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首先明智地谈到了比较文学尤其是中西比较文学研究的困难,谈到了建立“世界性的文学理论”难免陷入的困境,但他建议以试验的方式建构一个比现存理论更富有启发性、更完善和更能广泛应用的文学理论,以便找到进行比较的统一参照系统。基于这种认识,他通过改造亚勃拉姆斯分析西方艺术理论的四要素模式,提出了一个分析中国文学批评著作(实际上也适用于西方)的概念结构,即将整个艺术过程划分为由宇宙、作家、作品、读者四因素所组合,由宇宙与作家、作家与作品、作品与读者、读者与宇宙四种交互关系所构成的四个阶段,作为分析文论著作的基本模式。这样,我们就可以从五个方面,即:(1)文论著作对艺术过程四关系或四过程的择取;(2)对宇宙与艺术本体的理解及所持的具体艺术观点;(3)所论述的问题的理论层次(文学本论或文学分论);(4)所站的立场(作者或读者立场);(5)所采取的表达方式(规范性的还是描述性的)来分析文论著作,把握中西文论著作所涉及的艺术阶段、所持的观点和立场的异同。接着,他运用这一概念结构,“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解剖为形而上的、决定的、表现的、技巧的、审美的与实用的六种理论,分别从纵向探究了它们的源与流,并将其与西方相似的理论作了比较,最后从横向与纵向的结合上考察了六种理论的相互作用和综合”(该书《译者前言》)。这的确可以说是用现代的、理性的方法清理了中国古代文论,为中西文论的汇通做了探索性的研究。
这本书目前至少有两点应引起人们的特别注意:
一、它用研究成果宣布了以西方文论为模式来解析中国文论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中西比较的“欧洲中心论”的谬误。它指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形而上的”文论既不同于西方的模仿论、表现论,又不同于西方的象征主义理论和现象学理论,而是独特的。它还指出,即使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决定论、表现论、技巧论、审美论、实用论也与西方相似的理论有深细的差别。这种辨析是洞幽烛微、实事求是的。因此,如果我们的研究者仍坚持用从西方文学中概括出来的文学理论作为分析中国古代文论、概括中国古代美学的标准,那么,长此以往,带来的将不是理论的繁荣,而是思想的匮乏和纠缠不清的困惑。
二、作者自立一个格局来评估中西文论的成果。当比较文学从研究比较对象间“事实上的关系”转移到“价值上的关系”,向“比较诗学”迈进时,这种创造性精神显得更加重要。这时,比较文学研究已经既不能仅靠收集材料,“寻坠绪之茫茫,独旁搜而远绍”来完成,也不能仅靠简单的“拿来主义”,套用建立在某一类型文学基础上的理论模式来完成,而必须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反复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设定假说与严格验证,建立具有独创性的概念结构,对材料进行具体的文化和历史的分析来完成。
这显然是一个很艰巨也具有历史意义的任务。作者迈出的这一步,是具有启发性的。
(《中国的文学理论》,刘若愚著,田守英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七年四月第一版,1.82元)
品书录
程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