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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一八九五年生于闽南漳州,一九七六年病逝于香港。平生两度出国,第一次四年,第二次三十年。有中文著作七种,英文著作三十七种,其中可读性较强的当推小说“林氏三部曲”(《京华烟云》、《风声鹤唳》、《朱门》)、文学传记《苏东坡传》、文化史著作《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以及用中文写作的杂文集《剪拂集》、《大荒集》、《我的话》、《无所不谈合集》等。
“我的最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这话表面看是自嘲,实际上却是自得。能做到这一点已属不易,更何况林语堂的理想是通过文化比较达到文化综合。不只是学贯中西的学者,而且想当独树一帜的哲人。有人誉其为“东方哲人”,可林语堂实在缺乏哲学才能,只不过是个有西方文化背景的很有情趣的中国文人。把他作为一个文人而不是哲人来看待,这样可能更好理解他的心灵探寻、他的痛苦和欢乐,以及他的成败得失。
林语堂平生最得意的对子是:“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踏东西文化”,必须体现在“评宇宙文章”中。林语堂谈得最多、最有功效的是如下三方面。
一、关于“中国人的性格”
一八九四年,美国传教士A·H·史密斯(中文名字明恩溥)在纽约出版《中国人的性格》(Chinese Characteristics)一书,开始了外国学者对中国民族性的系统研究。此书“面子”一章最为精采,指出中国人自觉不自觉的表演意识,使一切问题都成了“形式”问题,人生真的成了大戏台。这一说法为不少后来的学者所接受。鲁迅虽然指出此书“错误亦多”,仍希望有人译成中文,逼使中国人“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
自觉地比较东西文化的异同,思考积淀在民族心理中的传统文化,力图通过改造国民灵魂来改造中国社会,是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关注的一个中心课题。从严复、梁启超、王国维、林纾到五四一代知识分子,都把西方文化作为一个参照系,探讨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并寻求中国文化的出路。比起东、西洋“中国通”的隔膜和偏见(如渡边秀方的《支那国民性论》、原<SPS=0387>兵卫的《支那心理之解剖》),中国知识分子有可能看得更深更远。因为“在他脉管里夹着自尊与羞耻的洪潮而奔腾环流的血,是中国人的血”(《吾国与事民)》——亲身体验到在东方与西方的碰撞中、在过去与未来的夹缝中,这块神秘的大地旋转时带来的晕眩与颤动,才能真正理解活生生的“传统”。当然,这有赖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清醒的批判意识。
《剪拂集》时期的浮躁凌厉之气消退以后,林语堂逐渐从“斗士”转为“隐士”,但对东西方文化的比较,却始终没有放松。一九三五年出版的英文著作《吾国与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即是林语堂思考中国人性格的结晶。此书被赛珍珠评为“历来有关中国的著作中最忠实、最巨丽、最完备、最重要的成绩”。一九三八年世界新闻出版社出版祁陀的中文译本,一九八○年台湾德华出版社据此译本重印,不过删去了译者姓名和“结语”部分的三节。
《吾国与吾民》分“中华民族之素质”和“中国人民的生活”两部分,上部总论,下部分论。其中第一章借用西方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观点,解剖中华民族“延长的童年”,以及八百年一周期的历史循环等等,漏洞最多。其余各章虽时有偏颇,毕竟有作者自己的体悟,再加文章写得潇洒,可读性很强。对中国人直觉的思维方式、中国文化的人文主义特性、以及中国语言对文学的制约,林语堂此后还做了进一步的发挥;而第九章“生活的艺术”之大受西方读者赞赏,更直接促使他写作《生活的艺术》一书。可以说,《吾国与吾民》一书是林语堂生命的转折点,此后他就由对中国人讲西方文化转为对西方人讲中国文化了。
全书讲得最精采、最有特色的是关于道教、道家对中国人心灵及中国文化的决定性影响。也正是这一点,使得林语堂讲中国文化讲出了自己的味道。对国民性的思考,无疑是二十世纪中国思想文化界的一个“永恒”的话题。而鲁迅、周作人、许地山之强调道教对中国人性格的极为深刻的影响,对林语堂大有启发。三十年代前期,林语堂在上海办杂志写杂文,已多次涉及这个问题。《吾国与吾民》更是大谈“中国人民出于天性的接近老庄思想甚于教育之接近孔子思想”。《吾国与吾民》描绘中华民族十五种“德性”,其中自然是有恶行也有美德。而“三大恶劣而重要的德性:忍耐、无可无不可、老猾俏皮”,却都跟“道家之人生观”大有关系。在写作此书前一年,林语堂曾作《中国人之聪明》一文,对中国人受道家思想熏陶而成的“崇拜糊涂”这一绝顶聪明的处世哲学表示很不以为然,称之为“老奸巨猾之哲学”。《吾国与吾民》仍坚持对道家哲学的抨击,只不过话没说绝,留了个很大的口子:“道家精神和孔子精神是中国思想的阴阳两极,中国的民族生命所赖以活动。”道家教会中国人欣赏生命,享受生命,懂得“生命是如此惨愁,却又如此美丽”。至于中国人注重直觉的思维方式、中国人乐天知命的生存态度,以及中国文学艺术崇尚自然的审美情趣,更是被归功于道家精神。
在林语堂本人,批判“忍耐”“圆熟”是对中国人负责,赞扬东方情趣则是为西方人着想。从此以后,林语堂由道家哲学的批评者一转而为传道者。一方面是思想意识变,另一方面是读者对象也变。在西方,第二章“中国人之德性”不被理解,第九章“生活的艺术”则大受赞扬。你要为西方人写作,当然只能“卖”中国文化。这就是林语堂自称的“于美国赶忙人对症下药”——既然美国人是最能忙的民族,而中国人是最能闲的民族,对美国人自然只能讲悠闲的价值和诀窍。此类著作一旦“出口转内销”,自然有搔不着痛痒的感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当然,这里还有个潜在的心理因素。一九三二年林语堂在牛津大学演讲“中国文化之精神”,“多恭维东方文明之语”。讲稿译成中文在国内发表时,作者加了一段按语,称“一到国外,不期然引起心理作用,昔之抨击者一变而为宣传,宛然以我国之荣辱为个人之荣辱,处处愿为此东亚病夫作辩护,几沦为通常外交随员,事后思之,不觉一笑。”在国内讲中国文化与在国外讲中国文化就是不一样,不只读者对象变了,作者的心境也有明显变化。了解这一点,或许更能理解海外学人关于中国文化的著述。
对道家哲学,由早期的政治层面的批判,深入到文化—心理层面的研究——其中从道家精神的渗透角度把握中国文学艺术的特性以及审美精神的发展,已为时下学者所进一步发挥——这对林语堂来说很有意义。五四时代的斗士风采没了,这自然很可惜;可终于找到他自己所理解的东西方文化的最佳契合点,这又实在值得庆幸。
二、关于“幽默”与“闲适”
在《四十自叙诗》中,林语堂称“幽默拉来人始识”。从一九二四年发表《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到一九七0年演讲《论东西文化的幽默》,林语堂讲了一辈子幽默,也被誉为幽默大师,可始终“幽默”得有点吃力。“文章可幽默,作事须认真”。提倡幽默也是作事,自然也须认真;只是如此认真地提倡幽默,本身似乎就缺乏幽默感。幽默本,就可遇不可求,为办杂志每半月定期生产一批幽默文章,到头来只能故作幽默。林语堂三十年代的幽默文章颇有从幽默跌到油滑的危险,如《论裸体运动》之设想脱光斯大林、希特勒、墨索里尼的衣服给他们各自的信徒看,世界局势因而当即大变。
读“幽默大师”的文章尽可不必过份认真。北方文艺出版社重印《生活的艺术》,整整删去其中六章,大概别有苦衷;只是“生活的享受”这一章共十节,独独删去“西装之不合时宜”一节,可就实在不够幽默了。这一节乃据《论西装》一文改写,大意说中装平等,美者丑者穿了都差不多,充满“德先生”精神;西装则损不足以补有余,让丑者更丑美者更美,实在不合人道。文章不过做得别出心裁而已,与国内西装业发展毫无关系。
林语堂一再谈及他发表于一九三四年初的《论幽默》一文。在此之前谈幽默,林语堂注重的只是文学风格,立意让中国文学过于严肃的脸孔稍为放松。《论幽默》则引证George Meiedith的名言:“我想一国文化的极好的衡量,是看他喜剧及俳调之发达,而真正的喜剧的标准,是看他能否引起含蓄思想的笑。”进而把幽默定为“一种态度,一种人生观”。并非愤世嫉俗的讽刺,更不是欠缺理智的谩骂,幽默的心境应是深远超脱,冷静温厚,同时“带一点我佛慈悲之念头”。
强调“超脱”自然是有明显的针对性。反对中国传统文人的狭隘心态与尖酸刻薄,提倡宽容大度;更反对三十年代左翼文人的“急功好利”,提倡远离政治。“超脱”还有自我心理调节的意义,如忘掉功名利禄,不时来点违纪而不犯法的“小捣蛋”,懂得“人生在世是为何,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以此保持开放的心灵,使枯燥的生活变得有趣一点,好过一些。
像“快活天才”苏东坡那样“享受人生的每一刻时光”,不只需要物质基础,更需要文化修养。正如张潮说的,“能闲世人所忙者,方能忙世人所闲。”讲幽默是借用西方,讲闲适则是发掘传统。倘若只是对中国人讲幽默,对西方人讲闲适,大概还不会引来那么多责难。但实际上三十年代初,林语堂在国内已经大谈闲适了。说什么“人到文明了,有什么忧愤,只在笔端或唇角微微一露罢了”,这在风沙扑面的三十年代自然是不合时宜,难怪受到左翼人士的猛烈攻击。
最能体现林语堂的幽默和闲适的,自然是他一九三七年在美国出版的英文著作《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此书一九三八年始由黄嘉德译载《西风》杂志,一九四一年由西风社出全译本;一九四二年世界文化出版社出版越裔的译本;一九七九年台湾德华出版社出版张振玉的译本(北方文艺出版社的本子即据张译本删节的)。全书共十四章,行文幽默,不少章节相当精采,如“以放浪者为理想”、“人生像一首诗”、“嬉戏的好奇心”、“论梦想”、“论幽默感”、“悠闲的重要”、“生活的享受”等章节,都写得洒脱隽永,不乏奇思妙想。全书的中心论题是:世界过于严肃,需要一种智慧的欢乐的哲学,而中国人生活的艺术即是“快乐的科学”(Gay Science),值得推荐给过分忙碌的西方人民。
中国文化的精华当然不只“闲适”,但抓住道家文化,抽出“非主流”的名士派文人的生活理想,的确谈出中国文化独特魅力的某些侧面。因而,《生活的艺术》不只对半个世纪以前的美国人有吸引力,对处于和平年代的今天乃至明天的中国读者,恐怕也不无吸引力——尽管他们不一定“闲适”得起来。
三、关于“道家人物”
同样在海外弘扬中国文化,林语堂不同于一般学者处在于,不单有专著立论,还有小说、文学传记为之形象化,故影响甚大。林语堂推崇道家文化,小说便努力体现道家生活理想,主人公也多为道家信徒。
《京华烟云》(Moment in Peking,一九三八)英文版出版后,林语堂给郁达夫去信,希望他能将其译成中文。信中介绍自己的创作构思:“全书以道家精神贯串之,故以庄周哲学为笼络。”书分“道家的女儿”、“园中的悲剧”、“秋日之歌”三部,每部卷首引一段庄子文章,难怪林语堂女儿林如斯说:“全书受庄子影响。或可说庄子犹如上帝,出三句题目教林语堂去做”。
四十年后林语堂作《八十自叙》,称“道家是何等人物,都在《京华烟云》中木兰的父亲姚老先生、《风声鹤唳》中的老彭、《红牡丹》中的梁翰林身上表现出来”。这话没错,可还没说透。《京华烟云》中“道家的女儿”木兰、《风声鹤唳》(A Leaf in the Storm,1941)中为友捐躯的博雅、《红牡丹》(The Red Peony,1961)中隐居山中的若水和白崴,乃至风流寡妇红牡丹,还有《唐人街》(Chinatown Family,1948)中信奉老子哲学的艾丝……这些林语堂着意塑造的“好人”,全都是道家信徒。
姚思安“对正派的老传统不在乎”,“天马行空思想自由”,是道家;牡丹忠实于自己的感觉和感情,大庭广众中为死去的情人哭灵,是道家;姚思安弃家云游天下、木兰隐居杭州、若水夫妇垂钓富春江边、牡丹最后嫁与自食其力的农夫,更是道家。一句话,道家是满腔热情地享受人生,“半在尘世半为仙”。
文化史中的道家思想介绍和小说中的道家人物描绘,无疑有很大差别。林语堂似乎较少考虑两种不同著述形式的矛盾,小说中颇多文化史研究的直接移植。比如《生活的艺术》中论述的理想人物四种素质:嬉戏的好奇心、梦想的能力、幽默感和任性而为;所有这些,作者似乎都希望能在小说中的道家人物身上体现出来,小说于是显得相当拥挤,人物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了文化化石的意义。
林语堂小说中文化背景的介绍,通常都比人物描写精采。只是这些精采的描写容易给人脱节的感觉,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一段是着意于介绍中国文化,跟小说情节发展没什么关系。这对西洋读者来说可能必不可少,可一旦返销回中国,则显得繁冗拖沓。
要让外国人接受,自然不能只是道家,而只能是洋化了的“道家”。《红牡丹》如果只写若水夫妇的隐居生活,对西方读者大概没多少吸引力。写红牡丹的任性、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对肉欲的敏感,更多地是从西方读者的口味和理解力来考虑的。读过《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太阳照样升起》等西方小说,不难理解红牡丹的心理和举动;可把背景放在清末的中国,给人批评不真实还在其次,被说成是“色情作品”可就实在有点冤枉。这种小说,对西方人“卖”东方神秘的道家哲学,对中国人“卖”西方强烈的性爱感觉——当然也可能两头不讨好。
徐讦评林语堂:“在体念上讲,是艺术家的态度;在表现上讲,是小品文的境界”。这话不单适用于林语堂的文化史著作,而且也适应于其小说和杂文、文学传记。
半个世纪以前,林语堂曾是中国、也曾是美国的畅销书作家。在大陆中国,林语堂整整沉默了四、五十年,近年才重新在书店中露面。上海书店的影印本影响不大,《生活的艺术》也并未引起公众的注意,直到去年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京华烟云》(印行十六万册)、今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中国文联出版公司争出《红牡丹》(合计印行三十五万册),林语堂才作为一个险些获诺贝尔文学奖而又善于写“性的冲动,情的需求,演出一幕又一幕的风流艳事”(文联版“出版前言”)的畅销书作家,得到读者大众的青睐。“本城流行红牡丹,此处牡丹最鲜艳”。此乃某出版社读者服务部门口的大幅广告。与其让《红牡丹》到处风行,不若多介绍几本林语堂更有意思的著作,同时也呼唤颇值一读的《吾国与吾民》、《苏东坡传》以及《风声鹤唳》、《朱门》等小说早日出版或重刊。
陈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