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兰文化出版社八六年推出“林语堂经典名著”,全套三十六册,可谓洋洋大观。第五种为《中国传奇小说》,观书名,疑是批评性著述,便想看看这位幽默大师对传统小说又有何妙语。翻到里面,方知全名应为“重编白话本中国传奇小说”。实则此名亦不确:是书原是精选旧小说中之出类拔萃者,用英文编译而成。这里再译回来,已属“出口转内销”的性质。况且书中《碾玉观音》、《无名信》(即《简帖和尚》)两篇均本自宋元话本,“白话”二字更不知从何说起了。
林语堂兼通中西学,又能写一手极流利漂亮的英文,从事文化上的出口事业,自是出色当行。然出口而转内销,结果往往是吃力而难以讨好。《京华烟云》在西方销到数十万,且曾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翻成中文,口碑却不甚好。眼下这本书皆由名篇而来,又经了中文到英文,再由英文到中文的一番折腾,读过原作的人看了,当然更觉不是味。好在著者早有声明,此书乃是“用重编方法,以新形式写出”。当作故事新编,与母本两相对照,倒又有些看头了。——看林语堂如何使旧故事合于“现代小说的技巧”,看他对原作的理解把握,更可看他怎样将中国故事改造得便于西方人消化。若谓作者与读者是对话的关系,解释和说明(不管是显露的还是暗含的)就必不可少。哪些地方需要解释,需要解释到什么地步,取决于读者对象的状况,而这冥冥中存在的读者形象只能是作者想象中的假定。所以最后的一看,实在是看林语堂对西方读者趣味与理解力的判断。
林语堂的故事新编,可以比之为“加、减、乘、除”的混合运算。具有决定意义的是除法。要消除文化的隔膜,人类共通性理所当然充任了公分母。林林总总的中国小说经此一除,得来选在这里的二十篇;就每一篇小说而言,这个公分母仍然有制约的意味。筛选过后的篇目并非处处尽如人意(不能被公分母除尽?),于是要用加法与减法,该添者添,该去者去。再复杂些,便要自出机杼地“创作”——故且称之为“乘”吧,乘以林语堂的“现代意识”。
先说加法。《小谢》一篇取自《聊斋志异》,蒲松龄笔下的陶生“夙倜傥,好狎妓,酒阑则去之,友人故使妓奔就之,亦笑内不拒;而实夜终无所沾染……有婢夜奔,生坚拒不乱。”坐怀不乱在中国一向是美谈,中国读者对这段文字不会生出疑窦:陶生颇有克己功夫,对此亦颇有几分自得,如此而已,林语堂为西方读者设身处地,不能见怪不怪,他要悬想,讲究因为所以的西方人会不会追问,陶生何以会“坚拒不乱”?再者,他们能不能理解这份“眼中有妓,心中无妓”的中国式潇洒?口问心,心问口的结果,是加上了一段前因后果的交待:原来“他研究道术之时,经道士秘密传授之后,他也曾经实验采补密术,经久不泄,以求延年益寿。在此期间,所御女人甚多,后来皆弃置不顾——他好象对女人已经看透了。”话说得有些含糊,但也足以使人揣想,陶生的不为女色所动是纵欲而终入于厌倦的缘故。不滞于物的洒脱变成了厌世,由此一来,西方读者大约很容易联想到斯旺(普鲁斯特《似水年华》一书主人公)一流人物的经历而易于认同吧!
林语堂的减法可举《虬髯客传》为例。原作写传主与李靖初次相逢对饮时有一细节:“客曰:‘吾有少下酒物,李郎能同之否?’靖曰:‘不敢’。于是开华囊,取出一人头并心肝。却受头囊中,以匕首切心肝食之。曰:‘此人乃天下负心者也,衔之十年,今始获。吾憾释矣。’”编译之后,这情节不见了。以意逆之,这恐怕是林语堂预防西方读者对两位豪杰产生恶感而采取的断然措施:同类相食,令人震惊,这两位正面人物却安之若素,西方人受过人道主义调理的精致胃口是否吃得消这样的豪举?也许他们会认为,即使是对“天下负心者”,这种食肉寝皮的惩恶方式也有虐待狂的嫌疑?
顺便说说,在林编《虬髯客传》中,受损害最大的形象既非虬髯客,也非李靖,而是红拂。假如删去一段是照顾西方读者的感情,那对红拂的改动则毫无道理。原著中,这位“巨眼识英豪”的奇女子实在比“英豪”李靖更有见识,她不单“识”李靖,而且最先“识”虬髯客的也是她。林语堂打了偏手,原作中显得平庸的李靖在他笔下变得沉稳大度,识力过人,红拂则在识得李靖之后,真个头发长、见识短,十足的“妇人之仁”了。结尾处且有一段“创作”,这是在得悉虬髯客海外称孤的消息之后:
“你能不能给他尽点力,——比方说,向皇上说明,求皇上颁赐封号给他呢?”红拂说。
“不要多此一举。皇上的封赐是会使他不痛快的。不管在什么地方,他总是要至高无上的。”李靖说道。
眼光超迈的大丈夫,温良厚道的奶娘子——咄!煞风景!煞风景!!
言归正传。上举两篇虽小有改动,严格地说来,还算不上重编。真正脱胎换骨,掺入了林语堂“现代意识”的,是《碾玉观音》、《无名信》、《独氏》、《莺莺传》诸篇。
《碾玉观音》原写玉匠崔宁与主人之养娘秀秀私奔被捉回,秀秀遭主人活埋于后花园中,后化厉鬼寻仇。以今天的眼光(说是西方人的眼光也未为不可)探其主旨,说是爱情,不够动人;说是复仇,人间事搅入神鬼谈,不是迷信,便是过于陈腐,因此林语堂“仅据原作前部,后遂自行发展”。重编之后,故事的戏剧性转移到一新的矛盾之上;女主人公力劝张白(即崔宁)放弃玉匠生涯,改业泥塑,因为张的绝话定会被人认出,后果不堪设想。张却是欲罢不能,终不忍放弃自己的艺术。结局是女主人公因碾玉观音泄露消息被主人捉回,郁郁而终;张白则不得不四处亡命。照林语堂在题记中解释,这是“以艺术创作与作者生活为主题,申述大艺术家是否应为掩藏其真的自我而毁灭其作品?抑或使作品显示其真的自我?——此为艺术上一简单主题。”简单的主题也就是东西方人都能理解的普遍的主题。在此不必评说这个主题在林氏手中表现得是否完满,也无须追问他何以要选中这篇小说来移花接木,值得一提的是,艺术与自我的关系这个主题在西方小说中更常见,比如梅里美的《伊尔的美神》、莫尔纳的《雪人》。所以林语堂虽在介绍中国故事,改编的灵感却很可能来自西方文学的传统。
与《碾玉观音》相比,《无名信》还算忠实原著。林语堂称《简帖和尚》为“中国文学中最佳之犯罪小说”,改编时自然手下留情。但故事格局虽无大变,男女主人公却是面目一新。中国话本小说的说教色彩极浓,说书人均以道德卫士自命,凡诱人私通者皆被处理成十恶不赦的恶棍。《勘皮靴单证二郎神》中的庙祝给锁在深宫的韩玉翘带来幸福,说书人的命意却在强调他的奸邪险恶,而所谓幸福终被归结为一场骗局。简帖僧有卷逃的前科,又以匿名信的奸谋使皇甫休掉妻子以遂其心愿,最后自然难逃“重杖处死”的下场。林语堂大做翻案文章,简帖僧摇身变作洪员外(中译者用的是“绅士”,当是从英文本中的gentle-man直译),在春梅(原作中的皇甫妻)眼中“又有风趣,又慷慨,又殷勤”,他之写匿名信乃出于真正的爱慕之情,所以结婚后的春梅“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那么幸福”。这幸福不是骗局,不是幻象,其真实性不容置疑。编译者的肯定态度见于结尾的处理。原作中骗子伏法,皇甫夫妇破镜重圆。重编本的末尾,三个人在相国寺邂逅相逢,皇甫痛心疾首地忏悔,春梅不为所动,与洪某携手昂然而去,“春梅和洪某在街上走着,还听见前夫在后面叫:‘我已经原谅你了,春梅,我已经原谅你了。’”这里的皇甫颇似《傀儡之家》中的海尔茂,春梅则早已从前夫不分皂白决意休妻以洗刷自己戴绿帽子嫌疑的举措中看破他的自私和无情,从洪某的温情脉脉中领略到爱情的滋味,此时俨然是一位古装的娜拉。林语堂在题记中写道:“使皇甫氏依恋洪某,不愿回顾前夫,尤使中国读者读之惬意。”人们也许有理由怀疑此话的可靠性:更觉惬意的究竟是中国读者还是西方读者?即使在今日,中国老百姓的审美习惯更乐于接受的,仍然是抱屈含冤,楚楚可怜的女性形象。对于中国读者,林语堂应该担心的倒是另一面:看到春梅决绝的“出走”,他们的“分寸感”会不会使他们觉得春梅太寡情?他们会不会转而将同情与怜悯慷慨地抛向皇甫?好在他面对的是西方读者,就此而论,现在的结局肯定更受欢迎。
很奇怪,《无名信》在林氏的分类中竟被归入“神秘与冒险”,而故事情节有几分类似的《狄氏》(选自宋人廉布所作《清尊录》)则又合理地归入了“爱情”。《狄氏》写的是一个结局十分美满的私通故事,发生于南宋,其中的人物多是这类故事中不可缺少的角色:好述的精神,拉皮条的姑子,怀春的少妇。林语堂所下的功夫,是在更高层次上(?)为狄氏、滕生的私通寻找“合理性”。添加进来的情节是一次“正义行动”——太学生呼吁朝廷收复失地,首领之一便是膝生。狄氏接受姑子慧澄摄合,半推半就见了滕生,起初一边怦然心动,一边又“自己觉得正在做一件淫邪的勾当”。不想此人乃是一腔热血的大学生,一番忠贞爱国的慷慨陈词又“痛快淋漓地说出了她自己的心头话”,于是狄氏感到“现在跟滕生在一起……已经觉得毫无拘束,觉得安全无虑了。”有了此种精神上的契合,狄氏心中坦然,怀了私孩子毫不惊惶,一点不象安娜·卡列尼娜,被罪恶感苦苦地纠缠。那个丈夫却颇似卡列宁,自私虚伪,一个十足的官僚。不同处在于,他还是一个无耻的投降派。正因为如此,滕生、狄氏的行为更见得正当、高尚,狄氏的背叛则超乎男女之私,成为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抉择。
赋予二人私情以“更高意义”是否有画蛇添足的嫌疑,可以存面不论。最有趣的是,三十年代的林语堂编《论语》、谈幽默,对左翼作家颇有微词;几十年后,经他手改编的《狄氏》却令人想起左翼作家的小说,比如胡也频的《到莫斯科去》、《光明在我们前面》,其中两个男人照例一革命,一反革命或假革命,女主人公则照例跟着真正的革命者走了。钟情于革命者最充分的理由是,他代表进步和正义。狄氏没那么单纯,但照林语堂的解释,她爱滕生,至少有一半是因为他爱国、主战;她当然不比新女性——没有那么多的徘徊,也没有采取主动姿态的条件,但故事的模式何其相似。
要在这里将查泰莱夫人更加“形而上”(抑或“形而下”?)的抉择与这模式扯到一起,恐怕难免拟于不伦之讥。但是提到劳伦斯的小说,倒又使人畅想到另一问题;在改编《简帖和尚》与《狄氏》时,林语堂何不来上一点弗洛伊德,让故事朝心理小说的方向发展?(我敢打赌,今天的作家多半会走这条路子。)要说原作与心理小说整个风马牛,那原来的主旨与林语堂提练出来的“意义”,其距离是同样的遥远。从接受的一面看,换一种改法西方人也许读来兴致更高。何乐而不为呢?是难度太大,还是对西方人的趣味失于判断?我相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林语堂毕竟属于“五四”那一辈人,他的“现代意识”是“五四”打的底子。那个时代的人服膺理性的权威,关注新旧道德的冲突,惯于从社会、伦理的角度寻找文学主题。林语堂的改编实在是驾轻车、就熟路,透过经他改写的故事,我们可以一眼看到“五四”时代流行的新信仰: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的——所以要“出走”;爱情须建立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所以有共论国事的情节。鉴于林语堂从事他的编译时,诸如“理性”、“自由”这一类的信念在西方已重新受到考验,鉴于旧式婚姻的阴暗给中国人留下的印象之深,我们可以说,林氏虽在迁就西方人的胃口,他笔下人物的作派虽有些洋化,他的改制品中包含的“问题”依然是中国的。
很难估价林语堂这笔出口生意做得是否成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成功。他的“产品”是否适销对路系于他对西方读者趣味与理解力的判断,而要判断他的判断是否准确无误,理想的权威应是深通中国文化的西方读者。单就他的著述在西方畅销而言,他的判断也许大致不差。果真如此,我们则又意外地得到一个机会:可以借助他这一番“加减乘除”中暗含的西方人眼光,反省一下我们自己的形象。比如,切食心肝的“豪举”恐怕不仅称得上暴力而且不止于暴力了,为什么西方读者读之不唯恐怖而且要对英雄大起反感,我们则视若无睹,丝毫不减对英雄敬意?(《水浒》中的暴力也够吓人,我们同样坦然接受了,尽管鲁迅对李逵“排头砍去”的鲁莽大为不满。)西方读者看到陶生“眼中有妓,心中无妓”的作派会大惑不解,我们何以不生疑窦,但觉一派潇洒,换句话说,中国文人何以会修炼成这份独树一帜的潇洒?等等,等等。深究起来,真是一篇绝好文章。
这绝好文章林语堂没有化力气做。尽管写了好些关于中国文化的书,他却至少把中国文化当作一个玄妙的谜去详猜,——这又是题外话了。就书论书,我们可以置疑的是,林语堂对西方读者的胃口是否迁就太过?文化上的出口毕竟不比其它,考虑对方的接受便利之外,还须尽量保证货色的原汁原味。既然号称“中国小说名作”(此书英文本名为Famous Chinese Short Stories),改编时与原作就不应有太大的出入。来个低度“茅台”,西方人喝了也许更觉顺口,只是那已不是真正的“茅台”了。要引领西方人进入神秘陌生的东方世界,付出代价是必然的。问题在于象《简帖和尚》、《狄氏》等等作品牺牲太大,让人觉得冤枉。我相信,少来一点廉价的“现代意识”,西方读者的理解也是可能的。
不过,尽管林语堂无处不是慷慨大方地对西方读者的趣味和理解力做出让步,有时他却又在无意间被自己的文化背景所诱惑。《莺莺传》一篇,他让刚住进普救寺的元稹(注:林语堂要把无行的元稹拉出示众,径直将张生还原为历史上的真人,故事后部极写元的负心)打量四周景色,但见“果园里黑色的瓦房顶上,一株红杏的枝柯伸出了墙来”。此为原本所无,林语堂下笔时腹中肯定揣着“满园春色关不注,一枝红杏出墙来”的诗句,红杏出墙隐喻女人的怀春及私通,在中国已是烂熟的典故,中国读者读到这里当别有会心,西方读者恐怕看不出里面的夹缝文章吧!
好在轻轻放过也无妨。
一九八九年元旦
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