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著道于人身”:道教体育思想及其人文精神
作者:蔡林波
一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道教实乃最为注重人之“身体”价值的宗教与思想体系。与片面注重纯粹“精神”擢升的宗教和哲学形态不同,道教始终关注的是人之“身体”生命的持久和完美存在。因之,古代道人乃以追求“身体”生命完美为务,而非以达求某种纯粹的“精神”境界为至上目标。如,早期道经《老子想尔注》言:
多知浮华,不如守道全身。寿尽辄穷,数数非一也,不如学生,守中和之道。②
此所谓“守道全身”,即道教所倡导的人生实践法则。道教所谓的“身”或“身体”,乃“精”、“气”、“神”的统一,是完整的、形神合一的生命实体。故而,《黄庭经》指出:“仙人道士非有神,积精累气乃成真。”③ 这就是说,那些成为“神仙”的道人,并非凭借什么外来的神力,而是基于生命主体自身的修道实践,得以转向自身本性的结果而已。因此,道教的实践精神向度,并非趋向于外在地超越于人之在世存在的“神性”彼岸境界的擢升,而是朝往人内在固有的“真人”、“婴儿”本性的回归。
正是基于此一实践精神,道教构建起了一种以“身体”价值为本位的实践伦理体系。“守道全身”、“我身在我”④ 等具有强烈生命主体精神的思想主张凸显其中。于是,基于“道”的理念,积极地发明和设计各种有利于人体之健康、人性之完美的“身体”活动方式,并依之而坚持身体力行的修炼,即成为了古代道人的主要实践领域之一。
由此,“身教”即成为了道教教化思想的主题。如《太平经》提出“著道于人身”的原则,即要求修道者应该“先学其身”、“习行于身”⑤。又,汉代道人河上公《老子道德经章句》提出“以身帅导之也”,“法道不言,师之以身”等⑥。然而,此所谓“身教”,并非指凭借某一个体及道德行为为模范的教育活动,而是指引导人们通过各种非语言性或外在强制性的“身体活动”,使自我与外部世界进行切实的生命交流,以获得一种完美而健全的人格。宋末元初的道教内丹修炼家俞琰,曾把身体性的“舞蹈”活动作为一种“不言之教”来理解,其论云:
象古之教人,非独善于口耳,必教之以动容周旋、舞时屈伸,缀兆四支百体,发扬蹈厉,无非至理存焉,所以深感发之。何故?四支百体,屈伸俯仰皆是入德之门。……舞之屈伸,缀兆先王,不言之教在其中:所谓四体不言而喻其理,盖精微矣。⑦
可见,道教的人文教化方式,实质上是一种以“身体”为本位的文化塑造活动,其中蕴涵着强身健体、艺术审美,以及道德培育等多元的文化要素。然而,道教之谓“身教”,本质上乃应是一种“体育”——以形神合一的身体为核心的人文教化活动。换言之,在道教视阈中,“体育”并非是促使人们达至某种社会功用或伦理要求的辅助性教化手段,而是其本身即真正体现了“道”的最高原则,是促使人们完善自我、回归生命本真的根本之途径。
二
“著道于人身”,作为道教“体育”之核心理念,体现于其活动方法上,则为“自然无为”。道经有言:“入无为之术,身可完也。”⑧ “无为”作为一种实践方法理念,充分体现在了其修道“体育”的活动中。因之,道教之“身体”修炼活动,并非对大自然及生命现象之运动的外部形式模仿,而是在深刻认识、把握自然、生命运动规律的基础上,设计或塑造出来的促进人类生存的身体活动方式。
1. 内外一体
这是指强调身体内、外运动的和谐一致。道教设计身体运动方式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基于人体内部生命运动规律来规范和发明外部的身体活动。
道教认为,生命的本质元素乃人体内部的精气,要保持生命的健康,就必须“以存道为法,化精为妙,使气流行,运无阻滞。是故流水不腐,户枢不蠹”⑨。故而,古代道人发明的导引、步罡、行气、掐诀等身体活动,虽然带有神秘色彩,但实质上都是把外部身体运动与内在的呼吸、精神或意念控制加以有机的结合,使之成为一种高度和谐、贯通内外的完整运动方式。
譬如,道教的导引,就是通过学习和效仿各种动物的身体动作,结合相应的呼吸方式,而构成一极有特色和养生价值的运动。“凡导引,……先闭气,以两手五指交叉,反掌向前,极引臂,拒托之良久,即举手反掌向上极臂,即低左手,力举右肘,令左肘臂按着后项,左手向下力牵之……”⑩ 又如“禹步”或“步罡”,被古代道人视之为“强身活炁之法”11,亦是一种以步法运动为主,配之以行气、存神等内在运动的身体活动。如,有道书载,“其法:先举左,一跬一步,一前一后,一阴一阳,初与终同步,置脚横直互相承,如丁字所,亦象阴阳之会也。踵小虚相及,勿使步阔狭失规矩”12。
2. 动静合宜
一般来说,道教养生哲学是讲究以 “静”为主的,然而,这并非意味着道教不重视“动”。实际上,道教是以动、静的辩证统一为根本理念,强调人体活动必须合乎生命本身的运动规律:“夫道,一清一浊,一静一动……。清者浊之源,静者动之基。人能清静,天下贵之。”13
道教所谓“静”,非不“动”也,乃是指“动”的有序性——和谐或平衡。道教反对的是“躁”——不和谐的,违背生命运动规律的活动方式。要言之,道教提倡的是顺应生命运动规律,能维护或促进健康的有序化身体活动。
夫肢体关节,本资于动用,经脉荣卫,实理于宣通。今既闲居,乃无运役事,须导引以致和畅,户枢不蠹,其义信然。……然人之形体,上下相承;气之源流,升降有叙(序)。14
因之,在“道”的视阈中,动、静并非对立的概念,而是生命有序化运动的两个内在统一的要素,即所谓“静者,动之基;动者,静之机。动静不失其常,其道光明矣”15。所以,道教极为反对把 “动”、“静”作过分绝对化的理解。如道书《黄帝中经》论云:
静者躁者,各有其性,违之则失其分,恣之则害其生。故静之弊在不开通,躁之弊在不精密。治生之道,慎其性分。因使抑引随宜,损益以渐,则各得适矣。……静亦可养,躁宜可养也16。
可见,道教极为尊重人天然的身体禀赋,对于个体运动方式的要求,乃提倡要遵循其“性分”;机械、片面地强调“动”或“静”,都是不正确的。
3. 柔刚相济
道教一贯强调,“守柔以自全”。“柔”,在古代道人看来,是人体处于润泽、丰盈、和谐之生命状态的性征。有道人曾释云:
赤子以全和,故能拳手执握,自能牢固,所谓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作,精之至;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17
因之,道教的身体修炼动作,亦一般都以柔和、调缓为主要特色。修道者应“先以安形,始为之,如婴儿之游,不用筋力,但用善意”18。“若使惜气常如一身之先急……其于交接言笑,务宜省约;运动呼叫,特须调缓;触类爱慎,方免所损矣。”19
然而,“守柔”并非绝对地排斥或否定“刚强”的一面。事实上,“守柔”中亦内涵对“刚强”的诉求。有道人论云:
所谓柔者,天下莫柔弱于炁;炁莫柔弱于道。道所以能刚者,包裹天地,贯串万物。金石虽曰坚刚,皆为道之贯串。故言天下莫柔弱于道、莫刚于道。道成之身,亦能贯串金石,大包天地,细入微尘也。20
因此,在道教视阈中,柔、刚二者,实系统一于“道”或生命本体之“炁”的内在特性。“道”既是至柔至弱,又是至刚至强的。“柔弱”,是丰盈之生命力的表现;“刚强”,亦为坚实之生命力的张显。人如果能修道于身,则可获致一种完美和谐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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