平戎有功于周室,并且周天子嘉奖管仲,让他享受上卿规格的礼仪,一般人就会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僭臣也就会据以为合法了,但管仲还是牢守自己陪臣的身份,不肯做出有违等级的事,拒绝了周天子的好意。
  其次,管仲认为“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国语·齐语》)。终管仲一生也未见他有任何犯上、僭越的行为。那么孔子为什么又责他“不知礼”呢?这似乎同样是齐鲁两种文化的不同所致。所以,管仲的“不知礼”就不能简单地按照鲁国(也即后世儒家)的思想观念来理解。
  管仲被鲍叔牙从鲁国“骗”回,要桓公拜其为相。管仲说了三件事,要桓公依了才答应为相。其一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桓公日:“使之列高、国之上。”(高即高子,国即国子,当时齐国两大正卿,不仅有功于桓公,而且与桓公关系甚密。)其二曰:“臣贵矣,然而臣贫。”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古代女子出嫁日归。三归,就是答应让管仲娶三姓女子。其三曰:“臣富矣,然而臣疏。”于是立以为仲父。(《韩非子·难一》)所以韩非子说:“管仲之贤,不得此三权者,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霸矣。”(《韩非子·难一》)
  管仲辅佐桓公成就霸业,这一点为时人所称道,也一直为后人津津乐道。有一点值得一提,那就是管仲改革有一点别出心裁之处,在国都设“七市”,置“女闾”七百,服务于达官贵人,四海商贾,征其“夜合之资”,以佐军国。因此也就成为娼妓业的祖师爷,俗称“老郎神”,“女闾”也就成了后世妓院的代称。这大概是最早的招商引资了。
  司马迁认为,管仲的改革政策是:“与俗同好恶。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这种做法,在后世儒家看来是不值得提倡的,当时人似乎也对此颇有非议,所以管仲有过解释,《管子·牧民》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这也就是“与俗同好恶”。由此也可见,管仲的改革是有特定土壤作支持的,倘若管仲在鲁国为相,这样的措施只怕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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