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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义理之学的基础、结构、枢论与亮点(六)
作者:李养正
(四)道教独具的“天道承负”因果报应观
除邪教外,凡具有正信的宗教群体,皆本着对世人劝善导善的愿念,虔诚地信奉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观念。我国流传的五大传统宗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亦皆如是。认为冥冥中有天神录人之善恶行为并严格地实行赏善罚恶的天律,因缘果报,秋毫不爽。以此为维护社会伦理道德与良好风尚的精神后盾。比如道教《太上感应篇》中说:“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文昌帝君阴骘文》中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近报则在自己,远报则在子孙。”然而,道教的因果报应观,还不仅如此,更有它将“善恶报应”与“天道观”相结合而独创的“天道承负”观。何谓“天道承负”?芽考,“天道”观念,殷周时已有之。《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国语·周语下》:“吾非瞽史,焉知天道?芽”(瞽史为掌吉凶、礼事的官吏)《左传·昭公十八年》郑国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最初的“天道”包含着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概括天体日月递照、列星随旋、四时代御、阴阳变易等的运行过程与规律;另一方面是以宗教观念对自然现象作人事吉凶祸福的推测。春秋战国时期,道家学说兴起,以“道”为本体,无为而自然循环;“周行而不殆”(《老子》第25章)的自然法则——道家的“天道”观便脱颖而出,在古义理体系中,以道家的“道”本思想褪淡了古殷周宗法宗教的“神”本思想。道教初创,崇尊“老子”,奉《老子道德经》为圣典,以“道”本论为核心营构其教理教义,道家的“天道”观自然被奉为义理圭旨。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提出的“天道承负”报应观,其“天道”便正是道家的无为而自然循环的“天道”观。《老子道德经》:“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天之道,利而不害”。这都是道教所说“天道”之来源。关于“承负”之说,道教《太平经》已有释解,卷三十九说:“承者在前,负者在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这种“承负”性的报应,乃源于天道循环。《太平经》卷十八至三十四:“一小周十世,而一反初”,“承负者,天有三部,帝王三万岁相随,臣承负三千岁,民三百岁。皆承负相反,一伏一起,随人政衰盛不绝”。善恶报应,皆听任天道自然循环,疏而不失。《老子想尔注》也说:“行善,道随之;行恶,害随之也”,“道设生以赏善,设死以威恶”。促使道教建树这种“天道承负”报应观的原因,在于传统的赏善罚恶的因缘果报观,往往在社会上出现疏漏有失的现象,行善者不得善报,行恶者不得恶报,甚而善者遭罚而恶者反受赏。《太平经》卷四十说:“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恶,或有力行恶反得善”,使人“从是常冤”,蒙受无辜之苦。这当然会引发人们极大的迷惑不解,从而动摇、褪淡对宇宙主宰者能够公正赏善罚恶的信念。早期道教的义理营构者,正是针对这种社会人们心理上存在的迷惑,引据“天道”的自然循环,从时间的角度解释“承负”的必然到来,回答人们心理上的悬疑,从而也是弥补了传统善恶报应观在义理上的不足;当然也树立起了“天道承负”报应观的庄严与权威,为道教建树了独具的因果报应观念。
(五)道教义理突出显现的亮点——以人为本的“生命”哲学和养生之学
关于宇宙和生命的起源,人的生死源由,人生的价值观以及生命可否有长生之路,自来是世界上有识之士所探讨的问题。世界上形形色色的有体系的历史传统文化,也都为建构自己有关“生命”之学的理论,倾注了大量的精力。我国古老的道教,在探讨“生命”之学方面,更可说是情有独钟,奉道者中热心炼养之士,满怀神仙可学、神仙可成的宗趣、信念与激情,打破“有生必有死”的理念,勇敢地尝试、体验、开创实现“长生久视”的方技与理论。近两千年来,道教积累的近万卷经籍中,有大量的卷帙便记载着炼养士们的业绩和成就。他们以“神仙家”的趣旨为中心,摄取先秦两汉道家、阴阳五行家、医药家、冶炼家、儒家关涉生命之学的思想与方术资源,营构、整合、开创了道教一体化的养生学,亦即成就了以生道合一、形神合同、动静结合、精气神三者相运化为主干的“长生”之道。它的思路、理念、语言、方法、众术,既具得道成仙的色彩,同时亦彰显我国古代神秘主义哲学思想的斑斓之光。可以说,它既促进了我国诸子百家与生命科学相关资料的整合,同时也促进了我国传统生命科学的进化发展,亦即为生命之学提供了新的线索。其内涵,可以说从人体的原始形态,延展到人与“道”的关切,罗织了从形神合同到生道合一、长生久视的系统理论与方术。比如,关于人体的产生、生命的价值、人生与社会情缘、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物资、生活方式与如何享受生活、生命的延续与消亡;以及“生”与“道”的关系,“形”与“神”的关系,“精”、“气”、“神”之间的相互滋益关系,动与静的关系,躁与柔的关系,生命与自然环保的关系,劳与逸的关系,形体脏腑、肢体、器官之间的关系,生理与心理之间的关系。总之,它广泛涉及运动锻炼、心性修养、啬精爱气、性命双修、养性延命、节制欲望、服食营养与药物、道德规范、生道合一等多方面的词语界定与悬疑探讨、问题解答。探寻并实践养生之道,追求长生不死、享受生活。既为奉道者及炼养士所执著宗仰,也为广大世人所关注和喜好,因之道教的生命哲学与养生方术成为我国好事保健养生者的热衷之学,同时也是道教经历史考验,在社会得以延存的一大支柱。
道教凡论及“生命”与“养生”之学,皆从人的生命保健出发,理法方术并言,处处显现我国传统养生文化的特色,同时也显现道教重生命、务养生、求长生所付出的功力之深切。我以为道教所建构的生命哲学与养生学是其义理学中的闪亮点,其中的积极因素,至今仍照耀着人们的生命保健之路。
结束语
拉拉杂杂,我唐突地抖露了我对道教义理之学的基础、结构、枢论及其亮点的一些浅见,目的在于“抛砖引玉”。现重将上述的琐碎之说加以归纳,使拙见更为明晰,便于明识者指正。
(一)道教自来就有它传统的、系统的、丰湛的教理教义,并以其整体的道教文化特色,立于中华传统文化之林及世界传统宗教文化之林。
(二)以“道”为最根本、最崇高信仰的原理、法则,教内谓为“教理”;推演、疏证教理,据“理”立“义”,或随疑分释,或转相发明,使“理”合宜,有所遵循持行(亦即由“理”派生信条、规范),教内悉谓为“教义”。教义多方面、多方式体现“教理”,即立“义”以证“理”,目的在弘扬道教之“理”。此可谓为道教义理之学。在信众中倡导和引导对“道教义理”的现代诠释,可以影响民间道教活动向规范性和理性发展。
(三)西方基督教建构有丰湛的信条与哲理体系,谓之“神学”;东方古老的道教在我国古“神道”设教、“神仙家”术说、“道家”哲学等的思想及信仰基础上营构了其教理教义体系。东方、西方各有各的传统文化土壤,在运思逻辑、内容、作品结构、名词、文字运用上各有其传统文化资源与习俗、规范,各有特色。为尊重我国传统文化资源及道教传统的称谓,故而我认为,仍将道教所宗仰的哲理及信念沿传统谓为“教理教义”(简称“义理”之学)较为妥切,既示其特色,亦示与西方“神学”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