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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株纪(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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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谈到文星时代我与梁实秋的交往,也数落了他的不是,不过,梁实秋有一事,最令我感佩感恩,就是他还有老辈的那种主动推荐人才的气度。自我被陶希圣请出文献会后,梁实秋认为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了,因此他不得我同意也没告诉我,就秘密写信“中央研究院”王世杰院长、历史语言研究所李济所长。对李济说来,其实这是有点难堪的事,因为李敖是他学生,自己学生自己都不能赏识,还要劳动校外的与李敖非亲非故的梁实秋推荐,这不是有眼无珠吗?尽管梁实秋甘冒不匙,推荐了李敖,王世杰、李济他们,还是拒绝了。这一拒绝内幕,多年后我才完整了解。一九九0年三月,“中央研究院”院长吴大猷、近代史研究所所长张玉法,以公帑出版了《王世杰日记》全十册,其中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全天只记一件事,内文如下: 有李敖者,日前在文星书店应所刊《蒋廷黻选集》,对余被免总统府秘书长(民国四十二年十二月)与签订中苏条约两事,做侮辱性抨击。中央党部谷凤翔等促余向法院控诉其诬毁。余殊不愿给此等人以出锋头之机会。惟余对此两事为避免牵涉他人过失之故,迄未发布文字,抑或是余之过。李敖为台大毕业生,有才华而品行不端,梁实秋于五十二年五月曾推荐于中研院史语所,李济之以其行为不正,不愿收纳,余遂拒绝之。彼即因此怀恨。 这日记一开头说“有李敖者”四字,就是后语不对前言的话。 因为这种语气,好像他王世杰以前不知道“李敖”似的,事实上,早在一九六三年九月十日的日记中,他就有这样的话: 台大毕业生李敖甚有才华,与胡秋原涉讼(彼此均以诽谤为诉由)。余颇欲成全李敖学业,劝彼等中止诉讼,但似不能说服胡秋原。 可见王世杰早知李敖是谁,两年后竟用这种语气写日记,显然别有居心。当时“中央研究院”不接受梁实秋的推荐,真正的原因明明怕立法委员胡秋原等人,但却假托出一个李敖人品上的理由,这是最高学术机关负责人不该有的懦怯,也恰恰反证了人品上出了问题的,原来是他们自己。他们在人品上既未能坚持道德勇气、也未能维护学术尊严,甚至起码的知人论事的求真态度,都出了问题。例如他们假托出所谓李敖“品行不端”、“行为不正”,就是毫无根据的。当时是一九六三年,上距我台大毕业当兵退伍才两年,我还是台大历史研究所学生的身份,为了贴补研究生公费的不足,在开国文献会做“雇员”,每月赚一千元。试问这样一个单纯的二十多岁的青年人,究竟有何赫赫履历如王世杰、李济者,可有在人间上下其手,施展所谓“品行不端”、“行为不正”的机会?这样一个青年人,既未有机会如王世杰之卖国、蒙混舞弊,亦未有机会如李济之夺权、占着学术茅坑不拉屎,而王世杰、李济诸公却如此暗中对一青年诬指如此,还口口声声在提拔青年人才——有人才不提拔不说,反倒倒打一耙,这种年高德助的作风,未免太菜了吧?因为姚从吾告诉我李济的造谣,我对李济的心态,有了研究的兴趣。李济在他的时代里,是一个够格的学者,但在够格的学者以外,若说他对推动学术研究、培养学术人才一面有大功,就没道理。李济三十一岁起就做学阀,八十四岁才在武侠小说中死去。他垄断学术,自己不研究也不给别人机会,“安阳发掘报告”有始无终,“中国上古史”计划拖延不做,都是显例(连王世杰自己,都在日记中一再表示对李济及许悼云不满,指他们不依约做事)。胡适做“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馆外面的假山工程,承包价钱十一万,李济包庇的亲信贪污两万被查出,李济拦住,不准送法院。胡适死后,李济代理院长,逼走调查贪污案的总干事,将大事化无。另外,李济一边拿台大系主任薪水,住台大豪华宿舍;一边由“中央研究院”供应车与车夫、工友等等,完全不知体统为何物……以上诸多“善行”,当然不属“品行不端”、“行为不正”之列,不过,为人“端正”如此、治学做事如彼,也足令我们会心了! 《王世杰日记》中说李敖因被拒绝,“彼即因此怀恨”,而在《蒋廷黻选集》书中对他做“侮辱性抨击”。其实,王世杰该不该受公评,根本跟批评者的爱惜毫不相干,相干的只是批评的内容是否正确。我在一九六五年写《(蒋廷敝选集) 序》里说:王世杰卖国、卖了外蒙古,这种史论,其实只不过是历史学家论定历史功罪的普通公论,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可是,卖国者王世杰不知反省自愧,反倒在幕后通过陈雪屏、黄少谷,向萧同兹施压力,要求删去李敖的序,这一幕后作业,在《王世杰日记》一九六六年一月五日、一月九日、三月九日中,都一一曝光。三月九日日记中他写:“文星书店萧同兹,将其《蒋廷黻选集》内李敖序文(攻击我和李济之)削去,改装送阅。”就是指此。起先,我为爸爸遗著《中国文学史》写的序,因涉及李济儿子“潜返大陆”,被调查局暗中压迫文星书店删除该序,方能上市。那一次李济是否暗中勾结调查局做手脚,不得而知;但这一次删除我为《蒋廷黻选集》写的序,则全是王世杰暗中勾结陈雪屏、黄少谷、萧同兹诸国民党大员做手脚,所干出来钳制言论自由的好事!《王世杰日记》还透露出“中央党部谷凤翔等促余向法院控诉其诬毁”,可见国民党中央党部自秘书长谷凤翔以下,都计划假王世杰之手,陷害李敖。只是王世杰心虚,不敢使事情闹大而已。按说王世杰以党派立场、以湖北佬的狭隘心胸,在日、己中诬谤立场不同之人,并不稀奇。例如在日记中,他骂赵元任“无耻”、骂杨振宁“无耻”、骂陈省身“无耻,,、骂牛满江“无耻”、骂张捷迁“无耻”、骂任之恭“无耻”骂何炳棣“无耻”(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如今骂到李敖,被骂程度且不及以上院士七贤,按说大可一笑置之,一并听其妄言可也。但我李敖岂是这么好说话的,所以我要写出来,诛奸宄于既死、斥无耻于身亡。无耻的王世杰生前死后,欺人太甚,苛于诬人、疏于察己,包括他自己那真正“品行不端”、“行为不正”的儿子王次五在内。王次五即王德励,其“行为不检,尤其好赌”,明见于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四日《王世杰日记》;其“涉嫌人头支票案”被扣押、“性好赌博,亏欠不少”,明见于一九六年三月六日《中央日报》,与三月九日《征信新闻报》。当然,由于王世杰的显赫,从台北市税捐稽征处主任、到基隆市税捐处长、到台湾银行专员,都不因“品行不端”、“行为不检”,而照做不误。至于王次五的太太林美智,更受王世杰用公款照拂,王世杰在“中央研究院”院长任内,曾亲批两张便条,一条上说:“支给林美智医药补助费二千元。世杰。一九六四、一、三。”另一条上说“支给林美智医药补助费八百元。世杰。一九六四、十、十二。”这样子把公家的特别费一再给自己儿媳妇的“善行”,当然不属“品行不端”、“行为不正”之列,不过,为人“端正”如此、办公做人如彼,入于无耻之列,也就恰如其人了。 王世杰如此无耻,居然还有人无耻地捧他,此人即许倬云。许倬云是最善于谄媚权贵的一个怪胎,凡是看过他写《寻真理的李济之先生》的人,或是《追念王雪艇先生》的人,都不难看出他多么会拍权贵马屁!我在文星,也不幸认识了一些人,其中之一,是许倬云。我主持文星时,许倬云巴结我,十分卖力。但为了我写文章批评他的主子李济、沈刚伯(台大文学院长),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五日,他约我和萧孟能、余光中去他家。为了他行动不便,我同意去了。这天我有简略日记如下: 一、南港来的消息:李济读了文章,拍了桌子。 二、夜在吴相湘家,沈刚伯托他转告我:“在过去,我没说过李敖什么坏话,虽然我也没帮他什么忙;从此以后,我也不会说他什么坏话,当然我也不会帮他什么忙。”孙德中在座,对我说台大文学院,在台湾还算是好的。我说,正因为文学院在台湾有领导地位,所以我们该更要求它有生气。 三、夜在许倬云家,互恶声相向,光中在座,颇劝慰。 四、晚与孟能决定,拒与李济晤面。 许倬云那晚想在我面前充老大,结果不欢而散,为他始料所未及。后来他写了一封信给“敖兄”,以帮我出国为饵,意图修好,我懒得理他,因为他信中提到的洋教授,在研究胡适上,其实连做我助教都不配!我才不屑跟这些华洋学人打交道呢!过了三年,因为他又来流言又来媚眼,我有一信给他,其中说: ……现在你做了历史系主任,算是你马屁到家。不过你总该知道,乱来是不行的。南港你的女秘书蓝小姐,已被你逼婚下海做舞女,我特别去访问她,她口中你的劣迹,还多着呢!我都做成了笔录。你去台大,又不自检束,居然整天接送居浩然的女儿,招摇校内外,成何体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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