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举国若狂紫稼

作者:段战江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娱乐明星。
  就中国历史而言,优伶和娼妓应算是最主要的娱乐明星群体。他们也许都曾千姿百态地灿烂过,可多是如昙花、如流星,瞬间的光华过后,便化为云烟,消匿在无边的时间长河中。中国传统的史观,是以“大是大非”为标准进行选择性的历史记忆的。于是,我们今天要查访他们的故事,却尴尬地发现,无论是在官方史册上,或是民间记忆中,留下些痕迹的,多是极端脸谱化的他们:要不便是如何蛊惑君王、祸国殃民的,要不便是怎样吸引才子、成就佳话传奇的。
  其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都是极具矛盾性的悲剧人物,一方面是外貌才情的出众,另一方面却是个体身份的低贱,于是他们的人生必然充满着痛苦的挣扎和无常的宿命。那些伶人的角色倒错和身份演变,最值得寻味。尤其是乱世之际,当享乐主义被刻意放大,他们的麻醉功效也会被恣意使用,并因此畸形造就了倡优文化的极度繁荣。正如孟森(号心史)先生所云:“易代之际,倡优之风,往往极直。其自命风雅者,又借沧桑之感,黍麦之悲,为之点染其间,以自文其荡靡之习。数人倡之,同时几遍和之,遂成为薄俗焉。”
  王紫稼便是这样一个典型时代的典型人物。
  
  伶人的“名士缘”
  
  《清稗类钞》里对王紫稼的介绍非常简单:“王稼,字紫稼,一作子玠,又作子嘉,明末之吴伶也。风流儇巧,明慧善歌。”对于他的更多介绍,便是存留在他那个时代的名家诗作中。王紫稼好像很有“名士”缘,如钱谦益(号牧斋)、龚鼎孳(字芝麓)、吴伟业(号梅村)等同时代的大才子、大名士,“诗酒流连,皆眷王紫稼”。那么,王紫稼有什么样的秘密武器,会让这些重量级的人物“歌咏之辞烂如”,纷纷赠诗示好呢?我们不妨从他们的诗作中寻求答案。
  有“才子骚坛盟主”之称的吴梅村,在《王郎曲》里赞道:“王郎十五吴趋坊,覆额青丝白皙长。孝穆园亭常置酒,风流前辈醉人狂。同伴李生柘枝鼓,结束新翻善财舞。锁骨观音变现身,反腰贴地莲花吐。莲花婀娜不禁风,一斛珠倾宛转中。此际可怜明月夜,此时脆管出帘栊。王郎水调歌缓缓,新莺嘹呖花枝暖。惯抛斜袖卸长肩,眼看欲化愁应懒。摧藏掩抑未分明,拍数移来发曼声。最是转喉偷入破,殢人肠断脸波横。”由此观之,王紫稼是男扮女装的男旦,而且颇有几分“妖艳绝世”的模样。当年,也正是这位擅演红娘的王紫稼,色艺双全,名冠一时,并因此“举国趋之若狂”的。但我们必须注意这样一个细节,那就是诗中描述的王紫稼才刚刚15岁,称得上是童星了。而这些名士才子对王紫稼的痴迷,可不仅仅是缘于艺术的欣赏,更多层面上是缘于当时流行的“押优蓄童”之风。
  那个时代的名士才子,除却有到青楼里寻求红粉知己的爱好外,对于男色,也颇有偏好,时称“男风”(或日南风)。这一点,并非以简单的同性恋就能概括,更多的是一种打着风雅的幌子、追求别样刺激的变态性游戏罢了。当年袁枚60岁时,携二八娇男欣然逛大街,人称“子真如水银泻地,所谓无孔不入”。换个角度讲,被狎呢的歌童雏伶并非是天生的同性恋,他们只不过是这些名士才子满足其个人变态嗜好的泄欲工具和把玩器物罢了。那么,能不能因此就断定这三位大师级的人物对王紫稼的喜爱,也是这种追求男风的产物呢?
  当然不能。首先王紫稼不是同性恋。钱牧斋在写给他的赠诗里,便有“多情莫学野鸳鸯,玉勒金丸傍苑墙。十五胡姬燕赵女,何人不愿嫁王倡”的调侃。而在王紫稼最后被定罪处死时有一条“奸污良家妇女”的罪名,也可作为他并非是同性恋的旁证。当然,如果非要说他是双性恋,不免就有些牵强。因为在他那个时代,也是有些美丽的同性相恋的故事,譬如状元毕秋帆宠爱优伶李桂官,再如词人陈维崧独钟情人云郎等,都是很感人的爱情佳话。陈维崧在云郎结婚时所作的《贺新郎》,至今读来依然令人感慨万千。词中情意绵绵,“六年孤馆相依傍。最难忘,红蕤枕畔,泪花轻飏”,如今“休为我,再惆怅”。当时的社会风气,在对待同性之恋方面,也颇为开放。佳作一出,顿时“竞唱人口,闻之绝倒”。
  其次,给王紫稼题词赠诗的名士颇多,可几乎遍寻不到示爱的诗句。论说风流,与王紫稼相交的几位“名家”朋友,一个比一个风流。有“东林浪子”之称的钱牧斋在60岁的年纪娶了“秦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龚芝麓娶的也是位列“秦淮八艳”、艳名远播的顾横波,而吴梅村也曾与秦淮名姝卞玉京痴痴相爱过。除却吴梅村无奈因战事与卞玉京分手外,前两者都与夫人感情极好。从理论上讲,他们的性取向都很正常,但是否对王紫稼有过“狎呢”之爱,我们不得而知。从常理分析,钱牧斋、龚芝麓、吴梅村被时人称作“江左三大家”,平日里关系都走得很近,便是狎呢,也不可能无耻到同狎一人的地步。当初,钱牧斋在王紫稼北上远游时赠送离别之诗,曾被熊雪堂和韵讽刺道:“金台玉峡已沧桑,细雨梨花枉断肠。惆怅虞山老宗伯,浪垂清泪送王郎。”据说钱牧斋看到后,还“不怿者累日”,由此观之,钱牧斋还是很在意别人对其和王子稼关系的看法。
  总而言之,这三位大家对王紫稼的赠诗,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席面上的相互唱和罢了。三者对于“风流儇巧”的王紫稼的喜爱,应是常人理解的范畴之内,正如几个世纪以后著名剧作家罗瘿公对程砚秋的喜欢和提携一样。罗瘿公曾作《赠程郎五首》,其中便有“紫稼当年绝代人,梅村蒙叟足相亲”句,可作为我们理解这种止于欣赏关系的旁证。
  
  怜人的“北漂梦”
  
  王紫稼是一个有追求的人。顺治八年(1651年),他30岁,虽说刚过而立之年,可对一个靠脸蛋吃青春饭的伶人而言,已经不算年轻了,好在是保养得法,倒是愈发显得“谁知颜色更美好,瞳神翦水清如玉”。为日后打算计,趁着大好年华和骄人的歌唱实力,此时大概已经贵升为“王老板”的大腕级娱乐明星——王紫稼,毅然决定北上,到京师寻求更广阔的人生舞台。当然,也包括寻找一个更牢靠的后台。
  恰好在这一年,王紫稼的同乡、也是老主顾龚芝麓守制结束,奉旨回京,继续做他的太常增少卿。为了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有个好的着落和跳板,王紫稼决定追随这位名气大、才气浓的龚老先生。龚芝麓对此也非常乐意,一来他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饮酒醉歌,俳优角逐”的风流快活,二来他爱交朋友,对朋友也很照顾。“多有义举”。上京途中路经常熟时,两人还一起顺道拜访了老朋友钱牧斋。钱特地写了首送行绝句,赠予王紫稼。以表折柳赠别之意。对于王紫稼“此行将倚龚太常”的暖昧之词,钱牧斋写诗调侃道:“阁道雕梁双燕栖,小红花发御沟西。太常莫倚清斋禁,一曲看他醉似泥。”
  王紫稼前往京师“淘金”,最初是自信满满。除却自身条件外,还与当时的大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当时正是清朝立国之初,朝气蓬勃,誓要有几分革新的新气象。自顺治三年开始,清廷便明令禁娼,所有官办妓院一律取缔,顺治五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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