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命



  陶朱公有四个名字,其中最煊赫的一个就是范蠡。他是楚国人,原名范伯,以越国大夫文种的引荐,事越王勾践为臣,奉计然为师——计然本姓辛,字文子,先世为晋国的望族。他是个重视自然环境的经济学家,著有《内经》及《万物录》,都已失传。他的学说的精义,在于掌握产销的供求关系,认为年岁丰歉,物产多寡,是有周期性的,在不利的客观因素未曾出现之前,要利用现有的有利因素,预谋克服,所以亢旱的时候要造船,而雨水多的年分要造车,以便待时而贾,可获重利。
  在贸易理论上,切戒停滞,主张薄利多卖。他认为物产的价值判断,不在于本质,在于需求,所谓“富出如粪土,穷取如珠玉”,就是乘高抛售,逢低吸进。货殖之道,固尽于是。而裕民生,修战备,亦可适用这些原则。
  计然曾因范蠡的引介,谒见越王勾践,语不投机,退而经商,从事吴、楚、越三国之间的贸易。其后勾践复请受教,计然献七策,其内容就是《越绝书》中所载的《内经九术》,大要不外乎一方面设法导致吴王夫差的腐化,一方面生聚教训,“以承其敝”。于是到了周元王四年——也就是距今两千四百四十二年前,越王勾践终得报仇雪耻,灭掉吴国。
  越王勾践是个可与共患难,不可共安乐的人。灭吴称霸,竟杀文种。范蠡早就看出情势不妙,暗暗作了准备,然后上书告退,勾践果然不允。于是范蠡携带珍宝珠玉,与他的家人门客,悄悄乘扁舟出海北上。相传西施是跟着范蠡一起走的。
  到了齐国,范蠡改变姓名,自称为“鸱夷子皮”——一鸱夷是用牛皮或马皮做的酒囊,用得着时,虚能受物,腹大如鼓,用不着时,不妨掩而藏之,范蠡以此自况,正就是君子用行舍藏的意思。一说,吴王夫差赐属缕剑,命伍子胥自杀,用鸱夷盛了他的遗体,投之于江,所以范蠡自称鸱夷子皮,在表示他亦是越王的罪臣。
  在齐国,范蠡最初大概是在如今山东半岛的沿海一带,经营盐业,父子门客,一起操作,极其辛劳艰苦。但不久就发了大财,而且颇有贤能的名声,因而齐人想请他当宰相。范蠡对政治早已失去兴趣,志在逃世避祸,所以封还相印,出其私财,遣散门客宗族,另外觅地隐居。
  这一次迁居,是循陆路,由东而西,且行且问,迤逦而至如今鲁西与河北交界的定陶地方。定陶是尧的故土,“陶唐”之陶,就是此地。春秋时属于曹国,周敬王三十三年,宋“国灭曹,不久又归入齐国的版图。这个地方称为“四达之冲”,在春秋时最为多事,会盟征伐,几乎年年都有,胆小的人视此为危邦,决不敢住,而范蠡别具只眼,以为“此天下之中,诸侯四通”,是贸易有无的绝好地点。于是在此定居,改姓为朱,本地人称他为“朱公”,别地方的人,冠以地名,称他为“陶朱公”。
  自“鸱夷子皮”变为“陶朱公”,是他由工农转为商人的一个明显的区划。陶朱公在定陶经商,除了他的独到的眼光,和卓越的才干以外,还有两个极其有利的因素:一个是环境,一个是时机。
  先说环境。春秋时期,以商立国,著称于世的,首推郑国,疆士在如今河南的中部,密迩周朝东迁以后的京城洛阳,地当冲要,交通方便,所以商业极盛。有名的爱国商人弦高,就是郑国人。但在陶朱公那个时代,郑国已经衰落,这时贸易最发达的地区是在齐国。
  齐国是姜太公的封疆,他老人家本来以捕鱼为生,住文王、武王定天下,分茅裂土所得的疆域,在山东临淄一带,地近海边,因势利导,想到了他的老本行,大兴渔盐之利,这样齐国才逐渐变成大国。
  及至周室东迁,十二诸侯,称霸者五。五霸的领袖为齐桓公,而造成齐国为当时的头等强国的,则不能不归功于齐桓公的宰相管仲。
  管仲是中国第一个“重商主义”者,首先提出经济与国力的发展成正比例的理论,所谓“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所以他的施政方针,即是以政治的力量,发展经济,以经济的力量,推动政治。同时,管仲也是提倡各国间进行贸易的先驱者,订定了许多“吸引外资”的优惠办法,譬如,下令为诸侯的商贾设招待所,按其地位,作不同的待遇。有一车货的,供给膳宿,有三车货的,代为照料车马,有五车货以上的,派专人为其服务。又所谓“女闾”——
  官妓的制度,亦为管仲所创始,其作用之一,就是为了给各国贸易商一个方便。
  因此,“天下之商贾,归齐者如流水”,而齐国的保护商业政策,也形成了传统。陶朱公在这个传统之下,才有大展宏图的可能。此是环境上的有利因素。
  其次谈时机,春秋末期,就像近代的十九世纪一样,是国际关系由简单跃向复杂的转变期,这种关系,不外战争与外交两方面。就历史来看,春秋以前的战争,规模很小,甚至有如儿戏,当时的原则是“远交近攻”,疆土相当于如今一两个县分的小国,根本没有能力从事于远征。但到了春秋末期,小国兼并为大国,情况就不同了,远距离的战争不断发生,这时就产生了军需运输的问题,如果中途有人供应,可免转输之烦,何乐不为?在那个时期,通货发行数量,突然大增。币值很高的黄金,充斥市面,就是为了适应大规模军需采办的需求而出现的一种情势。
  在外交上,本来只是国与国之间的报聘,到五霸出现,以“共尊王室”的名义,作维持均势的谈判,于是“会盟”之风大炽。这好比近代在“维持国际和平”的名义之下,召开国际裁军会议,或者调处某一地区的纠纷,是一样的道理。这种“实力谈判”性的“会盟”,经常举行,各国诸侯、大夫,旅行的机会加多,为了采办访聘的礼物,或者带回一些“纪念品”,甚至也附带“跑跑单邦”,这些都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因素。陶朱公是一个深谙政治艺术,并且对心理学有很高造诣的人,当然会紧紧抓住这个有利的时机。
  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得到,陶朱公在“天下之中,诸侯四通”的定陶所经营的商业,不拘一格,品目繁多,就像过去日本的“三井”、“三菱”那样,无所不包。
  他在离开越国时曾说:“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
  所以陶朱公的经营商业,是有理论指导的。
  照史书上断简零篇的研究,陶朱公至少用了计然的三点指导原则,第一,就是“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的道理,以远大的眼光,观察市场的趋势,继以雄厚的资本和魄力,大量购人,待时而贾。其次,他只“逐什一之利”,相当于一份税金。
  现在我们到观光饭店去吃饭,帐单上加一成服务费,而百元一客的牛排,老板可赚多少,外人无从计算。由此看来,“什一之利”确是薄利。
  最后,也是陶朱公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他充分发挥了计然的经济学说中,最深刻的一个“流”字。计然曾说:货物务求其脱手,不要居奇,免得吃利息—一“务完物,无息币”,“货勿留,无敢居贵”。又说:“财币欲其行如流水。”所以陶朱公在定陶,十九年中,“三致千金”,但都故给了穷朋友,以及远房的弟兄。
  “千金”之“千”的计算单位是什么?不是“两”,是“镒”。一镒为二十两,所以“千金”者,是二万两黄金。即使当时的度量衡单位比现制要小得多,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目了!
  “三致千金”则陶朱公一共无条件散出去六万两黄金,这不仅是他的慷慨性格使然,更为“财币欲其行如流水”的理论的进一层发挥。这六万两黄金不是周济亲友的衣食——他客居定陶,虽有亲友自楚国和越国来投奔,在数量上不致太多。同时他经营着庞大的商业,安插的人甚多,各人自食其力,不致冻馁,无须陶朱公的周济,由此可见,这六万两黄金,是他送与亲友自立事业的资本。
  这样一面投资再投资,一方面扩大消费,才能加速经济的繁荣。而在陶朱公,散出去的那许多资本,所设立的事业,自然而然成为他的“子公司”,对“母体”
  具有保护、协力的作用。就在这种“本固枝荣”的良好状态之下,陶朱公才能成为当时海内的第一富翁。
  陶朱公范蠡早达,在他由楚到越时,估计是在二十岁左右。越王勾践三年,也就是吴王夫差二年,他已经在勾践的身边,自此至周元王四年,越国灭吴,共二十二年,所以,范蠡变姓名为“鸱夷子皮”时,大概是四十二岁。在海滨从事盐业的时期并不长,假定为八年,则迁居定陶,由“鸱夷子皮”变为“陶朱公”时,大约为五十岁。
  那时,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是他从事盐业时的主要助手,除知创业维艰,是个守成之子。在定陶,陶朱公又生了一个儿子—一如果说西施确是相从范蠡,扁舟出海,那末这个老幺,可能就是西施的儿子。等他成人,大概在陶朱公七十岁以后,他家遭遇了一件大不幸之事。
  这大不幸之事,是朱家的老二,在楚国杀了人,被捕下狱。消息传来,家人亲友,大为焦急,自然要设法营救。
  “杀人偿命,理所当然。”陶朱公说,“不过,有这么一句话,‘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我先派人去看了再说。”
  “死于市”者,即所谓“弃市”,自春秋战国,直到清末,受死刑的犯人,都在闹市处决。陶朱公的意思是表示,只要不是明正典刑的“弃市”,家族的名誉,稍得保全,其他皆非所求。当然,这是说得冠冕堂皇,他心里何尝不思救老二一条命?只是惯于用这样的口吻而已。
  经过深切的考虑,他决定派老三到楚国去活动。对于这个决定,他周围的人无不大感意外,因为老三不独少不更事,而已是个花花公子,一天到晚,斗鸡走狗,只会挥霍享乐,不务正业。这样一个人,居然赋予救人性命的重任,不太荒谬了吗?
  陶朱公不理他们,只管自己调度了一千镒黄金,秘密包装妥当,载在一辆牛车上,叫老三悄悄出发。就在这时候,老大赶到了,自告奋勇要代替老三到楚国,陶朱公说什么也不许。
  于是老大大闹,他说:“长子称为‘家督’。老二出了事,当然应该我去想办法营救。现在派了老三去,明明是说我无用。我怎么还能做人?只要老三一走,我就自杀。”
  在那个时代,不以为自杀是弱者的行为,而是一种解决难题的最后手段,为了明志、为了表示决心、或者为了抗议,往往出以自杀的决绝态度。说了自杀,一定自杀,决非虚言恫吓。
  这一下陶朱公不能不考虑了。他的妻子——可能是西施也劝他:“你要叫老三去,未见得一定能救得了老二,可是这里倒先死了一个儿子。这笔帐怎么算?”
  陶朱公想想她的话不错,无可奈何,答应了老大的要求。
  于是他写好一封信,把老大找了来,极郑重地嘱咐:“我在楚国有个好朋友,姓庄。你到了那里就去见庄生,把我的信还有金子都交给他。你听他的,他叫你如何便如何,千万不可以跟他争什么!”
  老大连声答应——他也是四、五十岁的人了,自己有自己的打算。这时他已接管了他父亲的许多事业,为了维护他的“家督”的地位,楚国之行他必须力争。既争到了手,此行又不许失败,才能不为人所轻,所以他自己额外又带了一大笔钱,以防万一。
  其时楚国的国都在郢邑,地当湖北宜城的东南,从定陶经开封南下,自樊城渡汉水到襄阳,不远就是郢邑。
  到了那里,打听得庄生的住处,朱老大驱车到门前一看,心里便打了个问号。
  庄生家住城外,蓬门革窦,其穷无比。看他的身分,不像是可以托以重任的。
  不过父命难违,他还是叩门请见,说明来意,呈上了书信和黄金。
  庄生看完了信说:“好!我知道了。你赶快回去!千万不要在楚国停留。将来令弟出了狱,你也不必问他,是怎么样才能出狱的。”
  朱老大表面答应,心里另外打了主意。他认为庄生不可靠,私下留在楚国,用自己的钱,另走门路,结交楚王左右的贵人,希望把老二救出来。
  这是把庄生完全看错了!庄生虽穷,但在楚国的地位很高,楚王尊之为师。因为他清廉、正直。收下了朱老大送来的金子,他告诉他的妻子说:“这是陶朱公为了救他的儿子送给我的礼。我如果不收,人家一定以为我不肯帮忙,所以暂时收下来,好让朱老大放心。这金子你不要动,事成以后。我要还给他的。
  说了这话,他开始设计营救朱老二的方法,这自然要一段时间,而朱老大看看没有动静,怀疑越深,认定了庄生不可能有什么作为。
  庄生是在等机会,到有一天他认为时机适当了,特地进宫谒见楚王,“大王!”
  他说:“臣夜观星象,有一颗星,将临楚野,有害于楚。”
  “啊呀!”楚王大惊:“那怎么办呢?”
  庄生从容答道:“唯有行善政可以免受其害。”
  不等他的话完,楚王就说:“我知道了!庄先生,我马上就下命令。”
  在当时的朝野来看,最大的善政,莫如刑恤。所以楚王派出使者去封“三钱之府”。所谓“三钱”是黄、白、赤三种颜色的钱币,说得明白些,就是金、银、铜。
  为了怕大赦的消息泄漏出去,不逞之徒,趁此机会先抢一票,则大赦令下,便可无罪。所以,封库为大赦之前所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朱老大所结交那些贵人,得到消息,来向他道贺:“恭喜,恭喜!吾王即将大赦,令弟可以无罪了。”
  “喔!”朱老大又惊又喜地问:“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昨天晚上。大王派了使者封‘三钱之府’,这还不是要大赦了吗?”
  朱老大心里在想,老二运气好,适逢楚王大赦。庄生一点力量没有尽到,白白送他一千镒金子,这不太冤枉了吗?
  越想越心疼,他便跑了去看庄生。庄生一看是他,大惊失色,“怎么?”他问。
  “你没有回去啊?”
  “是的。”朱老大振振有词地说,“舍弟生死莫卜,我怎么能回去呢?现在好了,大王大赦,我可以放心回去了,今天特地来辞行。”
  哪里是来辞行,是舍不得他的金子!庄生懂得他的来意,手往里一指:“你自己进去吧,把你的金子拿了走。”
  朱老大老实不客气,走到庄生的内室,收回了那一千镒金子,告辞而去。
  庄生发觉事态严重了!朱老二一条命要断送在他老兄手里了!
  庄生在楚国是一位真正的“社会贤达”,他没有政治野心,没有权力欲望,但有非常强烈的荣誉感。他能获得楚国朝野的信任和尊敬,完全是因为他清廉正直,大公无私,岂仅不收红包,并且不讲交情。在楚王面前,他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把一个应判死刑的人救出来,但是救那个人必须出于“无私”的动机,否则,清誉毁于一旦,便无法再受人的信任和尊敬了。
  因此当他一接到陶朱公的信,便已定下了从“整批交易”中把朱老二夹带出来的原则。这件事要做得一点不落痕迹,必须取得朱老大的充分合作。因为可以想象得到,由于陶朱公在海内的地位,他的儿子杀了人,自是一条很重要的“社会新闻”,大家都在注视着它的后果,倘或看到朱老大出现在楚国,自然而然会想到他是来营救他的弟弟。假如再发现他曾拜访庄生,则又可知,一定是走庄生的门路。此所以庄生叫他立即离开楚国,同时将来等朱老二出狱,也不要去追问究竟。
  哪知朱老大竟是陶朱公的一个“犬子”,不独丝毫不懂这些微妙的道理,而且也违背了他父亲叫他绝对尊重庄生的训诫。庄生心想,这个人是个半吊子,他在楚国这么多天,自然有朋友往来,自然已经把此行的目的,告诉了他的朋友,说不定连陶朱公致书赠金的事,都已泄漏。金子固然已经退了出去,但倒底已在自己家里摆了几天,心迹难明,嫌疑莫释。至于楚王的大赦,将来一定会有人知道,是出于什么人的建议?而所谓某星将临于楚野,于楚不利,一定也有懂天文的人指出,根本是胡说八道。这些事实加在一起,任何人都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庄生托言星象而劝王大赦,无非是受了陶朱公的贿赂,要救他的儿子而已!
  这一来,个人的毁誉还是小事,权威一失,发言不生作用,将来再也不能劝楚王行善政了,也无法救一个真正受了冤屈的人了!基于这样的一种视天下事如家事,作为一个“国士”所应有的责任感,他必须挽救自己在楚国的发言地位。
  于是他立即进宫去见楚王:“臣前言星象之事,大王垂谕,说要行善政以谢上苍——”
  “是啊!”楚王答道:“昨天黄昏,我已下令封‘三钱之府’,准备大赦。”
  “大王可知道路藉藉,流言甚盛?”
  “什么流言?”
  “说定陶富翁朱公的儿子,在楚杀人,四天狱中,尚未定罪,他家派人用巨金赂贿大王左右——所以,大王不是为怜恤楚国的百姓而大赦,大赦只是为了陶朱公的儿子!”
  楚王一听这话,勃然大怒,他说:“寡人虽不德,亦何致于如此势利,特为朱公之子,施此恩惠?既然外面有这话,你看我处置!”
  楚王的处置是,立即召见“司败”——各国的司法首长,官衔都叫“司寇”,只有楚国名为“司败”,下令提审朱老二杀人一案,并且指示:“论杀!”
  “司败”遵王命判了朱老二的死罪,“千金之子”,竟“死于市”!朱老大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唯有买棺收尸,带着那一千镒失而复得的金子,盘柩回乡。
  陶朱公在定陶是个大慈善家,老二的人缘大概也不错,所以灵柩一到,合邑致哀,朱家的人自然更不必说,只有陶朱公浑如无事。
  等老大细说了在楚国的经过,陶朱公笑了,他对亲友这样说:“我早就晓得,老二一条命,一定要送在老大手里。他不是不友爱,没有尽到力量。其中有个道理,老大是跟我一起在海边吃过苦的,深知谋生不易,物力维艰,所以把钱看得重,舍不得白白送给人家。老三就不同了,一生下来就见我富,要什么有什么,根本就不知道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于是挥金如土,毫不心疼。我本来要派他到楚国,就因为他不在乎钱,送掉了就送掉了,万万不会再去回想一下,这笔钱送得值不值?这一点,老大无论如何做不到,所以老二非死不可。此为势所必然,理所必至,没有什么好伤心的!老实说,等老大一走,我日夜盼望的,不是老二的人,是老二的灵柩。”
  察理至明,料事如见,能够坦然接受打击,这些都是陶朱公所以能成为一个大企业家的主要原因。而朱老大虽然从他父亲手里接管了庞大的事业,但目光如豆,可以断言他不可能有什么大作为:
  当然。庄生所用的方法,至少在原则上,陶朱公已经料定。可是他不能跟他的儿子说破,因为在那个时代,最重“朋友”这一伦,从事一项秘密工作所取得的高度默契,真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虽亲如父母妻子,亦不可泄漏,这是朋友相交到了某一个阶段,所必须严守不渝的一条规律——因为如此,所以“得一知己,可以死而无憾。”
  就实际的利害关系看。也不能说破。庄生极其爱惜羽毛,点尘不染,同时在这方面的警觉很高。而朱老大则是“愚而好自用”的人,如果事先说破,就算他能懂其中的道理,一定在态度、语言上也会流露出来,无论如何瞒不住庄生。这件事只要有第三个人知道,庄生必然峻拒,同时会怪陶朱公轻率,不可共事。这样,儿子未曾救到,先已失了一个朋友。
  陶朱公退休以后,事业交给他的子孙掌理,谨慎经营,守成而已。倒是一个“穷士”,受了他的指点,以创造性的事业而致巨富,成为当时一个杰出的企业家。
  这个人的姓氏失传,单名一个“顿”字。因为他发迹在山西猗氏县,所以称他为“猗顿”。他是鲁国人,与陶朱公住得相近,务农为生,而运气不好,也种地,也植桑、育蚕,但却常在饥寒之中。
  猗顿穷困之余,去向陶朱公求救,如何可以致富?陶朱公回答他说:“子欲速富,须畜五(牛字)。”凡是雌性的畜类,都称为“(牛字)”。所谓“五(牛字),就是雌的牛、马、猪、羊、驴。陶朱公是劝猗顿去经营畜牧。
  畜牧需要很大的资本,猗顿既是鲁国的“穷士”,常在饥寒之中,又如何能筹集资本?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陶朱公不但指点了门径,很可能还贷放了资金。
  于是,猗顿到了“西河”这个地区,大畜牛羊于猗氏之南,十年之间,繁殖无数,发了大财,驰名天下。据说,他的财产,可敌王公。
  “西河”这个地名,在汉朝以后就不大听到了,它就是黄河由陕西人山西,在龙门的那一段,当冀州之西,所以称为“西河”。西河之南,是猗氏、临晋、安邑这些地方,现在称为“运城盆地”,冈陵起伏,牧草茂盛,是畜养牛羊的好地方。
  司马迁的《史记》也有猗顿的记载,说他致富的原因,与《汉书》所载不同。
  司马迁说:“猗顿以盐盐起”,盐字念作古,这个字有许多解释。在这里“盐盐”
  二字连用,指天然成粒状,不须加工炼制,就可食用的盐。这种盐是什么盐?是关云长的家乡解州的池盐。
  解州与安邑、猗氏密迩,所以解州盐池,亦有人称为猗氏盐池;山西称为河东,因而又笼统称为“河东盐池”。这些地方为蒲州所属,古称“蒲坂”,是舜建都之地,他未受尧禅位以前,在这里经营过商业。《南风》一诗,内容就与池盐有关。
  《南风》中有这么两句:“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为何南风可以使人发财?因为河东盐池,不需人工,当初夏季节,薰风一起,“附岸池面,缀珠凝脂,盐颗自结。”于此可知,恃河东池盐为生的,真个是靠天吃饭——天要热,黄风来时,骄阳如火,把“紫色澄氵亭,浑而不流”的盐池中的液体,晒成颗盐,生计即可无忧。最怕雨水多,一方面不见日光晒不成盐;另一方面流潦汇注,会把盐池中液体的含盐量冲淡。
  由于池盐不是“煮海”——蒸发海水中的水分,留下盐的结晶,所以盐池为晋国的一大利薮。齐桓、晋文相继称霸,在经济上都得盐的助力。不过,池盐虽天然成颗,“捡现成”毕竟也要有人去捡。而且可想而知的,越是捡现成的,越会发生冲突,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人力、人谋,必不可少。
  无疑地,行顿在经营畜牧的同时,也从事盐业。畜牧是远程计划的投资,而池盐在当年即可收本计利,两相配合,有利无害,更以猗顿的“士”的身分和头脑,他必然会在组织“盐民”,改进技术,讲求效率等等工作上,发生作用,得到盐户的支持和官方的信任,形成此业中的领导者,因而成为盐业巨子。猗顿起于畜牧,成于盐盐,司马迁和班固,或者因所闻不同,以致笔下有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