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笔记杂录 > 涑水记闻 > | 上一页 下一页 |
辑佚(6) | |
|
|
乙酉,罢诸路同提点刑狱使臣,置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广南东西、福建、成都、梓、利、夔路转运判官。先是,同提点刑狱使臣或有窃公用银器及乐倡首饰者,议者因言使臣多不习法令、民事,不可为监司,故罢之。十一路旧止一转运使,至是各增置判官,以三年为一任。第二任知州人为判官,满一任与提点刑狱;初任知州若第二任通判为判官,满两任亦如之。 甲戌,富弼起复礼部尚书、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弼辞不拜。故事,执政遇丧皆起复。弼谓金革变礼,不可用于平世。上五遣使起之,卒不从命。或言弼初与韩琦同在二府,左提右挈,图致太平,天下谓之“韩、富”。既又同为宰相,琦性果断,弼性审谨。琦质直,语或涉俗。俗谓语多者为“絮”。尝议政事,弼疑难者数四,琦意不快,曰:“又絮邪!”弼变色曰:“絮是何言与!”又尝言及宰相起复故事,琦曰:“此非朝廷盛典也。”于是弼力辞起复,且言:“臣在中书,盖尝与韩琦论此,今琦处嫌疑之地,必不肯为臣尽诚敷奏,愿陛下勿复询问,断自宸虑,许臣终丧。”琦见之不乐,自是二人稍有间云。 庚子,工部尚书、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韩琦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枢密使、礼部侍郎曾公亮为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张昪为工部侍郎,加检校太傅,充枢密使。上既许富弼终丧,乃迁琦首相。或谓琦曰:“富公服除,当还旧物。公独不可辞昭文以待富公邪?”琦曰:“此位安可长保。比富公服除,琦在何所矣。若辞昭文以待富公,是琦欲长保此位也,使琦何辞以白上?”闻者亦是琦言。 嘉祐初,琦与富弼同相,或中书有疑事,往往私与枢密院谋之。自弼使枢密,非得旨令两府合议者,琦未尝询于弼也,弼颇不怿。及太后还政,遽撤东殿帘帷,弼大惊,谓人曰:“弼备位辅佐,他事固不敢预闻,此事韩公独不能与弼共之邪?”或以咎琦,琦曰:“此事当时出太后意,安可显言于众?”弼自是怨琦益深。 韩维说慈寿将归政,颍王谓维及孙思恭曰:“慈寿欲为曹佾求使相。”二人不应。王竟使王陶达意于政府,果得之。他日,二人独见,维以是戒王曰:“今陛下已亲政,内外上下事体已正,当专心孝道,均养三宫而已,他事勿预也。” 工部郎中、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钱藻罢直舍人院。御史中丞邓绾言:“冯京为性庸很,朋邪徇俗,疾害圣政。陛下宽仁不诛,守藩未几,复移边帅。而藻代陛下作训诰,乃称京‘执正不回,一节不挠”,又云‘大臣进退,系时安危’。京在政府,曾无补益,惟退有后言,何谓一节?且京罢政逾岁,岂尝有危?藻专事谄谀,乞加黜责。”上从之。绾知王安石恶京,又恐京复用,故为此以附岚彩翛病? 凡朝士系狱者,蔡确令狱卒与之同室而处,同席而寝,饮食旋溷,共在一室。置大盆于前,凡馈食者,羹饭饼饵,悉投其中,以杓匀搅分饲之,如犬豕。置不问。故系者幸得其问,无罪不承。 韩魏公帅定武时,夜作书,令一侍兵执烛于旁。侍兵他顾,烛然公须,遽以袖麾之,而作书如故。少顷,回视,已易其人。公恐主吏鞭之,亟呼曰:“勿易之,渠方解持烛矣。”军中感服。 太祖皇帝潜龙时,虽屡以善兵著奇功,而天性不好杀,故受命之后,其取江南也,戒曹秦王、潘郑王曰:“江南本无罪,但以朕欲大一统,容他不得,卿等至彼,慎勿杀人。”曹潘兵临城,久之不下,乃草奏曰:“兵久无功,不杀无以立威。”太祖览之,赫然批还其奏曰:“朕宁不得江南,不可辄杀人也。”逮批诏到,而城已破。契勘城破,乃批奏状之日也。 太祖皇帝即位后,车驾初出,过大溪桥,飞矢中黄繖,禁卫惊骇,帝披其胸,笑曰:“教射!教射!”既还内,左右启捕贼,帝不听,久之亦无事。 建隆间,竹木务监官患所积财植长短不齐,乞剪截俾齐整。太祖批其状曰:“汝手足指宁无长短乎?胡不截之使齐?长者任其自长,短者任其自短。”《御批》宣和中予亲戚犹有见者。 国初宰执大臣,有前朝与太祖俱北面事周,仍多在己上,一日即位,无所易置,左右驱使,皆萎靡听顺,无一人敢偃蹇者。始听政,有司承旧例,设宰相以下坐次,即叱去之。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