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道教义理之枢论

作者:李养正




  1.自然元气,乃宇宙本体:
  混沌之先,太无空焉。混沌之始,太和寄焉。寂兮寥兮,无适无莫。三一合元,六一合气,都无形象。窈窈冥冥,是为太易,元气未形;渐谓太初,元气始萌;次谓太始,形气始端;又谓太素,形气有质;复谓太极,质变有气,气未分形;结胚象卵,气圆形备,谓之太一。元气先清,昇上为天;元气后浊,降下为地。太无虚空之道已生焉。道既无生,自然之本,不可名宣,乃知自然者,道之父母,气之根本也。夫自然本一,大道本一,元气本一。一者真正至元纯阳一气,与太无合体,与大道同心,与自然同性,则可以无始无终,无形无象,清浊一体,混沌之未质,故莫可纪其穷极。
  2.人与物类,皆禀一元之气而得生成:
  洎乎元气闬鸿,萌芽兹始。遂分天地,肇立乾坤。启阴感阳,分布元气,乃孕中和,是为人矣。
  天地溟淬之后,人起出盘古, 遗体散为天经地纬、天文地理、五罗二曜、黄赤交道、五岳百川、白黑昼夜,产生万物,亭育万汇,其为羽毛麟介,各三百六十之数,凡一千八百类,人为躶虫之长,预其一焉。人与物类,皆禀一元之气而得生成,生成长养,最尊最贵者莫过人之气也。
  3.元气为生命之根,元气不离身,故能长生:
  人之生也,禀天地之元气,为神为形,受元一之气,为液为精。天气减耗,神将散也,地气减耗,形将病也,元气减耗,命将竭也。故帝一回风之道,溯流百脉,上补泥丸,下壮元气。脑实则神全,神全则气全,气全则形全,形全则百关调于内,八邪消于外。元气实则髓凝为骨,肠化为筋,其由纯粹真精、元神、元气不离身形,故能长生矣……
  元气亦同天地,在人之身生于肾也。人之元气,得自然寂静之妙,抱清虚玄妙之体,玄之又玄,妙之又妙,是谓众妙之门,乃元气玄妙之路也。故玄妙曰神,神之灵者曰道,道生自然之体,故能长生,生命之根,元气是矣……
  夫元气者,乃生气之源,则肾间动气是也。此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脉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源……此气是人之根本,根本若绝,则脏腑筋脉如枝叶,根朽枝枯,亦以明也……右肾谓之命门,命门之气,动出其间,间由中也,动由生也,乃元气之系也,精神之舍也……
  仙经云:我命在我,保精受气,寿无极也。又云:无劳尔形,无劳尔精,归心静默,可以长生,生命之根本决在此道。虽能呼吸导引,修福修业,习学万法,得服大药,而不知元气之道者,如树但有繁枝茂叶而无根荄,岂能久活耶!
  4.日月奇偶之数,阴阳之气,不失光明,实由元气所生:
  日者阳精之宗,积精成象,象成为禽,金鸡火鸟也,皆曰三足,表阳之类其数奇。月者阴精之宗,积精而成象,象成为兽,玉兔蟾蜍也,皆四足,表阴之数实为偶。是故奇偶之数,阴阳之气,不失光明,实由元气所生也。
  5.元气有一,用则有二;元气一性,阴阳二体,形须有气,气须有阴阳:
  夫元气有一,用则有二。用阳气则能飞行自在,朝太清而游五岳;用阴气即能住世长寿,适太阳而游洞穴。是谓元气一性,阴阳二体。一能生二,二能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若不得元气,分阴阳之用,即万物无由得生化成长。故神无元气即不灵,道无元气即不生,元气无阴阳 即不形。形须有气,气须有阴阳。
  6.得生者莫不由气,至于天地日月星宿云雷,并赖气之转运,使不失坠落:
  生所化者曰死,死所化者曰生。生死之根,反复为常。盖善于生者不为死之行,不善于生者为死之行,得死之行为其死,为生之行得其生。故得生者莫不由于气……至于天地日月星宿云雷,并赖气之所转运,使不失坠落,巍巍乎,荡荡乎,无始终,安其所动,乐其所静,是谓道气自然。
  7.情性形命,禀自元气。性不可离于元气,命随类而化生:
  道乃自然所生。既有大道,道生阴阳,阴阳生天地,天地生父母,父母生我身。
  夫情性形命,禀自元气。性则同包,命则异类。性不可离于元气,命随类而化生。是知道德仁义礼,此五者不可斯须暂离。可离者非道德仁义礼也。
  元气本一,化生有万,万须得一,乃遂生成,万若失一,立归死地,故一不可失也。一谓太一,太一分而为天地,天地谓二仪,二仪分而立三才,三才谓人也。故曰才成人备,人分四时,四时分五行,五行分六律,六律分七政,七政分八风,八风分九气。从一至九,阳之数也;从二至八,阴之数也。九九八十一,阳九太终之数;八八六十四,阴六太终之极数也。
  一含五气,是为同包,一化万物,是谓异类也。既分而为三为万,然不可暂离一气。
  8.一含五气,气出有象,正仪立度,是为经天纬地之根本:
  夫一含五气,软气为水,水数一也;温气为火,火数二也;柔气为木,木数三也;刚气为金,金数四也;风气为土,土数五也。五气未形,三才未分,二仪未立,谓之混沌,亦谓混元,亦谓元块,如卵,五气混一。一既分元,列为五气,气出有象,故曰气象。
  9.元命即元气,以道固元,以术固命,则身形神气永存:
  夫元命者元气也。有身之命,非气不生。以道固其元,以术固其命,即身形神气永存矣……气之所在,神随所生,神在气即还,神去气即散,若能存念其神,以守元气,气亦成神,神亦成气……静用为我身,动用为我神,形神感应,在乎运用,神气变化,在乎存念。
  张君房纂集《诸家气法》,并撰《元气论》以阐明自然元气为宇宙万物之本体,进而树立人以元气为本,元气为生命之根,神无元气即不灵,道无元气即不生的理论;同时,他既引述《道德经》、《阴符经》、《上清经》以阐理,也举服气、胎息之气术以阐法,表明气为生源,炼气乃荣道之树。以术固命,术乃养生之途径。
  总之,举凡宇宙万物之生成、天地山河、日月星宿、冷暖气象、阴阳五行、地域方位、社会道德、人之情性、生命存亡等等一切自然事物与社会事物,莫不由元气运化所产生;更其是道教仙道之一切方术,也莫不以道教之“元气论”为理论基础。
  
  注:
  ①本文所设置的枢论题目,主要依据道教经典中环绕讨论的一些有哲理意味的中心论题和近代道教学者陈撄宁先生主持编撰的《道教知识类编·教理教义》订立的;同时也参考了当代著名学者张岱年先生名作《中国哲学大纲》和葛荣晋先生名作《中国哲学范畴通论》。
  (作者单位:中国道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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