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的宿舍,周围都有一片平整的草坪,上面随意摆着一两张野餐桌。宿舍当中,最难看的要数R Hall和C Hall——六十年代一位著名建筑师的杰作。学校附近房租贵,宿舍稍便宜,所以穷学生喜欢。R Hall背向牛津街的一侧,二楼的一个房间,窗外恰好有棵小树,那是我刚到校时住过的地方。
我非常喜欢R Hall的这个小房间。大学时室友合买了一台计算机,晚上几个人争着玩游戏,很吵;如今一个人住,是一种享受。我在R Hall的房间里读书、做题,还用电饭锅煮粥。读书累了,我拉开百叶窗,看着外面的草坪和树。初秋,毛茸茸的松鼠攀在树枝上,一边不停地嚼着坚果,一边好奇地看着我。男生有时赤着上身,躺在草地上晒太阳,炫耀结实的肌肉。冬天,冷风刮过,原先的草坪上只剩下茫茫白雪……
那年我十七岁,刚刚大学毕业。那时出国成风,我还小,想见见世面,就随了大流。经过一些考试和各种手续,我带着两个硕大的行李箱上了飞机,然后到了波士顿附近的哈佛大学。
住进宿舍的第一天,因为时差反应,凌晨三点我就醒了。四面安静,房里的一切都陌生、奇怪——地毯上的条纹、带铁抽屉的书桌、门边的壁橱。桌上的台灯不是我书房里的式样,住在隔壁的人们也不是爸爸妈妈。白天,坐在出租车上,看到街上的车流、红砖的人行道,波士顿似乎只是另一个城市,跟家乡大同小异。这时我才意识到,家已经离我很远了。
小学的时候,家在几百米外;中学的时候,家在几千米外;大学的时候,家在几百公里之外;今天,家在两万公里之外。我越走越远了。不可能更远了……两万公里之外,家里是下午,爸爸妈妈上班去了,空落落的房子和这里一样寂静……
我突然感到孤独。这种孤独我从没经历过——它带着甜蜜和欣喜,让人心直颤……我又打量了一下房间,穿上外衣。我想出去走走,看看周围是什么样子的。
微弱的星光下,几栋红砖的建筑依稀可见,其中一栋上爬满长春藤。我身边静立着一些不知年岁的粗硕的大树,浓密的树叶在风中轻响。草坪上传来小虫的叫声。偶尔一辆车从草坪旁边的路上经过,深夜里,车声听起来特别响。我笑着,呼吸着初秋清凉的空气。周围的一切渐渐明亮了。天边白了……地上的影子越来越清晰。
回到房间,我读了几页书,又睡了,还做了个梦。我一个人浮在夜空中,周围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强风一阵阵涌起,吹动巨大的云朵从身边飘过。正当我想哭的时候,一个陌生的姑娘飘了过来,她的小脸精致而苍白。我轻轻抱住她,亲吻了她温润的嘴唇。就这样,我们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孤独地飘着,亲吻。
醒来后,小雨正从开着的窗户里轻飘进来,打湿了我的窗台——昨天忘了关窗——门外忽然一阵喧闹。
“妈妈,别在屋里瞎收拾了——这些我一个人都能对付。”
好清脆的女孩嗓音!出门一看,是个美国小姑娘,两手各拿着一杯咖啡。她的头发金黄里带点暗褐色,鼻子直而小巧,薄薄的嘴唇稍往上翘。一件淡紫色的连衣裙裹着她纤细的身子。可能是搬东西的缘故,她脸上红扑扑的,连衣裙的吊带给汗水润湿了。看见我,她微笑着点了一下头说:
“你好,我叫爱丽丝。”
“你好,我是毕小明。我们是邻居。”
她又问了一遍我的名字,然后说:“你的英语不错嘛。”
我一笑。她大概注意到我说话结结巴巴,想安慰我一句。这时爱丽丝的妈妈从房里出来。她长得和爱丽丝一个模样,笑容可掬。爱丽丝把一个咖啡杯递给她。
“我是爱丽丝的妈妈……哎呀!你年纪真小,简直就是个小男孩。”
“对呀,对呀,”爱丽丝赶紧说,“我正觉得你有点奇怪。你看上去像个中学生。”
“我今年……十八岁。”不知为什么我撒了谎。
“十八岁?读博士?你是少年大学生?”
“是的。”
“我有个朋友也是少年大学生。你们都这么年轻……天真。你是学什么的?”
“我在A系。”
“A系?那么你的数学一定很好。我学生物。”爱丽丝一边说,一边呷了口咖啡。
“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妈妈,我们去系里看看吧——我的办公室应该能放些零散东西。”
我们说了再见。爱丽丝和她妈妈一起往外走,爱丽丝昂着头,骄傲地走在前面。我回到房里躺下,继续琢磨刚才的梦。我肯定是在飞机上坐了太久,小窗外总有巨大的云朵掠过,仿佛触手可及,所以又梦见它们了。不过,爱丽丝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她笑起来真可爱。
此后我和爱丽丝有些来往。我们到校早,楼层许多房间还是空的。清晨,打开房门,外面的走廊静悄悄。爱丽丝有时半睁着眼睛,懒洋洋地走过,我就跟她问候一声。她穿着宽松的棉浴衣,提着一个装牙膏牙刷的小塑料篮子去楼上的洗手间。半小时后,她会依旧穿着棉浴衣走下来,精神抖擞,满面红光。
有时我们靠在自己的门口聊天。爱丽丝对中国感兴趣,知道长城、黄河、兵马俑、饺子,也喜欢吃中国饭,但自己不会做。有一次她说她大学时选过一门汉语课,还和同学去过北京。我吃惊地问:
“你会说汉语?”
“汉语很美,不过我只学了几句话,让你见笑,”爱丽丝低下头,吃力地改用汉语说,“您好。谢谢。对不起。爱情。再——见。”
我请爱丽丝讲讲在北京的见闻,她说她喜欢北京。北京灰蒙蒙的,但名胜古迹很多。(在美国可没有这样的历史古城——波士顿就算是历史古城了。)她喜欢某个老城门,也喜欢宽袍大袖的衣服,还对那种壶嘴极长的铁壶感兴趣——倒茶时添开水用的,飞机场的餐馆就有。
“你对中国人的印象怎么样?”我问。
“挺好的。我只到过北京。北京人都好客。不过他们说话太快,完全听不懂,仿佛不是汉语,倒像是别国的语言……我开玩笑,你别介意。北京的年轻人特别会骑自行车,还愿意给人指路。”
我睁大了眼睛:“原来北京人这么好。我听同学说北京人从来不给别人指路,看来同学说错了。”
“我们在北京时,一次不小心拐进一个巷子迷路了,有个戴眼镜的年轻人领我们出来。他说这巷子其实在闹市,旁边是北京大学,而他就是北京大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很有名望,对吧?”
我说:“不,北大虚有其名!”
爱丽丝轻声一笑:“你真严肃——好坚决的断语。”
我见她手里端着杯咖啡,自在地喝着,就问:“爱丽丝,你好像挺爱喝咖啡,一天几杯?”
“两三杯。”
“好家伙,一天喝这么多。”
“这算什么,”爱丽丝喝了一大口说,“我有个大学同学,平时所有的课都不上,每到考试前才通宵学习,一晚上要喝五六杯黑咖啡。还有,据说巴尔扎克一天要喝四十多杯,难怪他写了那么多小说。当然,这都是个别的人。意大利人才厉害,每人每天要喝八杯espresso,不喝满八杯他们晚上睡不着。”
我皱着眉问:“喝了这么多咖啡,他们反而能睡得着吗?”
“不知道。不过意大利人说话兴致勃发,激情澎湃,可能和咖啡有关……”
大概是喝了咖啡,爱丽丝越说越有精神。半小时后,我得知她家在Vermont的小镇上。那里的植被还没有被破坏,有山有湖,空气洁净,人也和气。她父亲是镇上邮局的职员,在工会很活跃,母亲是图书管理员。她还有个已经嫁人的姐姐,在一个小银行工作。接着她问我初到美国,对这里的印象怎么样。我说:
“还没什么印象。不过这里的自然环境很美,人们都见面微笑,彬彬有礼。”
说到“人们见面微笑”的时候,我心里其实在想爱丽丝。她用心听着,脸上洋溢着稚气而温和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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