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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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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她简单地做了中式的三明治,烤饼夹了煎鸡蛋、火腿和生菜,先递过去一个,又做第二个。煮了小米粥。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明明只大她两岁,竟然冒充长辈。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吗?汉堡大学,汉堡,哼。”用力地咬了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他另一只手拿着汤匙,安若只好拿抽了餐纸伸手替他抹掉,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极少这样狼狈。 留学的事他以前还真没说过,他们都甚少提自己的事。沈安若隐约听别人说他曾出国,总以为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向来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小米粥后说:“味道还行,再来一个。” 安若起身又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正吃着。 她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我去打网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我值班。今天路上车少,班车会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她打开车内的CD,罗大佑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这一首,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着“眼光在慢慢地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答答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吗,这首歌多好。”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他车里音响太好,所以这歌听起来更加令人呼吸不畅。“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吗?”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得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怎么突然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你能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请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地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吗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会卜算。”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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