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原的立足点在于小说形式,全书的基本思路便是力图把小说史还原为小说形式自身不断演变和不断发展的过程,从而为小说史写作奠定了一个以形式为轴心的体系。以往的小说史研究往往无法独立于文学史的总体规范,导致小说史仅仅是在小说领域内演绎作品中的社会思潮史,而忽视了小说形式自身特征的演变和内在轨迹。事实上,一个时代的文学现象只有落实到相对稳定的形式层面,才真正意味着相对恒定的世界的秩序在相对恒定的形式上生成并得到巩固。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描述一个时期的文学发展规律。因此,形式从来不是一种表层的文学征象,而是在更深层次上标志着社会历史的本质内蕴。 但真正的困难在于,形式永远无法说明和论证自身,它总求诸于其它非形式的因素。可以看出,作者关注更多的也正是形式背后的文化符码。因此对于理解这部小说史,更有意义的问题就自然衍化成:究竟是哪些文化和时代因素对新小说形式的创生和演变产生了决定或非决定的作用?作者究竟怎样在纯形式的研究中引入了历史和文化的大的背景?也许这是这部小说史写作中最为艰难的地方。
对形式特征的文化阐释,构成了这部小说史的主体部分,也是本书最成功的部分。譬如第七章《从官场到情场》讲“新小说”的主题模式,作者把清末民初的小说主题类型归纳为:一、“忠奸对立”模式的消解;二、“官民对立”模式的转化;三、无情的情场;四、“三角恋爱”模式。这种内容形式化的过程是引入文化阐释的第一步。
另一方面,陈平原又在形式的抽绎过程中始终渗透着文化理解。“三角恋爱的文化功能”一节,着重分析了苏曼殊小说的三角恋爱模式,从中揭示了苏曼殊正是借小说中女性选择的困惑来表达他自己 化选择的困感这一深层文化内蕴。这一东西方文化碰撞背景下“若有所悟又无所适从”的矛盾心态,使“三角”恋爱的形式符码中揉进了文化背景的底色。
这部小说史令人注意的另一点是小说史充满了对规律性把握的热望。作者总是执迷于探究究竟是哪些因素对小说的发生与发展具有实质性意义,他关注的是发生学而不仅是现象论,这使他过分地关注过程性,关注每一种“新小说”现象在小说的总体进程中的意义。这充分体现在陈平原为小说史写作所拟定的“十六字”准则中:“承上启下,中西合璧、注重进程,消解大家”。“承上启下,中西合璧”正是把“新小说”放在中国小说转型期的过程中考察传统与域外的刺激因素,而“注重进程,消解大家”也是把“大家”放在总体的小说流程中去考察其在系统中的价值,从而在体制上摈弃了作家作品论的分析,一切都从属于小说史的总体发展格局。
也许由于过于强烈的“史”的意识的缘故,作者时刻不忘“新小说”的结构体系中所隐含着的向后来的现代小说演变的萌芽性结构,我们可以看到“五四”以后的小说本来就已经存在于“新小说”的期待视野之中了。
在阅读中,我有这样的困惑:从更抽象的意义上考察,影响小说形式嬗变的因素和机制到底是什么?这些机制是否能够被剥离和抽绎成具有普适性的小说动力学原则?陈平原在“新小说”研究中所发掘的到底是适于那个阶段的特殊因素还是普遍的原则?
也是在那篇《“小说史意识”与小说史研究》中,陈平原对这种疑问其实已经有了解答:“所谓小说史意识,亦即对于小说发展模式的整体观照,目的是建立起一套确定作家作品位置和作用以及阐释小说艺术现象的理论框架和操作程序。”又说:“没有相对独立的小说史意识,就不可能从事真正创造性的小说史研究。”陈平原的小说史意识正在于他强调小说史家应该具有小说史意识本身。这似乎近于一种同义反复但却是这部小说史的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启示。假如试图从他的研究中获得具有普适性的小说史写作规程,也许是徒劳的。唯其如此,对文学史的阐释才永远不会趋于单一,也永远不会有唯一的规范和尺度。那么,真正重要的在于每个研究者都应该独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史识”。
(《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陈平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十二月第一版,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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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