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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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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路尘沙滚滚,有着四个轮子的大木箱,乒乒乓乓,跳跃着向前冲,速度还真不慢。
司机仿佛生来是钢筋铁骨,不怕五官四肢震散了。他知道的,搭这趟商营长途汽车的乘客,根本就没有打算来享受铺沥青的高级路面和软软厚厚的塑胶椅垫,他只要握紧驾驶盘,不让车子跳出一个坑接着一个坑的路基以下,按时到达站头,就算很对得起乘客了。
进了镇甸,车子愉快地喘了一口大气,终于停了下来。乘客下了有一大半。张伯刚迟疑了一会;他已问清楚了程家是住在镇外的明德路,不知道在这里下车是不是合适?
但转念一想,镇里镇外,反正差不了多远,不如下来走走,一面舒散筋骨,一面可以问问路。因此,他也提了旅行包钻出车箱。
就近向站上的职员打听明德路。
“那得往回走。”站上的职员回身指点,“出了镇有个水塔,朝东,一直下去。”
前面那一段话全对,未出镇就看到巍然高耸的自来水塔,转过水塔也有条横路,往东走去,荒荒凉凉,田陌相连,不像个住家的地方,他不由得踌躇了。
就在这时,有个十四五岁的女孩,越过他的身旁,半低着头,检着边上的路,用细碎轻倩的步伐,很快地向前走去。
那女孩穿着雪白的上衣,黑布裙子,一头刚盖过耳根的黑发,微微摇晃着,两只手放在前面,不知道捧着什么东西。
“小妹妹!”伯刚深怕错过了问路的机会,大声地在后面叫着,同时拔脚追去,势子太猛,直冲到女孩身边才收祝那女孩转身面对着他。胸前抱着一叠书,长长的睫毛中掩映着大大的黑眼珠,像微微受惊了似的;那有着很好看的线条的鼻翅,轻轻搧了几下,一面用她细白纤长的手指,在鼻子下面一抹,很快地又把手放下,以略带畏缩的眼神逼视着他。
“小姐,我想请……”他忽然警觉,一定是他自己身上浓重的汗臭,薰了这个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的女孩,这样想着,便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一种自惭形秽之感和唐突了不相识的人所引起的歉意,混和在一起,让他嗫嚅着说不出话来了。
女孩眼中的警戒,突然消失,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气,低下头去,挑出来一本书,随手一翻,拿出两张压得非常平展的十元钞票,说:“没有关系的,人跟人应该互相帮忙。
不过我只有二十块钱。”
伯刚一愕,随即明白了。在这时,他倒真愿自己是个求乞告帮的流浪汉,好有资格来接受这好心的女孩的布施。
“谢谢你!”他尽可能在他粗陋的脸上堆足了温柔的笑容,“我是想请问一下,明德路在什么地方?”
“啊!”女孩很窘地把钞票夹回她的书中,“喏,你看!”她很仔细地指示着,“那面不是有一大片树林?树林后面就是明德路。你可以一直往前走,过了桥从左面一条小路穿过去,那样近得多。”
伯刚向她深深道谢。那素雅苗条得像棵水仙似的背影,很快地消失在另一条岔路上。
他照她的话走去,顺顺当当地找到了明德路,门牌数到三十五号,叩门一问,却不是他要找的程星初家。
“程家搬了,”房东说,“搬在前面那条至公路六十八号。
很好找的。”
真的很好找。新编的竹篱笆,围着一个小小的院落,篱笆上一扇绿色板门,门上有“程星初”的名牌。他认得是星初自己写的,那一笔漂亮的赵字,功夫越发深了。
这期望了十年的一刻,即将到来,而他反而畏缩了。十年在深山胼手胝足的生活, 使他忘了以前的生活习惯; 那时在赴晚宴以前,总得先上理发店刮去唇上的“黄昏的阴影”。
这些回忆,直到半小时以前,才从那美丽的女孩那里找回来;现在,一身汗臭,满头尘沙,这副狼狈的样子,怎么好见人呢?
正当他感到进退失据时,院子里突然有女人的声音发问:“找谁?”
他吓了一跳。那声音入耳陌生,传达到脑子里便很熟悉了;但仍有些令人难以相信的。
“是我!”他怯怯地回答。
绿色的板门“呀”地一声开了。门内门外,四目相对,一片可怕的沉默。
“是你!”门内的人,终于迸出来这两个字。
“想不到是我吧?瑾清!”
“真想不到。”瑾清说,“星初找了你好几年。”
这话意味着他不是不受欢迎的访客,对他的情绪有缓和的作用。于是笑笑说:
“你跟星初都好吧?我也是最近才打听到你的地址。”
“请进,请进。”瑾清一面关门,一面抢着去接他的旅行包。
她似乎还是那个样子,至少款待客人是如此,亲切而周到,倒茶拿烟忙个不休。
好容易坐定下来,才能谈一谈彼此别后的情况。
“你现在用这个名字?”
她指着旅行包上所写的“张伯刚”三个字问。
“是的。”
“连姓都改掉了。”她笑着说。
“从十年前到台湾那天起,我就下定决心,‘以前种种臂如昨日死’,所以才把姓都改掉。”
“我们只知道你‘改’出来了,不晓得你也到了台湾。这几年在哪里?”
“砍木头。”他伸出长满了茧子的双手给她看。
“真想不到你会在林场里工作。很苦吧?”
“过惯了也无所谓,我一年都不下一次山。”
“那真成了隐士了。可是,怎么又下山了呢?”她笑笑说,“红尘里还有什么你放不下心的?”
他的心猛然一跳,毫无意义地报之以微笑。他就是为这句话而来的,而且带来了深思熟虑之后所下的破釜沉舟的决心;唯其如此,他在没有摸透她跟星初的真意以前,不敢随便表示态度,因此,推托着说:“放不下心的,就只是几个老朋友,特别是想看看你们夫妇。”
“谢谢!”她一欠身答说。但他从她眼里看出来,她并不相信他的话。
然后,瑾清开始谈星初和她的生活。他非常注意地倾听着。可是谈不了几句,电铃响了,瑾清飞快地去开门。剩下伯刚一个人在客厅,捏着满手心的汗,等着看看来的是谁?
在半晕眩的状态中,他听见银铃样的声音在叫:“妈!”
“有客人在里面!”是瑾清的声音。
窗外人影闪过,一瞥之间,他已看得清清楚楚,穿着白衫黑裙的,正是他向她问过路的,那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的女孩。
“小芬!”瑾清神色凛然地说,“来见见张伯伯!”
“张伯伯!”小芬羞窘地鞠了一个躬,赶紧闪身躲入另一个房间。瑾清狐疑地闪烁着她的眼珠,结果也跟着小芬进去了。
这是一个来得太快的高潮,就像超音速的喷射机从低空划过,还来不及作心理上的准备,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雷轰电掣般震撼心灵的记忆。
即使是这点记忆,在他也还一时抓不祝“张伯伯”三个字,不住在他耳边嗡嗡作响,但他脑子慢慢清楚了,开始能够注意那母女俩的动态。
他听见断断续续,似乎喘着气说不成句的急促的低声细语,夹杂着一阵阵小声娇笑。
他知道的,小芬一定迫不及待地把刚才因问路而发生的那一幕趣剧,在说给瑾清听。
果然,当瑾清重新回到客厅时,笑着向他说:“小芬要我跟你说声‘对不起’,刚才把你看错了。”
这一说倒让他有些发窘,只好自我嘲笑地说:“不怪小芬,我这副样子,连我自己看着都不顺眼。”
瑾清不再答话,又把小芬叫进房间里去。不一会她手里捏着一把钞票,匆匆忙忙到后面拿了一只竹篮,朝外面走去。
他的视线一直追踪着小芬,直到她出门,他才发现瑾清正以监视的眼光看着他。
“十四岁的孩子,长得这么高!”他既欢喜又感叹地说。
“十五了!”瑾清的声音冷冷地,像是纠正他的错误。
他想了一会,“真的,”他很惭愧地说,“该是十五。”
“你连她的岁数都记不清楚!可真是把她给忘掉了。”
“没有,没有!”他非常着急地分辩,仿佛让人拿住了短处;也像受了冤屈似的。
瑾清宽容地微笑着。这笑容在他看来不怀好意。于是他就不肯再谈小芬了;他有耐心等到有利的时机来谈——已经等了许多年,不争在此一刻。他对自己说。
天闷热得很,主客相对默然,更似密云不雨;心中的低气压,酝酿成满头的汗。
“挹芬有消息吗?”瑾清冒出来这么一句。
他有些生气,问这句不像是待客之道。但对这方面的应战,他是有把握的;如果她的问句是挑战,或者有意的虐待。
“我从没有打听过她的消息。”他平静地说。
“这多年了,你还恨她?”
“就是恨,也已经过去了。”
“想想也真是,”瑾清以一种评论当天所发生的新闻的语气说,“谁也想不到挹芬会变心。当初谁不说你们是标准夫妇,真是形影不离。她对你的那份体贴,连我们女人看了都羡慕……。”
“那很简单,”他不愿她再说下去,极其冷静而准确地找到她语气中的空隙,楔入她的话,“如果我现在能够每年换新汽车,相信可以找到比她更体贴的太太。”
“那也不能一概而论。”
“当然,”他很机警地,“如果你以为我这话侮辱了女性,我愿意道歉。事实上我也说得过分了,至少你绝不会是那种人。”
“算了,不必替我戴高帽子。不过老实说,假使我走到那一步,我绝不能像挹芬那么有决断;什么可以不要,孩子不能不要!”
他想用比她更庄严、更决断、更响亮的声音说:“对!我也是这么想,孩子不能不要!”但是,他也十分清楚,在瑾清和她丈夫面前,他只有乞怜之一途,任何主张权利的话,都是不可原谅的愚蠢。
因此,他含蓄地点点头。同时很快地把话题岔了开去,问说:“星初快下班了吧?”
“嗯。”瑾清说,“我让小芬去告诉他了,要他早点回来。”
“他还是那么潇洒?”
“什么潇洒?”瑾清抱怨着说,“除了小芬,没有他关心的事。不信你回头问问他,连猪肉多少钱一斤,他都不知道。”
“如果是我换了他,我也用不着关心。”
瑾清得意而又辛酸地笑了。
“我带你看看小芬的屋子。”她站起来说。
那间在客厅后面的小小的屋子,显然在小芬心目中,有着皇宫一样的庄严,不管是一本书或者一只茶杯,仿佛是钉死在那儿,永远不可以改变位置的。伯刚站在门口踌躇着,不知道是不是该跨进一步,踏到那像雨后的青石板一样的水泥地上去?
“进来啊!”瑾清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只有在一个收藏家偶然高兴,出示其密藏的古玩时,才看得到那样的眼神。
“喔。”他终于艰难地进了屋子,用他那长满了茧子的手,轻轻地摸着小芬的书桌。
“这孩子有洁癖。”瑾清忽然收敛了笑容,“照从前的说法,那可不是福相。”
他来不及回答,视线就让一个黑色的匣子吸住了。他曾有过三个这样的匣子,不过尺寸要大些;其中有一个曾花了他六百美金。以后当然的不知流到什么地方去了。
不知怎么,看到眼前这一个,他比重新得到自己所失去的,还有更多的喜悦。
毫不迟疑地走了过去,熟练地打开匣盖——那是一具小提琴——他轻轻地扣着琴弦,琤琮两响,叩开了他的记忆之门。
那一连串有着欢乐和耻辱的日子,电光般闪过他的脑际,如梦似幻,都已不属于他的了。但是封闭记忆之门,眼前却有可把握的真实,于是他关上琴匣,满足地看着瑾清。
“我没有想到小芬也喜欢这个。”他说,“你们待他真好,让人感激万分。”
“那是我自己愿意的,”瑾清板起脸说,“我从来就没有希望别人来说我待小芬好,更用不着别人来感激。”
“血浓于水,你话太过分了。瑾清!”他冷静地回答。
“也许是的。”她的话只是礼貌上的让步,“不过你总知道,一个人为了防卫自己,伸出去的拳头总是比较要重一点。”
伯刚咬着嘴唇,以最大的克制力量使自己保持沉默。
就在这时,电铃响了。回来的是小芬,左手一篮菜,右手倒提着一只鸡,气喘吁吁地先把这些送回厨房里去,然后走出来向瑾清说:“爸爸说,手里有件要紧公事,得办完了才回来,请妈陪陪张伯伯。又说——。”她看着伯刚,似乎有所顾忌似的,不敢说下去。
“还说什么?”瑾清催问着。
“爸爸问我是哪位张伯伯?我说我没有见过;爸爸好像想不起来似的。”
“当然啦,十几年不见的老朋友,你爸爸一时想得起来?
这也不管他了,你先到厨房里,把菜洗出来!”
瑾清把小芬支使到厨房里去,自己却陪伯刚坐着。知道自己正处在被监视的地位,所以说话非常小心。
主客两人聊闲天聊得很起劲,而心里却有着相同的愿望,希望星初早点回来。
二
在伯刚看,那像一局棋一样,瑾清是棋手,星初、小芬和他是棋子。
在棋手的调配之下,他和小芬一直没有单独在一起的机会。那又像打篮球,瑾清看住小芬,而星初则受命看住了他。
到吃完饭,小芬帮瑾清做完了厨房里的例行工作,换一身干净衣服又出去了。
伯刚看在眼里,有些害怕,瑾清对小芬的控制力量太大了。
院子里摆着三张藤椅,星初居中,两面是瑾清和他,围绕着一张陈设了烟茶的茶几坐了,这又仿佛是会议的形式。在瑾清把小芬遣走时,他就知道他所等待的时机快要到来。
他非常矛盾,一方面希望把要说的话赶快说了出来,一方面又觉得最好让星初夫妇先开头来谈,以便于随机应变;而星初夫妇似乎也抱着同样的想法,因此僵持在那里,对于时间一分一秒地被分割,感到就像本身在受凌迟的苦刑。
沉默越深,所蓄积的冲力越大,那一句话压抑又压抑,终于在不知不觉中弹射了出去:“我的来意两位想已经猜到了!”
他说。
“我们猜不出。”瑾清很快地回答。
“瑾清!”星初似乎是不同意他妻子的语气,“我们正式表示态度吧,”他转脸对“伯刚”说:“柏康,你有任何困难,任何希望,我们都愿意替你想办法,只有一样……”“我也只有一样,”伯刚抢过他的话来,“小芬费了你们十三年心血,我没有别的报答,只好替你们磕个头。”说着,他就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星初夫妇俩惊惶失措地跳了起来,“你这是干什么,干什么?”一面惊叫着,一面来拉他。
准备破釜沉舟的伯刚,原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这种近乎耍赖的手段,但现已到了这地步,那就索性撒赖了。于是两只手死板住茶几的腿,怎么样也不肯起来。
“你可恶极了!”瑾清使劲一甩手,踢了他一脚,咬牙切齿地骂道,“那年腊月二十七,你在提篮桥监狱,自己怎么说来的?这么多年了,你还来逼我!你别忘了有字据在我手里,我跟你打官司好了!”
说完,她就脚步踉跄地进了屋子。星初愣了一会,叹口气说:“你先起来,我去劝劝她。”
“星初!”伯刚站起来拉住他说:“看看我这两只手,都是为了小芬,没有她,我没有活下去的必要。我了解你们对小芬的感情,但是你有瑾清,瑾清也有你;我可只有个小芬。人急跳墙,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这不是我威胁你们,我赌什么咒都可以,只恨我不能剜出心来给你们看,我想小芬都要发疯了!”
星初非常严肃地听着,好久,才不胜忧虑地说:“问题并不简单,即使瑾清肯了,你也得替小芬想想,她恐怕做梦也想不到有这么大的一个变化。”
“这我也想到的,当然免不了大哭一常”“好吧,”星初无可奈何地说,“我尽我的力量替你去办。
不过我要警告你,为了小芬,你万不能轻举妄动!”
“你放心!你怎么说我怎么做。”伯刚对于一半的成功,已经非常欣慰了。
三
另一半的成功,伯刚万想不到会来得那么快。
第二天天色微明,厨房里就有轻微的响动。被安置在客房中,几乎彻夜不眠的伯刚,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出是瑾清在替小芬准备早餐和带到学校中去的便当。最后听见小芬向瑾清轻声道别,然后是关上大门的声音。看看表才六点半。
伯刚好几次想起床,在山上他也是起得这么早的,到时候不起身,就像被褥中藏着令人不能安心的小虫子,难受极了。但是,他非常怕跟瑾清单独见面,所以一直挨到听见星初的声音,才悄悄下床。
主客见了面,只点点头就算了。“早安”是多余的寒暄:“昨夜睡得好不好?”
更是愚蠢得变成嘲笑的关切。
星初的脸色很深沉,瑾清则像从生下来就没有笑过似的;早餐仍旧非常丰富,反形成令人难堪的不调和。每一次瑾清替伯刚送食物来时,他都会侷促不安地站起来,在关系异样密切的老朋友中间,无端增添多少不必要的周旋的形迹。
“今天上午我不去办公室了。”当伯刚放下筷子时,星初这样说。
伯刚想了一会说:“是的,我也应该把我的计划,好好地跟你谈一谈。”
“你说吧!”伯刚说了这一句,就回头向厨房里喊道,“瑾清,你出来!”
于是,正式的谈判又开始了。
“我想小芬在山上是住不惯的,而且上学也不方便……”伯刚的所谓计划,其实也很简单。他说有二十万元的积蓄,准备辞了原来的职务,搬下山来,或者做个小买卖,或者再找个事做,养活父女俩总不成问题。这所谓计划,事实上只是提供一种保证, 那二十万元的积蓄, 是属于物质的;精神上的,原不过口头上一句话“反正尽力之所及让小芬感到快乐”而已。但伯刚却提出了一项具体的诺言,他说他决不再娶,免得小芬有受继母欺侮的可能。
他惴惴然唯恐星初夫妇挑毛病,但想不到星初有满意的表情。
“我们也无法对你多要求了,”星初看了他妻子一眼,说,“对小芬的立场,我们是一致的。瑾清怕你不择手段去走极端,那样会毁了小芬,所以迫不得已答应下来。女儿是你的,让你带走,可是我们十三年的心血,也不能说丢下就丢下。总而言之,你记往我们是为了小芬才牺牲的。”
伯刚对他后半段话,已无法听得真切。好久,才强忍着眼泪说:“我如果让小芬觉得有一点委屈,连我自己都对不起了。”
“好,反正各凭天良,我希望你说得到做得到。”瑾清作了唯一的一次表示以后,随即起身离去。
星初夫妇俩筹划得非常周密,为了怕引起小芬精神上重大的刺激,需要伯刚跟小芬慢慢接近,等建立了相当友谊以后,再找适当的机会,逐步暗示她的身世;水到渠成才是圆满的境界。
伯刚欣然乐从。他说他有耐心去下这个水磨功夫。
于是这天晚上,由瑾清来告诉小芬,说是,“张伯伯托你爸爸找事,要在我们家住一阵子。正好替你补习功课。”
小芬微笑着,不表示欢迎,但也不表示拒绝。
“张伯伯的小提琴拉得很好,拜过从前上海工部局乐队的一个白俄做老师。那个老白俄连欧洲都有名的。”
“妈!”小芬惊喜地叫起来,“真的!”
“现在可不行了,”伯刚在一边接口,“‘三日不弹,手生荆棘’,你看我的手,可不是长满了荆棘?”
“不管怎么样,收你这个徒弟,总够资格的。”星初对小芬说,“还有,你不是喜欢文艺吗?张伯伯从前那一段散文才写得真叫漂亮!”
“哎呀,那张伯伯真是多才多艺呕!”
这应该说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星初就怂恿着说:“小芬,你这么佩服张伯伯,那还不把琴拿出来,请张伯伯指点指点。”
“噢!”小芬非常柔顺地答应着,似蝴蝶般轻盈地飞到后面去了。
星初夫妇交换了一个凄凉的微笑。伯刚故意装作没有看见。
小芬小心翼翼地捧着琴匣交给伯刚。他取出琴来,校正琴音,琴弓擦出第一个嘹亮的音符,但木僵而粗蠢的指头,在纤巧美丽的提琴衬托下,连他自己都感到丑陋不堪。
他忽然丧失了勇气,十年未曾摸过琴弓,曲谱也记不真切,他怕在小芬面前的第一次表演,就让她在心里喝倒彩,因此,进退两难地苦笑道:“怎么办呢?”
星初了解他的心情,点破他说:“旁若无人!”
瑾清的鼓励更透澈,“没有关系嘛,好久不玩儿,手总生的,慢慢就好了。”
“好,我试一试,”他鼓起勇气来说,“拉不好,小芬你可别笑话我啊!”
“张伯伯,不,张老师,”小芬调皮地答说,“做学生的怎么敢笑老师。”
于是,他试着去拉一个小曲子。手指像倔强的顽童,不听话极了。指尖握砍木的斧头时,嫌它不够强壮有力,在琴弦却嫌不够纤细,常常搭到另一根弦上。
伯刚几乎拉不成调,沮丧而着急。清风拂拂的仲夏之夜,背上的汗湿到裤腰上。
就当他要承认失败的一刹那,他瞥见小芬脸上的表情,她的笑容与她捧琴匣给他时的笑容,丝毫未变,那是只有父子家人之间才有的无原则的欣赏与宽容的表情。
“这个不算!”此时他所恢复的,不是勇气,而是信心。擦一擦汗,重新提起琴弓,闭上眼,心底的乐声,汩汩如出山的清泉,通过手指,散播在深厚恬静的夜空中。
到得意之处,他慢慢睁开双眼,只见小芬仰望着他,嘴微张着翕翕而动,仿佛那个“好”字已经在嘴边等了半天,等曲声一终,跟着就要冲出来似的。
他重新闭上眼。“一个人一生只要有这么一次境界就够了。”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很快地就跟小芬成了好“朋友”。星初夫妇百分之百地实现了他们的诺言,尽量替他们父女安排接触的机会。他教她练琴,为她补习英文,跟她研究文艺作品。
他发现小芬除了继承了她母亲的外表以外,在性情上跟他更为接近。为了娱乐小芬,连带引起他创作的欲望。他写过两篇小说——为了小芬这个唯一的读者。第二篇小说中,他故意在情节上留下一个漏洞,小芬读完第一遍,就为他指了出来,这使他愈发感到快乐。
每到黄昏,他就坐立不安,这使他记起当年追求挹芬,每天下午等候邮差的滋味,于是往往一个人溜了出去,沿着大路去迎接小芬。但等一发现她的影子,倒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害怕,故意避了开去,兜一个圈子,作为不期而遇,然后一路听她谈论学校里的情形。
他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可是不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步骤。
星初夫妇也从不问他,看样子他们希望最好能一辈子保持这样儿。
这一天他开始写第三篇小说。以一个女学生为主角,故事可有两种绝不相同的结局,他想到可以跟小芬来研究一下。
一想到这里,他在目不可见的一瞬间,获得另一个故事的纲要,构思片刻,就得到很完整的结构。
这是一个现实的故事,他希望小芬能成为主角。
“小芬!”这天晚上做完功课,他很高兴地说,“我今天又想到一个故事,可以写成一篇很好的小说。本来想写出来给你看,但是有一个原因——这原因回头再讲——我想先讲给你听。”
“好。喔,慢一点,我先去给您倒杯茶。”
他喝了一口小芬倒来的茶,从容不迫地说:“故事的背景,你不必去管,男主角的名字我还没有想好,假定叫他×先生好了。”
“×先生在一家银行里做事,收入很丰富,是个汽车阶级。
他有个非常美丽的太太,这位太太样样喜欢拿第一,我们就叫她‘第一太太’好了,‘第一太太’漂亮第一,爱她丈夫是第一,爱好虚荣也是第一,不是第一流的汽车不坐,不是第一流的皮大衣不穿……。”
“这位‘第一太太’要不得。”小芬说。
“你别打岔!听我讲完。×先生为了满足他的‘第一太太’,虽然收入很丰富,还是不够花。因此,他就盗用银行里的公款。等到纸包不住火,查帐查出来以后,×先生关到监狱里去了。
“这时你猜‘第一太太’怎么样?她觉得她丈夫已经不够第一的味道,就要求离婚。
×先生这时候自顾不暇,当然没有说话,答应了她的要求。
“他们那时候有个两岁的儿子,‘第一太太’觉得带在身边很累赘,就不要那个小孩。结果送给×先生的一个好朋友,连姓都改过了。
“以后×先生出了监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念念不忘他的儿子,但因为打仗的缘故,彼此音信不通,一直到十几年以后才找到。这时候那孩子已经长大了,长得非常聪明,他的义父母也待他非常的好。可是×先生认识他的儿子,儿子却不知道×先生就是他的父亲。×先生想不出用什么办法能把事实真相告诉他的儿子,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儿子知道了他的真正的父亲以后,心里会有怎么样的想法?”
小芬很注意地听着,等他忧然而止,便接下来问:“那么,您说那×先生是用的什么办法呢?”
“这就是我要跟你研究的。你想想看,应该用什么方法?”
“我不知道。”
“假如你是那个孩子,等知道了事实真相以后,你会怎样想?”
小芬两只黑而圆的眼珠,骨碌碌地转着,好半天才微羞窘地笑道:“我想不出,书上说,写小说要有生活经验,我没有那种经验,实在想不出。”
伯刚失望极了,但是表面上仍旧要把这出“戏”唱完,于是竭力搜索昏乱的脑海,希望能发现一些新的问题,可以继续谈下去。
“不过,”小芬忽然开口,“我觉得那个孩子知道了他自己是谁以后,一定不会快乐。”
“为什么?”伯刚重重地问。
“因为他没有妈妈。没有妈妈的孩子,一定不会快乐,我想男孩子也是一样的。
这是我的经验,”小芬一本正经地说,“我想要什么;或者我有时候觉得害怕,譬如遇见太保,我一定先想到妈,只有学校里要交什么钱,我才先想到爸爸!”
对她那稚气的老练,伯刚一点不觉得可笑。痴痴地想着,一个被忽略的,但却是根本的问题被提出来检讨:他要得到小芬,到底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父爱,还是为了小芬的幸福。
“张伯伯,你要来的啊!”小芬用抖颤的哭音说。
“嗯。”伯刚不敢多说话,只有那样才能保持镇静。
“星期五要写信,星期日早晨我就收到了……。”
“好了,小芬,”瑾清赶紧拦着她说,“张伯伯做事的地方又不远,常常会来的。
汽车快开了,不要耽误张伯伯的工夫。”
“那么,张伯伯再见!”
“再见!”
伯刚向星初夫妇匆匆握别,转身快步离去。忽然又听见小芬在后面叫:“张伯伯,伯伯。”他站住脚,小芬走近他面前说:“我忘了告诉您一件事,您写的小说,我拿给国文老师看了,他说写得很好,要介绍到一家文艺杂志去发表,问您用什么笔名?”
“笔名!”他从来未想到过自己这趟下山,会有这一点意外的成就,可是这也无所谓,想了一下,说道:“用柏康两个字好了。松柏的柏,康健的康。”
“松柏的柏,康健的康。”她照样念了一遍。
“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我再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选自《当代中国新文学大系》,天视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7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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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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