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可谓一个“古老”的现象。自有货币经济始(严格地说,是自有纸币经济始),便有了通货膨胀。不过时起时落,并不天天发生。比如二次大战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经济高增长时期,物价水平就较稳定;到了六十年代后期和七十年代,通货膨胀才日见严重。有了通货膨胀,就要求经济学家出来解释,于是出现了各种关于通货膨胀的理论。这些理论说复杂可以把人抛入云里雾里,说简单却也不难一言以敝之,那就是对以下这个问题给出各自的回答:通货膨胀究竟“怪谁”?早年凯恩斯主义理论的回答是“怪投资者”——是投资者那种变化莫测的“动物精神”,导致对投资预期收益的过高估计,从而导致投资需求过旺,引起总需求过大,超过现有生产能力充分利用时所能提供的总供给,于是发生通货膨胀。因此,在他们眼中,医治通货膨胀的办法就在于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提高税收以抑制需求,或减少政府支出以抵销过大的投资。货币主义以及后来的理性预期学派的回答则是“怪银行”(也可说是怪政府或货币当局)——既然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那么原因自然可归结为中央银行多发了货币;货币多了,人们手中持有的购买力大,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过大,自然导致通货膨胀。因此,他们认为只要把货币增加率保持在经济自然增长率的水平,就可医治通货膨胀;而理性预期学派则声称只要政府宣布低货币发行率政策,改变人们对通货膨胀率的预期,通货膨胀率便可自然下降。某些后凯恩斯主义者的回答则是“怪工会”——由于工会力求提高工资,导致成本提高;资本家为了保持一定的利润率,便提高价格,于是发生由工资成本提高所推动的物价水平的上涨。当然,同样的理论分析,也可导致不同的结论,即“怪企业主”——若工资提高后企业主能够接受较低的利润率,不把工资成本的提高转嫁于消费者,便不会发生通货膨胀。不过这两种观点的一个共同之处在于都把问题归结为收入分配中的利益斗争,因此共同的政策主张便都是调节收入分配。此外,在解释七十年代初西方国家高额通货膨胀时,许多人的回答是“怪石油生产国”(更一般地,可称为“怪外界冲击”)——是石油生产国提高了原油价格,导致原材料成本提高,才有了通货膨胀,这是另一种“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
以上种种理论,可以说把经济中一切可以“怪罪”的人都分别怪罪了一遍。于是,很自然地,七十年代末以来,出现了一种更新的理论,叫作“怪大家”——是由于经济中的所有经济行为主体,资本家、劳动者、政府、银行、地方社团、以及其他种种国内、国际的特殊利益集团,都想在有限的国民收入中争得更大的份额,才造成了难以抑制的通货膨胀。这是一种试图用社会经济制度结构和利益矛盾关系来解释通货膨胀的理论。用较早表达这种观点的一本论文集的书名来命名,这种理论可以称为“通货膨胀的政治经济学”(F·赫希和J·高德索普,一九七八)。八十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持有或接受了这种理论,并分别根据西方发达国家(见高德索普的《当代资本主义的秩序与冲突》,一九八四)、拉美国家(见福克斯利与怀特希德:《拉丁美洲的经济稳定》,一九八○;索普等人的《拉丁美洲的通货膨胀与稳定》,一九七九)和北欧小国(见卡岑斯泰因《国际市场上的小国》,一九八五)的通货膨胀历史情况,对这种理论模式进行了论证。
各种经济利益集团或行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通货膨胀,其基本的逻辑关系如下:每个利益集团采取一定的对策(Strategies),争夺有限的国民总产出,以获取较大的收入;这些集团在一定程度上势均力敌,不存在压倒其他的优势,并且谁都有其充足的理由获得他想获得的一份,在其他人收入提高时,他亦有充足理由提高收入,以达到“公平”分配;于是社会便只能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认可”各方提出的“过分”收入要求;而实际总收入又是有限的,结果到头来增加了的只是收入的名义值,即货币数量,使用来衡量和购买同一实际总产出的货币量增大;而收入分配比例不一定有所变化,用货币单位表示的物价水平却必然提高。在这当中,货币不是谁有意发放出来的,而是被各方势力“逼出来的”,金融系统不发也不行;通货膨胀不是谁有意搞的,而是在你争我夺过程中由各方势力一起抬起来的。它事实上是个谁也不想要的结果,但却又是大家在追求各自想要的东西的过程中产生的必然结果。通货膨胀难治也就难治在这里:它是一个货币现象,但背后的实质却是一个利益问题和“社会博弈”问题;治了通货膨胀,必然就要触犯某些人的利益;而若在整个利益结构当中有哪一方的势力能够压倒其他从而治住通货膨胀,通货膨胀也就不会发生了。
通货膨胀难治,但各国却都在尝试着各种办法去治。人们总结道,迄今为止各国治理通货膨胀的办法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可称为“利益结构调整法”,即在不变的经济机制和政治制度下,通过利益关系的变革来治理通货膨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近些年来都采取了这种方法,其中以英、美最为典型,基本作法就是政府通过改变税收、就业政策等,强化某一利益集团的利益和势力,打破原有的利益均势。里根政府和撒切尔政府的保守主义政策,加强了企业主集团的地位,而使工人及其他中下层阶级在面临失业危险情况下的争价地位削弱。失业率提高了,贫富差距拉大了,通货膨胀率却果然降低了,奥妙正在其中。这也验证了较早出现的一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周期模型: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周期历史上,凡是资本家阶级相对优势较大,工人的斗争难以奏效的时期,也就是通货膨胀率较低的时期。
第二类可称为“权威主义”或集权主义方法,近年来拉美一些国家(以及以色列,我以为),基本循此道而行事。既然经济中各种利益集团势均力敌,缺乏权威,政府便出面来充当权威,采取一套压制性的收入分配政策,如冻结工资等,强制性地实行紧缩。这种方法,自然及时奏效(例如以色列曾一度被视为医治通货膨胀的楷模)。但问题是,原有的利益结构和经济机制未变,皮球一时被压下了水,稍一松手,便会立即弹浮起来;加上压制性措施造成的社会危机,一定时期后也不得不松手,结果是早先一时取得的成就“通通丧失”。
第三类被称为“新合作主义”,这主要是北欧各小国采取的方法。典型的情况是在社会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某种稳定的社会调节体制,如由政府、工会、企业家组成“三位一体”的协调机构,通过谈判来协调各方面利益,解决矛盾冲突。因而这也被称为一种“谈判文化”(negoci-ation nulture)或“社会伙伴关系意识”。这里之所以被称作“文化”,是由于作为谈判基础的,是各行为主体和“精英阶层”共同具有或达成的一种超越于特殊利害之上“共同富裕的意识”,借此就如何解决通货膨胀及其背后的收入冲突达成某种统一的意见,来约束大家的行为。这种“共同富裕的意识”的形成,显然是有实践基础的:人们在通货膨胀中会逐步发现,你争我夺、互不相让的结果,不过是大家谁也不想得到的通货膨胀(不仅是“零和博弈”,而且是“负和博弈”),那么显然不如事先大家勾通,一起摆出“免战牌”的好(在博弈论中,这称为“纳什—古诺均衡”)。实行这种办法的国家,近些年来不仅通货膨胀率低,罢工也少,社会稳定;如有政策转变,过程也较平稳。当然,这种机制也有其问题:谈判往往是艰苦、复杂、费时耗力的,因而在决策形成及贯彻上会发生时滞。这也算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成本”吧。
以上三者当中,理论家们最为推崇、并作为其“政策结论”推荐给大家的,是“谈判文化”。它保持了民主——不是靠“拉一派打一派”,也不是靠强行专制,而是力求使多元主体的多元利益都得到肯定、兼顾和体现;又形成了权威——不是多元利益主体中某一方的权威,也不是强加于人的权威;凌驾于众人之上的只是社会各方的“统一利益”或不同利益中统一的那一方面、那一部分;而这种权威的行使,依靠的则是社会内部的一种协调和平衡的机制。事实上,这种“权威”本身产生于对多元利益的肯定,产生于民主本身,是民主的权威。
这一派理论家未作深入分析、但对我们来说可能很有意义的一个问题是这种“谈判文化”形成的条件。我想,“北欧小国”形成了谈判文化,与它们以下几方面的特征是不无关系的:(1)市场经济。这种经济的特点是,尽管各市场行为主体之间存在利益矛盾,但每个行为主体本身是具有某种“自我约束”动机的,比如说,“预算约束”是“硬”的:自己造成的损失不能让别人去分摊,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无所顾忌”地去争去夺。(2)民主政体。这些国家都是社会民主党执政,民主传统深厚,机制健全。(3)“谈判成本”低。小国者寡民;寡民者易勾通。这是大国望尘莫及的。
这一套理论,不可不谓具有启发思考的意义,为理解通货膨胀包括我们公有制的中国经济当前面临的通货膨胀,提供了一个有益的角度。在传统的集中计划经济中,我们没有(原则上没有)通货膨胀,这倒并不在于“权威的”计划当局控制着物价,根本地倒在于它控制着收入分配;不在于像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所说的那样全社会“利益一致”,不存在利益矛盾,而在于在集中计划的经济社会体制下,除政府之外的利益主体,缺乏为自己利益而奋争或迫使当局多发货币的权力,“中央”的权力盖过一切。经济体制改革了,发生了“轮番上涨”的通货膨胀,根本地不在于“放开了物价”,而是在于“下放了”权力;多元的利益主体(现在当然更加多元)被赋予了多元的主权,于是利益矛盾、收入冲突便不可避免地表面化、货币化了。劳动者争取更多的消费收入;企业争取更多的利润分成和更多的投资贷款,各地方争取更多的资源;中央计划者又要求更多的财政收入以保证积累的进行和经济的增长;各行政机关要求更多的拨款或贷款,各部门都要求政策向自己“倾斜”,掌握着各种批发权、销售权的官员又要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实现一份私利,于是便是各式各样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式各样的“攀比”,各式各样的“大战”。既然是公有制,“我(或我们)不能吃亏”的道理便特别的理直气壮,又能得罪谁呢?各种利益从各个方面向一块既定大小的馅饼上挤,挤出的不是油,而只是空气,即那些不断贬着值的货币。可见,通货膨胀在我们这里也仅是一种货币现象,它的实质却是一种利益矛盾。八方称雄,军阀混战,呼唤着“权威”。于是中央必须出面控制局面、实行紧缩,把放了的权力收回(或冻结)一些,把一些“计划外”的东西再度纳入计划;“新权威主义”或“硬政府”主张便也应运而生。可为可不为者,不得以而为之也。但控制局面的愿望虽好,有些实际已经控制不住了。比如货币发行量,在紧缩之中的一九八九年一月,已大大超过去年同期,并已超过了计划中全年货币发行量的四分之一。(还是那个道理:货币不是发出的,是“逼”出的。)而在被控制的局面背后,人们却在等待观望。许多被“砍掉”的项目只是在“歇工”;许多未上项目的计划仍在暗中编制;奖金被变成债券,等待来日兑现;生活水平下降的呼声正逐渐增强;各种款项的申报书仍压在案头。一切都在等着那只按住皮球的手一旦松动。不少人预言:“那已为时不远了”。
看来的确要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去研究治理通货膨胀的对策:不是调整某项政策,也不是仅盯着货币发行,而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经济中的利益结构和利益协调机制。在微观层次上不存在利润收入与工资收入的抗衡与制约,消费就必然要膨胀;企业的预算约束得不到硬化,投资饥渴就必然不可遏止;而消费和投资需求都无约束,财政赤字和信贷赤字就必然递增。紧急情况下采取一些计划强制措施是必要的,但从长远看,这显然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我们的确需要“权威”。但是是什么样的“权威”?还是过去那种压制经济活力、否定多元利益的“绝对权威”?经济发展到今天,改革的道路走到今天,这不仅不是出路,也已不可能了。或者,树立一种能够(被假定能够)在今天控制局势、凌驾于纭纭众生之上解决矛盾,在明天主动创造出一个民主制度和“健康”的多元经济利益结构的“新权威”?这当然是一种美好的设计。但是,已有的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任何权威的权威性及其功能效果,都取决于它赖以存在的利益结构和经济制度本身。一种得以维系较长时期因而也能维持社会稳定的权威,只能要么依靠社会中的一种势力来制约另一些势力,要么建立在各种势力民主“谈判”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各种基本势力的自我约束和相互制约基础之上。脱离任何社会基本势力的权威是不存在的;既使存在,它本身也迟早会变成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之一,因为它本身就会成为一种不受约束的社会势力。权威只能是制度的产物,并本身构成制度的因素;期望在一种制度基础上的权威创造出另一种制度,我们便只能长期期望、不断期望。民主本身不是由压倒其他社会势力的权威创造出来的,而是在各种势力的抗衡中形成的。我们已有的民主如此而来,我们将有的民主也将如此而来。
现代经济学读书札记
樊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