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号上与知识上的困难与阻隔。例如文学作品中用了生僻的字词,用了远远没有推广的方言、外来语、术语、行业语或专业性的图素、论断、资料。或者文学、美术作品中的一些比喻、暗喻、谐音、“藏头”,用得太怪,难以取得共识。或者反映某个特殊行业的工作生活,一般人难以理解等。如画松竹梅岁寒三友表达一种高洁、节操,中国人很容易懂,外国人就未必能懂。
二、大致属于对于内容反映了“什么”的疑问。对于一幅画、一段音乐或一段舞蹈,不知道它们在画什么、演奏什么、跳什么。这里的“什么”,是指它们所模拟的生活、它们所模拟的客观事物。这里其实有一个前提,即我们认定艺术应该模拟自然、模拟生活,否则就是不好懂或干脆不懂的了。如我们能辨认出一幅画画得是一棵树、一只鸟、一个茶杯、一个人体……不管我们是否认为它画得好,我们不会抱怨“看不懂”。模拟鸟鸣的百鸟朝凤或模拟挤奶的挤奶舞,也不会“不懂”。有一种画论强调主观精神状态、情绪的表现,用浓重的色彩的堆积或莫名其妙的线条的缠绕和交错来表达画家的一种心态,哪怕是病态的心态。这样的画往往会引起拒斥性的“看不懂”的烦言,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我们可以不喜欢这种画风或批评某种病态的心态的发泄于世道人心有损,我们当然可以强调现实主义才是文艺的正宗与基石,我们还可以指出某些趋时的年轻人缺少起码的写生训练的基本功而急于求成地搞种种“鬼画符”,总之,如果我们确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否定这些作品,也还需要为自己的否定的道理进行论证,对这种作品的缺陷进行具体分析,而不宜简单地用“不懂”二字作理由很省事地加以抹杀。
三、大体属于对作品的内部结构、作品的这一部分与那一部分之间,起承转合之间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时间空间关系弄不清,即弄不清“怎么”回事。如看一部头绪纷繁,跳动、省略、回闪、幻影很多的电影故事片,常常让观众觉得难懂,事先或事后读读说明书,再多看一遍,往往也就恍然大悟了。例如一个乐曲,听不出“调”即听不出旋律来也让人觉得不好懂。五六十年代对听不听得懂交响乐的问题,曾有过很活跃的议论。用二胡京胡拉一个民歌或戏曲牌子曲就没有这个问题,因为曲调单纯也因为耳熟能记。看来懂不懂与欣赏习惯有关。一些西洋曲子能上口,如柴可夫斯基的第一弦乐四重奏第二乐章(“如歌的行板”)、钢琴套曲《四季》的《雪橇》(十一月)、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乐》第二乐章、贝多芬《第九交响乐》的合唱(《光明颂》)便较少这一类问题。近一个时期以来,听不听得懂交响乐似乎不再成为需要辨析的问题,虽然包括笔者在内,仍有许多许多人“听不懂”许多许多交响作品。戏剧上也有类似的情形,如果我们习惯于开始、发展、高潮、结尾的戏剧结构,如果我们习惯于在第一幕看到布景的墙上挂着一支手枪便期待第四幕这柄枪会被某个剧中人抄起来扳放,那么契词夫的一些戏也会使我们困惑于“懂”与“不懂”之间,遑论那些“新潮”戏剧呢?好在契诃夫是契诃夫,便不说他的戏“不懂”了吧。
四、则在于主题思想与创作者的倾向。有时一篇文学作品语言并不晦涩,情节大致连贯,写的“是什么”与“怎么”表现的并无疑义,令人困惑的是不知道作者“为什么”写。捕风捉影,强作解人,实在是花冤枉力气而且常常吃力不讨好。承认这篇作品不包含什么特别明显的倾向和意义,又觉得作者未免可恶,无意义之作写这么一大篇浪费读者的时间做什么?遇到一些作者傲气十足,故弄玄虚,不屑一顾读者论者对他的作品的困惑,就更加令人不快乃至愤慨了。当然也有另一种情况,评论者把一个作品论得头头是道,似乎该作品微言大义,深奥得很、重要得很,其实是评家借题发挥,令原作者困惑莫名。
五、当然也确有文风艺风上的问题,有的明白晓畅但不够深刻,如某些所谓“通俗”作品。有的雅俗共赏、深入浅出,如李白、杜甫的许多诗,如《红楼梦》。有的含蓄蕴藉乃至奇说,虽不好懂仍极有价值,如李贺李商隐的诗。也有的过分地雕琢、做作、故做艰深、“假洋鬼子”或“假古董”“假贵族”、蔑视大众、蔑视传统、掉文嚼字、搞花架子,实际缺少“干货”——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对艺术的真情真知真体验,这就不仅仅是文风艺风而且是创作与创作者的品格的问题;当然人们就要用“不懂”的反映来表达自己的拒斥心情了。
对这五种情况需要进行具体的鉴别和分析。符号与知识的选择有得有失,须要衡量得失和必要性。尽量剔除冷僻方言术语,有利于赢得读者观(听)众,但也可能影响作品对特定的生活、行业、知识的反映,反之亦然。“什么”“怎么”与“为什么”的问题,须要达成文艺工作者与公众之间的共识。如观看现代某些流派的舞蹈,使观众明了此类舞蹈动作并不追求模拟生活,而是通过人体造型的连续、对比与亮相凸现人体所蕴含的能量、追求、愿望、理想、痛苦、欢乐、热情以及人体本身的造型美;在这一点上与观众达到默契,就会不再产生“不懂”的抱怨与愤慨。绘画与雕塑要难一些。但我们对书法、对图案、对假山石与太湖石以及各种石头还是能欣赏能接受而不大问其“什么”与“为什么”的。对于书法,表意已经不是首要的与绝对的了;因此,断简残碑也可以成为审美的对象,不懂狂草的人也可以赞叹草书的狂放气势;但也必须承认,不识或识汉字很差的人,难以更好地欣赏书法,这里大概不仅有形式美的问题而且有大的文化背景的问题。这同时说明,“懂”仍然是欣赏与接受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契机。图案当然可以模仿某物,如雪花霜花,也可以完全是几何图形,不涉争议。而假山石、太湖石、溶岩洞及各种石头之吸引观赏的目光,与其说是由于它们像了什么不如说由于他们奇奇怪怪,什么也不像:或峭拔险峻,或突兀怪诞,或幽邃神秘,或平和圆润……表现了造化神功,表现了质与体与形的无穷的可能性,激发出人们的各种想像与美感,激发起人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愫。习惯于这些以后,再看例如亨利·毛尔的镂孔的铜雕石雕,也许就不那么拒之于千里之外了。
音乐欣赏也有一个习惯问题。“戏迷”听起来,锣鼓点、胡琴、唱腔都令人如醉如痴,甚至听不太明晰唱词也问题不大,这里,喜爱、癖好即审美的陶醉已经超过了对剧情与唱段的理解,即“爱”已超过了“懂”,“爱”听就行,不太“懂”也可以爱。对交响乐,如果听得多了,便能不仅喜爱独奏与齐奏,而且习惯于交响与和声,于交响中听出主旋律来,不论这旋律是否如歌上口;又能于欣赏主旋律的同时欣赏交响配器的丰富、补充、分解与变奏;也就慢慢懂了。或者虽说不懂,不懂作曲家的生平与创作背景、动机,不懂交响乐的乐章结构,甚至分辨不准确哪个声音来自哪个乐器(如笔者),但是也还爱听,也还听得下去,有时也听着某个乐段挺好听,那也很不错的。哪怕是喜欢音乐厅的环境与气氛,乐器的辉煌、场面的宏大、演奏者的精神专注而煞有其事的神态因而一听到底,也算或深或浅地投入了欣赏交响乐的行列而不必强调“不懂”了。
有些让人听不出“调儿”来的器乐曲。或者更注意凸现节奏,或者更注意音量强弱,或者更注意音质的特异,或者更注意总体气氛效果。例如我们听潮州锣鼓或京剧武打时伴奏的锣鼓点,就可以完全不计较调儿与不调儿,这也就没什么听不懂的了。
人们对文学作品的“懂”要求得更多一些。因为语言是人人讲人人听人人用的,不像演奏、绘画、雕塑那样看来更富有技术性与专业性。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与欣赏也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模式问题。习惯于故事完整、情节曲折动人及具有教化意义(如“三言二拍)的小说读者,对于过多地写景写心理往往有一种拒斥心理,对于故事情节很不完整或很简单平常的所谓“散文化”的小说,也常常觉得不好懂。习惯于段落与段落之间、起承转合之间的逻辑因果关系的读者,对于写得比较破碎、跳跃、迷幻的作品常常觉得无法理解。主题思想与倾向的问题则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情况。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无思想无倾向的作品是没有的。这首先是指的对作品的客观意义、社会意义的评价。至于每个作者的看法、趣味、风格往往大相径庭。有的作者拼命隐蔽自己的倾向或自以为自己是在纯客观地无倾向地写作品,古今中外,都有的。对他们的作品的评价要看作品客观上提供了怎样的解释与感受的可能性,这就要多分析一番了。习惯于通常的、含义确定、符合语法与逻辑规则的语言的读者,对于表达非常态的、不确定的乃至自相矛盾的、怪异的感受的非常态的语言也会感到不懂,乃至抨击之为“不是人话”。其实这种情况古已有之。钱钟书先生在《谈艺录》中援引毛大可批评李商隐的《锦瑟》诗的话是这样的:“落句是底言,可称通人语乎?”(《谈艺录》433页)就是说李商隐的《锦瑟》不通人话。再如我这一代人上小学时读过一篇故事:《三个聪明的笨人》。聪明的笨人,既不合逻辑又不合语法,似应属于病语或故意拗口之列。读完故事,则至少没有什么难懂的。故事写一个国王命令他的下属去寻找三个“聪明的笨人”,下属找了第一个,又找到第二个,第二人拿着竹竿进城,横进城门洞而不可得,遂将竹竿撅成两截,勉强携入。第三人找不到,下属回去禀报前二人情况。国王听到第二人的“事迹”后笑曰:“他怎么这么傻?把竹竿高高抛起,从墙上扔进来不就行了吗?”下属便说,第三个聪明的笨人也找到了,就是“您老”——大意如此。如此说来,聪明的笨人云云,也是可以懂的了。至于这样生造句子或短语是否成功,是否应力戒,自可见仁见智,各抒己见。
在艺术模式与欣赏习惯的问题上,有专门知识或专业训练的人比非专业人员有时候似乎更难接受“新潮”新花样,盖专门知识与专业训练越多,往往规范性越强、越难于接受另一种模式也。至于艺术上的传统与新潮、“原装”与“改良”之争,则很难一概而论。新潮有好的也有糟的。老派有好的也有差的。最好新潮与传统能结合,却又不可能按相同的比例个个结合得十分标准。
文风艺风的选择,“得失寸心知”。都能像李白杜甫曹雪芹那样深入浅出、雅俗共赏,当是上上。白居易的诗“村妪能解”,很好。许多曲艺作品可以被大众包括文盲广泛接受,当然极好。李贺李商隐也不错。狄更斯的作品好懂。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的书读起来比狄更斯麻烦些,也很好。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据说相当难懂(笔者未读过),但听说也不可没有。至于在某种不可取的潮流的影响下,出现故做艰深而又空洞无物的艺术赝品,既属难以完全避免,又完全应该给以批评。不过,仅仅用“我不懂”“连我都不懂”是很难把一篇作品的缺陷讲深讲透的。你不懂的作品有可能是坏作品、伪作品,因为它内容空虚或内容有害,感情虚假、浅薄、庸俗,见解谬误或见解平庸,形式上用趋时赶风的模仿打扮绕弯子编“天书”代替真正的探索与创造……而不是仅仅因为它们往往“看不懂”或者“听不懂”。你不懂的作品也有可能不无可取乃至颇有可取之处,只要在艺术模式、创作路数上达成初步谅解,只要稍稍习惯一下,也就不难懂了。远了不说,近百年来,近四十年来……有多少一开始被普遍抱怨不懂的东西终于还是懂了。交响乐、芭蕾舞、带一点变形的雕塑、心理描写、所谓散文化的小说……现在一般已经不存在“不懂”的问题了。当然,对一种艺术模式,也可以指责批评,不予接受,那就要争论艺术模式创作方法风格之优劣,而不仅是声明不懂。
从另一方面来说,懂了又怎么样呢?一幅齐白石的画,我们一眼可以判断画的是蝌蚪或小鸡或大白菜,这能算懂了吗?我们懂了画的内涵、画的趣味情志、画的时代的社会的与文化的背景了吗?听一出京戏,我们知道了情节,又通过幻灯字幕看明白了唱词,这能算懂了吗?一个没有机会经常接触戏曲特别是戏曲名角的细腻而独特的表演的人,一个对于京剧的行话一无所知的人,是很难达到“戏迷”所能达到的心领神会地知音的境界的。读了《红楼梦》,宝黛钗的三角关系与贾府的由盛而衰是不难懂的,隐喻哑谜谶语暗示就不那么好懂了,内涵的丰富与感情的深重,就更难体会周全了。所以曹雪芹在书中自题:“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懂故事容易,知味难啊!曹雪芹也不认为所有的读者都“解”他的书的味。
即使对于非专门家的大众,接受一个文艺作品的过程也不仅仅是一个“懂”的过程。这里,探求、体会、共鸣、喜悦、兴趣都是重要的。笔者读到过一篇文章,介绍我国某昆剧团在欧洲演出,本来已准备好了唱词的外文字幕以帮助洋观众搞懂我们的戏剧,但演出组织者坚决拒绝打幻灯的办法,认为这种办法定会干扰与破坏聚精会神地欣赏演出的剧场气氛。他们认为,有一个说明书,或戏剧开始时略有解说就足够了。结果,在不打幻灯、自然洋观众听不懂唱段的情况下,演出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他们的观众更习惯于直接去感觉一种陌生的艺术。笔者在国外曾多次应邀参加文学作品的朗诵活动,各读各的语言,什么语种都有。参加活动的人很踊跃。他们并非个个都精通几门外语,他们也常常有听不懂而在那里“傻”听的时候,但他们仍然饶有兴味至少是饶有兴味状地在谛听,甚至听我和我的同胞的中文朗诵。我不认为这些听众都是由于“外交”礼貌而来听朗诵的,因为他们不是外交官,其中颇有“自由主义”严重、散散漫漫而又“自我中心”的文人。他们自称在寻觅探求一种感觉。而我们的同胞,遇到类似情况,往往避退三舍,或者因主办者未配汉语翻译而颇为不快乃至提出抗议。这里也有观念与习惯的问题。
不懂而依然能欣赏的情况并不奇怪。喜欢听小曲的人一定懂音乐吗?喜欢看歌舞的人一定懂歌舞吗?喜欢背诵旧诗乃至吟诵古文的人一定懂了诗的与古文的含义了吗?李商隐的“锦瑟”与多首“无题”诗,虽然“聚讼纷纭”,甚至被斥为“通人语乎?”不是流传至今,脍炙人口至今吗?
当然,文艺的母亲是人民,从总体来说,我们不认为不懂难懂曲高和寡才是可喜可贺的事情。这篇小文绝没有提倡不懂的意思。作家艺术家有责任使自己的作品能更好地为人民大众所接受。从总体来说,我们的文艺应该是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对此,并无疑义。如果一个作家的用心之作被那么多同行和读者抱怨“不懂”,那当然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他当然希望自己的作品终获知音,终被接受,而且,他愿意促进这样一个过程。确是有价值的作品,终会被理解和容纳的。确是赝品,受到拒斥也是自取其咎。但艺术欣赏与艺术接受的过程千差万别,不懂或懂,还是要具体深入地进行分析的。作品的价值或无价值负价值,也还要具体深入地进行分析。文章(艺术)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能不慎之!
欲读书结
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