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的是儿子在编选书信时,并不企图掩饰父亲的弱点。
契佛不愧是个作家,喜爱写信,有时每星期多达三十封。他的信都留底,有什么重要遭遇都在书信中有纪录。因此,这本书等于是约翰·契佛自我解剖的传记。儿子所挑选的父亲书信并不将父亲奉为理想人物。这样的客观立场使读者们对这位大作家的为人有更深刻的认识。
我惊奇地发现:契佛的思考并没有惊人之处;他对政治毫无兴趣;他的文学意见很平常,仅表达他之所好或所不好。除了他的特别敏锐的观察力与生花之笔以外,这些信的内容好似是常人所述。
特别是书信集的上半部。到五十年代中期为止,契佛的生活是很平凡的。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系发表于一九三0年的《新共和》杂志;他与《纽约人》的关系是于一九三五年开始。可是他不能靠写作为生。当时所完成的两部小说也找不到出版商。他的运气于一九五六年开始。那年米高梅制片厂出价四万元购买了他一篇小说的电影制片权。三十年前,四万元是一笔大数目。他的生活问题已告解决,他可安心完成长篇小说《沃普萧纪事》(The WapShot Chronicle),次年出版,获“全国书奖”,声名大扬。当时他年四十四岁。
此后的书信读来比较有趣。他旅行国外,扩展视域与经验,他后来小说的深度也因而增加。他的书信形容了纽约文坛,批评了亨利·詹姆斯,对同时代的作家都有指摘,特别是对约翰·厄普代克。
说来契佛与厄普代克同在《纽约人》发表作品,乃是好友。可是在私人书信中,他对后者很妒忌,把他目为竞争的对手,出了很多闲言。到了六十年代后期,契佛的婚姻起了波折,他也成为酗酒之徒。同时,他也发现了潜在的同性恋癖,变为“双性”人物,一九七四年的书信中透露他与男子发生过性关系。
儿子裴杰明说,在外表上,父亲是个只谈异性爱的人,公然讽刺同性恋患者。可是于他临死之前,契佛才向儿子承认自己有同性恋癖。父亲与儿子间的关系一向并不十分自在。
传记(包括书信集、回忆录之类)的宣扬主人公的弱点,似是近年来传记文学的新风气。我犹记得年前读了诗人劳勃·弗洛斯特传记与女作家凯塞琳·安·波特传记时的惊愕。这两本传记前者把弗洛斯特形容为鲁莽、无礼、冷酷、忘友,后者把安·波特形容为放荡、撒谎、欺诈、卖友等等。这样的揭露使崇拜者的诗迷书迷很难接受。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大卫·罗勃茨(David Roberts)所写的琪恩·斯塔福(Jean Stafford)的传记。这位女作家的小说也一向在《纽约人》发表。乔伊斯·卡洛尔·欧茨在书评中把这类传记称呼为pathogra-phy。这是她自创的字,把pathology(病理学)与biography二字联在一起,意指病理解剖性的传记,把主人公的弱点:机能失调,倒霉事,疾病,耻辱,失败的婚姻,不顺利的生涯,酗酒,神经不正常,性的放荡等等都详尽描写。这类揭发人家隐私的闲话性的轶事,对读者当然很有吸引力。
罗勃茨所写的斯塔福传记特别着重于她晚年的不幸——饮酒、精神崩垮、外貌不整……把一位有成就的作家描写为失败者的形象。欧茨女士的指点不禁使我想起近年来的其他文学家传记:海明威,狄仑·汤麦斯,约翰·贝瑞曼,田纳西·威廉斯,杜鲁门·卡波特等都被描容为大酒鬼,有的也吸毒,有的如海明威与贝瑞曼乃是自杀的。不久以前我所写过的短篇小说奇才秀莉·杰克逊在传记中被形容为脾气古怪、信神疑鬼、爱酒嗜食的肥胖丑妇人。
暂时撇开文学家传记不谈,近来在美国文坛与社交界最红的传记是亚丽安娜·斯塔茜诺波罗斯(Arianna Staassino Poulos)所写的《毕加索:创造者与毁灭者》。这位女士是希腊裔,因写一部已故歌剧女星卡拉斯(Callas)的传记而闻名。她本人天生美艳,在国际社交界很活跃,已嫁美国富翁哈芬顿(Huffington)为妻。在她所写的传记中,她把毕加索艺术批评得一文不值(日前纽约一家拍卖行恰将毕加索一幅马戏团演员的油画以三千万元余美金巨价拍卖给日本一百货商店主人),又把毕加索形容为诱奸、毁坏青年妇女的暴君。
这样的写法很引起毕加索迷的反感。特别愤愤不平者是毕加索生前好友之一的著名摄影家(曾在《生活画报》任职)大卫·道格拉斯·邓肯(David Douglas Duncan)特地新出了一本图册,在他自己所保存的珍贵照片中,挑出二百张来表明毕加索与其情妇杰克玲之间的温柔爱情。邓肯是他们的亲密朋友,常持了一架摄影机随时拍照纪录。杰克玲于毕加索逝世十余年后殉情自杀。邓肯赴葬礼时,把他所最喜爱的一张毕加索杰克玲合照留放在她的棺材内,表示他对他们的敬爱。这位国际著名的摄影家,也有七十六岁了。
另一本近来有关披头歌星的传记《约翰·勒农的多样生活》(TheLives of John Lennon)也把主人公描写为反面人物。这两部传记特别表明了近来写传记者的倾向。我们都对“名人”的遭遇有好奇心。这些“名人”中,远较作家出风头者更有政治人物,电影明星,艺术家,歌星及电视界、体育界、社交界等等人物。突然之间,出版界发现印行传记乃是生财之道。三两年前,影星佛兰克·辛那屈拉传记赚了很多钱。新出的将有英籍影星李却·波顿的传记。由于波顿生前与伊丽莎白·泰勒(香港名之曰“玉婆”)的缠绵之情,这本传记的畅销乃是不成问题的。上面所述的毕加索传记,书局付与作者的预支金是五十五万美元;勒农传记的预支金是八十五万美元。伦敦将出版的萧伯纳传记(我前曾著文述,读书界对萧伯纳兴趣复活),作者所获的预支金达六十二万五千英镑(合美金一百一十万元),足以证明文学传记的吃香。不过萧伯纳传记的作者迈可·霍尔洛埃(Micha-el Holroyd)已花了十四年时间写作,第二、第三部尚未完成。
一部文学传记能够赚获数十万元预支金,尚是近数年来的事。在过去,文学传记作者多不得不受大学津贴。例如,最近甚获好评的詹姆斯·乔伊斯传记作者李却·埃尔曼(Richard Ellmann)乃是大学教授。当霍尔洛埃写李顿·斯屈拉契(Lytton Staachey,《维多利亚女王传》作者)传记时,他的预支金仅五十英镑,再加上一些研究补助金。而著名的《普鲁斯特传记》作者乔治·品特(George Painter)在写作时,不得不在大英博物院任事维持生活。
在英美文学中,传记这个范畴一向不受重视。但是我们也不能忘却英国文学史中的伟大的传记,例如萨缪尔·约翰生的《诗人们的生涯》(Lives of the Poets)。而詹姆斯·波斯威尔的《约翰生一生》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著名的传记。在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英国,写传记者众多,包括政客,官僚,教书匠等。
第二次大战以后,传记文学进入黄金时代,埃尔曼的乔伊斯传记与品特的普鲁斯特传记几乎被认为不朽之作,相继而起的有雪莱,亨利·詹姆斯,E·M·福斯特等文学作家的传记,专写传记的作家们也因而成名。在美国,六十年代大学校园中对女权、少数民族人权、政治自由等主题的辩论,也大大解放了传记作家在题材上的束缚。同时,女作家写传记者也增多。一九七○年所出版的《泽尔达》(zelda,系F·史各脱·菲兹杰拉德之妻)成为女权主义者写传记的先锋,作者系英裔作家南茜·密尔福德(Nancy Milford)。从此开始,传记中所记载者不仅限于主人公的生活与工作,而且包括各种有关的内容,如政治观点,个人爱好,婚内与婚外之恋等等。
把近年的传记与五十年前的传记名著相比,我们便可看出不同之处。试以法国名家安德烈·莫洛阿(Andre Maurois)于一九三○年出版的《拜伦传》为例,那本传记也是充满对白与轶事,读来犹如小说。不过当时的风气是对主人公谨严而有礼貌,不像当代的传记著作,动不动就要探究主人公的心理组构,使可更了解他的为人。传记作家们现在几乎都要引用一下弗洛伊德的理论。埃尔曼曾在牛津大学一次演说中声言,传记作者对主人公的了解,必须犹如认识一部小说中的人物,“比我们对自己的认识尤深”。
萧伯纳传作者霍尔洛埃甚至以为传记作家在文坛上已在开始取代小说作家的地位。他的理由相当有意思。他说近年来小说内容的视域越来越狭隘,自传性小说风气大盛,因此读者们乃不得不去向传记中寻求当年乔伊斯,菲兹杰拉德,海明威小说中所能提供的东西:过去现在人类生活情况的细节,故事,继续不断的情节,等等,正如我们在儿童时代要听故事的欲望一样。当然,精彩的小说有的是,我并不是在替小说这个文学类型敲丧钟,我只不过要说,现代传记的新风气是,传记作家感到可以不受拘束地去推究主人公行为的动机与心理,去分析他的成就与失败。换一句话说,当代的传记作家已在采用虚构小说的技巧。美国著名传记作家里昂·埃德尔(Leon Edel)曾于一九七八年说过,新传记的写作要像我们的生活情况一样,有回顾的“倒叙,追溯,概括,从童年跳到成年,忆念过去,与瞻望未来……”
传记也可成为主人公的作品的解析。乔治·品特甚至以为,要了解普鲁斯特的小说,必须先读普鲁斯特的传记。当然,品特既是普鲁斯特传的作者,便不免有作自我宣传的嫌疑。有的新传记作家主张“揭开主人公的面具”,以为传记的内容应该包罗一个人整个生活的诸方面,包括他的财政状况与性生活。司各脱·唐纳尔德森(Scott Donald-son)的《约翰·契佛传》便举述了契佛对男女两性的勾诱,已由契佛儿子所编选的书信集证实。披头歌星约翰·勒农传记中也举述了他的同性恋与集体性爱的经验。
说到性经验,我们已在传记中读到,卡波特、威廉姆斯等乃是同性恋癖者,海明威在青年时期曾有双性倾向,普鲁斯特常光顾妓院,等等。传记的坦白也是读者大增的原因之一。今日传记作家所享受的行笔自由乃是二三十年前所难以想象的。五十年代时期,李却·埃尔曼开始了他的乔伊斯传记的研究工作,在康乃尔大学图书馆发现了乔伊斯写给他妻子的充满色情描写的书信,他在传记中仅仅提道,乔伊斯的书信远较《尤力西斯》的描写更“坦率”。不过,当埃尔曼于一九八二年出版那部传记的增订本时,就把那些色情书信形容了一下。这不是时代的“进步”?
不过且看勃兰达·麦道克斯(Brenda Maddox)于一九八八年出版的《诺拉·乔伊斯传》。那书详细引据了上述书信中所提到的乔伊斯夫妇在床上的行为,并作了分析。乔伊斯自认这些书信“满是恶臭味,几乎不能读。”
在这种作品之前,我们当读者的便不得不自问:我们有没有知道乔伊斯性爱怪癖的必要?这类描写对读者又有何益?麦道克斯女士这么说:“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过关于一件婚姻的这类资料。这些书信不仅是谈性,而也是有关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权衡问题。”此外,乔伊斯作品对性的缠绵乃是一个大主题,他与妻子的色情描写的通信显然不但给予他创作的灵感,而且也影响了他作品的风格。麦道格斯相信诺拉是《尤力西斯》女主角摩莉·布鲁姆的原型。
有的传记作家原来是景仰主人公的,在做了研究工作后对他们的偶像失望,因而传记完成后成为“恶意”。毕加索传记作者斯塔茜诺波罗斯女士在一篇访问记中说,“我原以为有三位屹立的天才——毕加索,莫扎特,莎士比亚。现在我想只有两位了。”劳仑斯·汤姆逊(LaurenceThompson)所作的劳勃·弗洛斯特传记事先竟受主人公同意。当然,弗洛斯特早于出版前(一九六三年)逝世。
大卫·罗勃茨承认,在他著作琪恩·斯塔福传记之前,他对斯塔福曾有“迷恋”之情。他虽没有见过斯塔福,不过在文件照片中看到了她在年轻时期的美艳。不料,经过四年的研究工作与写作后,他的印象完全改变了。
许多有天才的作家都是自渎的。秀莉·杰克逊生前每天吸烟十余包、酗酒、嗜食、体重过度,于四十八岁时死于心脏病。杜鲁门·卡波特也是酗酒吸毒,逝世时只五十九岁。这类生活习惯,成为传记作者的好资料。马克·吐温传记与瓦尔特·惠特曼传记的作者爵斯丁·凯普伦(Justin Kaplan)说,爱听名人的隐私,乃是人之天性,“我想我们都爱脏闻,传记作家就去发掘。”,
传记文学的这种不受拘束的自由的新倾向,不免令我们发问:出版商是不是应要找求有责任心的传记作者?是不是应对传记内容的正确性负责任?一般出版商不如大杂志一样的细心勘查事实的正确。这其间恐怕就有些毛病。
我自己的结论是,传记既被目为文学一个类型,它的写作标准也应该如伟大小说一样的高。真正的文学是不朽的,传记也应如是。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日
董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