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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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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柏桢逃离了格陵。 叶月宾一直到死,都没有讲出实话。 也许是因为事实太残酷;也许是因为没有人会信,但一切都并不会随着她坠楼的那一刻终结。 在接下来的人生中,每个人都守着自以为是的那个真相活着,痛苦着,卑微着,憎恨着。 永无止境。 蝉过别枝 “雷先生,我们即将在云泽稀土的一号停机坪降落。” “好的。” 因云泽特殊的地理环境与矿业背景,空中运输一直是紧急救援的重要方式。经过多年发展,云泽稀土的直升机坪已经引入全自动化管理。驾驶员在三十公里外即可以VHF无线电频率遥控开启降落指示灯。指示灯通过不同颜色标示滑降角度,保证夜间降落的安全性。 直升机降落之后,指示灯随即关闭,地嵌式照明设备自动开启,指示出一条通向坪外的阶梯。 缪盛夏来的稍微早了些。 晚上若非有应酬,他一般都随意,属于那种穿人字拖开跑车的人物;今天却难得穿起正装,套一件貂领外套,愈发衬得剑眉是剑眉,星目是星目。 等待贵客的同时,他若有所思地摸着指环。 对,他的左手又戴上了一枚婚戒。还被迫买小半个号,叫他时时警醒,不好摘下。 司机打开车门:“大倌,客人到了。” 他自沉思中惊醒,抖擞精神,下得车来,朝甫下机的高级企业营运顾问迎过去。 “既然是声名遐迩的雷再晖先生到访,我当然要亲自来接。”缪盛夏微笑着伸出手与他一握,“在下云泽稀土缪盛夏。” “缪先生,你好。” 除开眉头紧蹙,左手有伤之外,这位雷先生根本看不出来狼狈模样。 况且包谨伦只在电话里对缪盛夏说雷再晖被恶人骚扰,并未提及有女眷同行:“这位是?” 女眷裹着雷再晖的外套,可能是飞行太累导致耳水不平衡,发丝拂在低垂的脸庞上,兼之脚步虚浮,昏昏沉沉。 雷再晖简短回答:“她不太舒服。请尽快先送她回家休息。” 随着雷再晖的手指拨开女眷的长发,缪盛夏惊见一双半闭的凤眼,虽眼泡红肿,也太熟悉不过——钟有初?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浑然忘却已婚身份,下意识地想将她接到身边来;可是才扶住她的手肘,雷再晖便道:“有心。我一个人能照顾她。” 缪盛夏的手势滞一瞬,讪讪地缩回去。雷再晖轻声唤她:“有初,我们到了。” “不要惊动她。我知道她住在哪里。”缪盛夏轻声制止,“上车吧。” 钟有初的视野很暗。 明明是在室内,举目所及之处,却是快落雨的颜色。挂钟是阴暗的,沙发是阴暗的,茶几是阴暗的。 想揉一揉眼睛,却碰到镜片;她木然摘下墨镜,朝自己身上望去。 深V字领的T恤和低腰牛仔裙包裹着青春的身躯;青春的身躯里包裹着伤痕累累的灵魂。 钟有初摸摸了婴儿肥的脸颊与细细的胳膊,倏地站起——怎么会在这里? 时间如白驹过隙,十年一晃而过。 怎么能等到如今,傻到如今。 她朝俱乐部的门口疾奔而去,却生生撞入了一个怀抱。 来人一把将她揽入怀中,紧紧地贴着她的发丝,嗅她的气息。 他多怕来晚了。 闻柏桢——他竟来了! 钟有初自他胸前抬起头来。 他是当年的模样,清秀窄脸,双眼细长,鼻梁挺拔,没有那么多笑纹,鬓角乌黑,一根白发也无。 她也是当年的模样,发质润泽,容貌姣好,皮肤光滑,曲线流畅。 她觉得胸肋下面隐隐作痛,他怕什么来晚了。 他不松手,立定心意要拥抱到天长地久——他多怕已经来不及。 都说小女孩不识世界,所谓情爱,不过是一时冲动。 为什么这样看轻她? 戏曲中的书生小姐初次见面也不只是十五六岁,便结下鸳鸯盟誓;他们深信月老在凡人刚出生时便系上了红线,那就是一生一世——怎么现代人连古人也不如? 钟有初清楚知道,闻柏桢是她倾心爱过的男人。 因为爱过,才会伤过。 因为伤过,才会难过。 因为难过,才想重来。 慢慢地,她也举起双臂,在他背上收紧。 他们订婚了。 闻柏桢为钟有初戴上一枚粉红色的梨形钻戒。 他第一眼看到它,就觉得属于她。 她从来不涂指甲油,指甲泛出健康的粉红色,与钻石色泽一模一样。 他的吻轻轻地落在未婚妻的面颊,决心等她长大。 她仍在娱乐圈中浮沉;他则结束了家教中心,进入百家信工作。 情侣之间能想到最甜蜜,最幼稚的事情他们都做了个遍。 可是年龄、身份和性格的不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观念上的差异。 一旦进入对方生命,便全部摊开来。 很自然地,吵了第一次。然后第二次,第三次。 一个聪明而高傲,一个机灵而任性;吵到激烈时,都是愚蠢而凶恶。 什么狠话也说得出口,怎样能令对方伤得最深怎样做。 试过一个玩人间蒸发,另一个遍寻不着,差点车毁人亡;也试过一个说分手,另一个在直播现场中突然崩溃痛哭。 可毕竟还是爱着。 一切的不愉快,都是太在乎的副作用。 于是结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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