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笨的就被玩了,被耍了,被甩了;能耐的就把男人玩来玩去……一对你说句心里话吧,我最最不喜欢的就是门前这条路。它是这个城市唯一一条笔直的路,它太笔直了,好像非常理直气壮似的。我从来都讨厌那些理直气壮的人,中学时学校的政教主任就是非常理直气壮的人,其实他一见漂亮的女生眼里就冒绿光,像一条夜行的老狼;大二时的班主任也是理直气壮的,一进女生宿舍就像进了游戏迷宫,怎么也走不出来了;还有我那老爸,以为他生养了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在我面前指手画脚了,其实他生我的时候就没跟我商量,我只不过是他们寻欢作乐的产物。现在他实在没有理由再来左右我的生活,该做什么或者不该做什么,该嫁人或者不该嫁人,那完完全全是我自个儿的事儿,走弯路就走弯路呗,我高兴我乐意。我前面就说过我不喜欢笔直,只有弱智才喜欢笔直。
下午的时候侯哥趁老婆出差在外请客,请了一桌乱七八糟的鸟人,一个大胖子记者,一个鹰勾鼻子作家,一个只会弹吉他的流浪汉,还有几个特骚包的女人,这几个女人的职业我都记不清了,其实记不记也无所谓,她们肯定不是只凭职业挣钱的那一类。现在只凭职业挣钱的女人是又可怜又乏味的,摆出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不是缺少性感就是缺心眼子。在这些衣着不整东倒西歪的鸟人中田园显得特出众,首先他西装革履周吴郑王,再加上他身材修长,天生就鹤立鸡群,一副温文尔雅的学者派头。我能看出一开始他很想和那些鸟人们说点正经话,他说入关什么的。那个流浪汉就说,稀罕,啥关我都过过,东到山海关,西到嘉峪关,没有过不去的。
鹰勾鼻子作家说,有一个关你过不了。流浪汉不服气,问啥关?瘦猴作家说,女人裆里关。大家笑得前俯后仰,侯哥像狗吐食似的把口中的饭菜喷了一桌,其中有两条鲫鱼,一个松花蛋,半块萝卜,和一些外形不整的米粒。田园没笑,他好像有点不屑似的皱了皱眉头。德行!那天我穿的是一件短到大腿跟的吊带裙,我从来不怕春光外泄。有好东西就让人瞧呗,有啥,能让男人着迷肯定是女人的能耐。酒不太好,侯哥是拿不出好酒的,抠门呗。我感到酒有点上头,我认为应该在侯哥的大床上折腾折腾,也好给侯嫂留个纪念或者提个醒什么的。我就离开了那些乱七八糟的鸟人,进了侯哥的卧室。我反躺在那张席梦思大床上,床头柜正好放脚,我觉得我紫红的小鞋在棕色的床头柜上有一种更加别致的美感。我用鞋跟在床头柜上拼命地敲着,不一会就把侯哥敲了过来。侯哥一边看着我的大腿,一边说,有啥只管吩咐别敲床头柜呀。听了这话我就敲得更带劲了。我边敲边喊,本小姐口渴。侯哥就慌得小妖似的,颠颠地去倒水。
我挺喜欢拿男人寻开心的,谁要他们一见到酷酷的女孩就打鬼主意。其实呀所有的男人都在梦想玩女人,女人呢,笨的就被玩了被耍了被甩了,能耐的就把男人玩来玩去,像玩一只京巴或者一只波斯猫。本小姐也只是偶尔玩玩宠物罢了。
卧室的门是敞开的,我故意把雪白的大腿对着客厅就对着那张餐桌,我让他们吃惊不小。后来流浪汉抱着吉他坐到了我旁边,他一边拨着那生了锈的琴弦,一边狼嚎。他大概是喝多了,嚎了没一会就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上滑动,我和他还是第一次认识,不过他滑得极其温柔,不太让人讨厌,懒得理他。我看见侯哥的眼睛瞪得溜圆,一副马上就要跳楼的样子。胖记者也如坐针毡。唯有田园视而不见,他的眼睛竭力地朝着另一个方向直视。我觉得他这副样子特耐人寻味,就故意大声哼哼。
二田园在电话里说,你堂堂一个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好歹也是个老板。怎么能跟这些人混到一块。
我说,你不是也跟这些人混到一块了吗?田园说,那是因为你,我内心对他们是很不屑的。我劝你要知道自己的价值,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泥是走不到一块的。
田园的话差点让我呕吐,这人特没劲特没劲。我真后悔到这座城市后结识了他。
那时我还太容易受人左右,老爸说他有个战友的儿子在这个城市里,非常优秀。辞官不做,独闯天下,如今已经是一家很大的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了。老爸说得神乎其神,差点在我心中竖起了一个偶像,好在我对老爸的话历来就半信半疑,要不然我可就惨了。当然也是作为老爸同意我辞职的一种交换,我同意到这座城市先找他战友的儿子,也就是这位田园先生。
我的广告公司能很快在这座城市站住脚并且打下一片天地,当然也仰仗田园的鼎力相助,正应了当下流行的一句话,友情经济爱情经济。可我也没有亏待他呀,本小姐的利润起码有百分之三十流入了他的腰包。我们是互利的我们是生意上的朋友。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我刚放下电话,办公室里就进来了三个小女孩,两个光头一个寸板。都是那种可以酷毙城市的一类。我不知道她们来干什么。就问,三位小姐有事?她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是来应聘的。
我才想起昨天我叫小D发了招聘启事,想招两个公关小姐。可她们是三个人。
我就说,我只招两个,你们中间肯定有一个被淘汰。
她们又是异口同声地说,那你就挑吧。
我看来看去,问来问去,实在也比不出哪个更优秀或者哪个更不优秀。本小姐不得不承认在挑女人方面,所有的女人都是弱智。我就把小D喊进我的办公室。我不想说我缺少辨别力,我就说,我这会有点事。你和她们谈谈,留下两个优秀的。
小D点头说,行行行。
其实小D是最无能的,整天只会行行行是是是。可社会就是这样,大多数的位置需要奴才不需要人才。人才过剩社会就不安定了,公司里也一样。我认为小D会把最优秀的那个女孩淘汰出局,由他去吧,反正公关要紧的是盘子不是脑子。
我觉得我脚下的这双紫红色的鞋该换了,昨天我这双鞋可遭了老罪。叫流浪汉踩了三次,叫侯哥摸了十五次。昨天在街上看见有人穿那种布面的绣花凉鞋,不知道是不是什么新流行的名牌,反正款式挺高雅的,如果能配在我白白的小脚上,和我紫色的脚趾甲相映成趣,肯定有一种挡不住的诱惑。其实我从来都认为名牌不名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合适不合适自己。我从来不买不合适自己的名牌,不是没钱,本小姐用不起名牌的时代已经过去。
初来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曾经为一件苹果牌牛仔裤在超市里徘徊一个小时。后来竟碰见了田园,他一边擦拭他的水晶石眼镜,一边温文尔雅地问我,想买点什么?我说,随便看看。
田园很高深地一笑,特让人反胃。他说,别瞒了,我已经看了你十分钟。
要命。我的小脸可丢到太平洋了。当时我就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名字——《伤心太平洋》。
三今天的太阳不太鲜亮,老有一些灰色的云层在它周围绕来绕去的。在南国的初夏,这是一个让人感到舒适的日子。侯哥带着流浪汉来找我。今天流浪汉很规矩,在我面前立正。
侯哥很沉重地说,你把他收下吧。
我吓死了,差点从老板椅上跌下来。我以为侯哥要我收养孤儿。
侯哥说,你别害怕,就他这个破样,我绝不会让你嫁给他,十二亿人民不答应。
除了我,再找不到能配上你的人了。我是说你随便找个活让他干干,给他碗饭吃,他已经身无分文了。他赖在我家,想让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我很同情地望了一眼流浪汉,他还像一个列兵似的立在那。他把那把破吉他斜挎在身后,那是他的枪。其实他的吉他弹得满不错,完全可以在街头或者酒吧之类的地方卖艺为生。可这小子总不愿凭手艺挣饭吃,他总是找一些洗盘子,当男保姆,给人做托之类的活干。而且没有一次能干长,往往是辛辛苦苦干上三个月,腰包里有了些人民币之后,就带上女同事或者老板娘冷不丁地扔下活突然失踪,让老板气急败坏四处寻找。再过三个月后,他又头发长长肚子瘪瘪地出现在这座城市。而且很快就像蚂蝗一样吸在侯哥身上,让侯哥痛苦得死去活来。说实话我目前还没有让公司倒闭的打算,我还想多挣几个钱,更没有跟他浪迹天涯的兴趣。
我就说,哎哟,侯哥说话也太客气了,咱们谁跟谁呀!都是哥们。
侯哥见缝插针,赶紧说,那我就把他撇下了。侯哥想溜,他的两只脚很不安分地在地上颤动。
我说,猴急!过两天调出空缺,本小姐通知你就得了。啥事也得有个过程呀,还大老爷们哪,咋一点也沉不住气。
侯哥马上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又表现出一种痛不欲生的样子,他的大牙赤裸裸地伸在嘴边。就这样痛不欲生的侯哥又被流浪汉押了出去。侯哥的身段有点像一只虾,是那种大个的龙虾。
我突然觉得有点对不住朋友,就把办公室里的一条香烟和几罐啤酒全打扫出来,叫小D给流浪汉送去。小D飞快,并且把他自己兜里的一样什么东西也加了进去,一起塞到流浪汉的手里。哇,流浪汉立刻就生动了起来,有点如鱼得水的样子,立刻舞姿翩翩,并且转过身频频朝我飞吻。他身后的吉他就屡屡捣在侯哥的腰间,让侯哥东倒西歪。侯哥上辈子肯定欠了流浪汉的。
四我发现要是不穿鞋我的脚会更迷人。又白又小巧又有肉感,怪不得我光脚的时候那么多男人都有意无意地往地上瞧,而且都表现出一种赏心悦目的神态。我很希望都市兴起女人光脚上街的时尚,但目前还没有出现这种时尚的迹象,我翘首以待。
在我这间一百平米的房间里,我非常尽情地光着脚从卧室到客厅,从客厅到厨房,从厨房到卫生间。寂寞的时候我很想男人,虽然好男人还没发现,但这个时候阿猫阿狗之类出现也是可以的,起码这个夜晚有人说话,也可以在床上进行一些类似俯卧撑的运动,甚至能感到一些刺激,发泄一下激情。可我知道今天不会有男人来,我这里已经有一个月没男人光临了。田园到上海去了,胖记者最近和他对面办公室的女记者正热火朝天地大搞婚外恋,无暇旁顾,侯哥正继续被流浪汉吸得死去活来。至于别的一些什么阿狗阿猫之类也都忙着叫春交配生殖,本小姐被人遗忘了,很彻底地遗忘。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酸葡萄。
终于有男人给我打电话,是老爸。他苍老的声音一如既往。他在电话里说,就你自己吗?废话,难道我还有心思喂养京巴和波斯猫。我故意说,还有一个。
老爸的声音显然高了八度,有男朋友了?我的影子。
老爸说,你怎么总没正形,你也老大不小了。快三十了吧?也该成个家了。听田园说,你总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搞在一起。女同志呀,一定要注意影响,这事关重大。我看你还是赶紧找一个吧。女同志一过三十就不好找了。总不能打一辈子光棍啊。
我知道一定是田园又在老爸面前说我什么了,恶心!烂舌头!我还真没见过这样爱嚼舌头的男人。老天爷怎么就给他一张人模人样的皮。
我对着电话大声喊,老爸,你要再给我提结婚的事,我就把田园给你搞回来当女婿。
老爸终于惊慌了,有点语无伦次,别,别,别。破坏人家家庭的事可不能做。
千万,千万。
我乘胜追击,继续放大嗓门,老爸呀,你老人家也别谦让,人家早想给你当女婿了,人家特崇拜你,他自从见到我就有这个意思。我听见老爸崩溃的声音,稀里哗啦。我不知道这个从来都自以为正确的老局长,会不会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思。
我想他肯定半年之内不会给我打电话了。
我的右脚趾感觉有点疼,是刚才在卫生间被浴池碰的。肯定有一个指头充血了,只是因为有厚厚的指甲油,我无法辨认是哪个指头受了伤,它们都一如既往地闪着银灰色的光芒,像节日里的彩灯。这使我很心疼我的脚。我想光脚上街的时尚还是不兴的好,这样可以使多少美丽的小脚免遭涂炭。我认为女人拥有一双美丽的脚胜过拥有一双美腿。我曾经把我的发现说给胖记者听,得到了胖记者的高声欢呼。他还用一些三寸金莲之类的东西对我的观点进行佐证,并且趁机把我的小脚攥在他的肥手里,做了最有力的现场说明。让侯哥辛酸地晕过去了。听说胖记者现在搞的那个女记者就有一双美丽的小脚。不知道是不是我误人子弟的结果,我有点想笑,可心里又感觉酸酸的笑不出来,大概女人都这样贱吧。
五听侯哥说流浪汉终于同意在酒吧夜总会之类的地方卖艺为生了,这是好事。人嘛你总得有口饭吃,何况侯哥那么瘦,经得起你穷吸吗?侯哥不愧是工会干部,挺关心劳苦大众的。
流浪汉到了那个地方,有点放虎归山的味道。他非常迅速地结交了一大帮子朋友,他甚至把阿浪带到我家。
开始我还以为流浪汉又把哪个老板的媳妇搞出来招摇过市,我很替他捏把汗,我想赶紧让他们进屋。
流浪汉似乎并不收敛他的招摇,站在门口他就很夸张地扬起手臂给我介绍说,阿浪是腕儿,在地下演艺圈里无人不知,名声响彻大江南北黄河内外。
阿浪长发披肩,口红艳丽无比,听了流浪汉的话就扭扭腰,很温柔地对我说,很高兴认识你。
其实我感觉阿浪的声音并不那么好听,有点类似男人,我本想很随便地和阿浪拉拉手。幸好阿浪的手指还纤细,白白嫩嫩葱条似的。指甲也修得很整洁,亮亮的紫色从那上面发出光芒。于是我改变主意把那纤细的手狠狠地捏了一下,我想听见一声惨叫,然后是幡然悔悟。我真的很可惜这双嫩手落在流浪汉的手里。流浪汉就有这个本事,让很多女人为他无怨无悔。
阿浪肯定是见过大世面的,在我这一点拘束也没有,说话间不时地揽着我的肩,或者在我的屁股上亲热地拍上一下。我认为阿浪肯定是有点过分了,让我有点不自在。阿浪后来把我的法国香水撒在了脚背上,一边放肆地撒还一边说,天哪,这种法国香水还能用?这不是为亚洲人做的,味太浓,是专门用来压欧洲人狐臭的,压脚臭也可以。
哇噻,这不是调笑本小姐吗?我本应该在那张瓜子脸上留下五个指头印。看在流浪汉的份上,免了,但我也不能白挨呀。我说,阿浪小姐名声大又出入酒吧夜总会,什么世面没见过,只怕连法国情郎也有吧。
我的话让流浪汉和阿浪笑得前俯后仰,连流浪汉的吉他也发出“砰砰”的响声。
我想不到我有这么幽默,幽默是大师的技巧,于是我产生了一种良好的感觉,我认为我必须把双臂架在胸前。
流浪汉好不容易才从岔气中找回自己,他断断续续地说,大,大,大经理,你搞错没有哇?阿浪鞠躬向我致意,说本人尚属男士范畴。
什么乱七八糟的,这个世界。
阿浪炫耀说,泰国的人妖是靠变性手术,靠注射雌性激素产生的,本人天生丽质,是百年不遇的妖精。
我突然觉得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放开嗓门跟着他们笑,我喜欢男人,喜欢那些什么都敢做的男人。我说,今天我请客。
流浪汉和阿浪拥着我走在大街上。我们遇见了田园,我们都装着没看见。
六我正在修脚。我先把长一点的指甲剪短,然后把它们磨光滑,做完这一切后,我又在指甲上抹了一层紫色的指甲油。我喜欢紫色和银灰色,我让它们轮流出现在我的脚上。
田园来电话了,他用近乎最后通牒的口气跟我说话,你现在越搞越不像话了。
怎么,连人妖也玩起来了。这样下去绝对不行!绝对不行!什么东西,还来管我?我没好气地说,你搞错了没有,我不是你老婆。你没有权利这样和我说话。
他的口气缓和了许多,说我是为你好,你爸也托付过我,再说……再说……想当我老婆也不难……田园终于说出了这样的话,无耻。要是在他第一次和我睡觉时说了这话,也许我会有片刻的激动,甚至极有可能会照他的意思去做。可现在我看透他了,看透所有的男人了。我玩宠物的兴趣是很难持久的。
我把我的脚翘在茶几上,让我脚上的大拇指做最大弧度的摇摆,像舞台上的歌星似的。我听完田园鸡零狗碎地表白后,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呕吐欲望,不得不决定和他断绝关系,就对着电话说,得了吧,你。
我已经不怕得罪田园了,在这个城市我已经是一只可以随意在大厦顶端飞翔的鸟了。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飞到任何大厦上,可以找十个比田园更有实力的老板做后台。包括德国日本意大利那些二战法西斯国家的老板,我完全可以让他们继续冲锋陷阵。
今夜我不想失眠。
明天我一定要上街,去买一双绣花布面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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