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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志留纪(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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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星时,陶运猷写了一幅中堂送我,中有一句说我“敢违世俗表天真”,他这句诗写得很传神,我的为人,的确如此,“表天真”并不是装小孩、显幼稚,而是真正基于真知和真诚的率性表述,这种表述容或夸大,但非扯谎,也非虚伪,反倒非常“性格巨星”。正因为我自己雅好此道,所以人物中我偏好“性格巨星”式,像东方朔、像李贽、像金圣叹、像汪中、像狄阿杰尼斯(Diogenes)、像伏尔泰、像斯威夫特(Swift)、像萧伯纳、像巴顿将军(Gen.George patton),我喜欢他们的锋利和那股表现锋利的激情。在党外时代,我帮黄石城出资的《深耕》写一篇东西,他们给我四千块稿费,我马上叫来人找到黄石城说:“笑话,只给四千,拿三万来。”黄石城果然给了我三万,可是我把这钱转给林正杰当竞选经费了。这就是我“敢违世俗表天真”的动作,态度嘛,不够好,且有“流气”,但极有效,因为别人怕我,所以大家反倒少麻烦。最有名的一件是我为死友小苏(苏荣泉)讨保险理赔的事。小苏跟我多年,搞出版,与国民党斗争,他和黄菊文是第一线人物,功劳仅次于菊文。他跟我多年后,感到自己还年轻,出版业前途黯淡,乃改行去高雄帮“金主”做放债收息生意,方法是把现金借给拿不动产银行以外“第二胎”抵押借款的人。不料一次借给了一批流氓,流氓想耍赖,把他绑去,强迫他涂销“第二胎”设定,他死也不肯,他说如此“金主”将不再相信他,他宁死不受威胁,折腾了一天一夜,流氓们无奈把他放了,可是他心生恐惧,乃去保险公司保生命险。为了炫耀身价,他保了八家,总额高达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但保后不久,他即在泰北旅游时被枪杀。他的家属向保险公司交涉四个月,保险公司以静待调查为由,迟不肯赔,并且显然有耍赖迹象。他的家属求助于我,我查出八家公司联手拒赔,是由国泰人寿带队的,我乃先找美商背景的两家——安泰人寿和南山人寿,使出浑身“流气”,予以分化、予以摆平。其中南山人寿最逗,他们经理说:“要打官司,我们可以打赢,可是我们不要跟你李先生打,我们愿意赔了算了。”这时国泰人寿态度蛮横,硬带头不肯就范。我乃写信给国民党伪财政部长林振国、伪保险司长陈冲分别警告,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赔偿金额“保险人应于约定期限内给付之;无约定者,应于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给付之”。简单他说,人一死,十五天内就该给钱。“保险法”是所有保险业务的母法,就法律的位阶来说,就像“宪法”一样崇高,保险公司不能以“调查中”为托词,以“逾期部分会付利息”为借口,拖延赔偿。如果赔错了,可以以诈领保险金告我,但不能不先赔。而今天国泰人寿如此蛮横,显系你们保险司包庇所致。我的信当然理直气壮,“财政部”怕了,给了国泰压力;国泰软了,遂照赔,国泰一赔,其他五家(“中国”、“全美”、“三商”、“国华”、“兴农”)也就投降了。于是全部花了一个月零五天(其中还包括过了一个旧年),两亿三千七百九十万元,全部代小苏家属要到。其中有趣的一个插曲是,我调查保险司涉嫌包庇时,不知司长名字,经查出是“陈冲”后,我在桌上写上“找陈冲”字样。我太大小屯“偷”看到了,笑问我:“你找电影明星‘陈冲’干什么?”原来她把女明星陈冲给想进去了。 若说我一路喜欢做穷凶极恶式的“流气”抗争,也不尽然,我也有极动人的做法。雷震《自由中国》被封后,它的作者胡虚一卷入殷海光案,坐牢期间,瞎了一只眼睛。这场冤狱,雷震的老婆一一监察委员宋英视若无睹,丝毫不肯援之以手,反在胡虚一出狱后,说没心肝的风凉话。宋英对胡虚一说:“别怪国民党了吧,国民党弄瞎你一只眼睛,但免费为你把另一只开刀,开出来比以前还好用,国民党也不错啊!” 胡虚一出狱后,就食通化街程积宽煤气行地下室,每晚睡觉,要踩着砖头下去,因为地下室淹水。由于他和我在殷海光家有一面之缘,他乃求助于我,我怜其因义受难,乃把他接出“地窖”,全套照料其生活。他说他整理雷震日记,雷震同意他影印存念,雷震如今死了,或可发表在我办的《万岁评论》上,我当然欢迎。不料消息一出,宋英立刻在余范英发行的《时报杂志》上警告,一边说李敖以不正当方法取得雷震日记,一边警告不得发表,否则要告。我看到后大怒,乃声言我不等你告,我先告你!宋英立刻怕了,也放水了,宣称李敖难缠,她不告了。可是余范英这边无法一走了之,被我逮住。我到法院递出状子后,余范英主战,但她老爸余纪忠却力持慎重,派高信疆太太柯元馨和简志信(瑞甫)前来疏通,因为他们两位太客气,不太能准确转达我对余纪忠不满的话,所以我决定写一封信给余纪忠,信中说: 昨天柯、简二位,奉先生之命,第四次来舍下,转达先生请我撤回告令爱的讼案,他们一再强调说:余先生说,他对你李先生素来钦佩,多年来《中国时报》也一直给李先生做公正报道,以后还会继续做公正报道。我说:我在十八年前(一九六六年)也告过余先生,告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报,用第三版六分之一的篇幅,单方面报道他的朋友徐复观诽谤我的长篇大论,却不登我这方面的,这是有违“中国新闻记者信条”中“善尽新闻责任”、“公正第一”、“热烈伟大之同情心”等任何一条信条的,这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忘了。——这是第一次。囚年前(一九八0年)国民党由王升带头的秘密小组发动司法斗倒我、舆论斗臭我,利用胡茵梦等人,连番诽谤我,《中国时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分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我只有在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出版法”、“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我更正。我当时是以挂号信寄去的,并且打电话告诉了余范英,余先生不能说不知道,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二次。两年前(一九八二年)我出狱,出狱当天下午就招待记者揭发监狱的黑暗,那一阵子,反倒是《联合报》登了两边的话,虽然也比例不对,当时《中国时报》登的,却是法务部那边一面倒的骂我的话,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三次。今年又来了,《时报杂志》又一面倒登宋英诽谤我的话,按照最基本的新闻处理原则,要登,也得向胡虚一和我查证一下吧?可是却全无此等基本手续,就悍然登出,并且一登再登,胡虚一写信更正,第一次是擅删其信,第二次是根本不登,甚至连礼貌上不登的原因都不打个招呼,这未免太目中无人了,这又是不公正的报道,余先生恐怕又忘了。——这是第四次。多年来,每在国民党想用舆论斗臭我的时候,《中国时报》部无役不与,现在余先生说多年来《中国时报》一直给李先生做公正报道,我李先生实在不敢相信。我跟柯、简二位又说:余先生和你们各位,都没做过第一大报的受害人,不在局中,不知其苦;相反的,高高在上,享受官方只许我办报不准你办报的独占,自然就久而不觉其错,余先生说他对我…直公正报道的心理,是我可以理解的,大权在握的人,没人会在内心里使自己不平衡,余先生当然不相信他自己是不公正报道的人,虽然事实。匕焦头烂额的总是我们。《伊索寓言》中青蛙向小男孩们抗议,说对你们是运动、对我们是玩命;《聊斋》中蝴蝶向县大爷抗议,说对你是赎罪工具,对我们是虐待死亡。这些对比,都说明了双方立场不同,看法的差距是多么大,我并不奢望余先生采取我的看法,但是我必须使他多少要觉醒到,《中国时报》并不是他所说的那样清白、那佯公正,下少对李敖绝非如此,他的看法错了。我承认余先生说索来钦佩我的话是很诚意的,我承认他对我的理解比其他国民党人员高明得大多,我也承认他在我为《中国时报》写专栏时对我十分礼遇,我甚至感谢我结婚那天余先生余夫人到我家来看我,请我吃饭……但这些私谊,在风浪来时,似乎都无助于双方的毫不容情。多少年来,我在外名誉这样狼藉,拜第一大报的榆扬之赐,恐不在少,而其中波橘云诡,变动无常,也颇足警世。国民党“文工会”主任楚嵩秋、“新闻局长”宋楚瑜请我吃饭那次,余先生在座,说《中央日报》曹圣芬连李敖卖书的广告都不登,未免使本党示人以不广,请楚主任向曹圣芬关照:但是曾几何时,第一大报也一样广不起来了。当《中国时报》拒登我的广告,出版社方面请我直接写信给余先生关照的时候,我说何必呢?余先生自己,会不知道吗? 我跟柯、简二位又说:在国民党大员中,余先生是很有代表性的。他毕业中央大学,又留学英国,一九四七年出版的《中国名将录》里说他是“年轻、英俊和富有政治家风度的人物”。他少年得志,官拜中将,在我们家乡任东北行辕政治部主任兼东北保安长官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可说是一表人才。但他暗投在国民党的大洪炉里,他就无法不和国民党一样,国民党祸国,他有份;国民党丢掉大陆,他有份;国民党办报言人,他有份。他的身世,真令我有“卿本佳人,奈何从贼”之感,我真为他可惜。请你们二位转告余先生。 柯、简二位面有难色,我笑着说,在《中国时报》的畸形权力结构下,我真怀疑你们敢把我的话转告余先生多少,但是余先生不明真相,他又何从知道他错在哪里呢? 今天凌晨四点就醒来了,我躺在床上,对自己说:我跟余纪忠交情一回,还是由我亲自写封信给他吧!于是我就决定写下这封信。我把对柯、简二位谈话的内容写得更精确一点、仔细一点,就是上面这些话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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