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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


  “你的目的达到了,恭喜你!”我说着,想从他身边越过。

  他伸手拦住我:“邹雨,那时候,你也为我哭过吗?像这样哭过吗?”

  这问题多无聊,每个男人都希望被抛弃的女人在自己身后哭泣,那样,背叛变成了离别,还有回头的一天。

  我扬头说:“就算我会哭,像现在这样哭,也是为了我自己,而不是为了你们这些男人。”说完,我再次试图从他身边走过,这次我成功了。

  黑暗的楼道里,只听见我咚咚的脚步声,他忽然在身后问:“邹雨……现在……你是不是可以理解我当时的处境?你是不是可以原谅我多一点?”

  我长吁一口气,回身俯望他,他背对着我,等候我的回答。

  “对,我现在才知道,其实你根本不爱我!我和他,不论怎样,都舍不得伤害别人,宁可自己痛苦,可你呢,你那时候在我面前,要我放你一条生路,你说得多理直气壮,何曾把我放在心上,现在你要我原谅你,太晚了吧?”

  黑暗中,依稀见他回头,仿佛想辩解,但许久后,他只低声地说了一句:“……见到你对他,我也才知道,你爱我爱得更少。”说完,他默默地下楼,打开自家房门,走了进去。

  又是一声沉重的门响,今晚真是运气很差,两个我生命中的男人,都当着我的面,重重地关上了门。我楞楞地站了一会儿,疲惫地返身,回到了家。

  寂静的夜晚,我心神恍惚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上树枝的倒影,夜晚的每一分钟都显得那么漫长。失眠的滋味真是难熬,我睡到一身酸痛,干脆起身来到窗边,看远处的天光,凌晨两点,天似乎隐隐亮了起来。

  手机一直抓在手里,反复的按亮屏幕,再看着它变黑,那条短信还存在我的收件箱中,他的英文短信:“sorry,I’m very busy.I’ll call you later.”我将头抵着冰凉的玻璃窗,一遍遍看着,想象他在忙碌中,抽出时间,一个一个字母按出这条短信的样子。

  此时,楼下突然隐隐传来车声,我转过脸,竟看见一台巨大的黑色的吉普车,没有打开车灯,静静地开上楼前的人行道,停在我的窗下。

  半夜的小区,连路灯都熄灭了,我努力地看,仍无法看清车牌是多少。一时有些激动,会是他吗?是他又回来了吗?他会再打我的电话吗?我盯着手机,等着来电时的震动,然而,久久没有动静。

  是他吗?真的是他吗?我无法再等下去了,我必须确认是不是他。于是,我蹑手蹑脚地出了门,下了楼。

  站在楼道口,我借着远处的光亮,终于看清了牌照,果然是他,66888!但一眼望过去,车内黑乎乎的,没有一丝动静。

  我还记得他怒气冲冲离开时的样子,仿佛今生都不想再与我相见,怎知现在,他却又回到了这里。人的心意,总是兜兜转转,如我,如他。

  有科学家说过,在夜晚极度疲惫的时候,人的意志力会降低百分之五十。现在,我的意志力正在这脆弱的当口。我站在车后,思量许久,终于,向驾驶室的方向走去。

  还没等我走到门口,车门就开了,他从车上走了下来,手里还夹着点燃的香烟。车内灯光的映照下,只见他的脸疲惫不堪。

  他返手将车门关上,我和他之间,又陷入黑暗之中。

  “我以为你睡了,所以没有打你电话。”他说,嗓音嘶哑。

  “没有睡,睡不着。”我照实回答。

  “对不起,邹雨,我只是想向你道歉,我喝多了,我不该说那些话。”

  “没关系,是我的错。”我急急地答,语音却哽咽起来。

  “不!不!不!我那些都是酒话,你别放在心上。怎么能是你的错?怎么能怪你?”他迭迭地否认。

  “你说得很对,是我害你难过,如果那天我没去找你,一切都是好好的,我们俩也不至于到今天这样。都怪我,真的都怪我,对不起!……”我满心懊悔,只恨一步踏错,误人误已。

  “别这样说,别这样说……”他心疼地阻止我,上前一步,径直将我揽在怀里。

  这一揽,我的心软到一塌胡涂,只知将脸埋在他怀里,用力地擦来擦去,他的身上,我爱的味道还在,我用尽全力紧紧地抱着他,满心依依不舍。

  “邹雨,我们为什么要这样?既然开始了,过一天算一天不可以吗?哪怕多过一天,都是好的。别离开我,别离开我,这太让人难受了。”他在我耳边轻轻说,然后,返头找到我的嘴唇,用力地吻了下去。

  我再次崩溃了,连最后那百分之五十的意志力都丧失了。是啊,反正已经开始了,反正已经爱上了,反正已经担了这个恶名了,再走下去,也不过如此吧?江心遥、邹月、我的自尊,我的未来……统统顾不上了。在这个寂静无声的深夜里,我爱的这个男人就站在我的面前,他的心就跳跃在我的胸口,我怎么舍得离开?哪怕只有一天,哪怕只有一时,就这样吧,就让我贪图享受、得过且过吧!

  (五十)

  第二天是国庆节,原本计划与邹月、邹天一起回老家,陪母亲过几天,但是,林启正说,“你跟我去北京行吗?”我的心一软,随他上了飞机。

  这一次旅行,心境大有不同,一是他身负重任,不能怠慢,二是经过此番纠缠,我们之间似乎寻到了新的相处之道。

  我自觉与他分头到机场,分头换机票,我在头等舱候机室看杂志,他坐在大厅里玩电脑。上得飞机两人相视一笑,亲密如初。到了北京,又是各坐各的车,各走各的路,分头进酒店,分头进房间。拉好窗帘,锁好门,方才拥抱嬉笑。吃饭也是,走进餐厅,服务员问:“靠窗的位置可以吗?”我微笑地摆摆手,有包厢吗?有卡座吗?或者那个最角落的桌子也蛮好。

  没关系,这幸福既然是偷来,就让我们从形式到内容,都完全统一。以往是我太教条,是我太愚笨,是我太自命清高。现在我只要每天早上醒来,见他就在我的耳侧,就已是心花怒放。

  他总在约朋友,约见面,约吃饭,约喝茶,我自管自在北京城里闲逛,有一天他出门前,我伸手给他:“把卡给我,我要去买东西。”

  他掏出钱包,说:“你选一张,随便怎么用!”

  我威胁他:“随便用?那我就把它刷爆!”

  他笑:“好!真的爆了的话,打电话给我,我来救你!”

  然而走进酒店旁的商场,我竟六神无主,本就不是购物狂,此刻为了买东西而买东西,样样不入法眼。踱到首饰柜,专柜小姐懒懒地机械地招呼我,我随手指了几款看起来石头最大的首饰,她立马变得毕恭毕敬,激动到语无伦次。

  其实,我对首饰并没有特别的爱好,戴在身上左看右看,也无甚感觉,但是,为了花钱啊,总得买点什么,才能实现我的誓言。于是,我指着最贵的那个项链,随意的说:“开票。”女孩脸上乐开了花,转身悄悄向同伴做了个V字手势,我只佯做不见。

  小票上写着26万,我拿着它向收银台走去,心中还是有些忐忑,万一不够呢?多糗啊。于是,中途转弯,找了一个柜员机,查询余额。屏幕上跳出来一大串数字,让我眼花,仔细地数了数,居然有一百多万。

  难怪林启正的表情那么自如,以我的战斗力和承受力,如何刷也刷不爆这张卡。我一时气馁,也没了兴致,心中对那个专柜小姐说了句抱歉,转身离开了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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